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黄昏分界 > 第一百四十四章 地瓜烧呼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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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活可以接。

    白葡萄酒小姐看不上这小活,只是简单说了两句,胡麻同样也痛快答应了下来。

    如今自己本身就是想赚些银子的时候,只是一来赚大银子的机会不多,二来也担心自己江湖阅历浅,真赶上了那耍猴老头说的大活,自己反而不敢应。

    如今与身份相同的转生者合作,还有了白葡萄酒小姐作保,那这活便多了几分保险。

    第二天醒了过来,便找了机会与周大同他们商量,说自己有事情要离开一趟,让他们先带了银子回庄子。

    这也是想好了的,毕竟事关转生者的秘密,带了他们,倒不方便了。

    而且昨天白葡萄酒小姐带来了红灯会那边的消息,各路掌柜都已经进了城,事情也算定了音,周大同他们如今再回庄子,也不会有危险了。

    “啊?”

    但周大同等人一听胡麻要离开,自己却要带了银子回庄子,心里都有些害怕。

    他们一起从寨子里出来,虽然也经了些事,但都习惯了有胡麻带着,出着主意,如今胡麻让他们自己上路,尤其是还要带着这几百两银子的巨款,心里便更发毛。

    若是胡麻能带了这些银子离开,他们倒还能放心些。

    可这也是说笑了,胡麻是去做凶险的事情,带着银子,实在太沉了。

    看出了他们的想法,胡麻笑道:“咱们都出来走江湖讨生活了,这么点子事情都怕,将来可怎么混?”

    “这些银子,便由你们带回庄子里面去,这一路上,也算是番历练。”

    “当然,不遇着事则罢,若真遇着事了,该把银子扔了就扔了,千万记得,银子没了再赚,命只有一条。”

    他这话倒不是故意装大方。

    实在是知道寨子里出来的少年实诚,又没见过这么多钱,真有可能为了银子拼命。

    “放心,胡麻哥,这点子事都办不成,还说啥其他的?”

    倒是见胡麻主意已定,周大同便将刀子抽了出来,咬了牙,发着狠:“反正咱把式也学了这么多,真遇上了毛贼,一刀剁了他。”

    “放轻松点,别一脸我身上有银子的表情,不然鬼不招你,都被你们招了过来。”

    胡麻笑着嘱咐了他们一句,又特地向周梁说了几句。

    这几个家伙里,周大同就是能闹腾,总是一肚子坏水,周梁倒是相对稳重。

    说定了这件事,便分了行李,胡麻是要去做事,身上的行李就不便太重,只是背了红木剑,拿了周大同的那把腰刀,名字上有红灯娘娘会印记的兵器留给了他们。

    真遇着事了,这些武器一亮出来,那也是个威慑,等闲的路霸山匪,甚至懂事的邪祟,都不敢招惹的。

    身上留了二十两银子,作为这一路花用。

    其实挺沉了,已经是一斤多的金属,塞在怀里咯的慌,挂在腰间钱囊里都坠着。

    至于马,也让周大同他们牵走。

    虽然骑了马走路快,但胡麻身为守岁人,是可以赶夜路的,若是带了马,却只能白天赶路,夜里休息。

    一来二去,倒还不如自己靠这两条腿,白天黑夜的更好把握行程时间。

    约定了,胡麻便送走了他们,然后自己多留了片刻,又向这店里的掌柜与行商,打听了一下梧桐镇的去处,先一步动身。

    现如今倒不比在庄子里,那庄子里有周围的地图,翻出来看看就行,但到了红灯娘娘的地盘之外,却只能跟这个世界的人一样,靠打听才行了。

    而且打听出来的也不详细,只有个大概方向,只能边赶路边问。

    问妥当了,便在这野店里,买了两斤面,让店家给下出来,还多花了几个铜板,买了足足的肥肉熬出来的浇头,淋在面里,饱饱的吃了一顿,搭着自己带出来的青太岁肉干。

    出了门,便朝了西面,大步而行。

    而比胡麻早了半个时辰出门,向南行的周大同等人,心里更是紧张不已。

    他们三人,一匹马轮着骑,一人骑马休息时,另外两人则靠了两条腿跟在旁边小跑。

    本来一开始都疑神疑鬼的,见着个人,就怕有人过来抢银子。

    但周梁一看,这样不行啊,便道:“大同,柱子,咱不能这样,麻子哥说了,不能让人一看就知道咱身上带了好东西。”

    “咱们太紧张了,没得招来麻烦。”

    “伱们就想着,咱这包袱里不是银子,就是地瓜,这样再赶起路来,就不用担心别人一看见我们,就打我们主意了。”

    “这是个好办法。”

    周大同更是琢磨了一下,从马上跳了下来,道:“你们等我一下。”

    说着,向了不远的村子过去,不一会,倒是挺了一个筐过来,也不知是从谁家顺手摸了出来的。

    他拉着另外两人,找了个僻静地方,将那几百两银子,分成了两份,大的一份,全都放进了筐里,又把外套解了,这筐扣在自己背上,结结实实的绑住,外面套了衣裳。

    这样看起来,就是个驼背模样了,其他银子则放进搭链,搭在马背上。

    这样一个罗锅骑马,另外两个好人跟着走,既保证了速度,也显得不那么扎眼了。

    可是这样赶路,到了下午,将将要投店时,却还是发现,自己身后不知何时,跟了一个人,也不上前来搭话,也不着急赶路,不仅不慢的一直跟在他们身后。

    周大同他们也机灵,意识到不对了,彼此低声商量着:“那小子从先前吃饭的地方,就一直跟着我们,咱们进小路都跟着,说不定是盯梢的。”

    赵柱一呆,道:“劫道的?按二爷跟麻子哥的做法,这会该给人点好处啊……”

    “给好处也得分什么时候,这人明显就是揣摩咱们肥不肥呢……”

    周大同压低了声音,他骑在马上,向前方张了一张,又道:“前面那一大片芦苇荡,说不定就有他的同伙,等咱们过去了,堵了咱们的前后路,就要动手。”

    一番商量,速度便放慢了下来,果然,身后跟着那汉子,居然也放慢了,一直与他们保持着距离。

    于是周大同干脆勒住了马,眼睛直勾勾盯着对方。

    那汉子不好停下,只能慢吞吞的过来,装着无事,从他们身边走过。

    周大同却忽地哟喝了一声:“兄弟,过来。”

    那汉子吓了一跳,站住脚步,斜乜着他们,道:“怎么地?”

    周大同道:“咱们在这野地里遇着也是有缘,你身上带了银子没有,借来花花?”

    那人听了都惊了:“啥?”

    周大同直接把刀子拔了出来:“兄弟们没饭吃了,找你借点盘缠。”

    “你们找我借盘缠?”

    那汉子直接气笑了,一个人面对着三个人,居然不怕,反手也拔出了一把刀子,道:“知不知道你们趟过界了?”

    “咱花爷就在前面等着呢,在这条路做买卖的,只能有咱们花爷一家,瞧你们两个小子一个驼子,真是不知死活,当咱花爷手底下十几个兄弟是吃素的?”

    “啊?”

    周大同吃了一惊:“同行啊?”

    忙忙的抱拳:“兄弟别怪罪,不知道你也是道上的。”

    “快滚吧!”

    那人不耐烦,摆了摆手,同时从怀里掏出了一根柳哨,用力的吹了几下。

    周大同等人灰溜溜的跑了,果然直过了前面的芦苇荡,都没有人拦着,倒是隐约听见了芦苇荡里响起了几声低笑,还有说着什么“一听花爷名头,就吓尿了”之类的话。

    ……

    “这几个家伙要是放飞了自我,也挺难缠的。”

    而在半个时辰后,几十里外,胡麻也烧起了香,招回了小红棠,问清楚了周大同他们赶的这半日路上的情况,也一时觉得好笑。

    早先他也确实有点不放心,因此让小红棠跟着他们几个,但见他们做事也算可靠,便真个不担心了,带上了小红棠,加快步伐向梧桐镇赶去。

    如此白天加上半夜的功夫赶路,夜里便随便找个村里人家的柴房休息,倒比和周大同他们一起带了马的时候赶路还快,行了两天一夜,倒是比白葡萄酒小姐说的时间还早了一天到了梧桐镇。

    见着这里好歹也是个小城,总算有了客栈,这才掏了银子住下,好生的休息。

    到了这客栈里,也不用睡大通铺了,有上房。

    而且洗脚水不用自己烧,让店小二打了送过来就是。

    他趁了白天,便在这县城里逛了逛,记下了横贯的几条大路,然后才回了客栈,饱餐一顿,早早的睡了过去。约摸到了午夜,果然一个声音骤然响起:“地瓜烧在梧桐镇呼叫……”

    “可有转生者听到?”

    “地瓜烧……”

    “……”

    胡麻深呼了口气,看到自己正站在了香炉前,身前炉里,一柱命香,正袅袅燃烧。

    默默将自己的肺部转活为死,声音听起便有些枯哑难当,缓缓回答:“老白干已收到,我由白葡萄酒小姐介绍过来,兄弟,可有什么要帮忙的?”

    “……”

    在他回应的一刻,雾气之外,一缕香气便灵敏的钻了进来,与自己命香上飘出来的香气连接到了一起,然后胡麻便听到了那个有些惊喜的声音,如响在耳边:“果然等着了……”

    “你代号叫老白干?”

    “嘶……怎么你们的代号全都是酒啊?”

    “……”

    胡麻都惊了:“你问我我问谁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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