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都重生了,谁还当个正经法律人 > 第10章 或许,她只是习惯他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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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挽尊,安月明觉得自己至少也该逗逗舒晨,好讨回点利息。

    他不假思索噼里啪啦在键盘上打出一串字:“我当然知道,我家房子是第一个被拆的。”

    “而且我跟你说,那群拆房子的人没长眼睛,我还没来得及跑出来呢,他们就开始动工了,搞得我现在人还躺在医院,可倒霉了。”

    “你说谎!如果你躺在医院,怎么还能回复我消息?”安月明没想到自己的消息一发出,舒晨就立马回复了。

    安月明寻思这个女人还真不好忽悠,不过见招拆招,他编点谎话就跟聊家常一样自然:“我下午急匆匆先走,就是去买新手机了,现在的手机能上个qq也不是什么难事吧?”

    “我不信!!!除非你现在给我打个电话!”看到这条消息,他能想象得到电脑屏幕前,舒晨张牙舞爪的样子。

    他当然不可能给她回电话,否则他在网吧的事情立马就暴露了。

    “我说,我人都躺在医院了,你能不能稍微关心一下我的安危?我胳膊正吊着呢,都还给你发消息,你就不能温柔一点?”他当即转移话题。

    要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首先要站在道德的至高点上。

    果然,舒晨立马就被转移了注意,把关注点放到安月明的伤势来:“啊?有那么严重吗?你在哪家医院?"

    “哟~你这是在关心我吗?”

    “谁关心你了?你少自恋!哼!”

    舒晨见他伤得那么严重,还一副不正经的样子,赌气将聊天框关闭。

    【这个家伙,今天嘴怎么这么贫,不过......】

    她在心里小小声地说着。

    以前认识的那个安月明好像又回来了。

    自从安月明第一次跟自己表白被拒绝后,他就好像变了个人似的。

    和自己说话总是小心翼翼的,对自己也是越来越没有底线地讨好。

    他的变化让自己倍感压力,两个人之间的相处也变得无趣了很多,让她很想逃离。

    她其实不明白自己对安月明的感情,是出自于好朋友呢?

    还是......喜欢?

    【或许,我只是习惯了他在身边。】

    她摇摇头,不再去想。

    ......

    过了十几分钟,舒晨都没有再收到安月明的回复。

    【居然就不回复我了!新手机号码也不知道告诉我一个!亏我还这么关心他!】舒晨有些不满地在心里嘀咕着。

    转头跟自己的好闺蜜许伊伊打了电话。

    “伊伊,我跟你说,安月明他们家......他们家房子被拆了,他还因为这件事受伤了。”

    “啊?真有这件事啊?那他没什么大碍吧?”

    “我......我不知道......”

    “小舒,我说你那么关心人家,明天早上去看望一下他好了,他在哪个医院?”

    “我才不去,再说谁关心他了,我巴不得他伤得更严重一点,最好嘴巴说不了话那种!他也没......也没告诉我他在哪个医院......”

    “那倒也是,谁让他今天不等我们小舒,都是他活该~”许伊伊假意附和,脸上却是一副姨母笑。

    她这个闺蜜,这傲娇的样子真是太可爱了。

    舒晨声音弱了几分:“伊伊,我觉得我们做为安月明的同学,这样子说他是不是不大好,要不你去问一下吴承烨,就问安月明现在的情况怎么样?你可不许说是我问的。”

    “那你要怎么报答我?”许伊伊知道自己好闺蜜的德性,天塌下来,都有她这张嘴顶着。

    “这同学之间的关爱,不是应该的嘛,许伊伊你的思想觉悟有待提高哦~”

    “呵,女人!刚才不谈同学爱,现在倒来绑架我了?你清高~”

    “哎呀,快去嘛!”

    “是是是,奴才遵命~”

    【你就端着吧,小舒。】许伊伊抿抿嘴,无奈地挂了电话,就算她是月老,这两人的红线也得牵半辈子。

    ......

    正专注查阅资料的安月明,自然是不知道舒晨拜托许伊伊去“查岗”的事情。

    2009年,华国互联网的发展堪堪初具规模,司法实践几乎没有一个环节能通过网络来实现。

    在这个年代,像案例这种东西,是没有一个官方途径能够去查询的,等到2013年由最高法院颁布裁判文书公开试行办法之后,才开始有官方的案例查询系统——华国裁判文书网。

    好在2009年,已经有了第三方的查询途径,比如,燕京大学法制信息研究中心在他们开发的《京大法宝》中推出的《华国司法案列库》和《法学期刊数据库》。

    有了它,才让安月明的检索工作能够顺利推进。

    类似的拆迁案件,前世的安月明其实办理得很多,说起胜率,也还算可观。

    不过事实上,民告官案件的胜诉率非常低。

    除去客观原因,大部分人都是以拿钱为目的去打官司的,政府和百姓之间还能有调和余地的案件,大多都以调解的形式结案。

    很多律师在办理这类案件的时候,基本都采用一次性收费,在2023年,燕京律师到外地打类似官司的收费标准,有的能达到30万。

    当然,这30万并不能包赢。

    安月明上辈子虽然生活作风上不大正经,但在工作上倒是个有口碑的好律师。

    证据不足,在他看来必输的案件,他一般都不接,甚至会劝当事人好好再斟酌一下打官司的必要。

    只有得到当事人再三确定,他才有可能去接看起来毫无赢面的官司。

    而像这类拆迁案件,他往往是半风险收费。

    前期收一点象征性的办公费用,再根据比例来抽成律师费。

    一个案件能回款1000万,他就能拿到100万的律师费抽成,扣去要给律所的管理费和税费外,到手也能有大几十万。

    2009年的拆迁案,基本不可能有那么高的标的。

    经济环境不同,司法环境也不同。

    这个年代的司法环境,用一句官方话来讲,那便是任重道远。

    民告官这种事,很容易在案件初期的立案环节就被掐死。

    别小看立案,这东西是有门道的。

    先说安月明这次准备打的行政案件。

    2015年以后最高法院发布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司法解释之前,是没有交叉异地管辖这种规定的。

    所谓交叉异地管辖,指的是为了保证司法公平,原告以县级以上政府作为被告的,可以由中级法院直接受理,并且根据实际情况移送到被告所在地以外的基层法院进行审理。

    简单来说,便是尽量减少案件受本地关系势力的影响。

    更通俗来说,大家都是一个地方的官,我手下部门,管得还是你的财政,你再怎么样,也得给我三分薄面吧?

    安月明之所以去探吴春磊的口风,便是想要将这个案件直接在中级法院立案受理,这样一来,上诉后案件便能直接到省高级法院,案件胜诉的几率才会更高。

    如果在立案时,就被摁死在基层法院上,这个案件根本没有未来了。

    安月明将自己的思路和检索来的资料都打在WOrd上,就等到明天回去的时候说服老一辈打这一场官司了。

    至于这些材料怎么来的,只要说自己去找了一个当律师的忘年交,对方给自己提供的帮助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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