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盗笔:开局撞见陈皮在摆摊 > 第48章 顺水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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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到定好的时间,前厅却始终等不来人。

    见张启山稳如泰山的坐着喝茶,既不催促也不吱声。

    二月红担心是陈皮使坏扣着明珠不让走,只好暂别这位难缠的贵客亲自去后面一探究竟。

    穿堂只有陈皮在。

    一问才知道,明珠跟丫头告别后,突然想起还有人没见,就独自去了亭台不许他跟着。

    二月红鼻子灵。

    风一吹,就闻出了陈皮身上除了红家祖传的药浴味道外,还多了点别的药味。

    淡淡扫了一眼,他没多问。

    陈皮性子乖戾,可作为手下败将,向来在他这个师傅面前很乖顺。

    只是——

    “我听说,你今日香还未烧完就从笸箩上下来了?”

    陈皮不免僵住。

    别看他这个师傅素日里唱戏听曲,一副斯文人做派,但他亲眼目睹过对方斯斯文文杀人的模样,血都溅不到身上。

    “反正明珠马上就要回家,你下午也陪不了她,那就把早上的功课补上。”

    漫不经意地扎徒弟的心,二月红浅笑:“扎完马步还有精力满大街乱窜,看来是我小瞧了你。既然一炷香都尚有余力,从现在起,每日站两炷。”

    二月红口中的香,可不是庙里不足十寸的普通贡香,而是特制的燃香,长度和宽度都非比寻常。

    “有意见?”

    “...没有。”

    见他还算服气,二月红心情好转,“明珠要去见谁?”

    红府宅邸占地面积大,越明珠虽没细问,但是暂居的这几日,她至今都没能用脚步丈量完已传至三代的红家祖宅。

    亭台三面环水,岸边垂柳的枝条早已掉光了绿衣,而她要见的人正在拾地上的枯枝。

    “捧珠。”

    已经整理出一小捆的人抬起头来。

    正是第一天来红府,用餐前特意问她有没有忌口的小丫鬟。

    “越小姐。”捧珠腼腆的笑,“听说二爷帮您寻到亲人了,恭喜小姐。”

    越明珠走到她身前,微微颔首:“我来跟你告别,顺便谢谢你。”

    “谢我?”

    “谢谢你这几日对我的关照。”

    捧珠连忙慌张摆手,“不用不用,这都是我该做的。”

    闻言,越明珠轻轻笑了一下。

    两人年龄相仿,都是豆蔻年华的小姑娘,按理说彼此笑起来不会有太大差别。

    可她这么一笑,阳光落在睫毛上,浮光剪影,捧珠霎时被这种文秀的灵动神态震到了。

    越明珠在岸边停下,遥遥望向不远处的湖石:

    “我虽然没说过,但你知道我不爱吃鱼。每次摆餐,都会特意把已经摆好的海鲜类食物重新调换位置,放在离我座位最远的地方。”

    红府有专门摆餐的下人,她听丫头说过捧珠进府没多久,暂时还是实习丫鬟,什么都会跟着看,跟着学。

    按理说红府的人最该讨好的,应当是二月红未来的夫人,捧珠却每次都站在她这一侧等候差遣,随时准备为她添茶倒水。

    刚开始越明珠只当她年纪小,心思浅,以为讨好了自己这个客人就能入了顶头上司的眼。

    可她观察两天后发现不是。

    “我只在来的那日提过洗手,可之后每次用餐前后,你都会为我及时备好温水,还帮我擦手。”

    “就连我床榻上的汤婆子也是你放的,每晚我被窝都很暖和,睡的也很好。”

    “甚至是喝茶,你都知道比起春茶我更喜欢秋茶。”

    作为真正在这个府上无名无分的客人,越明珠在捧珠这里得到了几乎是宾至如归的待遇。

    至于为什么她没怀疑过是自我意识过剩,在自作多情,那就不得不提到陈皮。

    他这个红府主人未来的内门弟子,不管是身份还是地位都比蹭吃蹭喝的她要来的名正言顺。

    可除了越明珠本人,几乎没人知道他喜欢大鱼大肉,也没人知道他不爱喝茶,且口味偏重。

    更别说爱泡澡,习惯穿麻衣胜过棉衣这类更为隐私的个人喜好。

    这其中固然有他争强斗狠不好相处的原因在,但是二月红徒弟该有的待遇他都有,只是比不得越明珠身边有捧珠的额外照顾,过得更称心如意。

    红府伙食很好,除了一日三餐和偶尔的宵夜,连瓜果糕点都有供应。

    主人和客人不要,后厨就不会送,剩下的留给下人们解决,避免浪费。

    陈皮不知道,越明珠也不知道,两人都是初来乍到哪里会清楚这个规矩。

    可她没提过要吃,依然有人每天坚持送到房间,送到她手边。

    下午分那盘点心,才知道不是每个人都有得吃。红府有家规,二月红唱戏习武要修身养性,迄今为止也只有丫头有这个待遇。

    现在又多了一个越明珠。

    至于陈皮,那就更没享受过送到屋里来的小零嘴了。

    而给她送点心的人,正是捧珠。

    越明珠不知道她为什么对自己如此关照,现在马上就要走了,若是不来问候一声,委实有点过意不去。

    捧珠本来还有点懵。

    一听她说出这么多细枝末节,脑子都空白了。

    一直以为自己暗中做的这些不会被人发现。毕竟,人家一看就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富贵日子过惯了的,肯定对这些早就习以为常。

    开始是听管家说自己名字起的巧,难免多留意了下,后来得知越小姐家道中落,怕她受不了寄人篱下的落差,担心有人怠慢才悄悄关照。

    可她每次都对自己笑,每次都跟自己说谢谢,久而久之就变得更想对她好了。

    连听到她要走,都有点失落。

    “我......”局促的不知该如何做解释,捧珠只记得搬出管家的说辞,磕磕绊绊:“是...是管家说我名字起的巧,我...我......”

    见她很是羞赧,越明珠也不好强人所难,只莞尔一笑:“可能是因为我经历过一段颠沛流离的日子,所以别人待我一点一滴的好,都觉得很幸福想要珍惜。”

    “来时身无长物,幸好现在有了这个。”她轻快地取下失而复得的镯子,诚恳的说,“作为临别礼物,希望你别嫌弃。”

    捧珠惊慌失措的推拒:“不,不不,不行,太珍贵了我不能收。”

    “自从来到长沙,除了红先生和夫人,你是第一个不求回报对我好的人。可红先生什么都不缺,而夫人又有红先生的爱护。”

    越明珠喟叹一声。

    从小到大,只要是她想做的事,无一例外地总能如愿。

    这份底气让她说出来的每一句话,都会使人难以承受令她期望落空的负罪感:“珍贵的从来不是镯子,而是人的心意。”

    “你的心意我收到了,我希望我的心意,你也不要拒绝。”

    没有人能拒绝越明珠,捧珠也不例外。

    ......

    中途停下脚步,她回头看了眼。

    杨柳边上,捧珠握着自己送的镯子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

    许是没想过她会回头,肉眼可见的慌了下,不知如何是好,最后只好拘谨的远远冲她鞠了一躬。

    越明珠失笑,朝她热情挥挥手,转身离开。

    而在离两人不远处的假山后,从头听到尾的二月红低笑出声:“这丫鬟叫捧珠,看来,确实该去明珠身边照顾她。”

    作为红府的主人,下人有二心,他本该生气。

    可干他们这一行,多是见利忘义、杀人如麻之辈,这种环境待久了,人心难免凉薄。

    明珠湖边的那番话很难让人不被触动,尤其是对他们这种人来说。

    对丫鬟尚且如此,更别说对亲人了。

    二月红发自内心的为张启山感到高兴,决定送个顺水人情:“今天有点仓促,明天,明天我让人把她送到你府上。”

    不等他拒绝,就摇头轻叹:“张家下人多是男丁,就当我心疼小姑娘。”

    “更何况......”

    见自家丫鬟握着镯子一直望向明珠离开的方向,依依不舍。

    二月红放轻声音,含笑调侃道:“我该谢谢你把她接回去,否则再住下去,我这红府说不定有朝一日就得改名换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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