蚂蚁文学 > 重生七十年代,开局大山猎人 > 第35章 驼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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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1级的药园,能够容纳的药材还是数量有限。

    跟野菜生长可以密集分布不同,这些药材种植下去,那都是有间距的。

    在徐清风输入了二十株药材后,便看到了药园的进度条,容量已经用了1/5。

    看样子,只能种植100株的药材。

    所以徐清风当然是紧着最值钱的药材了。

    其余的药材,则是直接收入仓库,回头卖钱。

    在幅员辽阔,资源丰富的长白山,徐清风最不担心的便是药材了。

    千百年来,无数采药人踏足这片深山老林,按理说应该把这片山里的药材给采摘完了吧。

    但春去秋来,几千年过去,昔日的采药人已经不在了,但如今的山里却依然是数之不尽的药材。

    只有那种千年人参,因为生长的年份太久,所以才罕见,如今哪怕是深山老林也难寻。

    因为哪怕是三十年的老山参,价值也很高了,足够采药人几年吃喝不愁。

    他们又怎么会留与后人呢,看到自然就先下手为强了。

    但普通的药材,对于长白山而言,是采摘不尽的。

    就在这时,大灰停了下来。

    似乎有所发现,但这次不是药材,因为大灰摆出了攻击的姿势。

    而且大灰没有叫。

    优秀的猎犬,在发现猎物的时候,是不会发出声音的,因为这样会惊动猎物,可能会导致猎物逃走。

    正确的打开方式,是隐秘的接近对方,然后快速的发起攻击。

    徐清风找了个隐蔽的位置,拿出了98k。

    二百米开外,有一头野兔正在草丛里觅食。

    生性警觉的野兔,哪怕在进食的时候,它的耳朵都是竖起来的,听着四周的风吹草动。

    稍微感知到不对劲,可能会有危险的话,便会马上撒丫狂奔。

    不过徐清风和大灰,离野兔很远,所以野兔暂时还未察觉。

    “大灰,别过去,回来,看我的,一路上都是你在表现,现在轮到我了。”

    徐清风发现是野兔之后,把大灰给喊住了。

    大灰虽然有些不解,这区区的野兔,它一条狗就可以轻松拿捏,都不需要主人出手啊。

    但它还是听了徐清风的话,老实的回到了徐清风身边,一双眼睛,则是死死盯着远处的野兔。

    徐清风扣动扳机,下一秒,兔子还没有反应过来,便一头栽倒在地。

    98k威力毋庸置疑,别说是一只野兔了,就是一头野猪,也能放倒。

    都不用过去,徐清风只需要看到命中,便已经知道,这野兔命丧黄泉了。

    大灰仿佛也明白了,主人这是想要自己出手啊。

    对于枪这种玩意,猎犬自然是不陌生的。

    普通的狗听到枪声,可能会吓尿,但大灰可是在枪林弹雨中长大的,自然不一般。

    听到枪声,一点反应都没有,很平常。

    不一会,大灰跑去,把野兔给叼了过来。

    看着兔子身上的血窟窿,徐清风直呼好家伙,98k这威力。

    幸亏打的是头,所以只损失一个兔头。

    要是打中身体的话,嘿,那就只剩下一个兔头了。

    虽然麻辣兔头很美味,但这年头,还是兔肉更有性价比。

    而且,兔子的皮毛,也是可以卖钱的。

    把兔子收入空间,徐清风收起了98k,带着大灰继续狩猎。

    相较于上次进山的惨痛经历,徐清风这一次可谓是酣畅淋漓。

    痛痛快快的在山林里,爽了一把。

    枪在手,猎犬开路,这不正是他无数次梦中的情形吗?

    简直就是爽文开局啊。

    不一会,大灰又停下了。

    还是猎物,而且,这次大灰似乎有了上次的经验,直接便回到了徐清风的身边。

    “聪明。”徐清风笑摸狗头,看向远处的山林。

    这次出现在他眼前的,居然是一个大家伙!

    驼鹿!

    这玩意也叫四不像。

    四不像并非是特指姜子牙的坐骑麋鹿,其实有很多动物都可以称为四不像。

    四不像的定义是,脸部像马,蹄子像牛,尾巴像驴,而角像鹿。

    而符合这个特征的,别说,还有不少动物呢。

    比如说麋鹿,驯鹿,驼鹿,还有中华鬣羚。

    这些动物都可以称之为四不像,而且在很多人眼中,都是傻傻分不清楚的。

    觉得它们长的都差不多。

    但其实还是有些不一样的。

    徐清风这还是第一次在山里看到野生的驼鹿,不过对于驼鹿的大名,却早有耳闻了。

    林区的村落,大部分人都称驼鹿为“犴”,也叫犴达罕(满语)。

    犴鼻子跟熊掌一样,都是极其珍贵的食材。

    而且,在很多人心目中,犴鼻子比熊掌更为好吃。

    价格同样不低。

    驼鹿肩高于臀,与骆驼相似,这也是它的名字由来。

    驼鹿也是一个大家族,在全世界很多地方都有分布。

    其中在我国,主要是分布在东北大小兴安岭,以及长白山一带。

    虽然它是一种不折不扣的食草动物,但其身躯却异常庞大,成年驼鹿的体重重达400-600kg,公驼鹿加上鹿角能高达3米,堪称庞然大物。

    也因为如此庞大的身躯,所以在自然界甚少有天敌,被称为森林之王。

    可能也只有东北虎这种,才能够猎杀驼鹿了。

    但东北虎面对大个子,也需要经历一番苦战,甚至会受伤。

    所以一般二者哪怕是在山林里,遇到了,东北虎也不会轻易出手。

    “好家伙,这么大的驼鹿,要是带回去拉车,那该多拉风啊。”徐清风嘀咕了一句。

    没错,他第一想法,居然是想把驼鹿给弄回去,这玩意可比毛驴要香太多了。

    而且这是有先例的。

    驯鹿和驼鹿都能够当坐骑。

    后世,网络上还有不少人争论圣诞老人的坐骑,到底是驯鹿和驼鹿呢?

    亦或者是圣诞老人起初用的是驼鹿,后面换成了驯鹿。

    这些说法都有。

    驼鹿,早在千年以前,就已经被驯养了。

    经过训练后,驼鹿是完全可以胜任拉雪橇的工作的。

    甚至在冷兵器时代,驼鹿还客串过一段时间的坐骑,

    没错,那就是鹿骑士。

    奇幻小说里,中世纪的精灵王,不就是骑着一头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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