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哥谭怪人 > 第104章 献祭“李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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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念出那个名字,就险些剥夺了李祖的精神和思考能力。

    而只是一个名字,就足以提升李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

    “差点就死了,可真险啊~”李祖拍着胸口,轻松的语气好似在说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

    他刚才只不过放开心中的压抑,让疯狂占据脑海,并且顺着本能行动。

    本能催促他去做出了选择。

    只是对于名为“克苏鲁”的东西,和出生,他毫不理解。

    不仅仅是不理解,似乎只是去想关于“克苏鲁”的事情,就足以让他的精神崩溃。

    但有一件事可以肯定,他的使命就是进入赛供娜的子宫之内,让不可名状之物,借此出生。

    其他两个选择,

    一是离开奥克蒙特,当着一切都不曾发生。

    “这是谜底揭晓者的奖励”约翰内斯轻拍着李祖的肩膀。

    李祖没有选择完成自己的使命,约翰内斯却并未生气,反而像是看见了白狗群中的小黑狗,投以更多的关注。

    对方的存在,绝非低于赛供娜,甚至是克苏鲁。

    “奖励?嗬嗬~”李祖嗓子挤出笑声。

    周边可都是他自己的尸体,即便这些“李祖”或许与他稍有不同,但李祖更相信他们没有选择唤醒克苏鲁。

    况且,只要奥克蒙特没有结束,谁又能逃离这里?

    “这个糟糕的地方,不想早点离开吗?”约翰内斯还在轻声劝说。

    “是个不错的选择!”李祖很干脆的点头。

    说罢,他伸手抓在了第三块石头上。

    三个选择。

    一,作为找到最终谜题的人,可以离开奥克蒙特。

    二,以自身作为种子,投身赛供娜之内,唤醒那古老的,不可名状之物。

    三,以自己的生命,换取这个世界几个世纪的苟延残喘。

    几个世纪,对人类的发展而言无比漫长,但对那些古老的存在而言,不过是一个瞌睡的时间。

    献出自己生命,拥有两条命的李祖,做出这个选择,似乎是最没有损失的。

    “在这之前,怎么出去?”他转头问约翰内斯。

    “路早已准备好了~”约翰内斯微笑着向右指。

    空间撕裂无形之门,外面,已是奥克蒙特的夜晚。

    ……

    叮咚~

    古老的摆钟,指针已经来到午夜十二点。

    没有点灯的废旧房间,地下室中还能听到女人的自言自语。

    “布谷,布谷~”

    机械布谷鸟弹出,整点报时。

    李祖坐在躺椅上,静静享受着月光落下的宁静。

    他右手拄着的太刀,随着拇指挑起刀镡,出鞘,归鞘……锋利刀锋反射着的月光,让李祖的脸看起来……忽明忽暗。

    呼!

    背后突然有风袭来。

    李祖刚察觉,还未来得及转头,便被结结实实的砸中后脑。

    几分钟后,

    地下室,

    印斯茅斯人刘易斯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地上插着注射器,就差几秒钟他就会被注射那古怪的液体!

    会变成什么样他不清楚,但绝对不是好事!

    刘易斯只记得,自己在回答完两个外乡人的问题之后,就被那个黄皮肤外乡人在此敲开门,绑架了。

    再醒来,也只有一个穿着性感的古怪疯女人,要来给他打针。

    最恐怖的事却不止如此。

    那个女人消失了,在他眼前,变成了一个塑料玩具!

    “救命啊——!!!”

    ……

    ……

    赛供娜祭坛,

    撕裂的空间处,李祖提着昏迷的“李祖”走进来。

    约翰内斯双眼闪过一丝丝的惊讶,似乎是千篇一律的世界轮转之中,有一个人做了个细微的选择,即便这个选择也在他所悉知的“未来”之中。

    “你是我见过,最有意思的”约翰内斯毫不吝惜自己的称赞,姑且认为这是称赞吧。

    “是吗?”

    显然,这个评价对李祖而言,更有意义。

    做出选择的李祖,献祭自己的生命,来让这个世界在苟延残喘些日子。世界如何他从不在意,只不过在他生于的几千个小时里,还需要与这个世界一同存在。

    更何况,献祭“李祖”这件事,并不困难。

    只需要抓住后来的自己。

    “至少做出这个选择的,我是第一个……”李祖很满意自己得到的信息。

    在昏迷的“李祖”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他成为了此处白骨尸山的新成员。

    ……

    ……

    “呼!”

    “呼!”

    废了一夜的力气,刘易斯挣扎着,挣断了捆绑自己的绳索,从地下室之中爬出来。

    喊了一夜救命没人搭理,还无端浪费了大量体力,导致刘易斯被拖迟到了早上。

    当然……喊累了,睡了一觉这件事,他肯定不会告诉别人。

    报警!

    刘易斯马不停蹄的冲向警察局,警察虽然看不上印斯茅斯人,倒是对处理外乡人案件上格外认真。

    在印斯茅斯人兄弟相互帮忙,加上警察搜寻,一个外乡人的行踪并不难获得。

    刘易斯与警察一起,赶往了奥克蒙特码头。

    名为“卡戎号”的船,即将起锚。

    “就是那个黄皮肤的外乡人,他绑架了我!”刘易斯指着远处正在道别的李祖。

    正与约翰内斯和查尔斯·里德道别的李祖,在发现刘易斯后一愣。

    接着便露出微笑。

    “警察先生,布鲁斯·韦恩先生昨晚,一整夜在我的宅邸休息,我们畅谈整晚,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约翰内斯拦住了警察。

    本地有名望上层人士的证词,与印斯茅斯人的证词,该相信哪边已不用思考了。

    警察看向刘易斯的目光已满是怒意,得罪上层人?他们可还想要下个月的薪水呢。

    “我负责为斯洛格莫顿先生调查案子,这位刘易斯先生,似乎与那起命案有关”查尔斯·里德虽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不过看着印斯茅斯人不遵守规矩来找自己等人的麻烦,他也决定不按照约定的来。

    刘易斯的身份立即转换。

    “抓住他!送给斯洛格莫顿先生!”警察们几乎是扯着嗓子喊的。

    小插曲之后,三人继续道别。

    “希望以后还能再见”查尔斯·里德与李祖告别:“很可惜,我们还没有聊过太多。”

    他们没什么好聊的,毕竟只认识了一天而已。

    “下次再见”约翰内斯·范·德·博格微笑着,他自始至终都是这副表情。

    从容,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那可能要几个世纪之后了。”

    李祖摆摆手,转身朝着卡戎号走去。

    以“自己生命”作为代价,可以换来世界的短暂和平,而当时间走到终点,种子们又该为了自己的“使命”,踏上旅程。

    一具尸骨是一次牺牲,那白骨尸山……世界已经苟延残喘了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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