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黄昏分界 > 第十九章 族长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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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让自己一度反感的血太岁,原来不是太岁,而是自己的命啊!

    胡麻边吃着小红棠送过来的这碗肉,边渐渐的想明白了很多事情,难怪二爷的本事,看起来明明比老火塘子还要适合解决自己的问题,但婆婆却直到最后没办法了,才不得不送自己过来。

    因为二爷的本事,要么不学,一学,反而曝露了自己身上一个更为本质的问题……

    自己的原身已经死了。

    自己是被婆婆招魂过来,强行钉在这身体里的。

    早先在寨子里,自己就一直是在靠血太岁吊着命,如今的自己,其实同样也是如此。

    只是之前自己感觉不到,如今点了炉子,却一目了然。

    点炉子没有解决自己的问题,只是使得这个问题在自己面前变得明了了。

    又或者说,点炉子可以解决自己总是撞邪祟的问题,但却将另外一个问题曝露了出来。

    太岁,只有多吃太岁,才能让自己火炉子旺起来。

    所以他一口不剩的吃完了婆婆送来的太岁,都不好意思看小红棠幽怨的眼神。

    明白了问题,心里倒是坦然了。

    他这一大碗血太岁吃了下去,两个馒头实在顶不住了,若有所思的,拿着两个馒头走了回来。

    无意中,倒没注意到周围少年们的目光,都随着自己进门被吸引了过来,瞅着他手里的两个大白面馒头,一个个的眼神有点发直,不争气的,喉咙滚动,咽下了一大口口水。

    胡麻也是怔了一下才反应了过来,白面馒头,在这个世界可是好东西。

    哪怕是这种微微发黄,又冷又硬的馒头,过年都不见得能吃上。

    平时跟着二爷,都是地瓜加窝头粟米粥果腹的,婆婆特意让小红棠给自己带了血太岁过来,是为了治病。

    但送血太岁外,还放俩大白馒头进来,可就是担心胡麻在这吃的不好了。

    二爷摇了摇头,本以为婆婆派了小红棠过来是有什么大事,没想到真的只是来送饭。

    感慨了一声,向胡麻道:“过来吧,继续学把式。”

    “这群小子们都练了两年多了,你想跟上他们的趟,还得下下功夫才行。”

    “……”

    “二爷……”

    胡麻下意识便想答应,向前走了几步,看到了场里的少年们。

    刚刚自己出去跟小红棠见面,他们也没嫌着,就见中间的三四个少年,这时都打的满身皆是泥,汗流浃背,呼呼喘着粗气,有的还鼻青脸肿。

    看样子这就是二爷教这些少年们练拳脚打把式的方法了,朴素而直接。

    既然想学打架,那就干脆多打几架,打的多了,也就明白了。

    但他心里,却想起了婆婆的话,暗暗叹了一声,向二爷道:“我就先不学了吧?”

    “嗯?”

    二爷顿时瞪起了眼:“别人都学,为什么你不学?”

    因为别人精力旺盛,火气太足,所以反而需要这种发泄,而我全靠了太岁续命,消耗一点就是一点啊,这种练习,只会让我好不容易靠太岁补充过来的炉火,无谓的消耗掉……

    当初刚送自己过来时,婆婆便说自己没有必要学习拳脚,只点炉子就行,他还不太在意。

    直到这次她又让小红棠捎话,让自己力气省着使,才总算明白,婆婆这是早就知道了自己的问题,提醒着自己呢……

    胡麻默默的想着,这些问题,还是不告诉二爷的好。

    从之前二爷的反应来看,就知道对他而言,自己现在的状态在他的理解之外。

    于是便只是道:“刚小红棠带话,婆婆说我伤刚好,不能累着。”

    “你这……”

    一听是婆婆说的,二爷也哑口无言了,只好道:“那就算了,找个人教教你把式就行。”

    说着扫向了众少年,众少年明显都不太感兴趣。

    刚才二爷说的练把式,是捉对儿厮打,就算被打的鼻青脸肿,那也有意思,正好发泄自己这无处安放的精力。

    但是教把式的话,那就是单对单的指点姿势,枯燥乏味,最是无聊,再加上胡麻这娇滴滴的样子,也让这些少年们不太喜欢,都不愿出来做他的这个把式师傅。

    倒有个胖胖的举手:“我来,我去教!”

    “行吧!”

    二爷看了那家伙一眼,无奈的摆摆手:“周大同过去教,好好教,学不好你俩一块罚!”

    “嘿嘿……”

    那胖胖的,名叫周大同的小子兴奋的凑到了胡麻面前,一脸庆幸的看着其他人厮斗。

    胡麻心里懒懒的,道:“你怎么不跟他们一起学?”

    “那哪叫学?”

    周大同嗤之以鼻:“那是挨揍呢!”

    “好歹我也是族长的孙子啊,天天被他们这么揍,以后怎么继承这个寨子?”

    “……”

    “族长的孙子?”

    胡麻倒是肃然起敬,又觉得有点诧异:“你是族长的孙子,他们还敢下狠手揍你?”

    “就因为我爷爷是族长才挨揍啊……”

    周大同苦着脸道:“人家都是过来跟二爷学拜太岁的本事的,我可不是。”

    “我是因为爷爷嫌我不听话,送二爷这里来学规矩的……”

    “……”

    “……”

    “下手狠点,再重点……你往裆里踹啊,没瞧见那俩大铃裆?”

    旁边的二爷,此时正大声提醒着那些捉对厮打的少年们,道:“不用怕打伤了人,咱们寨子里其他的东西少,黑油膏可遍地就是。”

    “就你们这点子力气,只要不动刀子,什么伤都治得好。”

    “所以下手越重越好,这时候下手越重,越狠,真到了事上你们才能打得过别人!”

    “……”

    一转头,看向了胡麻与周大同两个呆呆的坐在一边聊天,既没扭成一团,也没个准备练把式的样子。

    心里无奈叹惜:亏自己还以为这小子转性了呢,现在看,还是太过娇惯了。

    ……

    ……

    倒是从这一天开始,胡麻就在二爷这里住了下来。

    这群学本事的少年们,在二爷这里,每天要学要做的事情,都非常多。

    早上起来便是跑山,跑山回来吃饭,吃完了饭还要举石墩子,练把式,或跟二爷进林子巡逻,消除一些寨子周围滋生的诡异邪祟,又或是贴上红纸,警示寨子里的其他人。

    待到日头偏西,那就是吃第二顿饭,吃食与上午也差不多,只是没有了粥里的那块白太岁腌出来的咸肉。

    到了傍晚,倒往往不练拳了。

    趁着日头没落,跟着二爷识几个字,间或听他讲些江湖规矩、风俗禁忌等等。

    来的时间不长,但胡麻倒也看了出来。

    这位二爷是年轻时曾经走南闯北的人,又识字,懂算术,这些同龄少年们就是从寨子送了过来学割矿本事的,当然,二爷教给他们的,似乎也比做个矿工,多了那么一点点。

    他们割矿的钱,最多赚个三四年,但其他的本事,倒可以受用一生。

    只不过,意识到了自己身体的问题,本来也打算表现的懂事一些,勤快一些的胡麻,却逐渐成为了众同龄少年里面的反面教材。

    别人每天跑山,他得睡到自然醒,别人都举石墩子,磨炼体魄,他就坐在院子里晒太阳,别人争抢着厮斗争王争霸,他甘心的做着一条咸鱼。

    突出一个不卷。

    有时候就连二爷都看不下去了,说他两句,也被一句话就说的没劲了。

    婆婆不让啊……

    倒是在教人识字算术的时候,胡麻表现的比其他同龄少年聪明多了,识字识得快,算术算的又准又快,就连二爷都惊着了,连呼可惜,这么个聪明脑袋,要是再肯吃点苦,就好了。

    不过胡麻也是无语,自己在这一块,想不突出都难啊……

    这个世界的文化道理,竟与自己前世有着颇多相似之处,便有一些不同,也只是辞义略有差距,好歹前世也是一个不挂科的大学生。

    在他眼里,二爷这点子文化道理,怕撑死也就是前世的小学生水平,因此他几乎不用学,只是需要适应一下就是了。

    当然了,他平时也得收着,不然就让二爷坐下面,自己来给他们讲了。

    而与其他方面的懒散懈怠不同,在生火炉这一块,胡麻这段时间的进境却是快的吓人。

    小红棠时不时的,就过来给胡麻送肉吃,都是品质最好的血太岁。

    而二爷也是个讲究人,虽然觉得胡麻练功不勤快,但当初婆婆给他送来的那么一大块青太岁,还是都一点点给胡麻做了出来补身体。

    这就使得,胡麻每天身体滚荡,丝丝热力,都引进了火炉之中。

    若说别人烧的都是秸杆苞米叶子,那他现在这个炉子里,每天都烧最上等的碳。

    若说别人行功懒懒散散,只等于捂住了火慢慢烘烤,那每天勤快行功的他,则像是用了鼓风机在用力的吹。

    这就导致,他体内炉火,愈来愈旺,进境快得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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