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两相 忘 > 第24章: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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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对,没错,是旅游!他究竟发什么疯?这么冷的天竟然要去旅游?马上就要过年了,别人都是挤破脑袋往回赶的,哪有人这个时候去旅游?可他的决定一向不容置疑,我根本没有干涉的权利。

    就连要去哪里,他也不愿意多说一个字。

    但是在那之前,他还做了件更加离谱的事情。

    起因也是昨晚,我从他房门口经过,发现他正将半个身子都探进了衣柜里,床上也凌乱地扔着好多衣服。当时已经很晚了,难道他找衣服是要出门?我并不是对他的事情感到好奇,他半夜出门也不是一两次的事情,经常都是因为一个电话,然后就倾巢而动。可是当时的我却被他一身居家打扮,连袜子都只穿了一只的样子勾住了兴趣,便蹑手蹑脚地趴在门缝看。

    他好像是在找什么衣服,我看见他把每一件西装都拿出来仔细一看,然后又很不高兴地丢在一旁。在找过无数件之后,他终于气呼呼地坐在床上,骂了一句脏话。

    我忍俊不禁,很低的笑声却还是惊到了他。他发现我在门缝处偷看,瞪了我一眼,“过来。”

    我乖乖走了过去。他问我:“你不睡觉在干什么?”

    “我渴了,下去喝了点水。”我如实回答,“你在干什么?找衣服吗?我可以帮你。”

    他的面色有些尴尬,“去睡觉。”

    “我不要,睡不着。”

    他饶有兴致地看了我一眼,笑说:“那要不要睡我这里?”

    我连忙落荒而逃,他在身后低声说了句什么,我没有听见。之后他才告诉我,他当时是骂了一句:家族遗传吧?怎么一点儿也不光明磊落?

    我当时就很想反驳一句:你骂我就骂吧!干嘛连名带姓地连累无辜?可是我没有说出来,只是在心里将他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了个遍。

    第二天我就知道了他当晚的举动是在干什么。午饭过后,他忽然说要去买衣服。

    买衣服就买衣服吧!他那么有钱,就算要买下一个商场我看也不太难。不过我觉得诡异的是,他竟然要我和他一起去。

    我们是在吃完晚饭后出发的,他没有让司机送,而是自己开的车。一如既往的,他的车开的像是飞一样,让我一路下来胃里一阵排山倒海。而他似乎很享受这种玩命的速度,就连追在后面开罚单的可怜交警也觉得不可思议。

    “你开慢点,我难受。”这句话我已经恳求了无数次,可是结果是到达时间比原计划更加早了。

    他的车停到华夏商城门口的时候,街头已经亮起了璀璨的霓虹灯。在这个我平日望尘莫及的地方,我无心欣赏城市的夜景,而是在下车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到一旁的树边,将晚饭吐了个底朝天,甚至连黄疸水也吐了出来。

    直到胃里空空如也,我才勉强踉踉跄跄地站了起来,跟着他走进了琳琅满目的商场。有钱人消费的地方果然很不一样,偌大的商场金碧辉煌,售货员们一个个满脸笑容,声音甜的直掉蜜。这就是上层社会有钱人喜欢的地方,他们消费的不过是一种虚荣心。

    但是这种地方也并非我们普通百姓消费不起的。第一次进来还是在李双双生日那次,他那可爱的老爹给了她一张金卡,让她随便刷。当时的我们对“金卡”这种东西简直是向往到了极点,便从一大早商场开门时起就开始转悠,直到下午一点多才终于在一家芙罗迪门前停下脚步。

    那时的气温还没有降至20℃,可当季的新衣却早已经上市。衣架上错落的长短新款,一眼望去许多绒绒的皮草,好似草原上秋膘滚滚的肥羊。衣服不是肥羊,买衣服的才是肥羊。那个彬彬有礼帅哥导购跟在我们后面,只有当双双拿不准主意的时候才趁机轻言细语,“这款红色非常配你肤若凝脂的皮肤。”

    我当时差点没被一口气噎死!那导购一定是言情小说看多了吧!不过他说的也不差,双双虽谈不上倾国倾城,但那皮肤确实可以用“吹弹可破”来形容。加上那导购确实有一把动听的嗓子,仿佛上好的小提琴,每一次拉弦按下去都能响起迷人的颤音。花痴李双双被他这么一夸,脸上竟然露出难得的一丝红晕,立马丢了三魂七窍,眉开眼笑答应去试衣。

    不过李双双虽然有时候很没有节操,不过总体说来,她也算是个识大体的好姑娘。那天,无论那个导购说的多么动听,无论那件衣服有多么合身,她最终还是很客气地拒绝了。

    我问她:“为什么不买?多适合你啊!”

    她像个老夫子一样叹了口气,一本正经地说:“我没有暴发户的爹,也没有肯为我花钱的死男人。”

    所以从那时开始,我们的梦想就是找一个肯为自己无限刷卡的“死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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