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大唐盗帅 > 第二十一章 乡巴佬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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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章 乡巴佬进城

    长安城外,十里亭。

    十里相送相迎,这是古代最高的送迎礼节。

    古代基本上每一个大型都市十里外都会有一个路碑似得亭子,以作标识。

    杜荷作为接待大使,领着礼部的一票人,在等候着使者的大驾。

    同来的使者已经列好了迎接的队伍,整整齐齐的做足了架势。杜荷却撬着二郎腿,坐在亭子里,无所事事的哼着小曲,打磨时间。依照常识,他这位接待大使,应当起表率作用,领着迎接大军,恭恭敬敬的等着来使。

    杜荷不吃这一套,他装作生手,不懂行规,坐着悠哉的候着,打算等对方到的时候,才起来做做样子。

    在迎接的使者中,杜荷属于最年轻的,不过对于他的插上一脚,也没有人说什么闲话。只因礼部尚书正是杜荷的准岳父江夏郡王李道宗,他身后的一票人,都是李道宗麾下的虾兵蟹将。面对顶头上司的女婿,有哪个会不知趣的打小报告。

    杜荷便是偷懒,也偷的是有恃无恐。

    “来了,来了……”眼尖的礼部官员察觉了一队规模极大的团队正从远方徐徐而来。

    杜荷听到情况,举目眺望,果然有一大队人策马而行,规模极大。

    他的眼力胜过常人许多,已经发现了人群中走在前方的赵回、李义、王玄策等人,还有许多异族打扮的人物在后面跟随。

    他来到迎接大军的最前方,装作一副等了很久的架势。

    在他身后的那些站得两脚发麻的大臣们,一个个都翻着白眼,诽谤中带着些许的羡慕。

    等对方来到近处以后,杜荷迎了上去。

    “奉我大唐皇帝之命,杜荷特此恭迎远方来的贵客。”杜荷这些日子越恶补了一下此类礼节,一举一动,浑然天成,不卑不亢,即显示出了大唐王朝热情好客的一面,也彰显了大唐王朝的气度风范。

    那范儿,即便是干惯了这类事的礼部大臣们,也暗自惊讶。

    一干来使见自己受到如此荣耀,也倍感有面子。

    虽然杜荷比较年轻,但他们已经吃过一次亏了,不敢在有任何的掉以轻心:在江南的时候,他们就曾嫌弃李恪太年轻了,觉得唐王朝小觑了他们,有些不悦。经过介绍,方才知道对方竟然是皇帝的儿子,闹了一个大红脸。

    杜荷虽然年轻,但那气度,完全不逊于李恪,又哪敢有任何的掉以轻心?

    大食国的使者欧斯特更是为之一变,惊呼上前,来到杜荷面前,又是礼拜,又带着敬慕的眼光,叽里咕噜的说了一大通,很是激动。

    拜占庭帝国的使者也为之变色,上前表示友好。

    欧斯特说的是阿拉伯语,杜荷听得迷迷糊糊,只是依稀听出几句走音的“杜荷”的字样,不解的瞧着眼前异常高大的“黄毛猩猩”大吼大叫,望着一同前来的赵回、李义、王玄策他们。

    地位最高的李义给身旁的一个西域人打了一个眼色。

    这远离大唐,出使他国,言语不通是最大的问题所在。

    李义、王玄策他们早已经雇佣了一批精通汉语、阿拉伯语等翻译者的存在。

    经过解释,方才明白。

    原来杜荷之名,已经传扬到阿拉伯帝国、拜占庭帝国那边去了。

    倒不是因为他的战功彪炳,而是当年与大食国最初建交的时候,即是李世民寿诞之时,斗狮一事。

    大食国虽是西方最强,但依旧属于奴隶社会,崇尚拳头、力量。拜占庭帝国更是如此,他们继承了当年罗马帝国的习俗,最喜欢野蛮的斗兽运动。

    斯巴达克斯是斗兽场上的冠军,赤手空拳的打死狮虎,放眼西方,能够做到如此的,寥寥可数。

    在他们西方,狮子是勇敢、勇猛的象征,但杜荷却将凶猛的狮子,戏耍与脚下,勇名早已传遍西方。

    斯巴达克斯也坦然承认,论武勇,比不及杜荷万一。

    斯巴达克斯在西方不是最强,但也能进入前十大之列。不及万一,岂不表示西方无人可敌?

    因此杜荷的名气更大,在西方人的视线里,他们不知道唐王朝有一个伟大的皇帝,却知道唐王朝有一个无比骁勇的勇士。

    这个人就是杜荷。

    杜荷这一自报姓名,那些久闻大名的使者自然一个个大为振奋,想不到这还未抵达长安,就遇到了这传说中的人物,自然要表露自己的敬仰。

    杜荷听了这个解释,忍不住哑然失笑,想不到自己的名气都传到西方去了,忙笑着客气了应付了几句,领着众人往长安面见李世民。

    进入了长安城,杜荷的脸僵硬的抽搐着,他有一种领着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感触。

    比起什么阿拉伯帝国、拜占庭帝国的王城,长安这天下最大的都会,规模实在是太惊人了。

    大食国使者欧斯特是大食国哈里发,也就是皇帝欧麦尔的弟弟,拜占庭帝国的使者,是他们皇帝的次子,叫瓦伦斯,他们都是见过世面的大人物,但此刻就如进城的乡巴佬一样,让长安城的规模震撼的是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

    “太伟大了,这简直就是真主的神迹……”欧斯特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叹服道。

    “错了,这是上帝的恩赐,唯有上帝,才有这般力量……”瓦伦斯露着同样的表情,但对于欧斯特的话,却给了驳斥。

    “你这话是对真主,最大的侮辱……”欧斯特眼睛红了。

    瓦伦斯也挽起了袖子道:“你这是对上帝,最大的不敬……”

    两人就像小孩子一样,拌着嘴,促碰着彼此的底线。

    阿拉伯帝国、拜占庭帝国两国相邻,其中阿拉伯帝国信奉的是伊斯兰教,而拜占庭帝国却是*教。两国的关系也不好,因为阿拉伯帝国的强势,已经占领了拜占庭帝国的叙利亚、巴勒斯坦,处于敌对双方。

    只不过阿拉伯帝国的哈里发欧麦尔要对付萨珊王朝,也就与拜占庭帝国互不侵犯了。但彼此间所存在的仇恨,却并没有因此而停止。一路过来,他们没少相互嘲讽。

    杜荷从翻译口中了解经过,再次失笑,心中再次升起荒谬的感觉。东方与西方,果然有着本质意义上的差别,尤其是在信仰上。华夏自古不缺精神领袖,如道教老子、佛教菩萨、如来等等,但这些信仰并非盲目的。

    而西方却不一样,他们对于信仰有着一股盲目的情绪,在绝大多数人心中信仰甚至高于皇帝,宗教的势力,更是比一个皇帝更有主权。

    这是杜荷作为东方人的思想,怎么也想不明白的关键。

    对于两人的争论,杜荷颇为自豪的道:“创造这份奇迹的不是伊斯兰教的真主,更不是什么*教的上帝,而是我华夏子民。”

    经过翻译的传达,欧斯特、瓦伦斯停止了“真主、上帝”的争论,更是惊叹连连。

    他们所了解的大唐只是一个神秘的国度,富饶、强大。他们并不了解李世民的伟大之处,也不了解华夏的历史,更不知道唐朝有今日,时非一代朝代之功,更多的关键在于千年文化的累积。只觉得唐朝了不起,了不得,心中更是敬仰。

    杜荷给他们介绍长安城,但听到长安城人口多达百万时候,一个个都惊的说不出话来。

    西方最大的特点地广人稀,这种百万人口的城市,在他们看来就算是做梦一样。罗马鼎盛的时候,王城也远远不及啊。

    乡巴佬进城,远远不止欧斯特、瓦伦斯这些人。

    由高句丽远道而来的轩辕天也即是其中之一。

    高句丽远远比不上阿拉伯帝国、拜占庭帝国,但他们那自大的性子就如当年的夜郎一样,目中无人,轩辕天也微微受到一些影响,以为唐朝固然比高句丽强大,但也不会强大到哪里去。

    直到南下亲眼所见,方才了解其中的差距,咋舌道:“高句丽的王城,跟大唐的王城相比,那就是癞蛤蟆跟天鹅的距离呀……那些癞蛤蟆常念杀出辽东,入侵中原,与大唐一较高下,将南方沃土归为己有。我的娘耶,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多傻的脑子,才能喊出这个口号。”

    作为自幼被灌输汉人至上思想的轩辕天,这一刻也为自己的国家如此强大而觉得自豪。

    在朱雀大街上走着,轩辕天想着应该如何才能见到大唐皇帝。他虽然不怎么了解唐朝的制度,却也清楚,高高在上的帝王,可不是他这种身份,想见就见的。必须想个法子,脑中思绪电转,突然察觉后方有些喧闹,顿住了脚步,往后观望,一列士兵分开道路中央的百姓,护着一群装束各异的西方人往皇宫方向走去。

    长安四通八达,消息流通迅速。在欧斯特、瓦伦斯这些西方来使,逼进长安的时候,消息就传开了。

    知道的不知道的议论纷纷。

    轩辕天听身旁的一个行脚商人道:“那些就是大食国、大秦国的使者吧,果然跟我们大不一样,看那块头,还有那金毛,跟猴子一样。还是我们中原人好看,潇洒倜傥,尤其是杜大将军,更是男人中的典范,若有他万一,我也不愁找不到婆娘了。”他有些自哀自怜。

    轩辕天心中一动,暗道:“杜大将军,难道就是那个打败侯君集的杜荷?”他目光落在杜荷的背影上,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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