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穿成灭世大魔王的心尖宠 > 7 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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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初宗地界接壤人间。

    反正来都来了,灵霄便想去凡间看看。

    谢无佞被她磨得头疼,最后与她条件交换——

    他带她去凡间玩一趟,回来她就必须安静消停,没有他的允许,她不能擅自在他脑子里说话。

    灵霄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反正嘴巴长在她身上。

    她要不要说话,还不是她自己说了算。

    谢无佞又拿她没有办法!

    灵霄敷衍了事答应下来,催他赶紧上路。

    “别磨蹭了,我们快出发吧!”

    独角兽踩着云彩努力往前狂奔,三头凶兽吭哧吭哧跟在后面。

    棉花糖一样的云朵从两边急速掠过,往下俯瞰,还能看到山谷丛林里涓流的小溪,和奔跑的小鹿。

    远处山脉,凡间的城镇已经若隐若现。

    灵霄欢悦高呼:“美好的新世界!我们来啦!”

    谢无佞抄着双手,长腿交叠,靠在独角兽背上闭目养神,闻言嗤一声。

    真是个没见识的土包子。

    看到什么都大惊小怪。

    神族那群老不死,找这么一个上古善念来禁制他,怕是脑子秀逗了。

    又笨又蠢,没有半分修为,见点血都得晕半天。

    他堂堂三界第一大魔头,会被这么个愚蠢的小东西禁制住?

    做梦呢。

    到了凡间城镇后,那种熙熙攘攘,人头攒动的市井烟火气就瞬间扑面而来。

    虽然这只是一个不大的小城池。

    但因为眦邻修真界山脉,鱼龙混杂在此流通,倒也还算繁华。

    谢无佞张狂惯了,即便到了凡间城池,既不遮掩自己容貌,也不收敛魔头气势。

    就这么大摇大摆进了城。

    四只凶兽一落地,就化作了人形,如同小跟班亦步亦趋跟在后头。

    其实这四只凶兽乡巴佬的程度,跟灵霄是一样一样的。

    在被送到无妄海去镇压大魔头前,它们就一直被困在蛮荒。好不容易出了蛮荒,又在无底之谷守了三千年。‘上古凶兽’的名头听着很威风,但其实这四只也是哪儿都没去过。

    灵霄在谢无佞的脑门里东张西望,对这古代凡间的市井街头新奇不已。

    后头那四大只也跟她一样,看什么都觉得稀奇。

    尤其是八爪火螭和雷电蝠龙。

    俩人本就是块头最大的,一个是吃货,一看到路边的食物就直流口水;一个喜欢亮晶晶的东西,盯着那些小摊上的发钗饰品就走不动路。

    独角兽和金猊兽比较收敛一点,但眼睛也是瞪得老大。

    谢无佞带着这么一支队伍,加上他自己那舍我其谁的气势,走在街上,没人敢惹他。

    也没人敢多看他一眼。

    ——虽然这些凡间的普通老百姓压根不知道三界之外有什么大魔头,更不知道这个一看就很不好惹,有双异类碧瞳的男人是什么来历。

    但凭着趋利避害的本能,他们都自动绕着谢无佞走。

    “谢无佞,谢无佞!”灵霄一眼看见前面路边有个老翁在卖冰糖葫芦,激动道,“前面有卖糖葫芦的,你买一串给我尝尝吧!”

    谢无佞皱眉:“你又不能自己吃。”

    灵霄说:“你吃给我看啊。现在我在你脑子里,你吃了就等于我吃了嘛。”

    谢无佞才不会纵容她这些无理的要求。

    开什么玩笑。

    他可是三界闻风丧胆的大魔头,跑到凡间街头来吃糖葫芦,威风何在!

    谢无佞直接无视。

    灵霄立马搬出他们之前的约法三章。

    “之前可是你自己说的,带我来凡间玩开心了,回去以后我就听你的话。”

    “现在你不买糖葫芦给我吃,我很不开心!”

    “我一不开心就喜欢碎碎念,我话可多了,我最擅长自言自语了。而且我记忆力特别好,我会背好多好多文章和名著语录,英文版的,法语版的,我都会。”

    “我一点儿也不介意,每天在你脑子里背上一篇文章。”

    “就比如说,道德经我就背的很熟……”灵霄说着,转声便老神在在开始念起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

    “够了,闭嘴!”谢无佞捂头抓狂。

    后头四只冷不丁听见大魔头暴喝一声,吓得齐齐一呆,僵地原地不敢动弹。

    灵霄住了声,狡黠地问:“还要我继续念下去吗?”

    谢无佞脸色阴沉地朝那卖糖葫芦的老翁走去。

    “拿来。”他凶神恶煞地说。

    老翁被吓得一哆嗦。

    老翁颤着手从稻草桩上取下一串糖葫芦递给大魔头,“两、两文钱。”

    怕归怕,钱还是要收的。

    但大魔头嚣张惯了,他叱咤三界,想要什么抢过来就是,何时还付过钱。

    他把糖葫芦怼到脑门前,暴躁道:“这下行了吧!”

    灵霄却说:“你还没付钱呢。”

    她认真道:“我们现在是在凡间,买东西是要给钱的。我们在修仙界吃霸王餐没关系,但在凡间这样就不好了。”

    谢无佞脸色阴沉抿着唇。

    灵霄等了一会儿,不见他动作,狐疑地问:“你该不会是没钱吧?”

    谢无佞:“……”

    灵霄猜对了。

    大魔头身上还真没有钱。

    钱这个东西,对大魔头而言,根本就没这个概念。

    灵霄的质疑在此刻精准扎刀:“谢无佞,你该不会……身上连两文钱都没有吧?”

    大魔头居然被他脑子里的小东西给鄙视了。

    大魔头现在心情很不好,脸色很阴沉。

    谢无佞身后跟着四个流着哈喇子的人形凶兽,对面是那凡人老翁怀疑他要吃白食的眼神,脑子里是小东西同情的声音——

    “谢无佞,你好惨啊。”

    “不但连个庇护的住处都没有,身上还一分钱莫得。这些年,你一个人是怎么过来的啊?”

    谢无佞气得险些晕厥。

    “谁说老子……”

    他本欲张口反驳。

    话吐一半,忽然意识到自己情绪被这小玩意给左右了。

    谢无佞舌根抵颌,古怪地冷静了会儿。

    然后一如既往邪气地道:“本尊就喜欢抢别人东西,不是抢的,本尊还不要呢。”

    “牛逼。”灵霄对他竖起大拇指。

    “反派的逼格被你拿捏得死死的。”

    “知道就好。”谢无佞‘哼’一声,转头阴恻恻盯了那老翁一眼。

    老翁赶紧摆手道:“送您……送您,不要钱,不要钱了。”

    谢无佞挑眉。

    “看到没,绝对的实力面前,钱这种东西都是摆设。”

    谢无佞跩跩地往前走。

    咬一口糖葫芦,酸得他倒牙,皱眉骂了句‘什么玩意儿难吃死了’,抬手就给扔了。

    后头的四只赶紧跳起来抢那串糖葫芦。

    摇头晃脑,吃得可欢了。

    灵霄沉默了一会儿。

    谢无佞继续往街上走。

    灵霄还是对什么东西都好奇。

    但她不再要求谢无佞买给她了。

    走到一个手工首饰摊前时,灵霄双眼一亮:“哇好漂亮的首饰呀,谢无佞你走近一点,让我看看。”

    谢无佞觉得他脑子里这个小东西真俗气。

    这些凡间俗物,一没有灵气,二没有价值。

    她却看什么都新鲜。

    谢无佞不耐烦地走到摊贩前,让脑门正怼摊子。

    摆摊的小贩眼色很是伶俐,一见这位大少爷衣着气势不凡,身后还跟着四个人高马大的随从,虽然长相异类了点,但兜里肯定有钱。

    小贩便热情地道:“客官,您想选点什么?”

    “这支金钗怎么样,用来送给喜欢的姑娘,最合适不过了,这样式可是天都那边最时兴的!”

    谢无佞嗓子一沉:“什么喜欢的姑娘,老子就是随便看看。”

    小贩暗暗一笑,心想这大少爷还挺纯情呢,居然害羞了。

    “那这镯子怎么样?这可是正宗的羊脂玉,寓意天长地久,生生世世,买一个送给姑娘当定情信物,她保准喜欢。”

    谢无佞扫了那镯子一眼。

    小贩见他意动,刚想卖力推销。

    灵霄就在谢无佞脑子里道:“好啦,我看完了,我们走吧。”

    谢无佞蹙了下眉:“你不是想要吗?”

    灵霄:“我没说我想要啊。”

    “这里逛完了,我们去下一个地方吧。”她催促。

    接下来。

    每走到一个灵霄感兴趣的摊贩或是铺子前,她都只是对谢无佞说:“你走近点,让我看一眼就行。”

    她怕她一说想要,谢无佞又直接当街强抢。

    她直接把谢无佞的脑门当成了摄影机。

    逛街逛得津津有味。

    但大魔头却不知哪根筋不对劲,阴着个臭脸。

    街上的老百姓见到这尊煞神,都自动离他三丈远。

    灵霄看不到他的表情。

    因为她在光门结界里的视角,和他的视角是一样。

    除非大魔头又发疯,把自己头盖骨给掀下来。

    不过那样也没用。

    灵霄一见到血就会晕过去。

    在凡间集市一路逛下来,灵霄是逛开心了,可除了她之外的其他几个都不太开心。

    大魔头就不说了。

    他基本随时随地都是阴晴不定的。

    后头那四只人形凶兽也幽怨得不行。

    逛了这么半天,谢无佞总共就扔了一根不要的糖葫芦给它们。

    四个分一串,还不够它们塞牙缝的。

    灵霄说:“咱们现在身上也没钱,还是先找个地方挣点钱,然后正正经经吃顿饭吧。”

    “四大凶兽现在成了咱们的宠物,养了宠物就要好好喂养,不能让它们饿肚子。”

    养宠物是要负起主人的责任的。

    “你事情怎么这么多。”谢无佞很不耐烦。

    灵霄虽然觉得跟着大魔头日天日地搞事情很爽很刺激,但这里是凡间,‘凡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算是灵霄的故乡。

    况且凡人没有灵力和修为,大魔头随便一个手指头,都会给这里造成灭顶之灾。

    所以,灵霄不允许谢无佞在这里搞破坏。

    这是原则问题。

    这几天相处下来。

    灵霄已经大致摸索出大魔头的喜好。

    他吃软不吃硬,尤其爱听彩虹屁。

    她还发现大魔头一个软肋。

    也不说是软肋吧,就一个弱点。

    他特别烦她念叨。

    她一在他脑子里碎碎念,他就受不了了。

    就跟孙悟空讨厌唐僧念紧箍咒一样。

    齐天大圣再厉害,也扛不住唐僧天天念紧箍咒啊。

    现在的灵霄,就把自己当成了那个紧箍咒。

    “谢无佞,前面有人在招短工,要不你去扛沙包赚点铜板吧。”

    谢无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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