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奈何她腰缠万贯 > 第196章 为人有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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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刘衡和王七回家时,颜汐告诉了两人徐氏疯了的消息。

    两人都是惊愕又难言,似喜似悲。谁也没想到,嚣张跋扈的徐氏,会这么疯掉了?

    其实,越是风光惯了的人,心理越脆弱。徐玉容一路顺风顺水,要星星不给月亮,简直是天之骄女,听说曾经还是京城里出名的千金贵女。

    这样的人,一夜之间光环尽失,人人对她避之唯恐不及,然后心里有鬼寝食难安,不就容易发疯吗?

    “这样,算报仇了吗?”王七喃喃问了一句。

    刘衡点头,“恶人自有恶人磨,我们且看着吧,徐氏若真疯了,日子只会更难过。等我们能申冤的时候,再让徐氏绳之以法。”自古以来,欠债还钱,杀人偿命。现在,只是让徐氏赎罪而已。那么,就按老天爷的意思,先让她赎点罪吧。

    王七点点头,跟颜柳说了一声“谢谢”,转身去卤味店忙碌了。

    随着卤味店生意更上一层楼,颜汐感觉自己就跟日进斗金的小富婆一样。虽然她最多只能算是日进百银,还得算上茶棚的收入。

    倒是茶棚这里又有了意外收入。瘸子在临水驿开先河,租了地方给客商当周转仓库后,刘春牛和刘进宝两个也开了项新业务——送信。

    这时候的人,交通不便,音信难通。亲人一旦出远门后,想托人送信只能托认识的熟人或者是知道方向一致的商队,可这些人带信出去,要找到人还是难题。熟人还好点,可能会花时间帮忙打听,商队忙着赶路顾不上,有时直接就弄丢了信。

    刘进宝就想出个法子,与善茶棚可以帮忙送信啊。出门的人自己约好到哪里附近的与善茶棚取信,然后家里人要寄信了,就将信就近送到茶棚去,各个茶棚之间时不时都要往返沟通的,顺便也就把信带过去了。

    一个传一个,把信送到指定的茶棚,等着收信人自己上门来取就是。而且,茶棚里的伙计和掌柜都识字,还能帮忙代写简单书信。

    根据距离远近,送一封信少则一两文,多则一二十文。

    这业务推出后,百姓们用得少。因为安土重迁,有些人一辈子都不会离开家乡一步。倒是有些商队知道了,觉得这送信法子又快又靠谱,情愿多花点钱请茶棚帮忙带信。

    颜汐没想到茶棚还能兼做信客的生意,虽然收入不多,但是蚊子也是肉啊。

    倒是老乌头听说之后,来找颜汐,主动请缨想要东家增加一家脚力生意,“小姐,我们的茶棚如今都在官道两边,肯定会有人到各个地方去,咱们茶棚里养上牛驴,可以每日用驴车或牛车拉人送到官道边的镇上,还可以帮忙送些东西。”

    颜汐一听,这不就是沿着官道开短途班车的意思吗?

    “这生意能赚回一匹牲口的钱吗?”在阳山村的时候,颜汐见过人不少人宁愿早出晚归,多花时间在路上,也不舍得一两文的搭车钱。

    “小姐,有生意的。您看京城这儿,咱们帽子胡同的人想去普济寺烧香,雇辆车可得几十文呢。”老乌头对这生意很看好。

    自从跟着颜汐后,瘸子做了掌柜的,阿大和阿二能帮忙做卤味,唯有自己,好像除了赶车就没别的活干了。他瞎了一只眼,却不是废人,不甘心就吃闲饭。

    颜汐一想,这也可以试试,反正就是买牲口的钱,她如今这点小钱还是不缺的,“只是,这人手……”

    生意做了,才发现人手永远是不够的。

    时下做生意用人,还是只能抱团。

    阳山村的族人,如今就分布在各家与善茶棚里。这些人,因为与刘衡荣辱与共,所以是最可靠的。就算有些小心思,但是一旦与刘衡利益相悖,他们必定是不肯做的。

    而且,如今阳山村里开了族学,各家孩子都能进学堂读书。在茶棚里做事,不管是做掌柜的还是做伙计,每年都有不菲收入。这些收入,在明水县,他们可能一年做到头都得不到。

    双重捆绑之下,刘氏族人是颜汐用得最放心的人。

    剩下的几个,是颜汐得了卖身契的。

    老乌头提议的脚力行,倒是好办法。但是阳山村出来的刘氏族人,颜汐还是希望他们都能扑到与善茶棚里去,那就没有其他人手了。

    “小姐,要不买些人,放到京北的田庄里,从里面挑些人手来用?”老乌头说得头头是道,“将来公子做官后,身边也得有人手啊。”

    颜汐一愣,忽然想到,明年刘衡就要下场考试了。要是顺利的话,他中了进士就可以做官,不管留在京城还是外放,还真都需要人手。

    而到时候,自己跟他分开,那自己身边也得有可靠的人。万一刘衡将来与她拆伙,刘氏族人她就不能用了。

    她在这里无亲无戚,要可靠就得握着人家的卖身契,这么一想,买人的紧迫性马上提上日程了。

    颜汐心里挂着买人的念头,在京城里的人市转悠了两圈,都没能下手。

    倒是这天,她到碧云山与善茶棚去,一个瘦弱的男孩子在门口问瘸子,“大叔,你们还招人不?”

    颜汐看那孩子,深秋的天气,一身衣裳还是单衣,而且补丁叠补丁,歪歪扭扭的样子。

    瘸子看他可怜,舀了一碗菜饭给他,“我们茶棚不招伙计,这碗饭给你吃,你走吧。”

    那男孩有些失望,看看那碗饭,想了办法,“大叔,我不是要饭的,我帮您干活。”说着也不管瘸子,先冲到堆放碗筷的地方,也不顾冷水就开始洗起来。

    “这是冷水,有热水,加点热水。”瘸子看他执拗的样子,叹了口气,让伙计给他加点热水,让他帮忙洗碗筷。

    那男孩很快洗完碗筷,起身时肚子咕噜噜叫了一声,他伸手擦了把脸,又小心地端起给他的菜饭,拿出一个口袋倒口袋里,冲瘸子鞠了一躬,转身走了。

    颜汐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孩子,有些佩服他的风骨。这么瘦小,就出来找活干,家里肯定是艰难的。只是,看着也就十二三岁的年纪,想找个活干,只怕不容易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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