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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时间:公元2002年,夏。

    地点:孟姑集,中心小学。

    实验室后面的那一排白杨树已经很高了,静静地站在那儿,给这个夏天稍稍带来了一股清凉。蝉声碎碎的,遗落在风中合成一段童谣,却没人能听得懂。

    顾觉坐在教室当中,听老师在讲课。天气已经很炎热,连空气都是滚烫的。顾觉好想闭上眼睡会觉,老师说些什么也已经听不进,索性手托着腮,眯起了眼望向窗户外边。透过一面窗,还是那样蓝的天空,还是那样静的树叶。

    同桌岚堇不屑地白冷了他一眼,嘟囔道,真是天生的混子。

    顾觉没有听着,扭过头来,忽然坏坏的笑了,对岚堇小声嘀咕说,我猜,申宝成午睡后肯定又没梳头。你瞧,后面的那一绺头发,都翘了起来啊。

    岚堇连看都不看顾觉一眼,嗤笑说,关你鸟事。

    顾觉受她嗤笑惯了,没事样地伸展了个哈欠,却被岚堇狠狠打一下。顾觉说,干嘛打我?

    岚堇白楞了他一眼,挑衅着说,你的胳膊,越界啦!

    小学时的书桌都是一桌两洞,两人同用一桌,桌面正中间直划了一道界线,算是两个人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

    顾觉不满的哼唧一声,嘀咕着说,妇人之见。

    岚堇对顾觉的牢骚置若罔闻,只是不错眼睛地注视黑板,认真的听课。

    这一节是地理课,申宝成坐在讲台桌前正口若悬河手舞足蹈的讲述着关于西藏的天高云淡,以及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现象。

    顾觉也不由得沿着老师的描述神游物外,想象着站在青藏高原上,仰望冰蓝色的天空,大声对着莽莽群山呼叫出某一个人的名字,为所欲为,召唤大风,当是另一种不可言喻的美丽。

    顾觉自顾自异想天开,突然心血来潮,偷偷给岚堇传了个纸条。岚堇拆开一看,只有四个字:去西藏不?

    岚堇在纸上问:干嘛?图谋什么不轨呢?

    顾觉写:听说,那儿的夏天挺凉快。

    岚堇写:不去,西藏又没有冰淇淋。

    顾觉:你一个女孩家家的,怎么就这么馋啊?

    岚堇:关你鸟事。

    顾觉看着纸面上岚堇所写的“关你鸟事”四个字,不禁叹了口气,心里寻思着:一个女孩不仅说话这般粗俗,连字都写的这丑,还真是个不懂修行的小妖蛮。

    岚堇忽然小声说,你在那儿嘀咕什么呢?

    顾觉说:关你鸟事……你写的这四个字,真的太漂亮了。

    岚堇语言一僵,表情顿时如风掠飞云般变幻莫测。

    ②

    下课后,顾觉在教室后面那片操场上遛弯,双手抄在裤子的口袋里,嘴里轻疾地哼着一首歌,用着吐字不清的声调:

    “藤蔓植物,爬满了伯爵的坟墓,古堡里一片荒芜,长满杂草的泥土。不会骑扫把的胖女巫,用拉丁文念咒语啦啦呜,她养的黑猫笑起来像哭,啦啦啦呜,用水晶球替人占卜,她说下午三点阳光射进教堂的角度,能知道你前世是狼人还是蝙蝠。古堡主人威廉二世满脸的络腮胡,喜欢在吸完血后开始打呼,管家是一只会说法语举止优雅的猪,吸血前会念约翰福音作为弥补……辛辛苦苦,全家怕日出……”

    悄悄地,时间溢过那面校墙,霜打了望眸,树叶也转眼成黄,簌簌落的没来由。这不请自来的深秋,候鸟怎么消受?

    秋天漫漫来了,顾觉却很喜欢秋天。看着漫野杀气腾腾的漫天黄叶,与无边无际透彻的天空,很有一种放肆自由的冲动。他总是幻想着,在某一个秋天去亡命天涯,逃亡整个青春,从此浪迹一生,魂不归根。

    ③

    语文老师兼班主任国怀雨,又在有声有色地聊着谁家的故事。他总爱回顾自己的过去,说自己那些峥嵘岁月,讲过去那些快意恩仇。其实他无非想告诉我们,他当年真的很牛掰。

    顾觉在底下嘀咕着,切,你若真是牛掰,就给来段双截棍啊,不会耍,唱也行啊。

    忽然岚堇传过来一个纸条,这让顾觉很是兴奋。半年以来,他已孜孜不倦前仆后继地传了无数多的纸条,却仍没能打动这位泰山般的同桌。难得她今天会给自己主动传纸条,肯定是被自己这种不屈不挠名垂千古的精神所感化了。

    打开纸条一看,字还是那样丑的字,但是感情很丰富,字里行间所深含的感情几乎透穿纸背。虽然只有十个字另加两个标点符号,但语意深刻,催人泪下,纸条上写的是:你丫上课不嘀咕,会死啊。

    顾觉大失所望,有种想哭的感觉,很委屈的回了两个字:不会。

    岚堇又写道:今天是我生日,快跟我说祝我生日快乐!!!

    顾觉写:你怎么凑这么荒芜的秋天出生了?

    岚堇写:关你鸟事。

    顾觉叹了口气,说,天天说“关你鸟事”,真怕未来的你嫁不出去。

    岚堇白了白顾觉,哼了一声,始终没出声。

    到了下课的时候,岚堇说,你还没对我说祝我生日快乐呢。

    顾觉说,你脸皮可真够厚的啊……要不,我跟你唱首歌吧。

    岚堇很是高兴,说,好啊。

    顾觉郑重地咳嗽了两声,酝酿了好久的情绪,岚堇也做好了准备,满怀期待着顾觉会对自己唱那首《祝你生日快乐》。

    但过了许久,等到黄花菜都凉的时候,却听顾觉对着岚堇轻轻哼唱着,娘子,娘子却每日折一枝杨柳。你在哪里?在小村外的溪边河口,默默等着我,娘子……

    岚堇打断顾觉的歌,红着脸说,你耍流氓。

    顾觉坏坏地笑着,吹着口哨陶然自得。

    ④

    那晚是个大晴夜,棒子地夹裹着的村庄,被月光温声细语地哄睡了。天上风吹过一朵云。顾觉跑到自家瓦房的屋脊上坐着,往远了眺,一重接一重的屋顶,像翻滚的山峦。隔着大半个村,他远望某一座院子,半棵红棉树溢出屋顶。

    空气里浮动着乡野间清冽的植物香味。

    “祝你生日快乐。”

    小小少年轻声对着远方的院子说,微微笑了笑,眼里倒映星空。

    4S

    秋天渐深,很难再听得到蝉声,顾觉叹着说,好想去捉爬猹啊。

    岚堇说,这哪是捉爬猹的时候啊,捉爬猹的时候人们还穿着短袖呢。

    顾觉恍然大悟般说,哦,明天我就穿上短袖。

    岚堇的眼神如看一个傻瓜,说,……。

    ⑤

    秋天的田野里开始五彩缤纷,红的高粱,黄的粟谷,绿的棒子,一垄一垄的隔开,像画家用的调色板。

    学校后头有一块红薯地,红薯熟了,甜香味浓馥地飘散进来。顾觉忍不住馋,翻越墙头跑去地里偷,一口气挖出来好几个,赶紧用校服兜了,跑回来向岚堇显摆。

    岚堇边义正言辞谴责他,边去找麦秸垛,后来抱了一大抱麦秸回来,到操场角落里去烤红薯吃。

    喂哪,总共就五个红薯,你都吃了四个半啦,也给我留个啊。

    少年,我这是在帮你销赃呢,连句谢谢也没有。

    顾觉万分沮丧,只能一个劲地咽口水,忽然岚堇把半截红薯塞到他手心里,连句话也不交代,就迅速跑掉了。

    总算她良心发现了。顾觉喜出望外,捧着红薯刚啃吃了一口,便见一只布鞋已走进了贴近地皮的视线里,之后是另一只布鞋。抬起头,就看见了身穿中山装翩翩而来的校长。

    顾觉顿时被红薯噎住,打着嗝说,额……校长,我说我是来……来救火的,你……你能相信吗?

    ⑥

    转眼又到冬天,临近过年。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期中考试的时候。

    那些年的小学考试,还只考语文和数学。

    发了语文试卷后,岚堇捧着自己的答卷有种想哭的冲动,六十八分,位居倒数第二名。顾觉在一旁哼着小曲幸灾乐祸,岚堇白了他一眼,说,我考这么差,你还笑?!

    顾觉见自己露了馅,赶紧转过脸去,努力酝酿眼泪,但毫无作用,只好用手揉眼睛,硬硬挤出了一滴泪,趁眼泪没干之前,顾觉转过头来严肃地对着岚堇说,其实,我也为你很难过。

    岚堇很受感动,说,算你小子有良心,对了,你考了多少分?

    顾觉两手摊开,耸耸肩,说,至今还未见到我的卷子,可能又被老师当做满分教材留下了。

    岚堇当真了,满怀羡慕的看了顾觉一眼。

    上课铃响了。

    国怀雨走进教室,说,同学的试卷都已经拿到手了,这次考得还不错,及格率百分之九十九,只有一个人没及格,最高分九十八分,最低分十八分。我这儿有一份试卷,惊世骇俗,我给大家分析分析,让同学们瞧瞧什么才叫做绝世高手。

    同学们登时竖起了耳朵,个个一副专心受教的神色。

    国怀雨打开手中的试卷,说,这儿有一题问,我国当代最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的原名叫做什么?教科书上已经说了,鲁迅,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而我们这位高手却只把鲁迅先生的姓答对了,但所答的名字也挺押韵,他的答案是,周杰伦。

    全班鸦雀无声,然后……

    国怀雨待大家笑完,又说,填写唐诗中,“人生自古谁无死,飞流直下三千尺。”少年你是想跳崖自杀吗?还有,孟子什么时候成为孟姑集人了,他老人家明明是邹城人。最可恨的就是,写作文不准抄歌词,更不准抄老师看都看不懂的歌词,“快使用双截棍,哼哼哈兮。”“有什么不妥,有话就直说。别窝在角落,不爽就反驳。”“我想揍你已经很久,有话去对医药箱说。”我再次声明,不准用歌词威胁批卷老师!

    岚堇小声说,这会是哪个无赖写的作文啊?

    顾觉也装作不屑的模样,努力跟“无赖”这个词划清界限,蔑视着说,就是啊,这哪能算是作文啊。

    国怀雨字正腔圆的说道,顾觉,十八分,上来领取你的卷子。

    顾觉十分尴尬,转而又装作很无辜的样子,说,老师,你看错了吧。我的试卷在这呢。

    说着顺手拿起岚堇的卷子举了举。国怀雨懒得搭理他,说,放学后来办公室找我。

    岚堇不怀好意的笑了,说,哎呦不错哦,这个绝世高手写的作文也蛮吊的嘛。

    顾觉侧过头去,很无辜的说,关我鸟事。

    下一节是数学课,数学卷子也发下来了,岚堇七十六分,不好不坏。而顾觉又是两手空空,又没见到自己的试卷。

    顾觉开始心发慌了,今天不会如此点背吧?

    岚堇在一旁哼着小曲幸灾乐祸,满脸笑意的说,其实,我也为你很难过。

    顾觉郁闷了很久,动了动嘴唇,没说出一句话来。

    上课铃又响了!

    申宝成一步一步沉重的走进教室,每一步都走的很结实,每一步都走在顾觉的心弦上,顾觉知道,申宝成走路如此慢,说明他很生气。

    同学们个个秉住呼吸,坐以待毙。

    申宝成阴沉着脸,说,考得很不好,过九十的只有两个,不及格的却有一大片,我就纳闷了,今年的题目有那么难吗?真是让我大失所望,告诉你们,老师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我这儿有一份卷子,惊世骇俗,很典型。

    当顾觉再次听到“惊世骇俗”这个成语的时候,心理承受力实在已经到了顶峰。

    申宝成说,就是这一份,顾觉的答卷。

    然后,意料之中的大笑声充满了教室,一时间笑声遍野人仰马翻。

    申宝成出乎意料地一惊,说,你们笑什么?你们这是在嫉妒!纯粹的嫉妒!

    申宝成顿了一顿,又说,顾觉,这回考了一百分,惊世骇俗。

    顾觉总算平复了心跳,气回丹田,灵台一片空明,在他眼中看来,申宝成已不止是一个凡人,他身后的黑板也泛出了金光,衬着老师高大无比,就连老师那黝黑的脸膛也变的油光可鉴,眉心隐隐约约凸出来一个月牙形胎记,包公再世,真是一位关心同学疾苦明察秋毫的申青天。

    ⑦

    这一夜,刮了一夜的北风。天冻地寒,路冰滑溜。风在田野中呼啸如鬼哭,毛月亮也绰约模糊的,几乎不现。到了后半夜就飘落起鹅毛大雪来,第二天大清早,放眼整个村落都白了。

    孟姑集村子就这么大,一眼便能望到头。假若点一枝烟,从家西往家东走,人都到了,烟还没抽完呢。

    顾觉裹得厚厚的,只余两个小眼睛露在外面,一路到学校。操场上好多人在打雪仗,顾觉没去凑热闹,却蹲伏在一个角落躲过了大风,手拾一股树丫在雪被上乱写乱画,渐渐意念恍惚,不由自主。

    忽然听得一个女孩在耳边轻轻叹着说,你还真是喜欢岚堇呢。

    顾觉恍然一惊,醒过神来,却看见雪地上写满了“岚堇”,斜着写的,正着写的,倒着写的,都是自己情不自禁随心所写。

    站在旁边的女孩叫做阿叶,是顾觉的同学,只见阿叶满脸郁色,说,没想到,你还是个痴心种子呢。

    顾觉尴尬的笑笑,抵赖说,我……我……岚堇欠了我那个……欠了我五毛钱,半年都没还啦,我正寻思怎么跟她开口要呢。

    阿叶眨着眼睛,说,你说的是真的?

    顾觉踏脚踩乱雪被上的字,毁尸灭迹,边说,那是当然喽,对了,这件事你千万别告诉别人啊。

    阿叶说,嗯,我绝不告诉别人。

    顾觉相信了阿叶的话,如释重负,于是整个学校的人在半天内都知道了顾觉在雪地上反复书写岚堇的名字。从此以后,顾觉之心,路人皆知。顾觉不禁感叹,女人都是骗子啊。

    从此,岚堇再也不敢跟顾觉说悄悄话了,在路上遇见顾觉也是低着头擦肩而过,顾觉自食了苦果,白白修炼了千年。

    从此,顾觉总是一个人托着颐,呆呆望着窗户外边永不解冻的风声,一个人不说话想入非非,一个人听着周杰伦的歌席地而坐,一个人漫步在灰白色的天空下无所事事,一个人坐在风中一如乞人,原来,这个冬天也可以很冷。

    时光如水,没过了无数个四季。冬末,冰从江水上轰隆隆破裂,雪也从草地上远远褪去,但顾觉与岚堇之间的隔阂始终没有溶解。春天如约而来,带着温暖的风,却没能温暖一颗心。

    这一天,顾觉发现岚堇的另一半桌面上被人用刀尖刻了一个“等”字,笔画挺丑,正是岚堇的手迹。

    顾觉茫然不知何意,也学着用刀尖在桌面上刻字,却再也不敢写她的名字。从此以后,但凡顾觉心有所思,就悄悄刻在桌面上,字数越来越多。而另一半始终只有一个孤零零的“等”字。

    沧海桑田,逃不过末世的审判,深深一眼,是谁修炼了千年。

    有些时候,阿叶也会过来陪顾觉说话。顾觉总有一句没一句的答着,对她爱理不理,心里着实恼恨这个多嘴的丫头。

    有一天,阿叶给顾觉一本小说让他看,张爱玲的《倾城之恋》。顾觉礼貌性的翻了几页,下午就还了给她。

    而那天下午上课的时候,顾觉小心翼翼地瞥了一眼同桌,岚堇仍在认真的听课,浑没注意自己如火焰的眼眸。这让顾觉倍感寂寞,望着窗外即将落山的夕阳,心思泉涌,于是就在桌面上轻轻刻划了一句话:「最痛的不是你说的寂寞,而是我一个人等日落。」

    顾觉抚摸着桌面上的话语,似乎听见了心碎的声音。这已经是所写的第八句话了,看着一段又一段的痴言,不禁痛不欲生。

    「我在屋檐下,轻轻地画沙,风带过了树梢,风铃着魔般沙哑。」

    「凿开结冰的情话,假装傻傻的笑,谁还当真就像听童话?」

    「怎么放下她,听不懂知了,只道当时年少,一人摇晃在天涯。」

    「背上幼时的吉他,没有人是牵挂,就装作我已忘掉了她。」

    「你的笑容没能倾国却倾了我,而我却不是你的国。」

    「说好的誓言流进了脉络,是命运爽约了我的血。」

    「如果连想你都是我犯下的错,那我宁肯一错再错。」

    「最痛的不是你说的寂寞,而是我一个人等日落。」

    但从那天以后,顾觉就再也没在桌面上写字。因为第二天岚堇就转学走了。有的同学说,她们全家人都移居到了上海,去了那个遥远的城市。

    顾觉怅然若失,连最后一次的离开,她都没有搭理自己,不说一句话,就这样决绝的离了开。

    春天过后,夏天拖着悠长的脚步赶来。小学六年终于画上了句号。

    顾觉收拾好书本,离开曾经待了六年的校园,但他没有继续上初中,只是选择了外出打工,而打工的方向就是那个遥远的上海。

    只是,这一去,他再也没能回来。

    ⑧

    顾觉只身来到上海,找到一家小饭店刷碗盘,老板说,到过年的时候一块算工资。

    其实,顾觉并不在乎工资,只要可以再次看到她,哪怕只一次,也就很满足了。可是在这么大的一个城市巧遇一个人,这种几率无异于百年一遇的彗星扫月。

    当这一年的第一场雪落在上海的时候,饭店倒闭,老板卷铺盖跑路了,顾觉没得到工资,身上没有一分钱,一个人穿着单薄的寒衣溜转在风雪交加的车水马龙之中。饿了就忍着,困了就露宿街头,单薄的身影在路灯下一晃一晃,他怕家里担心,没敢跟家里打电话。

    他并不是学会了坚强,而是学会了不在乎。他觉得什么都已无所谓,在他看来,富可敌国与一贫如洗没有什么不同。

    这一夜,北风大作,顾觉缩着身体冷冷地睡在路灯下,梦中又回到了小学教室,夏日昼长,树叶在微风里拂动,如风铃的叮咚声。粉笔划过黑板的哗哗声。翻书声。蝉声。自己趴在课桌上晒暖阳,身旁坐着偷吃零食嘴里边正咔嚓咔嚓响的小岚堇。

    可后来岚堇不见了,阳光消失了,连整个小学都隐去了轮廓,一切都笼罩在黑暗之中。这个梦好长,如一辈子那么长,当梦醒的时候,顾觉发现自己躺在床上,一个穿着黑色祭司袍的神父站在一旁为自己祈祷。

    顾觉努力撑起身体,问,这是什么地方?

    神父睁开眼来,满面虔诚,说,这儿是基督教堂,感谢上帝,你终于醒过来了。

    顾觉说,谢谢。

    说着下了床,就要离去。

    神父说,是上帝拯救了你,你倒不用谢我。

    顾觉想了想,说,神父,带我去神前祷告吧。

    当顾觉跪在十字架面前祷告的时候,突然觉得心里好安静,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安静,整个教堂仿佛整个世界,远离了地狱的尘嚣。

    顾觉说,我愿意一生跪在这里,祷告,至死。

    ⑨

    顾觉虔诚地翻看着《圣经》,一页一页仔细地翻阅,当翻到一半的时候,顾觉也已长大,这一年,2012年,顾觉二十一岁了。

    顾觉穿着宽阔的祭司袍,站在一无所有但无比繁华的神殿里面,面目静谧,神态安然。

    华美的教堂内,顾觉为众生解读约翰福音,他已成为一个年轻的祭司,看着满座的信徒,他讲说旧约,心如止水。

    顾觉静静地说,摩西带领耶和华的选民,亚伯拉罕的后裔,以神的名义号召众百姓,离开埃及长老的魔杖,红海从中分流,路无阻碍,磐石上涌出可饮用之水,神照看着他的选民,并定下《十诫》让众百姓信守。

    空荡荡的教堂,顾觉的声音在无限回荡,仿佛来自另一个国度。

    夜黑以后,顾觉习惯每一个夜晚都去城市中央的广场上,坐在石沿上弹着吉他唱着歌,满目的霓虹灯,满目的人潮汹涌。

    顾觉可以在熙来攮往的街头突然感受到一种安静,一种来自于灵魂的安静。他总是反复地唱着一首歌,顾觉把这首歌叫做《等》。

    有时候会很多人伫足在那儿认真的听赏,有时候就只顾觉一个人在大雪中在月光下在风雨里静静地唱。很多人以为顾觉是个街头卖唱的歌手,所以当他唱完一首歌的时候,在他面前已经堆积了很多钱,但顾觉看也不看,每次都是背着吉他默默离开,任钱币在风中飘散。

    这一夜,月光凝静,当顾觉背着吉他走回教堂的时候,却看见一个颓废的老头在教堂外面游荡,如同一个孤魂野鬼一般。

    老头说他想进去教堂里面跪在造物主面前忏悔,顾觉说,神父已经睡下,我没有钥匙,不如明天白天你来吧。

    老头很失望的“哦”了一声,托着缓慢的步伐渐渐离去。顾觉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却有种兔死狐悲的感伤,顾觉在心里默默祷告,努力克制住这种感伤,爬上墙头跳进教堂院中。

    第二天,白天,那个老头并没有来。

    夜黑后,当顾觉背着吉他回来的时候,却又看见那个老头在教堂门外飘荡。

    顾觉问,你怎么又是这时候来了?

    老头没有说话,只深深叹了一声,又渐渐离去。

    第三天,深夜,顾觉再次看到那个老头徘徊在石阶上,孑然可怜。顾觉不忍心他每次都失望,就爬墙进去,取了神父的钥匙,开了门锁,让老头进来祈祷。

    老头跪在十字架面前轻声忏悔,直到泪流满面。

    顾觉不知道他究竟触犯了什么罪过,以致于如此悔恨难当?

    老头祷告完,慢慢站起来,说,以后我可以天天来这儿祷告吗?

    顾觉说,若是白天,随时可以。

    老头喃喃自语,却不知在说些什么,眼神中流过一丝失落。

    顾觉说,至高的神无处不在,你倒不必非要到教堂里面祷告,只要心纯,无论在哪儿祈祷上苍,上帝都会称许。

    老头略有所悟,说,多谢指点。

    顾觉祝福说,愿神与你同在。

    第四天,夜,顾觉坐在喷泉旁轻弹吉他轻唱歌,等待满天星座落下。

    忽然一个人坐在顾觉身边,问,你经常在这儿弹吉他吗?

    顾觉一看,正是那个虔诚晚祷的老头。顾觉说,每一夜,我都会来这儿。

    老头又问,你叫什么?

    顾觉说,顾觉。

    老头叹了口气,说,我想跟你说会话,说一些憋了我心里好多年的话,你是否愿意听?

    顾觉说,我一直都在倾听。

    老头停顿了好久,说,你听说过威廉古堡吗?那是一座充满了幽灵的哥特式建筑,古堡的主人就是无恶不作的威廉二世。威廉二世是个吸血鬼,却拥有变幻莫测的魔法,可以用咒语操纵万千生灵,而我,就是被他所诅咒的一只猪。

    顾觉一惊,问,你的前世是一只猪?

    老头说,不是前世,而是这辈子。我本是一只猪,却被威廉二世施了魔法,成为一个吸血鬼,在威廉古堡内我的身份是威廉二世的管家,因为威廉古堡是威廉二世所有魔力的凝聚,所以他永世无法离开古堡,他把我幻化成人形后,想让我为他搜罗古堡外的活人饮血填腹。他喜欢在吸血后躺在坟墓内打呼,一直睡到第二天日落之后的夜黑。

    有一天,我在打扫地窖的时候无意发现了一部古老的书籍,擦去灰尘,上面用法语写着《圣经》两个字,从那以后,我在吸血前总会默诵一段约翰福音,我本以为念完福音后就可以赎罪,可当我读到主耶稣为拯救所有人类而被钉在十字架上,直到流干宝血,成为人类的赎罪祭。

    我才知道我犯下的罪孽有多深重,我虽然是一只愚笨的猪,但也是受造之物,该当敬畏主耶稣。于是我选择了一个没有月亮的深夜逃离了威廉古堡,从此飘离在世界各地。十年戒血,十年挨饿,直到今天。

    顾觉说,怪不得你不敢白天去教堂跪拜,原来你是害怕日出。

    老头说,不错,吸血鬼昼伏夜出,与人不同。我曾跟威廉二世学会了一些简单的巫术,可以穿越时空,驰骋天地,只不过是代价太大了。

    顾忌好奇的问,究竟要付出什么代价?

    老头说,如果你想回到前世,或者回到西元前,就倒念三遍“法老黑经”,穿过凶险的黑夜森林后,就可以回到过去。但你若想再返程回来,黑夜森林就会呈现九九八十一劫,每一劫都会成为灭顶之灾,没有人可以经历,所以那些妄想穿越的人,现在全部困在了黑夜森林内,等不到黎明,至今未回。我也曾想回我的前世看看,可终究不敢涉险。

    顾觉说,倒念三遍“法老黑经”?是不是埃及第九世法老用蛇杖刻在黑色玄武岩上的“太阳经”?

    老头说,不错,但是千万不可倒念,免受无穷无尽的劫难。

    顾觉半信半疑,说,以后我会留意。

    风突然卷起了漫漫长夜,老头随风而去,第二天他没再来,第三天第四天也没有来,就像他根本从未来过一样。

    故事一如既往,白天的时候,顾觉依然会静立在教堂内谦卑地念着某一段圣经,夜黑的时候,顾觉还是会坐在喷泉旁安静的弹唱着同一首歌。

    白天的时候,成群的白鸽盘绕在教堂上空,久久不散去。而夜黑的时候,如潮的血蝠在月光下展翅怪飞,狰狞地饿号。

    这一天傍晚,顾觉合上了圣经,虔诚地跪祷。然后背了吉他又来到了广场,坐在石沿上静静弹唱,对着淌血的夕阳自作多情。

    顾觉用一种近乎泪咽的声音唱着那首始终如一的《等》:“我在屋檐下,轻轻地画沙,风带过了树梢,风铃着魔般沙哑。凿开结冰的情话,假装傻傻的笑,谁还当真就像听童话?怎么放下她,听不懂知了,只道当时年少,一人摇晃在天涯。背上幼时的吉他,没有人是牵挂,就装作我已忘掉了她。你的笑容没能倾国却倾了我,而我却不是你的国。说好的誓言流进了脉络,是命运爽约了我的血。如果连想你都是我犯下的错,那我宁肯一错再错。最痛的不是你说的寂寞,而是我一个人等日落。”

    虽然歌词是年幼的时候随心写的,当时未经沧桑文采不扬,所写的文字也颇为稚陋,但却是一个血淋淋的传说。

    一个少女站在喷泉旁一直在听着,待顾觉弹完了一曲,说,你唱的歌词挺凄美,让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顾觉抬起了头,那少女长长的发梢舞散在晚风中,影子被拉得好长,站在那儿浅浅的笑着,顾觉感受到一种久违的亲切,不禁砰然心动,说,你是?

    那少女说,我叫Anly,你呢?

    顾觉失望的叹了口气,默默收起吉他,转身离去。

    Anly紧跟在顾觉后面,说,喂,你去哪?还没回答我的话就走,你好没礼貌啊。

    这时候,一个男孩唤着Anly的名字,Anly,Anly。

    Anly温和的一笑,说,我男朋友在叫我呢,对了,你是做什么的?

    顾觉说,我在教堂做祭司。

    Anly说,你是祭司啊?下个月我就要结婚了,我好想去教堂举行婚礼,你可不可以为我主婚啊?

    顾觉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Anly笑着说,好了,不跟你说了,我男朋友都等厌了。

    顾觉目送着她幸福地跑向她的男朋友,看着他们拥抱在一起,咯咯的笑着,好像在说着什么好笑的情话。隔着这么远的空气,顾觉一个人孤零零地站着,忽然有一小片嫉妒在心田生根发芽。

    这一夜月光大好,顾觉枕着胳膊躺在草坪上,静静的望着星空。每在寂寞时,他总会这样子守望斑斓的星空,他觉得星空是属于他的最暖心的风景。可是今夜,原本平静的心起了微澜,那个女孩轻浅的笑容还在脑海里挥散不去。只不过一面之缘,为什么会这样的牵挂?

    顾觉忍不住又想起了十年前的岚堇,十年前的那些故事仿佛还在眼前,其实那些故事早就刻在了骨子里,但是关于她的音容却已记不清了,就算是一张照片,隔了十年也会泛黄,况且是回忆。

    原来,念念不忘的不是某一个人,而是某一段时光。

    传说有一种蓝色雨,落在瓦片上会幻化为精灵,演绎着一段又一段回忆,形成最美的蜃楼海市,直到风干了回忆者的血脉,最终将活在回忆中的人,兽化为蝙蝠,绕着教堂伸展着艳翅。看来思念这种东西,凡人根本消遣不起。

    顾觉却满期待着有一场蓝色雨,会突然倾落在这座城池的上空,然后一个人坐在天台,看那些精灵是如何演绎十年前的那章无可磨灭的回忆,演绎那章淌在血脉中最初的美好。

    翌日,又到傍晚时候,顾觉还是背着那把破旧的木吉他,孤身一人寂寞地穿过空荡荡的巷弄,突如其来的风侵入骨髓,顾觉裹紧了黑色风衣的领口,忍不住抬头望了望天空。那一片干冽的天空被巷弄两旁高高的泥灰楼切割成了一道平行线。一切都显得那么苍白,好似回到了一九四三年的上海,溶成一张老旧的黑白照片。

    一群追风少年骑着单车吹着口哨呼啸而过,顾觉看着他们的背影,仿佛看见了蓝色精灵演绎着十年前的自己,飞扬跳脱无拘无束,而自己用了十年的时间,沿着大喜大悲的轨迹一路走来,最终懂得了不悲不喜。但他们的未来呢?是暗涌成河的悲伤,还是十里繁华的极乐?

    广场上游人稀稀落落,顾觉坐在石沿上,一如乞人,白鸽围绕着他飞转,日薄西山,万物的轮廓渐渐晕开。

    日复一日的铭心刻骨,已经慢慢柔化成淡淡的想念,不再似以前那样读到某一卷诗句后忽然就痛断肝肠,也不再唱着某一段歌词时轰然间泪流满面,而是学会了面带着微笑偷偷心疼,学会了面对着天崩地裂也不着一字。

    等到星星洒满天空的时候,天地间无限安静,一如创世之初。

    顾觉愣了一会,收拾好吉他起身,慢慢走开,忽然路拐弯处疾转出一辆蓝色保时捷,风行如电。顾觉闪躲不及,被重重撞倒在地上。

    当顾觉再醒来的时候,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面粉白的墙壁,以及铺在身上粉白的被褥,屋里弥漫消毒水的味道,才反应过来是躺在医院病房里,依稀记得自己遭遇了一场车祸,然后就晕厥了过去。

    这时候,一个女孩敲门而进,手里提着一个果篮,那个女孩的面孔很熟悉,干净清纯,正是Anly。

    Anly说,你终于醒啦,可吓死我了。

    顾觉说,是你把我送到医院的?

    Anly尴尬的笑笑,说,不仅是我送的你,而且开车不小心撞到你的人也是我。

    顾觉只是轻轻“哦”了一声,并未在意。

    Anly解释着说,都怪我男朋友,谁让他把我惹哭了,还让我一个人气冲冲地开车在大路上,生气的踩着油门,我一边哭一边开车,眼里噙着泪呢,所以没来得及看见你,就……

    顾觉还是轻轻“哦”了一声,波澜不惊。

    Anly说,你在这好好静养,等出院后我会再赔给你一笔钱。

    顾觉皱了皱眉头,没有说话。

    Anly为顾觉剥了一个橘子,说,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顾觉说,我叫……

    还未说完,一个男子又敲门进来,手里提着大包小包的营养品,进屋后直是道歉,说,这位先生,真是对不起。

    Anly哼了一声,说,你还知道来啊。

    那男子对Anly极为溺爱,陪笑着说,这不刚开完董事会就赶过来了,一分钟也没耽搁。

    说完从皮包里面掏出一旮钱来,对顾觉说,请担待,这些钱先用着,不够再讲。

    顾觉却无动于衷,淡淡的说,你先把钱收起来,以后再说吧。

    那男子答应了一声,随即拿出一张名片,说,我叫华央,这是我的名片。

    顾觉简单瞥了一眼,华央,中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下午,当Anly与华央再来到病房的时候,床铺空荡荡的空无一人,桌子上摆满了华央送的物品,原封未动。

    Anly赶紧叫来护士问顾觉去哪了。

    护士说他已办了出院手续,走了。

    Anly说,可住院费还没交呢。

    护士说,放心吧,他自己已经交上了。

    Anly很生气的说,臭小子还真是摆谱呢。

    华央却轻轻一笑,说,我倒挺喜欢他那无所顾忌的性格。

    顾觉回到教堂的时候,下午三点的阳光正好射进了教堂,顾觉跪祷在上帝之前,背影贴在地面上宛如倔强的蝙蝠,恭敬的念完祷告词后,心如止水,灵魂得到无限的宁静。

    第二天,神父说,今早中云集团派人来说,想要捐助教会三百万善款。

    顾觉淡淡“哦”了一声,不惊不讶。

    下午,写着三百万数目的支票送到了神父手中,他们说,希望下个月我们总经理华央的婚礼可以在这儿举行,华总特别嘱咐,恳请那位年轻的祭司可以作为婚礼的见证人。

    神父说,神会祝福你们的。

    一个月后,圣诞前一天。

    华央与Anly的婚礼在圣母教堂如约举行,顾觉穿着没有尘埃的祭司袍,双目清澈,表情干净。

    Anly穿着一身洁白的婚纱,静静等着华央轻轻吻她的唇,一脸幸福。

    华央穿着剪裁合体的燕尾服,轻轻走在红地毯上,牵着Anly的手,柔情似水。

    他们在上帝面前虔诚相吻,不带一点邪念,顾觉瞬间感到他们真的很美好,两厢情愿,天造地设。

    顾觉自惭形秽的低下了头,翻开手中神父写的的宣言草稿,一个字一个字的清楚念诵着:华央,你愿意娶岚……

    顾觉忽然楞住了,读稿本掉落在地上,歇斯底里怪喊了一声,如同兽般的哀吼,顾觉说,岚堇?你不是叫做Anly吗?

    Anly微笑着说,是啊,Anly是我的英文名字,岚堇才是我从小的真名。

    顾觉噙着泪点着头,压抑住内心汹涌的痛,一个字一个字从牙缝间念将出来,华央,你愿意娶岚堇为妻吗?无论年轻抑或苍老,至死不渝?

    华央温柔但坚决地说,我愿意。

    顾觉的心脏突然剧烈地抽搐,痛不欲生。他每念出一个字,等于亲手把他深爱了十年的女孩渐渐割舍,直到彻底与己无关。他每念一个字,犹如深深挨了一刀一般,待受到爱的凌迟之刑后,顾觉早已遍体鳞伤。

    顾觉又深深望了岚堇一眼,她却在深深望着华央,眼神柔弱,脉脉如水。顾觉狠下心杀死了即将涌出的眼泪,仍是一个字一个字清楚地念着,岚堇,你愿意嫁给华央吗?无论富贵抑或贫穷,不离不弃?

    岚堇毫不犹豫的说,我愿意。

    于是,他们紧紧相拥在了一起,如同亘古以来就拥抱在一起般。早已血脉相连,心有灵犀,任谁也分不开。

    顾觉悄悄离开了教堂,在经过岚堇身旁的时候,认真望了最后一眼,一眼就是一生。然后决绝离开,就像离开了自己的影子一般。

    在岚堇身后手托婚纱的小孩惊疑的说,哥哥哭了。

    岚堇猛地回身,顾觉已经离去。岚堇问神父,他究竟是谁?

    神父说,他只是一个祭司,叫顾觉。

    岚堇脑子一阵眩晕,险些站立不住,等到缓过神来,不顾一切地冲出门去,任洁白的婚纱染满了地上的尘埃。

    在一个转弯,顾觉正头也不回的走着,岚堇说,你给我站住。

    顾觉站住,如一座孤独的雕塑。顾觉淡淡的笑着,说,我在这里等了十年,终于如愿以偿的看见了你。今天,我很高兴。

    岚堇哭着说,干嘛当初不告诉我你是喜欢我的?你不知我一直在等你说吗?

    顾觉恍然大悟,十年前的岚堇在桌面上刻写了一个“等”字,情深意切,乃至如此。

    岚堇泪奔着说,我从未离开你,只是时间离开了我们,我们错过了十年,就活该承受这结果。

    顾觉心如刀割,强忍住绝望的情绪,说不出一句话。

    彼此成为彼此最伤的回忆,小学的那堵墙,圈住了决堤的悲伤。只道当时年少,其实已是根深蒂固。

    岚堇见顾觉逐渐走远,问,你去哪?

    顾觉坚定而模糊的说,十年前。

    圣诞夜,上海市灯火通明,万千情侣在街头牵着手欢呼平安夜,雪花飘落,顾觉远离人群,一个人走在这个城市的边缘,渐次路过一株株辉煌的路灯,顾觉在路灯下抬头,笑容惨不忍睹,口中默默倒念着法老黑经,义无反顾走向前面无穷无尽的黑暗。

    当倒念三遍后,身后的路灯忽然全部熄灭,天地翻覆,风起云涌,面前竖立着一块石碑,碑上用古埃及僧侣文字写着:此乃极夜碑,惧者回头。

    顾觉踏进一步,紧接着天地昏暗,伸手不见五指,没有颜色没有声音没有温度,顾觉在黑夜森林中一路跌跌撞撞,就似逃亡。

    ⑩

    真的回到了十年前的一天。

    孟姑集,中心小学。

    阳光温暖,春暖花开,那是幸福的味道。春天小心翼翼地踩在橡树的枝丫,风很轻,似乎没有。

    透过教室的玻璃窗,年幼的岚堇一个人呆在教室,支颐深思,手指抚摸着桌面上那个流线挺丑的“等”字,口中却喃喃自语:我一直在等你开口啊,你不知道吗?

    顾觉的灵魂刹那间如遭闪电击,不禁浑身大颤,抖落了一辈子的眼泪。顾觉走进教室,温情地走近岚堇,但岚堇犹在发呆,浑没注意到自己。

    岚堇突然拿起笔在纸上写了几个字,折叠起后夹在了顾觉课桌上一本书中,眼神一片憧憬。顾觉感同身受,好想切切的深深的疼她爱她,不禁伸出手指来揽她那柔软的发梢,却没能揽住。

    顾觉大愕,又试探性的去碰摸课桌,却没有任何感触,手指如同空气般与桌面没有实体接触面,原来自己在这个空间里面竟是一个透明体,跟这段时光无关。

    浏览着十年前的故事,但自己只是一个旁观者,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十年的寂寞,那些悲欢离合,那些旦夕祸福,该发生的已经发生了,该错过的也已错过了,演绎在面前的是一场早已注定的悲剧,自己根本无法挽救。

    教室里的人越来越多。

    忽然一个熟悉的身影走了进来,那正是十年前的自己,年幼的顾觉坐在自己位置上,左右无事于是拿起桌面上的那本书,色咪咪的打量着封面上的一个旗袍女子。

    岚堇见顾觉正在玩弄着那本书,不禁有点不好意思,真怕一会儿他发现夹在书中的纸条的时候自己会难堪,于是便出去了。

    顾觉却在一旁大声告诉十年前的自己,打开书啊笨蛋!

    但年幼的顾觉没能听见十年后的呼唤。这时候阿叶却过来问,顾觉,这本《倾城之恋》觉得怎样?

    年幼的顾觉懒洋洋的说,一点也不好看,正想还给你呢。

    阿叶哼了一声,说,不看拉倒,根本就不懂文学。

    说完生气的接过那本书,回到自己的座位,顾觉彻底失望了,只能跟在阿叶身边,时刻注意着那本《倾城之恋》,因为他很想看看岚堇到底写了些什么。

    等了半天,阿叶终于打开书,顾觉的心都快跳了出来,阿叶果然不负所望的意外的发现了那张纸条,展开一看,见写的是:放学后在操场等我。

    阿叶的眼睛透出光芒,偷偷朝顾觉的方向望了一眼,耐不住心中的喜悦。

    明明是岚堇写给自己的悄悄话,却被阿叶当做自己给她说的约定,由此可见,悲剧在所难免。或许是所谓的命中注定吧。

    傍晚,学校的人走的差不离了,操场上只有两个人在游荡,岚堇,阿叶。

    阿叶待不到顾觉,眼看天快黑了,就咬咬嘴唇回家去了。

    只剩下岚堇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杨树下,苦苦等待着顾觉,其实顾觉就站在她身旁,正认真的注视着她,只是岚堇看不到顾觉而已,因为那是十年后的顾觉。

    岚堇幽幽的说,明天我就要走了,我就要去上海了,以后我们天各一方,可能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彼此。但你若告诉我你是喜欢我的,我会等你,等我们长大,等你娶我,可是,你为什么都不来见我最后一面?为什么不来告诉我你是喜欢我的呢?

    顾觉对着天空默默的久久的难过,仰着头想放肆地大号一声,喊出来的声音竟是无声的嘶哑。如同一匹绝望的野兽。想哭却没有泪,因为透明体是没有眼泪。

    有一种悔叫做撕心裂肺,有一场绝望叫做后会无期,也有一段时光叫做十年之前。

    转过身,一片漆黑,困在了没有边缘的黑夜森林内,不再破晓,不再黎明,找不到回去的路。

    顾觉索性坐在了漫长的极夜之中,天方夜谭,一坐万年,以等待时间末端的烟火。

    一万年后,顾觉说,我还是想念那年的眼泪。

    眼泪,只是一种用以祭奠爱情的东西,哭过,才知什么叫做无法抗拒。

    ————

    “如果,不存在了下一个黎明,我还会坚守住末世唯美的日落,来等待你那倾国倾城的瞬间笑容吗?”

    “我会在每一座城市的每一盏路灯下抬头路过,斜背着我的木吉他,身形瘦削,风衣曳地,穿过我最后的一次夜黑,而抬头的刹那,是我惨不忍睹的微笑,以及节奏缓慢的心跳。我的世界不再奢望再次拥有那天光无限的黎明,因为我的执迷不悟,因为我已经学不会忘记。”

    ——完

    后记:

    小学毕业转眼间都十年了,时间真是经不起虚度啊。凡事都要有个十周年纪念日,写这篇故事,就当是纪念我的小学时光吧。但,故事里只有这座小学是真实的,其余的事儿全是瞎掰扯。不然我跟你说有人真的穿越十年回到了过去,你也不会相信。如果你非得相信,推荐个医生给你认识,你这个病不好治。

    期间曾经不断地竭力想我的同桌,但怎么也想不起是谁了,更不用说姓名与模样,应该不是女的,因为我一直没有女生缘。我总是这么健忘,希望老师与同学也能同样健忘,不然小学时犯过的幼稚事太多,是一段不能提的黑历史。(如果有机会,要将昔日同学一个个去灭口的。[em]e400826[/em]哈哈开个玩笑,我连把刀都买不起的。)

    我自己的事从头到尾没滋没味,幸好有五味俱全的顾觉。顾觉再不堪,至少还有个小岚堇互相喜欢,而我就只会没出息地玩暗恋。最笨的事,最后还把暗恋人的名字给整忘了,真是糗。顾觉从开始那个拥有着小幸福的话痨,变成了沉默寡言的少年,以及最后的永恒囚禁,或许只是因为我太嫉妒他了吧。

    前几日去小学逛了圈,树木依然浓郁,只是教室很陈旧,房舍都剥落了墙皮,蝙蝠乱飞,荒凉的像断绝了香火的寺庙。但就是这样旧旧的小小的院子,载满了我幼时的大部分记忆。随便到个不起眼的角落,都能捡拾一大把往事。听说这所学校要拆掉重盖,心里终究有点舍不得,以后再不能跟它久别重逢。唉,没办法,学校又不是我家的,我说了又不算。

    吸血鬼的故事来源于方文山的《威廉古堡》,文中提到的《圣经》段落是百度搜索。以先学西方历史,有了解过摩西,但愿没讹差。虽然我向来蒙昧,但写时是抱着虔诚之心,绝不敢亵渎,希望没有触犯基督教的禁忌。

    至于岚堇,虚构的人物,我从未遇见过这种女孩。她身上那么多缺点,但我觉得她很好,嫁给华央的她应该会更幸福。若跟着顾觉去过另一种极致的生活,她总归要吃很多的苦,日后的柴米油盐会折了多余的浪漫。爱情是无用的。所以现在的女孩子越来越媚钱,未必不是为了维护幸福指数的稳定,每个人都有追逐幸福的权利。

    而顾觉,肯为了重温片刻的年幼时的幸福,最终落了个永久在黑夜森林囚禁的结局。如果人真的可以有这种选择的机会,应该没人去选择做这种傻事——受尽无限劫难,只为了水中捞月。像他这么傻的人,不适合达尔文的进化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人类不就应该越来越冷漠,越来越利己吗?

    对于(十年后顾觉与岚堇怎么就互相不认识了呢)这个梗,聪明人会觉得不可思议,但像我这种脑子笨的人,经常会忘记一个人的模样,我原以为他俩个会同样的笨。再者,从幼年到少年,正好是容颜变化最明显的时期。

    还有就是申宝成老师,真实生活中的人物,出口成章,风格幽默,放在如今绝对是一个段子手。小说中没有多体现,是我才力不够。可我对他的敬意却是真诚的。自小学以后再没遇到,挺念的。

    记得国怀雨老师脾气很好,当年很喜欢他的课,也很喜欢听他讲“想当年,我怎样怎样的牛掰。”呵呵,这不是讽刺,是真觉得他是个有趣的大人。

    很佩服那时候的老师,都是教育界的全才。体育老师,地理老师,思想品德老师,语文老师,竟然可以是同一位老师。学校真是把这一份工资发挥了最大的光与热。所以我们遇见老师打招呼都是说“语文老师地理老师体育老师还有思想品德老师早上好”。

    同学们长大后都各奔东西,我也很少回家,已经习惯了世俗里的日子,校园生活就是做了一场梦,梦醒了,倒有点怀疑是否真的发生过。岁月这趟旅程,毕竟买不到回程的票根,但也没必要总回头追怀过去,回头多了会扭坏脖子的。

    最后,借用一句莎士比亚的话结尾吧:“有些人只拥吻影子,于是只拥有幸福的幻影。”

    ——201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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