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明朝小官员 > 第五十章 迎接圣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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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哥得到朝廷的封赏圣旨,心里还是很激动的,总算有点猪脚相了。虽然日子过得不如前世有滋有味,但是穿越到明朝也有福利呀,这份圣旨怎么也赶得上国家领导人的慰问把。

    可怜的超哥这辈子见过的最大的官都是在电视上。跟他们最近的接触就是党和国家前领导人视察某景点,他正好在旁边上班,看到了几个保卫。所以小小的激动一下还是允许的。

    超哥这个人对吃穿不是很讲究,收拾衣服麻烦了点,不过饭来张口,衣来张手的生活已经习惯了,毕竟也是土豪一枚,想堕落还是容易的。

    他比较不喜欢的就是饭菜的味道不怎么样,这个时代没有前世那么丰富多彩的调味品。也许可以把味精作为研究对象了。我可是学习生化的人呀,整整味精还是有希望的。

    但是对于出行,超哥是深恶痛绝,去一趟合肥都要坐船,以前一两个小时的行程现如今动不动就是一天,节奏太慢了。所以如非必要,他是绝对不愿意出门的。

    但是迎接圣旨是一个很光荣很神圣的工作,作为主角之一,他怎么也得出现呀。

    随着跟王小妹这个未来的妻子,现在的小姨子接触日久,两人也慢慢熟悉了。但是孔子他老人家说过,发乎情止乎礼。

    王氏毕竟还没有周年,孝期未过,不好随便调笑的,更不能动手动脚,那也太下三滥了。所以一般小妹就躲在栓儿的住处,尽量少与超哥相见,当然见面了说上几句话还是可以的。

    超哥要勤奋读书,这个是作为学霸坚持不能动摇的,是他的立世根基所在。跟这个时代接触越多,他越发理解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真实。

    这是一句大实话,除非舍得割一刀,不然不读书考科举,你就是有万贯家产也就是个保管员,随时随地都可能有人夺了去,太没有安全感了。

    小妹既然在超哥种痘期间管家管理的不错,超哥就让她继续管,除非有什么大事情才需要跟她说一下,也算是实习期,提前熟悉下工作。小妹含羞答应了,在姐姐留下的一干丫鬟的帮助下,也是井井有条。

    所以需要赶往合肥的一大早,小妹就把出门所需要的衣物都准备好了。都是崭新的衣服。今天小妹显得很兴奋,少见的亲自送了过来,可能也是想跟未来夫婿一起分享这种快乐。

    看着小妹的神采飞扬,超哥忍不住就想逗逗她,“小妹,你给我准备的衣物不会小了些吧,别到时候穿的鼓鼓囊囊的丢你的人呀。”

    小妹含羞笑了笑,细声说道,“都是杏儿准备的,肯定合身。”小妹眼睛中似乎含着水,小脸上有一层薄薄的绯色,一副青春小萝莉的可爱相。

    超哥看看旁边没什么人,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冲动,就伸出手轻轻的搂住小姑娘。小妹埋在姐夫的肩膀里面,羞的抬不起头来。

    一股成年男人的气息传了过来,她感觉很舒服,似乎沉迷在拥抱中。迷迷糊糊中似乎听到超哥在她耳边说了些什么,等她缓了过来,超哥已经出门了。

    超哥在路上想着小妹的神情,不觉得笑了出来,果然是春天到了,自己也成了怪大叔了。真是一个青春无限,纯洁可爱的小姑娘呀。

    跟她相比,自己的心态却已经有些老了,也要成熟很多,正可以呵护她的一生,让她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

    既然月老已经把小妹的一生跟他牵在一起,自己也别矫情了,别在纠结年纪太小,没有共同语言什么的这些问题了,感情是可以培养出来的。要给小妹提供一种温馨幸福的氛围,别再出现她姐姐的悲剧了。

    迎接圣旨的地点是种痘社会所,本来这里是租来的,现在差不多已经成了种痘社成员活动的固定地点了。会所的管理者也是老熟人,曾经当面训斥过何秀才的孙老板。

    孙老板这个种痘社会所,现在办的有声有色的。超哥按照前世会所的玩法,给他很是出了些主意,现如今庐江府有钱有势的要想有些什么活动不愿意再去妓院那种低档次的地方。

    好吃的,好玩的,上档次的,甚至有些特殊要求的,这个会所都能满足,而且很保密。

    孙老板也是个明白人,知道生意要做好,名声很重要。所以对某一类特殊人群,比如说穷秀才这样的,也比较照顾,毕竟秀才们握着笔杆子,哪天给他来一个大字报那就不美了。

    甚至孙老板隔三差五的还赞助举办一些免费的聚会,邀请一些文化界的名人,甚至是学官,过往的进士来讲课,开开沙龙,吸引秀才们来听讲,秀才们真是既有面子,又有里子,当然也会说好话。

    孙老板会做人,当然生意也好,就算是对他有些意见的李启思秀才也不得不捏着鼻子跟他来往。

    这次表彰种痘社一群人,经过孙老板的再三争取,庐江府就给安排在种痘社会所里,也省的钦差大人一家一家的奔波劳累,确实是两全其美的好办法。

    表彰的仪式举行的很顺利,宣读圣旨的内侍姓刘,一个中年人,用特殊的公鸭嗓子读着对超哥,黄大夫和种痘社的表彰,抑扬顿挫间,有股北方的语调。

    见礼以毕,超哥他们也不能免俗,该给的礼金还是要给的,就打听这位内侍的名称。

    内侍很随和,声音虽然特别,但一点没有其他太监在外高傲的样子,“咱家姓刘,名唤刘瑾,是陕西人。”

    “原来是刘公公,”超哥突然顿了下来,猛地上下重新仔细打量了下这个太监,我的天,不会就是那位名垂青史的大太监把。

    刘太监对超哥的反应感觉挺好奇的,“张监生,怎么咱家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吗?”

    超哥想可不能轻易得罪了,不管是真是假。就仿若无事般的说道,“小生略懂一些相人之术,刘公公骨相奇特,有大富大贵之相,这才十分吃惊。”

    刘太监听了当然十分开心,超哥又是有心恭维,两人交谈甚欢。超哥是后世人,对太监这种特殊群体虽然比较稀奇,但也不会特意的歧视他们,反而有些同情,太不人道了。

    言语之中这种情感自然就流露出来,刘太监在宫中待了很久,很容易的感受到了,果然是舍身种痘的张秀才,虽然小小年纪,但确实不同凡响,与朝中那些酸丁就是不一样。

    超哥又在史书上知道这位太监的秉性,生怕得罪了他,又暗地里送了一份大礼,刘太监就更高兴了,也就牢牢记住了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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