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刀宗里的剑骨头 > 斩缘唯我 第二百一十六章瓮中捉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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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来说,在街上被人掳走的应该是那良家女子,而今日却反了过来,变成了女子抢男子。

    陆尘见紫貂女子靠近,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他只是觉得这女人让他感到恶心所以想远离,但这在李思思眼中,就是懦弱。心中恼怒不已,心想这佩剑男子怎的一点江湖儿郎的骨气都没有!继而一想,李思思嘴角一勾,挂满了嘲讽鄙夷。

    这姓陈的本就不是什么江湖人士,不过是将军大门里一条跟主子摇尾乞怜的家犬,寄希望于他能有何种担当,未免太高看他了。

    那敷粉小男人见身边女子动了春心,嫉妒到眼红,竟是如女子撒娇一般嘀咕了一声:“小姐,你看那小白脸佩剑哩,多粗俗啊。”

    女子抬手就是一巴掌拍在这男子脸上,后者捧着脸,眼神幽怨,泫然欲泣,看得李思思一伙人都是毛骨悚然,只觉得反胃作呕得一塌糊涂。如此一来,他们对那姓陈的恶感倒是减轻了许多。这属实有点恐怖。

    养面首如养猫狗的富贵女子面朝陆尘,又是换上了一张春意热脸,她可是一眼就钟情了这位身材修长的俊朗青年。吃腻了身边脂粉堆里冒尖的小白脸,总需要换换味道才能养胃舒心不是?

    丰腴女子正要继续说话调戏陆尘,街道上响起一阵马蹄声,有五骑不顾闹市喧闹纵马奔来,满街鸡飞狗跳,所幸没有踩伤撞倒行人。这五骑跋扈归跋扈,骑术倒也算精湛,一名锦衣公子跃下马,身后四名披甲扈从却岿然不动。

    李思思将这一切看在眼中,已经猜出这名公子的身份,金银关守关校尉的长公子,赵自在。

    此次北行沿线需要打点的地方和人物,李思思已经在路上与师父箫亮说得烂熟于心,记住赵自在的名字,是因为这人连箫亮都着重提起。

    据说赵自在不仅文采斐然,有诸多佳篇流传凉州,更是一名武学天才,年仅二十八岁便已踏入了洞府境,距离成为那神仙中人,只差一步之遥。

    李思思望着这个赵自在,没料到他下马后不是先跟那紫貂女子言谈,而是对她笑脸相向,这让毫无防备的李思思下意识微微撇过头,回过神后才感到羞愧,眼神恢复冷寂。

    在整个大周都能勉强排的上号将种子孙赵自在与那丰腴女子相谈甚欢,约莫是这位好养面首的女子有了赵自在这般货真价实的真俊彦,所以对陆尘失去了兴趣与性趣,只是抛了个媚眼,与赵自在走入关隘城门。

    在跟如临大敌的沙角帮一行人擦肩而过时,她不忘示威地朝姿容如清水芙蓉的李思思冷哼一声,倒赵自在如有意无意顿了顿脚步,为他们化解了几分压力。

    待到两伙人走后,箫亮松了口气,出门在外,只要不是武力睥睨世间的绝世高手,哪能事事称心如意?少不得面对各种势力憋气几回。

    箫亮担心李思思上了心,欲要转移话题的道:“这赵公子文武双全,倒是配得上咱们思思。”

    李思思苦涩道:“师父,你知道我最反感这类官宦子弟了,看着和和气气,为人处世玲珑八面,其实吃人不吐骨头。”

    箫亮笑了笑,不再去打趣这个心高气傲的徒弟,一起去找寻合适的客栈入住。一般而言,不入新开之店,不入换主之店,都是行走江湖的老规矩。道理也浅显,这些店往往不够靠谱。

    只不过他们就在金银关驻兵的眼皮子底下,倒也不用太计较这些。最终找到一家闹市中的老字号,三十多人住一晚就得花去将近二十两银子,饶是从小衣食无忧的李思思,都有些吃疼。

    他们明知本地熟客的话只要不到十两,但稳妥起见,即便被当作肥羊狠宰一顿,沙角帮也只能捏鼻子忍下。

    这期间陆尘就一直安静的跟在后头,街上那一幕,让沙角帮对这位原本不是一条道上的佩剑青年十分轻视,心想你小子的剑是拿来看的?都差点被一个娘们抢走当小白脸了,就算打不过那些恶仆,你小子好歹摆出一张愤然的脸孔嘛。你这不言不语还倒退一步的孬种行径,连累咱们沙角帮都陪着你一起丢人现眼!

    呸!

    一名沙角帮年轻人吐了一口唾沫在陆尘脚边。

    被如此对待,陆尘只是冷冷的看了他一眼便离开了。他早就习惯了被如此对待,这家伙甚至不能让他感到生气。

    江湖人向来直来直往,陆尘很快就遭到了余下的报复,除了捞到一口唾沫,他就连住所都没有被安排。陆尘倒也不在意,自掏腰包独自租了一间房,好歹不用跟这些糙汉子一起住。

    一等厢房里头,李思思与师父箫亮、大客卿南宫业还有一名洪姓管事分坐桌子四面。

    箫亮轻声笑道:“思思,你仔细说说看那白衣剑客的剑法套路,那帮小兔崽子说得含糊不清,半点眉目都说不出。”

    李思思跟随箫亮习剑多年,而且自幼耳濡目染爷爷金老帮主与各路高手对敌,其中不乏剑术高人,眼光颇高。娓娓道来,几处精妙招式,李思思不忘以手指作剑,悬空笔画。

    箫亮可不是那沽名钓誉的剑士,他这双剑,最厉害地方在于出鞘以后子母双剑可借势在身边四周一丈内如双燕回旋,攻守兼备。这当然不是那上乘剑道的驭剑神通,或者说并不全是。他还没能完全掌握御剑术,所以采用了点取巧的办法。

    箫亮自知完全不入剑道宗师的法眼,但在沙角帮看来已是极为玄妙的本领,便是见多识广的李思思也是诚心敬佩。她辛苦习剑十几年,也只能做到让单剑回旋于三尺范围内,而且中看不中用,对敌厮杀,根本无益。

    箫亮是沙角帮少数能在幽州武林排在二流冒尖位置上的高手,离金老帮主的第一线相差其实不远,是帮内名副其实的剑术第一人。李思思拜师于他,也不算误人子弟。

    箫亮听到李思思说完比武过程,微笑道:“如果为师没有猜错,那白衣剑客是当下边境风头很盛的张步琴,本以为只是糊弄老百姓的三脚猫功夫,不曾想还真有些道行,可惜这位走得急了,否则还真可以论剑会友。若是能入了我沙角帮做客卿,那更是好事。”

    李思思满脸遗憾的道:“可惜。”

    箫亮看了一眼脸色木讷的南宫业,笑道:“这张步琴身手虽然不错,但比起咱们的老闷葫芦,还是差了些火候。思思,当年你南宫爷爷……”

    南宫业抬了抬眼皮子,神情古井无波,打断了老友的揭老底,摆摆手道:“没有的事就不要提了。”

    箫亮无奈道:“我这还没说呢!”

    南宫业弯腰站起身,轻声道:“小姐,我先回房了。”

    李思思正要起身送行,被南宫业摇头拦下,独自走出屋子。沙角帮都知道这位大客卿曾被人伤了膝盖,举步维艰还在其次,每逢潮湿寒冷的季节左腿更是疼痛不已,所以走路微瘸,也不如何露面。

    沙角帮那些上了辈分的人物中,就这位连一个徒弟都没有收,只听说老家伙的刀法出神入化,甚至能和金老帮主过上几招。但两人从未交过手,也不知到底是真是假。

    等到南宫业离去,箫亮才透露了一些秘辛往事,李思思这才得知南宫业曾孤身一人杀入血衣教分坛,拯救被其掳走的婴儿。

    要知道血衣教可是整座大陆都闻名的大势力,一座分坛哪怕再不受重视,其内也该有一名金丹修士和数十洞府修士坐镇。若真是如此的话,南宫爷爷巅峰时已经完全不输她爷爷了,只是不知这些年境界修为退步了多少。李思思深知武道一途如逆水行舟,一日懈怠,就要荒废一月功夫。就像宝珠蒙尘久了,重新擦拭也不复当年圆润珠光。所谓人老珠黄,便是这个道理,明珠也有生命,而武功境界同样也有只可意会不可言说的灵性,经不起任何挥霍。

    箫亮犹豫了一下,沉声道:“思思,今日为师在街上看到个有些熟悉的背影。”

    李思思心头一跳,小声问道:“是师父的仇家?”

    箫亮点了点头:“是个老仇家。一个不棘手,就怕好几个人聚在一起。”

    李思思语气镇定,微笑道:“怕什么,客栈离关隘就这么点距离,他们还敢公然闹事不成?再说了,有师父与南宫爷爷压轴,这群鼠辈,来一只杀一只,来两只杀一双。”

    箫亮也被李思思的语气感染,涌起一股被暮气遮盖的英雄气概,笑道:“我辈武者,当有这份豪气。思思,你以后境界必定比为师高出一筹不止!”

    李思思微微一笑。

    只不过当夜幕降临,李思思就再笑不出来了。

    沙角帮的本意是住在闹市,好让那些躲在阴暗处见不得光的屑小们心生顾忌,谁曾想竟然被人瓮中捉鳖了。

    李思思站在窗口,脸色苍白如雪,客栈外头火把照耀得黑夜如同白昼,对沙角帮有企图的势力竟然有三股之多。

    第一股势力是二帮主箫亮的仇家,有五六人,并未骑马。显然是要趁着箫亮金盆洗手前最后一趟行走江湖,把这个仇给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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