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某剑魂的无限之旅 > 第四章 集合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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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君临城,林易才发现,现在的时间线比他以为的还要晚一些。

    进门补给的这些天,林易住在城里的酒馆,从强盗那里抢来的钱第一天就花完了,剩下的资金全靠城里的小偷们救济。

    不得不说,这靠手艺活吃饭的人,就是比没脑子的抢劫犯更富裕,让林易狠狠地充实了一波物品栏里的食物。

    他甚至买光了面粉街上面包店里所有的存货,搞得附近的小偷和面包店的学徒居然开始同仇敌忾起来。

    只是一天的功夫,面粉街上的人就都知道有这么一位看上去比贵族还要贵族的年轻人住在街角的旅馆。

    补充完食物,购买了地图,林易便打算离开君临——他并不打算掺和进这场权力的游戏中,毕竟他只是来这个世界完成转职任务的。

    整个冰与火,真正让林易心有好感的人真的不多,细数一下顶多一两个,但这一两个人的命运却都不是那么容易被改变的。

    林易甚至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去改变他们的命运,毕竟那仅有的一些好感,也无不是与他们所受的苦难相关。

    倘若没有这些苦难,他们还能成长为电视剧中那个模样吗?

    当然,这是旁观者无关痛痒的矫情,如果某些惨剧真的发生在眼前,林易觉得自己肯定还是会顺手拉他们一把。

    毕竟怎么说也是红旗下的新时代青年,三观还是正的。

    而且怎么说也算是迈进了一个波澜壮阔的时代,不留下一点自己的痕迹的话,以后想想肯定会有所遗憾啊。

    所以,林易在迈进君临的时候,便秉承着一种随缘的心态。

    大概翻译一下,那就是“山不来就我,那就算了。”

    如果能凑巧碰上剧中关键性的历史节点,那就稍微参与一下。

    碰不上的话,就当是无缘,也无需刻意赶着参与。

    所以在君临采购了几天后,发现没有什么特殊的事情发生,林易便打算离开君临。

    但世间之事就像一个女神般的婊子,当你舔着脸去当舔狗的时候,她鸟都不鸟你,当你开始不在意之后,她就念着你的好了。

    在林易准备离开君临的时候,君临的巨龙门、雄狮门和旧城门就加上了门闩。

    七大城门只有烂泥门和诸神门还允许通行,但也是只进不出,由金袍子们严密把守。

    得到高层贵族命令,获准离开的人走的是国王门和钢铁门,但这两道门的守卫更加严密,把守士兵带着雄狮盔,披着鲜红的披风,赫然是兰尼斯特的部队。

    全城戒严……

    兰尼斯特们是打算对艾德动手了吗?

    打量了一番守卫们的装束,林易想了想,决定还是晚上偷偷离开。

    反正以他的身手,君临这区区只有几层楼高的城墙,与他高中时学校的围墙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

    行走在面粉街的巷道中,林易对每一个看过来的人回以微笑,而这里的人也乐意对这个不知道来自哪里的和善贵族站露出自己的善意。

    没人会讨厌一个给自己送钱的人,尤其这个人还是个细皮嫩肉的贵族。

    一大群孩童滚动着铁环从林易身边大呼小叫地跑过,赤裸的小脚丫踩在路边的积水上溅起不少水花。

    看到水花飞溅到林易的脚面,路边笑着的人脸色顿时变了,略带惊恐地望着林易。

    但林易丝毫没有介意,甚至好像根本没有发现,这不由得让这人松了口气——他的孩子就在那一群孩童之中。

    “这就是贵族老爷啊,鞋面厚实地连水花都感觉不到。”

    “说起来,那到底是什么材质,我做裁缝这么多年,也没见过这么细腻的布料。”

    “可能是来自东方自由城邦的老爷吧。”

    “自由城邦的老爷们会来面粉街买面包吗?”

    “谁知道……或许咱们的面包比自由城邦的好吃,听说他们那的面包,都掺了金粉!”

    “啊?金粉也是能吃的吗?”

    “……”

    没有理会身后的窃窃私语,林易面色平静地走在巷道里。

    “咚……咚……”

    又是一阵低沉的钟鸣声响起,像爆竹引线最后一毫米处的火花,点燃了整个街巷。

    “不是吧,还来?”

    “诸神啊,国王又死了?”

    “小鬼国王不是才刚刚登基吗?”

    “蠢货!这是集合钟!只有一座钟塔在响,国王死的时候,所有钟塔都要响!”

    集合钟……

    林易眉头微皱,停下了脚步,看着周围那些纷纷走出房门的民众,随手拉住一个满脸胡子的中年男子。

    “发生什么事了?”

    中年男子原本扭头就想咒骂,但看到林易的模样顿时露出谄媚的笑容,露出带着牙垢的黄牙回答道。

    “回老爷,据说是御前首相史塔克大人的事……”

    “还叫大人呢?我呸,这个卖国贼!”

    旁边注意到这里的人面露不屑。

    林易松开手,朝着中年男子弹了一枚铜板,没有理会喜不自胜的中年男子,扭头望向旁边那个人:“说说看。”

    那人见林易望向了自己,顿时面色一喜,连忙殷勤地说。

    “老爷您不是本地人,我听说啊,史塔克就是杀死老国王劳勃的凶手,他在森林里割了陛下的喉咙,后来被发现时,还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撒谎说老陛下是被啥野猪给干掉的,这次集合钟估计是要拉去砍脑袋哩!”

    “见鬼的砍脑袋!什么时候国王会在贝勒大教堂砍人脑袋?”

    旁边其他看到这一幕的人急不可耐地反驳——他也想要林易的赏钱。

    “那是怎么回事,总不能是去给这老家伙赦封骑士吧?”这人反讽道。

    “哼,谁知道呢,我听说杀死老国王的是他的弟弟,就是那个头生金鹿角的蓝礼。”

    “放屁,少在这胡扯,蓝礼大人是个好人!”

    “哈哈哈,天大的笑话,什么时候贵族里还有好人了。”

    “哈哈哈哈!”

    林易也跟着大笑。

    两人的笑声戛然而止,两人顿时噤声,一脸忐忑的转过头。

    “老……老爷,我们说的是维……维斯特洛人……不是……”

    说错话的家伙磕磕巴巴地说着,言语越磕绊心中越是惶恐。

    林易依旧笑眯眯地给他们俩一人扔了一个铜板。

    “放心,老爷我就是个好人。”

    说完,林易越过他们,朝着人流聚集的方向走去。

    进入人流后,林易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摇了摇头,面无表情地朝着贝勒大教堂的方向走去。

    剧情已经走到这一步了。

    这个时间点林易记得非常清楚,相信每一个看过这部剧的人都很清楚,因为这是这部时代群像剧第一次给观众发刀子。

    坦白来说,林易并不在乎这里的底层民众,这里毕竟充斥着与他迥然不同的面孔,没有他最熟悉的模样。

    在这样一群异族人中,唯一能让他感兴趣的,只有高尚的品格以及面对危难的美好人性光辉。

    就比如马上要被带到贝勒大教堂的这一位。

    林易很清楚的记得,这位为了自己的女儿,甘愿认下莫须有的叛国罪,“背叛”生死与共的兄弟,毁掉自己辛辛苦苦维护一生的名誉。

    但即便这样,年轻的国王依然没有放过他,将披上黑衣赶去长城当守夜人的判决,临时改变为斩首……

    等等,赶去长城当守夜人?

    林易忽然睁大了眼睛。

    是了!他想起来了!

    在这个时间点,刚好有一个守夜人来君临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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