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重生之完美人生. > 第3章 抛死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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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是真的了,从小到大,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了?”

    许天宇一字一句的向陈秀巧保证道,可是想到复学的事情,却是满脸为难。

    “可是姐,现在眼看着还有一个多月就要开学了,我怕自己会凑不齐学费......”

    不等许天宇再说什么,陈秀巧便直接替他应承了下来。

    “不管多少钱,姐都借给你,等你啥时候有钱了再还。”

    以陈秀巧现在家里的财力,加上与许天宇之间的关系,就算把那些钱给许天宇也不成什么问题,可是,已经和他做了四五年邻居的她却知道,许天宇这孩子性情高傲的很,自己如果说把那钱给他的话,搞不好他会直接放弃上学的念头,也绝对不会接受自己的馈赠。

    月光如水,把陈秀巧纤长的身影投射在了院内,原本就纤美的身影,在柔和的月光下,她的身影看上去更加婀娜,雪白的肌肤,在月光的照耀下,就像牛乳般细嫩水滑。

    或许因为刚刚洗过澡的原因,陈秀巧的身上,飘散着一股好闻的香味,弄得许天宇心旷神怡。

    那个年代已经有了潘婷等洗发水,大大小小的男女明星,每天都在电视里的广告上表演着各种头发秀,不断劝人去买各种品牌的洗发水,但是农村人,却依旧只用肥皂洗澡,遇上家庭条件好一些的,才会去用香皂洗澡。

    陈秀巧算是村里比较有钱的那种女人,也是有条件用香皂和雪花膏的,但是,许天宇却可以完全确定,那股香味并不是来自于香皂,而是属于陈秀巧特有的体香。

    “不管如何,一定要去上学,绝对不可以为了钱的事,就中途退学!”

    眼见许天宇呆呆的看着自己,陈秀巧只当他又在考虑退学的事情,一字一句的对他说道。

    “小宇,只要你肯读书,姐就算是卖了家里的田地,也都会支持你的,姐家里都没有个男丁,所以一直都在把你当亲弟弟看,你可千万不要让姐失望啊。”

    许天宇当然不会让陈秀巧失望,可是陈秀巧的话,却让他失望到了极点,比起亲弟弟,他更愿意让陈秀巧把自己当成休戚与共的爱人。

    只是现在田超还没有把那封和陈秀巧彻底断绝夫妻关系的离婚协议书发来,陈秀巧是个传统的女人,心里对田超还有希望,如果他现在就向她表白,恐怕陈秀巧会直接断绝与他之间所有的来往。

    前世的他,也是经历过大事的人,知道要想感化陈秀巧,必须要有足够的时间才行,索性打定主意,等时机到了再去和她表白,伸了个懒腰:“姐,天色也不早了,我先回去休息了。”

    “把你的那只臭公鸡也拿走。”

    陈秀巧板起脸,抓起地上的公鸡递给了许天宇。

    “都养了这么久,眼看着下个月就是八月节了,到那个时候再杀,也算是一道过节的菜。”

    许天宇巴不得能够多有些时间与陈秀巧相处,听她这么说,立刻顺杆往上爬:“行啊,姐,到了那天,我请你吃全鸡宴,你可一定要来,不许反悔,知道吗?”

    虽然他这话说的相当热情,心里却在不断打着小鼓,前世的陈秀巧,是在八月二十三日那天接到田超寄来的离婚协议书的,当晚就上吊死了,而八月十五,却至少要在那以后一个月,这一世的陈秀巧,真的可以活到那时候吗?

    想到这些,许天宇满心伤感,恨不能把陈秀巧紧紧抱在怀里,在她耳边对她说,要她一定要活下来,可是,理智却告诉他,自己虽然已经继承了舍利子里的很多记忆与密法,可是暂时却不能在人前显露,就算是在陈秀巧的面前也不行。

    尽管心中焦急万分,许天宇却还是相当礼貌的向陈秀巧告辞,回到家里,躺在土坯炕上,辗转反侧,久久难眠。

    这是一个改革开放的观念已经逐渐在深入人心的年代,用不了多久,全国人民就会一拥而上,去想方设法的挣钱,搞钱,全国上下都是一片向钱看的态势。

    作为中国经济正式起飞的开端,九十年代,往往被后世的所谓专家学者们叫做创业的黄金年代,在他们的描述中,这个年代的中国到处都是黄金,只要人们有胆,肯干,哪怕是最简单的到菜市场去卖菜,都能够得到一个在未来成为百万富翁的机会。

    尽管这个时代遍地黄金,可是,许天宇却缺乏寻找黄金的门路,作为一个孤儿,他仅有的财产,也就只有家里的那三间瓦房,米缸里的几十斤绿豆面,鸡窝里的七八只芦花鸡,以及一条三岁的土狗而已,拿到市面上去,恐怕连一百块钱都换不回来。

    想到创业,许天宇在脑袋里设想了无数的可能性,可是每一条,都因为时机和现实条件的关系,被他完全否定,现在他居住的翠屏山翠平镇,交通条件不发达,整个乡里就只有一家企业,就是牛金生工作的棉纺厂。

    要想在这地方找到发财的路子,似乎比从石头里榨油还要困难。

    许天宇突然灵机一动,重重拍了拍自己的脑门:

    “许天宇啊许天宇,你怎么这么笨呢,你脑袋里,不是有融合的舍利子的记忆吗,占察业报经这么好用的东西,你咋就忘了呢。”

    那是佛家为了渡人方便,专门用来探查人过去未来的一种法门,修为越高的人,能够占察的时间越久,而其结果也就自然越精准,现在的许天宇,不过是初入门的级别,最多也只能占察一天前后的事情。

    他不是一个拖泥带水的人,想明白了,立刻跑到厨房,找来一只筷子和一只碗,碗里装满水,把筷子放在碗上,嘴里念诵着梵文的经咒,碗上的筷子立刻飞快旋转起来,转了足有半分钟的光景,这才停了下来。

    碗里的水,随即开始波动起来,可是在现在许天宇的眼中,那些水波形成的涟漪,却形成了一些连续的字迹,那就是他占卜的结果。

    “明日上午,辰时中,翠屏山东坡,主刀兵杀伐,血中见金。”

    翻译着从水波中读出的文字,许天宇目光犹豫,看上去有些为难。

    刀兵杀伐,通常指的是大规模的械斗,甚至可能危及到人的性命,可是,血中见金这句话,却又分明是在告诉他,那是一个让他能够挣大钱的机会。

    “我现在就是穷光蛋一个,充其量也就是这条命值一点钱而已,大不了,还通过那舍利子重新转世就罢了呗。”

    尽管知道事情会有危险,许天宇还是很快打定了主意,躺在炕上,不过转眼间的功夫,便已经鼾声如雷。

    等到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晨八点多钟,想到昨晚占卜的事情,会发生在九点钟左右,许天宇脸都顾不得洗,穿着一条大裤衩就跑出了门外,一路跑到了东面的山坡那边。

    那里是翠屏山与镇子相连的地带,因为山势陡峭的关系,附近一带偏僻的很,平日里绝少有人会去那边,绝对是一个杀人防火的好去处。

    急匆匆的跑到那里,眼见四下无人,许天宇心中一阵忐忑,无比着急的寻找着,心里不断打鼓,生怕因为自己的疏忽,错过了那场所谓的刀兵杀伐。

    就在他走到山沟子那边的时候,远远就看到一辆三菱面包车停在了山沟的入口处,四五名壮汉,正把一个麻袋费劲的从车里搬下来,那些家伙的面相看上去凶的很,手里也都还拿着镀锌管和板刀,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

    许天宇心中一动,连忙收住脚步,躲在一块巨大的山石后面,远远的朝着那些壮汉望了过去,就看到其中为首的一名秃头,正指挥着那些人把那麻袋搬到山沟里偏僻的地方去。

    “抛死猪。”

    许天宇心中一紧,脑海中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了这个可怕的词汇。

    那个年代的中国,治安还很乱,因为经济快速发展,而法律法规又松散,民间得不到约束,全国上下都是黑涩会,在这些人闹得最凶的时候,杀人放火这种事对他们而言简直就是家常便饭。

    而抛死猪这种手段,就是翠屏山这一带黑涩会杀人的经典手段,其做法就是把人装进麻袋,扔到山沟等偏僻的地方,任由那人在麻袋里因为暴晒,或者饥饿死掉,一个人被抛了死猪,往往需要四五天的光景才死,其所受的折磨,远远超过一般人的想象。

    看着被几名壮汉搬走的麻袋,许天宇突然明白了刀兵杀伐是什么意思,原本还想着要冲出去,可是想了想,他却还是停下了脚步。

    虽然他现在身强力壮,打架也是一把好手,再加上身上又有着从舍利子里得到的技击术,对付眼前的这些大汉应该不成问题,可是,对方现在却是人多势众,手里又有家伙,自己贸然出去,就算能打赢,恐怕也少不了要受伤。

    与其如此,他反倒不如等那些大汉走了以后,再去把那人救起,既能够卖个人情给那人,又不至于得罪强硬的对手,绝对可以说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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