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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旷野(四下)

    霫人部落中,族长的地位尊崇无比,但族长的家却丝毫不比普通族人家奢华。唯一能把苏啜西尔家的毡包与其他族人区别开来的标志是,在他家的十几个毡包的外围竖立着一圈没涂过漆的木栅栏,而别人家的毡包群外则连栅栏都没有。

    两个霫族少女和晴姨的毡包就在栅栏内,与族长苏啜西尔家的其他未成年子女和一干妻子的毡包混在一处。所有的毡包都是用白色毛毡包裹,顶部镶嵌了一片银色绸缎。只是因为风吹日晒,那白毡和绸缎早已失去原有的光泽,变得白中泛黄,仿佛上面浮了一层尘土。

    “最里边那个毡包就是晴姨住的,咱们偷偷溜进去,定能吓她一大跳!”蓝衫少女指着栅栏围出的院落后排一个外表看上去相对干净些的毡包,拉起李旭的胳膊就向里边拽。

    两个少年却说什么不肯与她胡闹,站在了栅栏外,请姐妹两个先进去通禀。少女扯了几次,见李旭和徐大眼无论如何不肯让步,只好嘟着嘴巴,殃殃地去了。

    这一去,却是半柱香功夫才转回来。蓝衫少女自己觉得在客人面前失了颜面,有些不高兴的解释道:“晴姨可真罗嗦,又是派人禀报父亲,又是命人刷洗茶具。那平日煮茶的铜壶,居然被她洗了三回…….”

    黄衫少女比妹妹性子沉稳,先向徐、李二人道了声歉,然后制止兀自喋喋不休小妹,替主人邀请远客入内用茶。

    那晴姨虽然不是两位少女的生母,论辈分却是她母亲的姐妹。所以徐、李二人进了毡包,即以中原人晚辈晋见长辈之礼问候。那屋中女子早已盛装相待,猛然见了家乡礼节,赶紧起身答谢。言谈举止落落大方,嗓音却渐渐哑了。

    徐大眼偷偷相望,只见一个身穿汉家衣衫的****站在自己与李旭面前。从肤色上看,该女子年龄应该还不到四十。只是两鬓早已被霜染了,斑白中带着几分憔悴。

    “二位贵客请上座,我这里很少有客人来,所以不得不花些时间准备!”妇人调整了一下情绪,用略带一些江南腔的中原话说道。

    “是晚辈仓卒来打扰,还请长者见谅!”李旭和徐大眼再次拱手告罪,然后才按宾主次序落了座。若是在中原,他们这么晚了来见一个中年妇人,对方肯定不肯准许入内。所以蓝衫少女口中所说的麻烦,在徐、李二人眼中却是再正常不过的礼节。虽然耽误了些功夫,心中却倍感亲切。

    少妇微微点头,对少年人知书达理的行为以示嘉许。然后随便问了几句旅途是否劳顿以及在霫族部落住得是否习惯的客气话,再次站起身,双手捧出了两个精致的天青色磁瓶来。

    两个少女自从客人入帐后就不再说话,她们从来没见过汉人之间宾主相见的礼节,乍看之下,大为好奇。待看到少妇取出从来不肯给人动的天青磁瓶,心中更是惊诧,两双大眼睛亮亮地瞪了溜圆。

    此刻,被少妇事先擦洗得甑明瓦亮,盛了水放于木炭火之上的铜壶已经隐约有声。少妇抱着磁瓶走过去,拎住半边裙脚蹲了,然后把磁瓶于距离炭盆稍远的地方摆正。接着又慢慢地站起来,从柜子上取了一柄非常干净的银勺,在两个磁瓶其中之一舀出小半勺雪花一样白的精盐,打开铜壶盖子,轻轻放进了水里。

    “要煮茶么?”李旭心中暗自惊诧。自从进了毡帐,美艳少妇的一举一动都给了非常舒适的感觉。如果把两个少女比作草原上的湖水的话,眼前这个美艳少妇就是江南的一杆修竹,举手投足,都可以用“落落大方,仪态万千”八个字来概括。(注1)

    ***回转身来,冲客人略带歉意的笑笑,以示对方稍等。然后就把心思转注于铜壶上。待壶中的水声稍大,揭开壶盖,用另一把银勺撇净水面上的细碎泡沫。接着,再次盖住了铜壶。

    顷刻之后,壶中水沸声如落珠。***再度掀开壶盖,此番却不撇水,而是用一把大铜勺将沸水舀出两大勺来,倒入事先预备好的磁碗内。随即,用一根竹夹子在水中轻轻搅拌,边搅,边用银勺从另一根天青色瓷瓶内舀了些细如碎米般的茶末,缓缓投入沸水之内。

    此时毡包里已经是茶香四溢,不用喝,便已醺然。两个霫族少女从来没见过有人这么耐心地去对付一壶茶,瞪大眼睛,小嘴都张成了半圆形。

    对于少年少女的惊艳,美妇却浑然不觉。一心一意地搅着茶水,待茶水“腾波鼓浪”时,方才停止了搅动,把先前舀出的两大勺水又重新加了进去,盖好铜壶盖子,把炭火拨得弱了,将养茶味。

    当壶中的水再次发出淡淡的气泡声,少妇缓缓起身,提了铜壶,在每个客人面前的细磁盏内倒了大半,然后给自己也倒了半盏,轻轻地把铜壶放下,举盏于眉间相邀。

    不消说一个字,四名少年同时举盏相还。如此煮茶,作用已经不是解渴。座中四名年青人除了徐大眼这个自幼被家族当成希望来培养的豪门子弟,其他三人只是机械地随着妇人品茶、请茶的动作而举盏,随着妇人落盏的动作而直腰,只觉得对方的每一个动作都暗含节律,美如临风而抒臂,根本忘记了去品口中茶水是何滋味!

    蓝衫少女还好,她平素就对少妇非常崇拜,对方无论做出什么高贵迷人的举止来都觉得是应该。黄衫少女心中则既是羡慕,又是赞叹,隐隐的还涌起几分忌妒滋味。她自幼多受对方照看,两三年前亦如妹妹一样对晴姨崇拜异常。待年龄稍长,懂得了些人世间的事情,心中就慢慢开始为自己的生母愤愤不平起来。

    霫族诸部男丁寥落,所以男人同时可以娶几个妻子。他父亲身为一族之长,做不到突厥王爷那样妻妾成群,身后也曾经有十余个夫人在。诸多妻子中,包括两个少女的母亲在内,或比晴姨年长,或比晴姨年幼,却任谁也没有晴姨受宠。

    黄衫女子平素只觉得汉人女子与草原女子不同,盛开的时间晚,所以容颜保留得也长久。今天看了从未看到过的茶艺,心中只觉得如果自己是个男人,也一定要把晴姨揽在怀中好好保护,不敢让她受到半分委屈。自己作为女人尚且心生此念,更何况父亲这样一个草原上的英雄。

    所以,黄衫女子暗自发誓,日后一定要从晴姨手中把这套煮茶动作学过来。这样自己嫁于临近部落的族长后,无论将来年龄再大,也没人能把丈夫从手中抢走。

    “这女子绝不会是出身风尘!任何青楼培养不出这种气质!”偷眼看了看几个同伴魂不守舍的样子,徐大眼心中暗自感慨。两晋之后,汉家衣冠南渡,带走了大量北方财富,同时把秦汉以来数百年间积累下的书籍、音乐、礼仪和风俗习惯席卷到了南方。两晋士族最讲究洒脱,饮茶之道随着巨豪之家的凝练,早就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程序和动作。美貌少妇按汉人待客之道,敬以亲手煮茶之礼。给众人看的只是最后一道工序,前面还有烤、冷、捣、筛四道工序没有示人。如果把全套功夫做足了,再用上白陶细瓯替换掉那铜壶,估计半个月之内众人不会再看一眼大铜壶粗煮的奶茶,哪怕那铜壶里放得是最昂贵的茶饼。

    但那女子在众人面前演示茶艺却绝不是为了卖弄,纯粹是她自幼受此熏陶,认为这些是应该用以招待贵客礼节。所以,无论她怎么做,旁观者如李旭、娥茹、陶阔脱丝三人都觉得亲切自然。而看在徐大眼双目中,却更坚定了自己的推测。

    那铜壶本来就不大,须臾之间,一壶水分完。陈姓女子谦虚的几句,意思是准备不足,并非有心怠慢远客。而受了如此重礼相待的徐、李二人哪里还能生出半分怪罪之心,连连致谢,直抱得胳膊都开始酸了,才算答谢完毕。

    那蓝衫少女一改平素的急性子,破例没有催促晴姨早点为自己和姐姐量衣服。直到美妇人撤走了茶具,取来了尺子和细绳,才如梦方醒地站了起来,低声向李旭问道:“你,你们中原人平日都这样喝茶么?真好看,像是在跳舞一样,让人不知不觉就沉醉进去!”

    “平,平时我很少喝茶。只,只喜欢喝酒!”李旭又开始结巴起来。他想实话实说自己这样喝茶是第一次,又怕会让美貌夫人觉得脸上无光。只好给了少女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

    美貌妇人的举动让李旭有些自惭形悔,觉得同样是汉人,自己与妇人相较,就像顽铁与美玉比肩。殊不知,大隋朝皇家身上就带着鲜卑血统,从君王到臣子的举止都偏向粗旷豪迈。这种江南豪门饮茶之道,非但在北方百姓之家不常见,就是放到杨素、宇文化及这些公卿之家,也未必能做得如此高雅耐看。

    “对,我忘了你是个酒鬼!”蓝衫少女大声说道。李旭一晚上连干数袋马**酒的壮举早就在部落里传了个遍,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有狼为伴的中原少男酒量超群,即便是部落最强壮的猎人,论喝酒都比不过他。

    李旭笑了笑,不敢应声。那天晚上惊艳后醉倒,是他平生最尴尬的一件事情。特别是在一个少女睡着时落荒而逃的举动,每次想起来都觉得惭愧异常。

    在别人面前失了风头,找一个比自己弱的人扯平是女孩子常有的心理。蓝衫少女没意识到自己是在欺负人,眉头微皱,继续奚落道:“喝完了酒还不会走路,身体比死骆驼还重!”

    李旭的脸再次红到了耳朵根儿,到了这个时候,他才明白当天是少女把自己搀扶回了帐篷。这样一来,自己当晚的行为岂不更是过分?据这几天从张三等人口中打探到的底细,如果胡人女子夜晚钻进了你的帐篷,你不做任何事情,她们非但不怪,还会对你表示尊敬。但落荒而逃者能不能赢得尊敬,过去没有人这么干过,所以张老三等人也不知道。

    “酒乃豪杰之伴,能饮也是好的。竹林七贤若无酒,也不会写出那么妙的文章!”美貌妇人笑着开口,替李旭解围。

    竹林七贤是谁,蓝衫少女不知道。见晴姨为李旭说话,认定七贤都是汉人中的大英雄。狠狠瞪了他一眼,不再找茬。

    美貌少妇历尽风霜,对这些年青人的心思看得非常透。善意地笑了笑,请李旭和徐大眼先静坐稍待。然后拉着两个少女到旁边另一个帐篷去量衣服尺寸。一会儿功夫,三个女子有说有笑地走了回来,彼此间如同胞姐妹般亲密。

    徐大眼和李旭出门把蜀锦扛进毡包,依照少妇的吩咐裁了六块。三个女子每人两块,谁也不比别人少。待两个少女开始用银铃付帐的时候,晴姨的惊诧地瞪圆眼睛,不由自主地问道:“蜀锦在中原很贵么?大隋朝治下疲敝如此?”

    “不,不是很贵的!”李旭如同作贼被人当场抓住般,羞愧得无地自容。他的本意是给三个女子算半价。话没等说出口就被两个少女堵了回去。如今把银铃已经拿到手里了,想更改价格都已经来不及。

    “哈,原来你在奇货可居!”蓝衫少女终于用对了一个中原成语,瞪着眼睛向李旭喝道:“晴姨还说你是个正人君子,原来你只是表面上老实。说,你赚了我们两倍还是三倍的好处?是不是一直打算这么赚下去?”

    非但李旭,徐大眼的脸也红到了脚后跟儿。利用霫人对蜀锦价格不了解的机会大换银子,这主意完全出自他一人之手,李旭纯属依计而行,根本不应该负任何责任。按中原的银子与铜钱的比价,他与李旭卖的蜀锦利润足有十几倍。少女以三倍涨价者为恶棍,若是知道面前两个人赚了那么多,岂不当场要把李旭捏死?

    徐大眼红着脸上前一步,刚想站出来把所有错误揽在一个人身上,却见那晴姨轻轻点了点蓝衫少女的额头,笑着数落道:“他们千里迢迢而来,一路上艰险异常。甭说是赚两倍,就是赚十倍,也是应得的收益。如果做生意不赚钱,人家还来咱部落做什么?”

    闻此言,两个少年如蒙大赦般松了口气,,把感激的目光投向了晴姨。美貌少妇却歉然地对他们笑了笑,仿佛在承认是自己多嘴给他们添了麻烦。然后打开毡包内的一个小柜子,逐一解出数个银铃,按与少女同样的价格支付了蜀锦费用。

    “不,不要这么多了?”李旭擦了把额头上的汗,真诚地说道。人贵在知足,自己第一次出塞,路上虽然受了些磨难,收获却是预想的十几倍。这个结果已经令他非常满足,不想给眼前几个女人留下贪得无厌的印象。

    “拿着吧,如果不是需要钱用,谁会在冬天来临时还跑这么远的路呢?”晴姨非常通情达理地说道,看看李旭红红的面孔,笑了笑,反倒开始低声安慰起他来:“做生意不比读书,不能硬不起心肠。看你这个样子,肯定是第一次跑买卖。慢慢适应,习惯了就好了!”

    “嗯!”李旭轻轻点头。接触虽然不多,眼前这个女子却如家中长辈般让他心里感到很亲切。想想自己还要在霫部逗留一段时间,有的是机会还这个人情。所以感激地冲妇人笑了笑,把银铃仔细地收进了腰间的钱袋。

    有了蜀锦,少女的心思立刻集中到了衣服上。看看天色已黑,徐、李二人赶紧起身告辞。美貌少妇也不多留二人久座,一手挽着一个少女,起身送了出来。

    “难得有中原人来我们部落,今天说了好一会家乡话,心里舒畅得很呢!”临别之前,少妇看了看头顶穹庐般的天空,柔声说道。

    “晴姨若是喜欢,明天他们收了摊子,我再把他们带来饮茶可好?”黄衫少女食髓知味,带着几分祈求的口吻询问。

    “他们明天收了摊,应该整理回中原的行装了吧!”晴姨想了想,把探询的目光看向了徐、李二人。

    “如果族长大人准许,我们可能会留在部落里过冬!”李旭诚实地回答。如果有机会,他愿意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为眼前少妇做些能令对方开心的事情。为了今天她几次替自己解围,也为了再次领略喝茶时那种韵味。

    “李旭,你,你真的要留下?”蓝衫少女第一个跳了起来,拉着李旭的手臂问道。这个汉家伢子贪婪是贪婪了些,腼腆是腼腆了些。但按照晴姨给的解释,他做了一切都事出有因。包括那天夜里偷偷溜走,在晴姨口中,都是中原人中君子才会做的行为。

    其实,具体在帐篷中会发生什么?少女自己也不懂。她第一次学大人的行为就出师不利,懊恼固然懊恼,心中对李旭的好奇心反而更胜。眼前这个汉人伢子和族中日日追着自己的少年很不一样,具体区别在哪里,少女自己也迷迷糊糊。只觉得如果李旭多留一天,她就可以多挖掘到许多乐趣。

    “我,我还没跟族长大人提及此事,不知道他是否允许!”李旭的胳膊被少女拉惯了,多少也有了经验,不再像第一次那样感到害羞。想了想,给出了一个很认真的答案。

    “你能留下来,父亲和长老们高兴还来不及!”蓝衫少女一开心,嘴里留不下任何秘密。突厥人以狼为图腾,拥有一头狼为同伴,特别是毛色罕见的狼,如金灰色或者银灰色,会被视为好运的象征。霫族目前依附于突厥,虽然以天鹅为图腾,信仰上也受到了突厥人很大影响。族长和几个长老连日来想的就是如何让小狼甘罗多留在部落些日子,一直没机会跟李旭提,却没想到李旭自己打算留在部落里过冬。

    “好吧,明天我亲手做几样小菜,请你们的父亲和你们的朋友来吃!”见少女开心的模样,晴姨抿着嘴笑了笑,双目流波,仿佛瞬间年青了二十几岁。

    当年,自己也与眼前少女般心无纤尘,而当日那个少年,木呐之处比李旭有过之而无不及。还有自己的哥哥,比眼前这个叫徐世绩的人还聪明,目光还明亮。

    二十多年过去了,一切却宛如就发生在昨天。

    注1:此处描写煮茶场景,参见唐代人陆羽写的《茶经》。为对比中原文化与草原文化的差异,略做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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