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别回头你身后有鬼 > 第七十二章 守灵夜奇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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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二章【守灵夜奇谈】(中)四千字大章写的我自己都怕了,明天既是周一,也是月初,帅帅向喜欢这本书的书友们求一下订阅,求打赏,求保底精品票,求推荐票!下一章更精彩哦!

    我继续听李老太爷说下去。

    “要说起我这件背心,它的渊源就长了。”李老太爷说完,吧嗒又抽了一口旱烟,烟雾腾起散开,昏暗的灵堂里,他苍老满是皱纹的脸,隔着烟雾,有些模糊虚幻了。却不知道他的这件背心上,又有着怎样的历史和故事。

    “你这老头子!有什么渊源?”其中一个老太爷接过他的话问道。

    李老太爷这时便有了兴致,他兴致勃勃的将自己的皮毛背心翻给在坐的老人们看:“你们能看得出来,这是什么皮质么?”

    众老头唏嘘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个究竟,我看他那件皮背心上毛皮纹理细腻,毛色更是隐隐有些油光的发亮,和狐狸坡上我见过的狐狸皮毛倒是有些相似,于是我便随口说道:“老太爷,你这不是狐狸的皮吧?”

    李老太爷嘿嘿一笑,说道:“你这小子还有点眼力劲啊!”

    “胡乱猜的,哪有什么眼力劲啊!这叫蒙哄过关。”不想我随口说说,却还说对了。

    这时,众老头们便都知道了这李老太爷身上穿的这件皮背心是什么物件了,虽说这狐狸皮毛也不是什么稀世的好东西,山里人遇着运气了。也多能抓上那么几只狐狸,但是若没有好的剥皮手艺,任凭你抓再多的狐狸。也是很难穿上这么一件皮背心的。所以这东西虽说不怎么稀奇,但是一旦有了好的剥皮手艺,再制成好的皮衣穿在身上,这也算是一件宝贝。

    大家既然明了了这是件什么东西,便有人唏嘘感叹道:“哎哟,李老头,没想到你身上还穿了这么一件宝贝啊。”

    李老太爷连忙客气道:“这也不算是什么宝贝。只不过我人老了。没这件东西可真不行,寒冬腊月的,我也就靠着这件东西保命。要不然哪能熬得过去呢!若不是它,只怕今个就得和乔老爷子叙旧了,哪还能见到各位!”

    这话又回到了生死之上,众老头不禁感同身受。感慨不已。

    “老太爷。你还没说到你这件狐狸皮背心有什么渊源呢!”我催促道,对于他们的生死感叹,我在当时也不明白,自然不爱听,我更关心他这件狐狸皮背心上究竟有着怎样的历史故事。

    “要说我这件狐狸皮毛背心,可有些年头了,要说起来,还要说到老赵家的先祖。赵金贵身上。”

    “赵金贵”这个名字,我听二叔讲老赵家的族史便听二叔说过。正是这个人,他把老赵家一族引进毁灭的深渊,叫老赵家的人活得不人不鬼,不得轮回超生。

    “你是说老赵家的赵金贵!”一老头接过话。老赵家家族祖上的事情在我们这一带地方,流传甚广,赵金贵这人在老一辈老爷子们中更是知之甚深。

    “嗯,正是他。当时我们老李家还是他们老赵家的一房亲戚呢!当年赵金贵在狐狸坡上打猎,捉了百十只狐狸回去,剥了皮,自家用不完的,也给我们家送了一张,我这皮毛背心,便是从我祖父亲,到我爹流传到我这的。据说当时请去的剥皮师傅,可就是老乔家的先祖哦。”

    原来如此。

    “听说当年赵金贵就是因为这事惹祸上身,一家人遭了诅咒,最后殃及族人,硬是生生害得老赵家家财败尽,族人殒命,你就不怕惹祸上身。”

    “都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一把老骨头,要惹祸上身,早就去了西天,见阎王爷去了,哪能活到今天。”李老太爷笑笑。

    “不过李老头子啊!你即是老赵家的亲戚,你这亲戚也做得太不像话了点吧!”

    “怎么不像话?”

    “那赵老四是老赵家的后人不?”

    “是啊。”

    “你这亲戚是怎么当的?你看他们一家子在那凄寒的狐狸坡上受苦受罪,你难道不该管管?照我说,你要是还承认自己是老赵家的亲戚,你明天就去狐狸坡上把他们一家子接到你屋里去住,如此才能显出你这亲戚的仗义。哦,人家老赵家发达的时候,你就攀亲戚,现在有难,人丁凋零的苗都快保不住了,你就躲在一旁见死不救?你这算是什么亲戚?前几天狐狸坡上可是闹地震了的,赵老四他们一家住在上面多不安全啊!”

    这话说的李老太爷有点不爱听了,连忙解释道:“我怎么不够仗义了?早年我去接过好多次,可是人家就是要住在那地方,我有什么办法?你们又不是不知道,那地方,早年兵荒马乱的时候,就是野坟堆,后来解放打土匪的时候,那地方更是成了乱葬岗,你说那地方是人住的地方吗?”

    “可不是!”说话的是寨子里金家湾的一个白头发,白胡子,因为须发花白,虽说只是见过那么一两次,但我自小对他便有映象,“那地方早年血流成河,后来死人尸首堆成山,就连住在上面占山为王的畜生,也是换了又换,那地方太过阴丧。住在那上面的,哪是人呢?”

    李老太爷被白胡子说的更不高兴了:“不是人是什么?你这是拐弯抹角的骂人还是怎地?”

    白胡子看看门外黑洞洞的天,离破晓还早,便接着道:“李老头,你也不要生气。早年发生在狐狸坡上的事情,你也应该多少有过耳闻。

    更早的时候,应该是在前清,那会正闹太平天国,到处都在搞起义。要说那太平天国也是盛极一时,不过最终还是败落了。太平天国败落之后,被朝廷鹰犬绞杀,便有一部分人曾经逃到了我们这山林地带。妄想保命。

    这一伙人据说总共有一百四十九人,他们逃到这狐狸坡上,人早已是腹内空空,饥渴难耐,当时这狐狸坡上还住有一户猎户,狩猎的男人见这一群人衣着装扮,便知他们是天国余孽。随即心中动了歹意,他心中一盘算,这么一堆人。一颗人头一两银子,还真能换好些银钱。他随即便装作好意,请这群天国余孽去吃饭,天国余孽们想他一个山野猎户。见他老实巴交。哪里知道他的祸心,再说腹中饥饿,也想吃点东西打打肩,才能逃得更远。

    这猎户住在狐狸坡上,以打猎为名,实际上暗地里借着这荒山野岭的地势,也干些谋财害命的勾当,他回家给自己婆娘一使眼色。他婆娘便会了他的意,虽说做的也是些简单的饭菜。却在饭菜当中下了那无色无味的迷药,等天国余孽吃了这茶饭,哪里还有逃命的力气,尽数昏迷。

    这猎户便趁着时日还早,去了衙门抚案报了官。官差带兵来一看,大喜,便嘱咐一个小卒子领着他去衙门领赏钱。

    要说这个猎户也真是被猪油蒙了心,这日午后终于将事情办妥,衙门里文书拨银,再几经师爷,衙役转手,到他手上的也就剩下了十两多,但是对于这黑心猎户来说,已经够多了的。

    他领了赏银,心里高兴,先是去花楼巷子里喝了一壶花酒,虽说小气没有进得姑娘的闺房卧榻,但是舍了老命,花了一两,总算是在自己看的直流哈喇子的姑娘大腿上,拧了拧,只觉得滑溜溜柔嫩嫩,那叫一个,简直要了他的老命。和自家皮糙肉厚的婆娘比起来,那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没法比,当下心里暗中发誓,一定要存够了银子,下次再来时,便要进姑娘的闺房,上卧榻,闻闻姑娘身上的香气,再趴在姑娘细嫩的肚皮上,一顿狗爬。那必定更加。

    他在花楼里潇洒过后,出来时,才发现自己这进一次,便是少了二两银子,当下感叹,虽说白十两银子,落到自己手中只有十来两,不过就是这十几辆银子,少了两两,他回去还是不好跟恶婆娘交差,他对自己家婆娘的脾气倒也是了解的很,他对自己更了解,只要恶婆娘一逼问,这少了两两银子的事,始终是纸包不住火,更何况还是被他自己花了。

    他一阵寻思之下,若说银子完全是自己花了,恶婆娘准会生气,若是带点东西回去给恶婆娘还有自己的娃,恶婆娘也就不会凶神恶煞的逼问他了。

    当下他便在市坊上挑了一盒最水的胭脂,又买了一只烧鸡,把这两样东西拿到手上时,又一想,自己这回家还有好长的一段路要走,路上也是无聊,虽说落到手的银子不多,但是得了这比银子,自己可是大功劳,论功行赏,自己怎么着也得比恶婆娘多享受享受不是,刚才进花楼就只光顾着喝花酒,却忘了吃东西,此时闻着手上烧鸡的香气,他一狠心,便折回去,又是拿了只鸡,顺带拿了一壶酒,这酒,因为花的钱多了,他也就没敢选好的拿,怕银子再少了自己就算是拿了东西回去,也不好交差。

    这日黄昏,老猎户带着熏熏醉意,一路喝着小酒,啃着烧鸡,晃晃荡荡,阑珊迈着半吊步子,只觉得无比的舒服惬意。

    一想到就要回家了,这是银子在手,老婆孩子热炕头,当下他只觉得天底下再没有比这更美好的事情了。

    快到家时,天边更是飘着火红的晚霞,温润和煦的晚风中更是带着醉人的香气,他轻飘飘的,从没觉得自己的人生如这般,光彩绚烂过。

    就在自己的房子已映入他眼帘的时候,他四下张望了一番,要临近家门前,好好欣赏欣赏这眼前的美景,按照惯例,每每有生意做成时,那恶婆娘虽说平时对自己凶恶,不通人情,但这时都会准备好饭菜,在炕头上等着他回来,一想到这场景他就觉得美滋滋的,当下收拾整理了自己的形容,把胭脂和烧鸡拿在眼前端详着看了看。换了脸上的神色表情,这边准备回家进门了。

    他走到自己屋外时,只听屋内厨房里,砰砰响着,却不知道这恶婆娘在干什么。

    当下好奇,手拿胭脂,轻声细步的走进了厨房里,本来是想给恶婆娘一个惊喜,可就在他刚刚迈进厨房门的时候,他被眼前的场景惊呆了。

    只见恶婆娘手握菜刀,一刀一刀剁下去的,不是猎物菜食,而是一段人的大腿胳膊,旁边还摆着一列肋骨,他再一看自家铁锅里,里面炖的也不是别的,而是一锅人的手脚,手脚中间,一颗人头正煮在滚烫的沸水里,那颗人头已是煮的皮肉脱落,汤汁浸如颅脑内,然后又从泛白的眼珠孔洞里,以及鼻孔、耳洞、嘴巴里流出来,汇成了一锅上好的美味。

    突然他婆娘手中的菜刀停了下来,转身看看脸已经吓得毫无血色的他,说道,你回来!我炖了你最喜欢的猪蹄汤!他只觉得这婆娘今天对他更是反常温柔的很,当下心道你这瞎婆娘,明明是一锅人脚人手人头汤,你却说什么是猪蹄汤,你真是疯了。此时他婆娘已经盛了一碗,递到了他面前,他哪里敢喝,当下吓得头上冷汗直冒,丢了手中的胭脂,便冲出了门去,他一冲出门,便看见了自家的娃正在踢着什么东西,远远看着,像是皮球,但是他记得自己从没给娃买过皮球,因为住在山野里,就算是买了球,也没法踢。

    等他走近了,他才暮然间发现,这自家娃脚下踢得哪里是什么皮球,分明就是一个人头。这颗人头他认得,正是这逃亡天国余孽首领的头颅,当下他已是吓得浑身颤抖,大喊道疯了,疯了,全疯了。只见那孩子转过身来,看着他,天真无邪的喊道,爹,你也来和我一起踢球。

    他哪里敢踢什么球,这吓得喝进肚里的酒已是冷汗一身,白喝了。这时酒劲一醒,脑袋也跟着清醒过来,看着自家婆娘和娃儿都已经是这般疯人模样,他那里还敢待下去。

    这时转身便要逃命,只是一转身,却看见看见身后的大树,在树干树枝上正挂着百来十个人头,除去自家娃儿当球踢得,以及自家婆娘下锅煮汤的,树上挂着的正好是一百四十七颗人头。这一百四十七颗人头,皆是剧目圆睁,血泪长流,张开着大口,看着他,却说不出一句话,他当下一个仰板敲(土话,向后摔跤的意思),爬起来,是再也不敢在这狐狸坡自家门前多做停留了,逃命要紧。

    几天后,有人上门来找这家猎户买野味时,却发现这一家三口人正围着一口大锅,死在了大锅旁,嘴里晗着猪蹄肉,锅里猪蹄汤还剩了一半,没喝完,死前仿佛经受了某种惊吓,解释白眼圆睁,面目狰狞。

    三天后在衙门在菜市口监斩天国余孽,刽子手磨好大刀,一共砍下的是一百四十九颗人头,一颗不多,一颗不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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