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大宋超级恶霸 > 第二百五十四章 偷袭清栾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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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国自从反抗辽国以来,可以说连年征战,消耗巨大,早就国库空虚了,现在有五百万的入账,怎么能不让完颜吴乞买动心呢?他派使者拿着金狼头令牌前来提取,生怕完颜宗望找理由拖沓。

    完颜宗望还是有运气的,就在他找不到理由拖延的时候,汉王刘正龙率领大军就杀到了,两军距离不超过二十里,开战只是时间问题。

    只有开战,才有充足的理由不把五百万送回去,可是现在很显然宋军没有丝毫开战的意思,这就逼得完颜宗望必须开战,必须尽快开战。

    完颜宗望派完颜奇哥率领一万骑兵,三万投降过来的宋军,用金国人的话说叫签军,去双木河,他不管这一战能不能打起来,只需要开战就行,当然了,要是打,那就一定要打胜。不管怎么说,这是和刘正龙第一次交战,说什么都不能输给对方。

    一直以来,完颜宗望都是一个很高傲的人,自认为天下无敌,从来都不认为刘正龙是什么战无不胜的玉面战神,他坚信这个宋国的汉王压根就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厉害,只是宋国为宣传的需要。实际上这种吹嘘是汉人最爱干的事情,只要是这次击败了刘正龙,那么宋国被灭就只是时间问题了。

    试探,说白了这一战,完颜宗望只是有试探的性质,只是为了拖延护送那五百万北上找借口。完颜宗望出于对刘正龙的轻视,也就把这一战看得没有那么重要。要不然,他也不会派完颜奇哥率兵出击了。

    完颜奇哥是大金第一勇士,可以说勇冠三军,战力超群。一直以来,完颜奇哥也是屡次获胜,但那不是因为这个家伙有什么军事才能,最主要是没有遇到过强劲的对手,换句话开始,每次战役都是完颜宗望谋划好的,只要完颜奇哥指挥不出现偏差,基本上都能获胜。况且,灭辽国的时候,辽国已经腐朽不堪,这次入侵宋国,那宋军是望风而逃,压根体现不出来完颜奇哥有什么军事才能。

    关于完颜奇哥出征的问题,完颜兀术和完颜宗望大吵一场,完颜兀术觉得此战至关重要,应该是自己率军出击,而不是派完颜奇哥这个缺少变通,狂妄自大的家伙。

    不管最终争执结果如何,最终还是完颜奇哥率队出征。

    靖康元年正月十二日,中牟县县衙大堂,这个汉军临时指挥部内,汉王刘正龙主持第一次全军作战会议。

    “参见汉王。”

    众将官行礼后,分列两旁,大家都知道东京保卫战第一战正式打响,一个个憋足劲想要建功立业。

    刘正龙说道:“吴用,你是军师,现在公孙胜,朱武都不在,你就简单做一个军情分析吧。”

    吴用这个智多星是最早效忠的,可却是以俘虏的形式出现在汉王麾下的,因此现在的他低调的可怕,几乎没有人知道这是一个足智多谋的谋士,好像只是一个普通的书吏。

    刘正龙就是要给吴用机会,他知道这个智多星大的谋略不行远远赶不上入云龙公孙胜,军事统筹,排兵布阵赶不上神机军师朱武,可是阴谋诡计,小聪明还是有的,而且是工于心计,擅长算计,用好了也是一把利剑,现在他刻意给这个智多星制造机会。

    听到汉王吩咐之后,吴用说道:“现在我军共有十七万人马,其中有八万骑兵,九万步兵。八万骑兵之中,有两万花荣将军统领的龙威军,希伯龙将军统领的六万龙战军。龙威军依旧是五个兵种协同作战,龙战军则是单纯意义上的大骑兵兵团。九万步兵分别是王寅统帅的龙辉军,李助率领的龙冽军,卢俊义率领的龙骧军。现在金军号称三十万,实际上真正的女真人组成的金国骑兵只有八万,另外有六万附庸军的骑兵,六万附庸军的步兵,还有十万投降过去的宋军,这些宋军被成为签军。这一次出征的是完颜奇哥率领的一万女真骑兵,外加三万签军。”

    说到这里,吴用看了一眼汉王,得到肯定之后,他接着说道:“完颜奇哥号称是金军第一勇士,可以说勇冠三军,擅长组织骑兵歼灭战,在攻辽之战时才能已经得到充分的展现。至于攻城战,看不出来,因为河北大地的宋军是望风而逃,开城投降者比比皆是,金军几乎没有需要攻城。真正金军进攻的城池寥寥无几,进攻辽国的时候,还真正的攻克了几座大城,可到进攻我们大宋的时候,真定府没有攻克,是我们战略放弃,中山府,河间府一直到今天还没有攻克。太原府现在正在恶战,京城也没有开战呢。我们现在要做的是清栾川之战,是如何打,就看主公对这场战役的期望值了。”

    吴用明明有主意了,可是他不想说出来,毕竟像这种战役,还是需要得到主公首肯的,这种喧宾夺主的事情,这个智多星肯定是不会干的。

    刘正龙说道:“不管朝廷对于孤王勤王救驾是什么态度,孤王都要求把这一万金国骑兵死死地盯在清栾川,如果完颜宗望有断臂求生的勇气,那么汉军就把这支金国骑兵灭掉。如果完颜宗望前来救援的话,那就在清栾川发起决战。究竟是汉军横扫天下,还是金军无敌,就在战场上见真章吧,诸位将军我们汉军的口号是什么?”

    “首战用我,用我必胜。”将军们齐声高喊,一个个摩拳擦掌,就等着主公一声令下开赴战场。

    这一战,注定是吴用扬名立万的时刻,这个家伙跟着宋江憋屈太久了,也是时候展现真实实力了。

    吴用对于汉王的绝对信任,心中十分感动。他说道:“清栾川背靠双木河,如果战败是无路可逃的,毕竟有大河相隔,渡河困难。因此,这一战,只要是我们汉军回撤,那么金军一定会不遗余力地追击下去。当然,以双木河为背交战的话,那么就需要依靠水师海龙军的协助了。”

    “不行,金军只有一万骑兵,三万步兵,即便是我军撤退,完颜奇哥也不见得有勇气追击下去,如果他们停滞不前的话,那么在清栾川布阵岂不是多此一举。当然了,吴卿家说的很好,大军在双木河狙击金军,可以剿灭金军,不过那不是第一战,而是完颜宗望大军出动,总决战的时候。水军肯定是要参战的,下令,李俊率领水军前来助阵。首战,必须是在清栾川开打,至于怎么打,就看军师的谋划了。”

    汉王刘正龙不是刻意否觉吴用,而是觉得吴用的谋划有点本末倒置,现在完颜宗望会不会过来都是未知数,这种情况下谋划总决战显然不合时宜,当务之急是困死完颜奇哥,这才是首战的精髓所在。

    吴用在这个时候,才意识到,自己只是一个军师,只是军事行动的策划者,至于是否执行,还是汉王作主。现在不是在宋江麾下的时候了,那时候自己制定的方案百分百会通过,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所以的方案只是一个参考,实际上只要有一点瑕疵都会被否决。

    吴用沉思了片刻之后说道:“清栾川的地势是三山两谷,东西走向三座山分别是茂山,猫耳岭,蟒山,三座山都不是很高,但十分的陡峭,骑兵是百分百攀越不上去的,即便是步兵攀越都十分的吃力。而且如果金军想朝我们发起进攻,是无论如何都绕不开清栾川的。两谷是飞鸟谷,野狼谷,这是两条很长的山道,中间面积很大,倒是适合骑兵作战,只不过道路下面到处都是石头,骑兵的速度会被压制,因此适合步兵布阵对决骑兵。其中飞鸟谷里面有小道纵横交错,兵力分散比较好,可以节节设防,让金军每前进一步都会付出巨大的伤亡。而野狼谷则是中间有一个很大的空地,适合布阵,等着金军冲刺。

    不排除金军不进入清栾川,毕竟这个地方易守难攻,金军这次的进攻可能只是一个态势而已,他们会在清栾镇就停滞不前,因此我们第一步要在清栾镇布局,把金军一步步引到清栾川将其击败,然后逼迫金军退守清栾镇,这样的话就可以引诱完颜宗望前来救援。”

    这次,汉王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点头,显然是认可这个方案,但并不认为完美,毕竟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金军压根就不上当,在清栾镇停滞不前。

    吴用最擅长把握别人的心理了,他很快就意识到汉王是什么意思,于是就接着说道:“我的方案是这样的,第一步我们先派兵把清栾镇的百姓全部接出来,而且是粮食全部带走,留下痕迹是朝清栾川方向来的。第二步派两千火焰军进行偷袭清栾镇,金国上上下下都想了解我们的火器,因此这次金军一定会追击火焰军的。此次偷袭,火焰军要做到优势充分展露,缺点无限放大。只有这样才能够吸引金军一步步进入清栾川,从清栾镇到清栾川也就十里不到的路程,骑兵一个冲刺基本上就快到了,那个完颜奇哥绝对不会放弃这个缴获火焰军的机会。第三步,我们在清栾川设下重兵,当然只是绞杀金军,而不是将其全歼,逼迫其退守清栾镇,第四步,在清栾镇实现合围,第五步就是歼灭金军的援军。”

    这一次,刘正龙同意了吴用的方案,他说道:“高宠将军,这次你率领骑兵进行偷袭,同时会一会那个金国第一勇士完颜奇哥,要学会斗牛,而不是将其击杀,要让完颜奇哥感觉到你们两个棋逢对手,但是你略微稍逊一筹,只不过更加狡诈而已,要激起他猎杀你的欲望。让杨再兴配合你出击,你们两个是孤王麾下的两杆枪,不要意气用事。如果说完颜奇哥没有率军进入清栾川,即便是你们将其斩杀,孤王也会对你们军法处置。”

    “末将得令。”高宠这是第一次代表汉王出征,小伙子十分的激动。而杨再兴虽然在西夏的时候就开始冲锋陷阵,可始终没有独当一面的机会,这次也不例外,不过能够和高宠并肩作战,还是让他兴奋不已。

    刘正龙接着说道:“都说大宋两杆枪,一杆是高宠的银龙钻心枪,枪法出众,神出鬼没,犹如龙游大海,变幻万千,快如闪电,令敌人防不胜防;一杆是杨再兴的镔铁断魂枪,枪法霸道无比,犹如霸王重生,势大力沉,霸气十足,有横扫千军,万夫不挡之勇。你们两个是孤王的骄傲,可这一战,千万不要因为太过迷恋正面杀敌而战败,要知道优秀的将领是指挥作战,而不是冲锋陷阵。”

    “末将谨记主公教诲,一定完成任务。”

    之所以强调不要正面杀敌,就怕高宠,杨再兴杀红眼了会迷失自我。刘正龙对这两个不满二十岁的小将期望很高,这可是帝国双壁,不容有失。

    刘正龙拿起第二个军令说道:“庞万春,你率领麾下一万人马在野狼谷设伏,不和金军纠缠,用密集的弩箭覆盖,把金军杀退即可。”

    “末将得令。”庞万春外号小养由基,是方腊麾下第一神箭,箭法如神,和小李广花荣并称帝国双神箭。这两人都是二十七八岁,要比着大宋第一神箭,年近五旬的何灌更加有前途。

    “张清,你率领麾下一万人马,在飞鸟谷设伏。不要和金军硬碰硬,要打得灵活一点,让金军感觉到山中有埋伏,不敢久留。”

    “末将遵命。”张清一直跟随宋江,最终和吴用一起投奔汉王,还没有建功立业的机会,这是第一次出征,因此汉王还是多嘱咐了几句,他更是感动的热血澎湃。

    刘正龙拿起第三道军令说道:“花荣率领一万骑兵在左侧埋伏,防止金军从西边突围,也防止金军乱窜,徐宁率领一万骑兵在东边埋伏。要确保金军最终是进入清栾镇,而不是外窜。”

    等花荣和徐宁下去之后,刘正龙拿起第四道军令说道:“希伯龙率领两万骑兵在清栾镇北面设伏,同时阻击金国援军,卢俊义率领三万步兵在清栾镇难免设伏。王寅,李助跟随本王在双木河布下后军大阵,迎接最终的决战。不管金军会不会有援军,我们都要吃掉完颜奇哥的军队,绝对不能任由其回去。”

    众将下去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战争。

    杨志率领三千士兵进入清栾镇,帮助老百姓转移,同时还在镇上设下埋伏,把所有的水源都破坏了,而且还十分隐蔽地买下了很多火药,火油,等战争爆发的时候,派斥候前来点燃引爆,把清栾镇变成火海。

    清栾镇,这个上千户居民的镇子就忙碌了起来,不过老百姓早就知道战争的到来,其实大部分人早就搬走了,剩余的老百姓在汉军的帮助下有条不紊的撤离。

    靖康元年正月十四日,完颜奇哥率领的四万大军就进入了清栾镇,这个镇子和大宋很多镇子是不一样的,这里并非是开放性的,而是像小城一样,有城墙,寨墙,只不过没有护城河,而且墙也不是很高,城墙上也没有地方可以摆放投石机。

    一个奇怪的事情发生在清栾镇之中,金军在镇子上搜到了很多金银财宝,绫罗绸缎,丝绸布匹,可是找不到粮食。当然那些金银财宝是藏的略显隐蔽的地方,是金军十分费力地找出来的。

    财欲迷人眼。每一次抢劫的时候,金军和签军的矛盾都会爆发出来,甚至有小规模的冲突。签军发现的金银珠宝,往往会被金军十分无礼的抢夺走,双方的积怨很深。往往签军都是敢怒不敢言,可是这次清栾镇上的金银珠宝有点多了,签军之中有很多人按耐不住了,开始私藏金银珠宝,因此和金军发生了多起小规模冲突,还出现了几十人的伤亡,只不过很快就被镇压下去了,毫无疑问,被镇压的是签军。

    不满的情绪在签军之中蔓延,而且愈演愈烈,只不过狂妄自大的完颜奇哥没有发现而已。可是签军的将领却是十分清楚的,甚至他们清楚这次的冲突是由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在中间煽风点火,有人要趁机搞事情。

    对面就是汉王的军队,这就让很多签军的将领开始有想法,他们宁可跟随汉王浴血沙场,也不愿意窝窝囔囔的和金军并肩作战。

    签军里面的三个万夫长,张俊杰,刘澜界,苏韵淳开始有想法了,他们原本是宋军的将领,谈不上有什么本事,也可以说胆小怕事,只不过三人的投降到不全是因为贪生怕死,而是在强大的金国骑兵攻击下,压根抵抗不住,为了保存实力,先后选择了投降。

    如果大宋没有汉王的话,张俊杰等人就认命了,死心塌地的跟随金军南征北战。可是汉王率军前来,在张俊杰看来,最终获胜的一定是战无不胜的汉王,而不是金军,在这种情况下,他开始联络刘澜界,苏韵淳,希望两人和自己一样能够在战场上反水。

    倒不是张俊杰觉悟有多高,关键是这里面存在个问题,那就是他的弟弟张俊五是龙魂社成员,只不过兵败如山倒,在溃不成军的情况下投降金军是最好的选择。可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了,对面是强大的汉军,是汉王的队伍。张俊五就和哥哥摊牌了,告诉哥哥,只有投靠汉王才是唯一的出路,跟随金军征战,只能当炮灰。

    被说服的张俊杰就凯斯私下联络刘澜界,苏韵淳,三人商量好,在适当的时候反水,投奔汉王,不求被重用,只要是有一条活路就可以。

    就在张俊杰,刘澜界,苏韵淳三人密谋反水的时候,清栾镇遭遇袭击,密密麻麻的枪声震撼每一个人的心灵。

    火焰军终于在金军开饭的时候杀到,这些家都是双配,每个人是两把枪,一把是突火枪,一把是三眼火铳。

    冲击,火焰军骑着战马快速的冲杀过来,一边策马前行,一边射击。要知道近距离冲击的时候,突火枪,三眼火铳的杀伤力要远远强过弓箭。比弓箭操作方便,杀伤距离更远,杀伤力更大。

    完颜奇哥对于宋军的偷袭十分的恼火,他下令组织反击,这个家伙还是有一定的军事指挥才能的,只不过有一点不好,那就是喜欢冲锋陷阵,好像自己冲到最前面,奋勇杀敌就可以积发士兵的斗志,就可以大获全胜似的。

    白马银枪的高宠就像是一道闪电一样冲杀过来,银龙钻心枪上下翻飞,几乎每一枪就会结果一个金军的性命。简直就像是虎趟羊群一般,压根无法阻挡。

    杨再兴这这一战否则掩护,来为高宠保驾护航,确保高宠可以顺理杀进去,来吸引完颜奇哥的目光,尽而引发两人的决战。

    杨再兴就像是一辆重型坦克一般,在金军之中横冲直闯,手中的镔铁断魂枪霸气十足,不论是刺,还是扫,杀伤力很大,不断地为高宠扫除障碍,为高宠解决后顾之忧,使得高宠可以肆无忌惮地冲击金军。

    白马银枪的高宠就好像是战神下凡一般,在金军之中,犹如进入无人之境,金军压根无法阻挡。金国铁骑都阻挡不了,那签军就更加是纷纷后退。

    很快高宠就进入了完颜奇哥得到视野之中,这个金国第一勇士,最喜欢的不是黄金,也不是美女,而是和高手撕杀。享受那种杀戮高手的乐趣,这可能是唯一的爱好了。

    眼前白马银枪的小将战力超群,势不可挡,这种情况下完颜奇哥的斗志就上来了,这个家伙挥动手中的开山巨斧就冲了过去,亲兵只能尾随追赶过去。毕竟金国的军法规定,主将战死的话,亲兵要全部处死的,这些亲兵为了自己的命运,也会誓死保护完颜奇哥,这就是金国独特的制度,也正是因为这个制度,金军显得无比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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