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大唐盗帅 > 第三十章 屁股向后,平沙落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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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章 屁股向后,平沙落雁

    听到“杜荷的使者”这五个字,侯君集本能的站起了来,顾不得背后传来的阵痛,狞笑道:“管他来的是什么用意,直接砍了,用此人头颅祭旗,也好振作一下我军锐气!”

    侯君集心中自有顾虑,自从接任薛延陀大将军之位以后,他便以察觉薛延陀将士心中的不满。对此也早有心理准备,毕竟作为一个外来人,一跃成为诸将之首,那些为薛延陀水里来,火里去的将军自然会怀有不满。

    侯君集也没有什么在意,对于自己的能力,他有着绝对的自信。相信自己威名赫赫,即便薛延陀将士再有不满,也不会搞出什么花样,只要打上几场漂亮的战役,上下归心,也在顷刻之间。

    假若一切如他所料,自然是不存在任何问题。毕竟侯君集名气太大,已经拥有让薛延陀上下信服的威望,他缺少的只是几场证明自己的胜利。假若他对战杜荷的这两场战役,都以胜利结尾,那薛延陀上下必然对于侯君集心服口服。

    可是战场对决,胜负是难以预料的。一人之力,想要回天,绝非易事。尽管侯君集之能,难以匹敌,但在种种情况之下,他还是败了。

    如此一来,侯君集的计划全盘告吹,非但没能证明自己,反而让自己陷入不能服众的危险境地。

    尤其是最近这几日,否定自己的呼声越来越大,隐隐约约中可以看出一只黑手正在推动这一切。

    侯君集文武双全,已经意识到这些不寻常的意义,唐军不敢自己正面交锋,打算利用鬼谋逼迫自己与薛延陀的将军不和,离间双方的关系。

    李绩、杜荷的存在立刻成了侯君集心中的疙瘩,李绩曾经是他的部下,杜荷更是他的生死之敌,对于他们两个,侯君集有过深入的了解。李绩用兵多谋,是那种行诡道的将军,而杜荷更是从来不吃亏的人物,连长孙无忌这老狐狸都曾栽在他的手上。

    这两个人一但使用起阴招来,将会很可怕的。

    现在侯君集几乎已经能够断定,那推动留言的幕后黑手就是李绩、杜荷其中一人。

    现在杜荷使者的到来,正如一把利刃直逼他胸口最薄弱的地方,脑中只有一个念头,“杀了他,不管杜荷有什么鬼谋,只要杀了他,就能挽杀一切……”

    “可是使者是来找少主的,少主已经率领诸将在军中接待了……”传令兵带给了侯君集一个不好的消息。

    侯君集脸色剧变,他才是真正的军中统帅,杜荷的使者不来找他,反而求见大度设,这其中存有的猫腻,以他的才智,如何看不出来。

    “走,我们去见见这个所谓的使者……”

    大度设对于侯君集本来就充满了厌恶,不满,作为薛延陀未来的少主,薛延陀军中的统帅,因为侯君集的出现,他失去了统帅的职位,同时还莫名的矮上侯君集一截,这让他这位心高气傲的少主,情何以堪。

    只不过基于侯君集那常胜不败的威名,他也不好说些什么。但如今侯君集的两连败,让大度设产生了异样的感觉,觉得侯君集也不过如此,未必就比他出色。只是一直碍于夷男的命令,他没有做出什么过激的举动。

    但是他身旁的两位心腹挛鞮浑六、须卜破泉带,却一直在暗中相劝。

    挛鞮六浑、须卜破泉带皆是跟随大度设十数年的战将,对于大度设忠心耿耿,处处为大度设考虑,对于鸠占鹊巢的侯君集有着万分的不满。

    这一日大度设突然得到杜荷使者求见的消息。

    大度设有些讶异,在草原上可不流行什么两军交战,不斩来使的习惯,他们也很少遇到这种事情。

    因为草原人嗜杀,对于生命的价值看的很低,而且喜欢战前杀人祭旗,派遣使者几乎是送给敌人祭旗一般的存在。

    大度设重来没遇到这种事情,心中泛起古怪好奇的情绪,心中更多的还是自喜自得。在这军营中,侯君集才是名义上的老大,杜荷的使者不去找侯君集,却来找他,这不正是给他上脸吗?

    对于杜荷,大度设并没有什么好感,最早在长安的时候,还发生过些许摩擦。不过那都是过去事了,而且杜荷是凭借实力胜他的,草原人对于功夫高强的勇者有着一颗向往,敬慕之心,故而大度设心底对于杜荷也没有多少恨意,充其量也是有些不顺眼而已。但对于侯君集,他是确确实实的讨厌,杜荷给他长脸,也乐得见一见这所谓的使者。

    假若使者出言不逊,那便将他杀了祭旗,若使者识趣,饶他一命,也没有什么损失。

    为了安全起见,他特地召集了几位心腹将军在一旁护航。

    “秦立见过薛延陀少主……大度设大人!”秦煜恭恭敬敬向大度设行礼,如今他打扮成了一个沉稳的中年男子,穿着唐朝的儒士服。因为年纪不大,瘦弱纤纤的,到有几分文士的风采。

    大度设见来人如此知礼,不但称呼他为“薛延陀少主”,还特地在名字后面加了一个大人,这在薛延陀都不曾有过的事情:薛延陀的将校通常只是称他为少主。

    一时间也感到很是自得,得意地挥了挥手,扬声问道,“你就是杜荷的手下,不知道杜将军派你前来,有何见教?”

    秦煜道:“我家将军多次对我们说,草原英雄以大人为尊,今日一见,果真如此。他得知大人驾到,说与大人这样的勇士为敌,简直是命运的捉弄。若非彼此敌对,他万万不愿与大人交手。虽然即将兵戎相见,也不能对您失了敬意。特命小的送上一口宝刀,以表敬意,同时也酬谢年前在薛延陀汗庭的热情款待。”

    大度设脸露喜意,恭维的话人人爱听。便是明白秦煜说的,未必是由衷之言,也忍不住沾沾自喜道:“杜将军太客气了,不能与他把酒畅谈,也是我心中的一大憾事。”他见秦煜两手空空,也知刀在何处,高呼一声:“将刀逞上……”

    帐外的兵卒送上了从秦煜手中卸下的宝刀。

    那是一把华丽精美的唐刀,唐刀拥有者这个时代最高端的技术,是每一个将军都渴望佩戴的宝刀。大度设腰间也有一把,但与秦煜送上来的这把,却有着天地之别。

    这把刀是李世民赠送给李绩的佩刀,为了这一战,李绩将它给贡献了出来。

    这皇帝送的刀,又岂是寻常兵器可以比拟的?

    大度设乐不可支的摸着宝刀,脸上都笑开了花。拿人家手短,收了这么好的宝贝,他也不好意思绷着张脸了,忙让秦煜入坐。

    秦煜坐在一旁的马扎上,耳中隐约听到急促的脚步声传来,一道影子出现在帐外。帐外的守卫的倒影,也似乎做了行礼的动作,心中一动,知道是侯君集来了,开口笑道:“这把刀是不错,不过我家大人有些不好意思送出手。因为宝刀赠英雄,这把宝刀不是最好的,有些配不上大人这样的英雄。只是好刀在那侯君集身上,侯君集的佩刀是我大唐陛下亲自赠送的,削铁如泥,非英雄不能持有……”

    他说道这里,大度设脸上失去了笑容,哪知秦煜话音一转,道:“我家大人不止一次长叹,刀是好刀,只可惜落在了一个蠢才的手上。我家大人本打算将那把刀抢来,赠与大人。只可惜那侯君集是属狗的,跑的比狗还快,抓不到他……”

    这一番话说得大度设心花怒放,仰天大笑道:“杜将军的好意我大度设心领了,不过……侯君集在你们大唐可是赫赫有名,说他是蠢才,那也言过其实了吧……”

    秦煜正荣道:“不瞒将军,侯君集在大唐确实是战功赫赫,但所斩获的功绩多依赖大唐王朝的强盛,或者对手的愚笨,那是以强胜弱,根本不值得一提。哪里比得上我大唐陛下的三千破十万,我家大人的七千破七万?他……不过就是名过其实的小人物而已,大人且不闻前两仗遇上我家大人,那就露底了?我家大人今年才刚刚二十岁,除去这次北伐不算,他也不过打过两仗而已?侯君集若真的名副其实,又哪里会败的那么凄惨,连小命都快丢掉了……”

    秦煜本来就是一个小滑头,狡猾机灵,挑拨离间起来还不忘记结合实际。虽是满口胡言,却又让人觉得有那么一会事情。

    听的大度设也不由自主的点头,均在想:若侯君集真如传言说的常胜不败,又怎么会两次摆在一个少年手里?

    “气煞我也……”侯君集只听得瞳孔都在收缩,两眼发蒙,面皮火烫,耳朵里嗡嗡作响,再也忍耐不住,怒喝一声,拔出宝刀杀向秦煜,就算是与大度设撕破脸,也要将这个杀才碎尸万段。

    秦煜早有防备,身轻如燕,连续两个转身来到了侯君集的身侧,对着他的屁股一脚踹了过去。

    侯君集武艺在秦煜之上,但他背后中箭,身手不灵便,遇上如猴般的秦煜,登时吃了大亏,来了一个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式。

    看着侯君集,秦煜嘲讽的说了一句:“你就是那位这么大年纪,还不能自理,拉屎,拉在身上的侯君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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