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篮球之黄金时代 > 第三十一章 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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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一,白天的课上完后,水钟队的学生们照常到YMCA体育馆训练。

    往常总是早早在体育馆等候他们的贝尔曼教练却不在。

    甘国辉皱着眉,念叨:“不会搞了半天,贝尔曼先生退出了吧?”

    这时,贝尔曼突然出现,他听到了甘国辉的话,说:“胖辉,诽谤教练,二十个折返跑。”

    “啊?我是开玩笑的啊!”

    “三十个。”

    甘国辉不敢再多嘴,转身去折返跑了。

    大家偷笑的同时,很快发现贝尔曼带了个陌生面孔来,是个黑人。

    他个子很高,爆炸头,穿一件棕色有破洞的T恤,黑黢黢的脸昂着,充满了警惕和敌意。

    “介绍一下,这是球队的新成员,比克尔-富兰克林,6尺4,担任小前锋的位置。”

    “嘿,我还没答应加入球队呢!我只是来试试。”

    “没错,试试……换衣服去吧,待会儿先来個体测。”

    贝尔曼给了富兰克林一套新的队服,富兰克林去更衣室换好出来。

    他比刚刚更像一个篮球运动员了。

    接着他在体测中展现了极好的身体素质,扣篮对他而言简直是吃饭喝水一般简单。

    在基本功的测试中,他的运球扎实,投篮姿势有些别扭,准度还可以。

    他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他的爆发力,启动、起跳都非常快,弹簧一般。

    让水钟队其他球员看的惊叹不已。

    等他结束测试,甘国辉结束了自己的折返跑,气喘吁吁,但人还活着。

    贝尔曼对富兰克林的表现很满意,他心想富兰克林的身体天赋和技巧,是有机会打NCAA一级联赛的。

    只不过他在技术动作上野路子有点多,显然是在街头厮混留下的后遗症,需要正规指导的纠正。

    “好了,接下来我们开始训练吧。”

    “鲍比,我说了我是来试试。让你们那个阿甘出来,你说他比我强,我只能做二号人物?”

    贝尔曼笑道:“你想和阿甘单挑?”

    “没错。”

    “那是街头的玩意,斗牛只是篮球的一小部分。单挑能力最强的人,不一定就是球队核心。就像韦斯昂塞尔德和海耶斯,门罗和里德。现在球队正好10个人,训练结束后来个5v5,让你们俩证明,到底谁是核心,怎么样?”

    富兰克林迟疑了一会儿,只好点头答应。

    昨天说服富兰克林过来试训后,贝尔曼就在一步步将富兰克林往沟里带。

    到时候球衣也穿了,钱也拿了,学籍注册了,家人搞定了,训练也训练了,不信你这个家伙还能拒绝。

    对付这种黑人刺头,贝尔曼还是有一套的,要连哄带骗带激将,牵着他的鼻子走。

    “他可比甘好对付多了。”贝尔曼心想,甘国阳是他完全搞不定的人,根本摸不透这小子的心思。

    此时,甘国阳一言不发,正常参与球队训练。

    训练中,富兰克林一直在观察甘国阳,甚至出言挑衅。

    但甘国阳完全不理会,默默将训练内容完成。

    贝尔曼的训练强度很高,一开始富兰克林还能分心,但很快他只能专注于练习。

    等到训练结束,贝尔曼组织分组的对抗赛,他告诉富兰克林:“我给你的都是首发球员,剩下的替补给阿甘。”

    富兰克林表示无所谓:“我不管和谁都会赢,只要球在我手里就行了!”

    双方比赛即将开始的时候,甘国阳突然凑上来,对富兰克林说:“我认识你,我见过你。”

    “你说什么?”

    “我见过你,那天在圣母升天教堂附近,你在场上打球。球脱手朝我飞过来,我想把球捡起来还给你,伱却对着我大喊大叫。”

    “你在说什么,我不记得了……我确实去圣母升天教堂附近打过球,但那是什么时候?”

    “一辆车子冲过来差点把我撞倒,我差点被撞死。”

    “那和我有什么关系?”

    甘国阳没有再说话,只是淡淡看了他一眼,对抗赛就要开始了。

    富兰克林的心一下子乱了,他脑子里努力回忆自己在圣母升天教堂附近的球场和人打球的事。

    但他每周打球的地方和次数都太多了,自从被退学后,他都靠在街头打球赚钱混饭吃。

    相较于在学校和校队受管束,他更喜欢街头自由自在的生活——当然,这是他这么为自己辩解的。

    他认为自己很了不起,是旧金山最好的扣将,只比奥克兰街头的那些怪物们要差一些。

    这些黄皮肤黑头发的家伙,除了读书还会做什么?

    富兰克林努力整理自己的心情,他心想待会儿要在那个阿甘头上扣一个才是。

    但他会不会撞我呢,富兰克林不禁担心,他说那些话到底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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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个小时后,随着贝尔曼的哨声响起,双方的对抗训练结束了。

    场边没有记分牌,也没有人对比分进行统计,但大家都知道谁赢谁输。

    豆大的汗珠不停从富兰克林黑色的额头流下,他的球衣被汗水完全浸透了,受过伤的左腿在隐隐作痛。

    一个多小时的训练,加上20多分钟不间断的对抗赛,将他引以为傲的身体榨干。

    贝尔曼过来,递给他一套新的球衣,道:“这是拿来换的球衣,回去以后记得把身上这套换下来洗一洗。如果你嫌麻烦,留在更衣室,学校的洗衣工会帮忙。”

    富兰克林喘着粗气,他抬头看了看贝尔曼,又看了眼已经在场边进行加练的甘国阳。

    今天的对抗赛结束后,只有甘国阳还在加练,许勋都吃不消了。

    “我拿了多少分?”

    “我没有统计,但我肯定,你们输了。”

    “训练太久了,我体力被耗尽了。”

    “大家都训练了,而且我们每天都这么训练。”

    “……”

    看着不说话的富兰克林,贝尔曼劝说道:“篮球是一项集体运动,只有在团队中,个人才能展现他的价值。我们下下周将前往奥克兰,对阵弗雷蒙特高中,那将决定我们的命运,我们需要你这样优秀的锋线。你难道不想在弗雷蒙特老虎体育馆扣篮吗?”

    “旧金山街头的人,都恨奥克兰。”

    “那就对了,这是一个机会,在奥克兰。再说了,那家伙会成为你的队友,在三秒区保护着你。”

    两人的目光都看向甘国阳,他仿佛不知疲倦,一次又一次的投篮,高大的背影令人畏惧。

    “他让我感到害怕,跳球前他说他认识我,说真的,我有些被吓到了。我不是一个容易被吓到的人。”

    面对友好的贝尔曼,富兰克林敞开心扉,说了句心里话。

    “很正常,那家伙是个魔鬼。不过平时他人还不错,别和他做对手就好。”

    于是,富兰克林从贝尔曼手里接过干净的球衣,正式成为北侨水钟队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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