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净身出户之后 > 074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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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艳娜道:“倒酒也是一门学问,老爸,你让他见识一下!”

    说着,就跑到李傲旁边,挽起他的胳膊,一阵摇晃,差点没把李傲戴着的眼镜给摇掉了。

    于李艳娜看来,李傲就是一个慈父。

    被李艳娜摇着,给我一种老眼昏花的感觉。

    我料想李傲什么身份,怎么可能会给我倒酒,但他偏偏拗不过自己的闺女,点点头给我斟酒。

    杯小乾坤大,壶中日月长,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

    李傲左手池着酒樽略微倾斜,将酒沿着酒樽内壁轻缓的倒入。正所谓茶倒八分酒倒满,顷刻间,酒樽就满了,李傲手里的酒樽也由原先的倾斜变成了端正,倒完酒后,他快速的将瓶口旋转了半圈,方才缓慢的竖起。

    端在手里的酒樽满当当的,却没有往外溢出一滴。

    单是这倒酒的花样,就可以看出,李傲是资深的老酒民。

    说时迟,那时快,一樽老酒便摆到了我的面前。

    他又如法炮制,给自己倒了一杯。

    我笑了。

    难道也不整两个小菜,直接牛饮了不成?

    还真是!

    李傲这老酒虫迫不及待的端起酒杯,细细的品了一口。

    看他喝酒是一种享受,我也装模作样的端起酒樽,小品一口。

    也不知道是因为烫酒烫到了火候上,还是因为这酒是董事长倒的,反正我也觉得入口柔,一线喉。

    “好酒!好酒啊,酒中浮竹叶,杯上写芙蓉!”

    未来老丈人摇晃着脑袋,似乎很是兴奋。

    “小陈,这可是二十年的好酒,你从什么地方掏来这样的宝贝?”

    我是汾酒迷,未来老丈人这句诗我是知道的,出自武则天女皇之手。

    想不到未来老丈人不仅仅爱喝酒,还是个文人骚客。

    不待我说,李艳娜已经叽叽喳喳的替我说了。

    说我们如何逛超市,如何甄别真假酒,就是没说如何砍价。

    如果未来老丈人知道我把原先卖一千块一瓶的老酒砍成四百五一瓶,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他抬起头眯着眼,像个慈父一样的看着我:“小陈,你对白酒了解多少?”

    他是个酒痴,我知道多少就说多少,切不可装大头蒜。

    于是我坦言道:“我对白酒没啥了解,但我是汾酒迷,也迷这竹叶青,说来惭愧,我是通过看金庸老爷子才了解到的!他老人家在里描写汾酒不下十次,听闻他老人家最钟爱的便是竹叶青,好酒当歌竹叶青,河粉玉翠酿晶莹,一壶好酒走天下,何处江山不醉情!”

    你不是念诗吗?

    老子我也回敬一首金庸老先生的诗给你听!

    听了我的话,李傲看似老眼昏花的眼中闪过一抹异彩,尚未说话,李艳娜早已在一旁说道:“你也看金庸先生的武侠?我爸最爱看金庸了,我爸还研究金庸老先生呢!”

    “……”

    这正是误打又误撞,马屁拍出了新花样!

    不知道是不是被我正拍中马屁,未来老丈人很是高兴,站起身说道:“竹叶青虽好,但还是整几个下酒菜为妙,丽子你去安排一下!”

    丽子低着头应了一声。

    李傲便如沐春风的看着我:“小陈,陪我去书房沏茶喝!”

    我赶紧站起身跟在他的身后,李艳娜在李傲的身侧冲我眨眨眼,似乎在告诉我,第一关过了。

    李傲的书房在二楼,说是书房,却特么的比我和韩蓉之前的爱巢还要大,人比人气死人。说的正是这个道理。

    家里所有的装修风格都是古典气息,无论是书桌书柜,还是茶几座椅,都是木质的。

    墙上挂满了字画,书房的窗户开着,窗户外边便是湖水远山,仿佛是一副镶嵌在窗口的风景画。

    在这个地方长居,是要长寿的。

    映入眼帘的是一副笔力苍劲的字画,上边写着狂草。

    我看了半天,终于认清了上边所写的诗句。

    “百花发时我不发,我若发时都吓杀。要与西风战一场,满身披就黄金甲。”

    落款是傲天居士。

    用脚指头想想李傲这是在标榜自己。

    傲天居士?

    难不成是龙傲天?

    我笑了。

    我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好歹也是中海大学毕业的,觉得这首诗不伦不类的,没什么特别之处,而且还有抄袭的嫌疑。

    李傲见我看着这上边的诗词久久不语,便笑着问道:“小陈也懂字画?你觉得这首诗怎么样?”

    虽然我觉得这首诗可能是李傲所写,但我毕竟不是附庸风雅之辈,当下直抒胸臆:“这首诗给我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是看到黄巢的《不第后赋菊》有感而发的吧?”

    “哦?你知道《不第后赋菊》?”

    那可不,我正追读的一本简介就是这个,我能不知道吗?

    我侃侃而谈:“待到来年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实话实说,墙上所写那句我若发时都吓杀,简直是不伦不类,像是小孩子们玩耍时候所做的骂人脏话。

    还都吓杀?

    我还都吓傻呢?

    和黄巢这首诗简直天上与地下之别。

    不过这笔力倒是苍劲有力,看来老丈人狂草造诣极深,我由衷佩服:“不过笔力龙飞凤舞,很是不俗,一看就出自大家之手!”

    这就是谈话技巧了,你想要拍一个人的马屁,还是一个听惯了别人阿谀奉承人的马屁,是非常困难的,唯有这样,该褒时褒,该鄙夷的时候鄙夷,才能镇住他的内心,打一棍子喂个甜枣,对手下的人适用,对某些身居高位的领导也是受用的。

    李艳娜看我的目光充满了小星星:“小陈同志,你不够厚道哦,想不到你还对诗词还有研究!看来我小看你了!”

    我一阵汗颜,我有研究个屁,我就是爱看而已。

    夸奖一副字画写的好,当然要用龙飞凤舞,或者苍劲有力来形容,难不成我说他写的乱七八糟,乌烟瘴气不成?

    我还没傻到这种地步,凡是把自己书法挂在墙上者,都是自命不凡之辈。

    李傲听了我的话,抚掌大笑:“哈哈哈,小陈,墙上的书法是我写的,那落款上的傲天居士乃是我的别号!可是这首诗的却不是我所做的,看得出来,你不是附庸风雅之辈!”

    我巢?

    难道我又一次拍对了马屁?还拍到了正点之上。

    我虽然贬了这首诗,但这首诗不是他写的。

    而且我褒了这书法,可是这书法是他所写。

    李傲笑眯眯的看着我,道:“你觉得这首诗不怎么样么?”

    我觉得这简直就是小孩子过家家,但李傲自提这首诗,自然是对这首诗很认同,当下也不敢回答的马虎,正襟道:“我觉得这首诗一来有模仿之嫌,这首诗无论是从语调,还是用韵,甚至是寓意寄托来看,都是受了黄巢《不第后赋菊》的影响。二来我觉得有口水诗的感觉,艺术水平不怎么样,语言道立意都无什么可圈可点之处。三来嘛……”我抬头观李傲的表情,只见他饶有兴趣的看着我,便放宽了心,继续道:“三来嘛,我觉得这首诗有点轻脱,姿态太高,读来未免有些英雄欺人之感!”

    李傲哈哈笑道:“前两个观点我认同,但第三点嘛,你还没有读透这首诗的妙处,不过也难怪,你才这么大点,许多事情还不能够明白,这首诗是朱元璋所著,我觉得比之《不第后赋菊》更加的霸气外露,就事论事,黄巢没有看到‘黄金甲’,但朱元璋他老人家不只是看到了黄金甲,并且还享受到了‘黄金甲’,因为黄金甲就是皇帝的禁军啊!”

    原来这首诗是朱元璋老人家所著。

    我哪有资格批评他老人家,惭愧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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