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长姐凶悍:拐个娇夫去种田 > 第十一章 招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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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不紧不慢地过去了。

    沈裴之提着一块猪肉,袍子上沾了一点清晨的露水。

    他脸色虽有些苍白,但眼睛明亮有神,即使紧绷着嘴角,周身的气质冷漠像万年不化的冰山,也丝毫不能影响他的貌美,反而为他增添了清贵,不可亵渎的凛然之气。

    他来到周慕云家的栅栏外,看到周慕云正好从屋内出来,少女穿了一身嫩粉色的衣裙,像是在春意盎然里绽放在枝头的桃花。

    但她身上丝毫没有那种柔弱的气息,反而有种蓬勃向上的朝气。

    沈裴之一时有些看呆了,想要敲门的手顿在半空。

    少女没有注意到他,慵懒地伸了个懒腰,被皮革包裹的腰肢纤细柔软,看上去就跟小溪边刚刚抽出来的柳条一般。

    沈裴之莫名觉得脸有些发烫,他不知道的是,他那白净的脸上悄悄飞起两朵红霞,给他毫无表情的脸上染上了了几分生动。

    周慕云没有注意到他,自顾自走下台阶,裙子太长了,有些碍手碍脚的。

    于是她就卷起裙摆,露出一截白皙纤细的小腿,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出一种像玉一般莹白色的光泽。

    沈裴之看到这一幕,连忙垂下头,收回视线,眼神明显带着慌乱。

    在心里不停地唾弃着自己这实在是上不了台面的做法,偷看人家姑娘,实非君子所为。

    脸上的绯红瞬间蔓延到脖颈,整个人都像熟透了一般。

    周慕云不知道从哪掏出一把锤子,那锤子看上去笨重无比,锤柄比她的胳膊还要粗,真不知道以他的小细胳膊是怎么能拿得动的。

    只见她大刀阔斧地岔开腿,一只脚踩在一截木头上,双手抡起锤子,对着木头狠狠劈了下去。

    这一下,木屑飞溅,和人的腰一般粗的木头便被劈成了两半。

    沈裴之眼中的羞涩还未完全消退,听到动静,一抬头,便看到了这一幕。

    他瞬间亚麻呆住了,嘴唇微张,整个人都呈现出一种快裂开了的状态。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天赋异禀吗?!

    看到沈裴之,周慕云放下锤子,热情地将他迎进门,注意到沈裴之脸色虽有些不大好看,但是精神头还是很不错的,只是不知为何,脸上带着一抹可疑的红晕。

    沈裴之将肉递到周慕云手中,有些冷漠地开口:

    “这是我大哥让我带给你的,他刚打猎到一头野猪。”

    周慕云早就习惯了他的冷淡,甚至对他大哥,他也是这副高冷的样子。

    沈裴之扭头就走,像是完成了任务一般。

    背影潇洒,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周慕云提着肉,有些迟疑地开口:

    “要不吃个午饭再回去吧。”

    沈裴之顿住了,转过身子,不知道回想起什么,有些傲娇地点点头,表示同意了。

    太阳很快就升到高处,照在地上有些火辣辣的。

    厨房里,周慕云正热火朝天地处理沈裴之带来的肉,这样肥瘦适宜的肉,用来做成红烧肉再合适不过了。

    屋外,沈裴之坐在小板凳上,他长手长脚的,缩在凳子上,显得有些局促。

    周小宝坐在他旁边,两个人面面相觑,气氛多少有些尴尬。

    周小宝悄悄看了眼这个长得很好看的大哥哥,他认识沈裴之,他觉得这是他见过的长得第三好看的人了。

    第一是他最爱的姐姐,第二当然就是他周小宝啦,嘻嘻。

    他知道这个脸总是臭臭的哥哥是个大好人,上次还救了他姐姐。

    于是,懂事的周小宝凑到沈裴之跟前,把怀中的小兔子递到沈裴之前面,很开心地说:

    “沈哥哥,你要不要和叽叽玩,它很乖的。”

    叽叽就是那只小兔子了,这是周小宝给它起的名,还把它当成了自己的好玩伴。

    沈裴之有些无奈,他又不是小孩子,怎么可能会和动物玩。

    不过看这兔子肥肥的,做成麻辣兔子应该会很好吃。

    叽叽仿佛看懂了沈裴之大灰狼一样的眼神,拼命地蹬着后腿,往周小宝怀里钻,离沈裴之远远的。

    突然,沈裴之闻到一股很特别的香味,他之前从未闻到过,是从里面传来的,于是他好奇地起身往厨房走去。

    厨房里,周慕云正把桂皮,香叶等香料往锅里到。

    看到周慕云的动作,沈裴之很是吃惊,这些不都是药材吗?

    怎么,这丫头已经疯癫到要把药材做成饭吃了?

    这吃法多少还是有些超前了。

    在看到周慕云把糖往锅里放,他的嘴角更是夸张地抽了抽,明显是对这锅食物不抱任何希望了。

    周慕云看到沈裴之冰山脸下隐隐露出来的嫌弃,浑身上下都写着抗拒二字。

    但笑不语,等会儿,他就知道什么叫美味了。

    饭菜很快上桌,周慕云不仅做了红烧肉,还做了其他清淡的小菜,摆了满满一桌,毕竟有客人来,还是要丰盛一些。

    周小宝看到满桌子美味,双眼都在放光,但他很有教养,餐桌礼仪,饭前洗手什么都一个没忘,像个小大人似的招呼着沈裴之落座。

    沈裴之没想到正品竟然看上去竟然非同一般,卖相极佳。

    每一块肉都被酱汁包裹着,显出一种油汪汪的色泽,看上去就让人食欲大增。

    沈裴之甚至感觉到肚子可耻地咕噜咕噜叫起来。

    一入口,沈裴之更是瞪大了双眼,被惊得说不出话来。

    肉质软糯,肥而不腻。药材与食材完美融合,让原本单调的肉味一下子变得丰富起来。

    沈裴之本就不通厨艺,而沈大郎一个糙汉子笨手笨脚,能做出来就很不错了,更别说能做得美味了。

    沈裴之的口腹之欲硬生生被沈大郎那难评的厨艺给压下去了。

    沈裴之为他刚才在心里对红烧肉的无礼而道歉。

    好吃好吃。

    这个尝尝,嗯,好吃~

    再尝尝这个,嗯,新鲜~

    (嚼嚼嚼)为什么一盘简单的炒菜(嚼嚼嚼)都这么好吃。

    沈裴之几乎是眼含热泪地吃完这顿饭。

    看着沈裴之埋头干饭的样子,周慕云有些惊讶,没想到沈裴之看着文文弱弱的,干饭比她还猛。

    吃完后,他优雅的擦擦嘴,文质彬彬地向周慕云表达感谢,感谢她的盛情款待。

    便提着周慕云给沈大郎打包的饭菜告辞了。

    回到家中,沈大郎手里捏着一个馒头,嘴里还鼓鼓囊囊地嚼着猪肉青菜拌饭,这是沈大郎自创的,还美名其曰把饭和菜拌在一起吃省事又省力。

    看到沈裴之回来,沈大郎招呼着沈裴之来吃饭。

    沈裴之瞥了一眼那饭,眼里是王之蔑视,径直往自己房间走去。

    沈大郎自然看到他手里的餐盒,眼睛瞬间瞪得像铜铃那么大。

    他丢下手里的饭,毫无形象地追着沈裴之讨食:

    “裴之裴之,是不是沈姑娘又做好吃的了,分哥哥吃点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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