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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窦娥冤》

    刘晓是京城里顶出名的一个角儿,是戏班子里最好的正末。全京城的人都说刘晓身价不一般,毕竟人家有一个刑部尚书的金主。再加上两人不一般的关系,没人敢当面说出来,只能在夜深人静时窝在被子里骂一句恶心。

    刘晓听说这些时并不生气,就只是倚在“金主”李甫怀里索了个吻,心满意足。李大人倒是不太满意,小心眼儿的刑部尚书认为这个吻太浅尝辄止,并不能抚慰他被流言蜚语所伤害的脆弱心灵,于是按住怀里的小人亲了个够本,然后成功的让刘晓第二天腰疼的没能上台。

    刘晓仗着李甫的关系,该唱戏时就上台唱戏,没事就回李府,日子过得倒也滋润,唯一不满的地方大概就是李大人总说他《窦娥冤》唱的不够味道。戏班子特色,《窦娥冤》学祖师爷由正末男扮女装上台唱正旦。对于自己的缺陷,刘晓百思不得其解,每天晚上对着镜子咿咿呀呀地也天也,吵的李甫不能睡觉,也没摸得其中诀窍。

    刘晓和李甫在一起的第五年,老皇帝死了,小皇帝十六岁被迫继位。可惜小皇帝心高气傲,刚愎自用,没继承来先帝的半点英明神武。继位一个月就气走了一位老臣。可他偏偏愚蠢的对此沾沾自喜,寒了一片忠臣的心。

    刘晓不懂这些。他打小没人管,被师父捡回戏班子后才吃饱穿暖。更别提读书了。他唯一称得上是学习的就是在闲暇时看的话本,什么妖妃媚主,什么暴君祸国。他只是感觉对李甫在每天书房待的时间越来越长,有时连卧房都不回。这次最糟,李甫已经七日未回李府了。

    刘晓对此很不安。他知道李甫是因为担心他才什么都不说,想将自己护在羽翼之下。可刘晓毕竟是个男人。他也想和爱人并肩而立,哪怕什么都做不了,至少也能给爱人一个安慰。

    每月十五是李甫固定来看刘晓唱戏的日子。不过自从新皇帝继位,李甫已经三个月没来了。戏班子里有些平日里看不惯刘晓的此时难免碎嘴,说李甫是因为外面有人,亦或是看腻了刘晓这张脸才会这样。刘晓正在上妆,听这话听的心烦意乱,拿起桌上的茶水作势要泼,就见自己的小厮气喘吁吁跑过来。

    小厮道:“晓哥,外面…外面挂了告示…说今日午时要将李大人在菜市口斩首!”

    刘晓脑子里翁的一声,迷茫的问:“李大人?谁是李大人?”

    小厮喘的说不出话,只是定定的看着刘晓。

    恍惚中刘晓的茶杯碎了一地,那好像是去年生辰李甫托人买的。当时刘晓还笑李甫不解风情,送什么不好偏要送“悲”,李甫只是闷闷的笑,搂着他说明明就是一辈子。

    菜市口人潮拥挤,所有人都来围观前刑部尚书李甫的死刑。人群议论纷纷,可刘晓什么都听不见。他看着李甫满身的血迹和鞭痕,觉得想笑,可笑李甫是那么一丝不苟干净整洁的一个人,如今把自己搞成了这样,晚上回去一定要笑话他。还有他这几天没回来的事,要一起算总账。刘晓还有功夫在纷乱破碎的思绪中挤出一点感知来诧异,心说今天怎么这么冷——好哇李甫,这么冷的天你竟然还让我在这里站着,也不说给我拿件…

    李甫的血溅了他一身。

    京城人传言,前刑部尚书李甫死之前一直在和人群最前方一个满脸粉墨的可笑戏子对视,直到刽子手的刀斩断了李甫的脖子。

    那戏子直直的倒了下去。

    后来师父告诉刘晓,他醒过来就疯了,一会说朝廷派来抄家的官兵是来看戏的听众,一会说是李甫派来的侍从,然后哭着问李甫为什么还不回来。一会又念叨着今天十五一会儿李甫要来赶紧上妆,直到他看到了那堆碎瓷片。

    醒过来的刘晓呆呆的看着镜子里满是血又花了妆的脸,又哭又笑。

    那天,戏班子里传出来了《窦娥冤》的唱腔,听见的人无不红了眼眶,特别是那句撕心裂肺的“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堪贤愚枉做天!”唱的让人泪流满面。

    师父满脸泪痕走进来拍拍刘晓道:“晓啊,你走吧”

    李甫的故乡来了个唱戏的年轻后生,没唱几次就声名远扬。但是这后生脾气很怪,从不在台上唱《窦娥冤》,而且没事就去后山的一座坟前坐着,手里把玩着一个明显是碎了后粘好的茶杯,嘴里唱着的,分明就是《窦娥冤》。

    “你走以后,我的戏只唱给你听”

    二

    关于人性,你最想讲的一个故事是什么?

    老家村里有一个傻子叫喜子,他先天智商不全遭遗弃,被村里的老光棍收养。从小我就怕喜子,他虽然傻,但是个儿高,有劲儿。每次看见小朋友,他都会嘿嘿嘿的傻笑。从来没有欺负过任何人。

    喜子不像一般的傻子,他有工作,除了跟老光棍下地干点农活儿之外还会在农闲的时候跟老光棍一块出去捡瓶子,收破烂。每当瓶子装满一大包编织袋的时候,老光棍就赶着骡子车带着喜子拿去卖掉,虽然收入微薄,但在农村也算温饱。

    喜子傻,但是会游泳。据说是以前村里发大水的时候学会的。那年大雨连下了好几天,泄洪坑里的水都满了。喜子从外面回家,发现自己收养的瘸腿小野狗被冲跑了。等老光棍和邻居发现他的时候,他已经在泄洪坑水面上几乎消失了。老光棍本有点结巴,一见这么危险的事情就更结巴了,他朝邻居们连说带比划,他不会游泳,年纪又大,下去就是死。可邻居们也都挺喜欢喜子,可谁也不愿意冒危险去救一个傻子。后来老光棍都哭了,他以为相依为命的喜子再也回不来了。大雨仍旧不停的下,就在老光棍已经放弃的时候,喜子推门进了院子,怀里抱着那条瘸了腿的野狗。老光棍上去就打了喜子一巴掌,喜子也不生气只是嘿嘿嘿的傻笑,气的老光棍结结巴巴的说不出话来。第二天,雨停了,喜子一个人游进泄洪坑把家里被冲跑的大盆捡了回来,还帮邻居拿回来不少瓶瓶罐罐,可谁也不知道喜子是怎么学会的游泳。后来有一年,老光棍的干儿子带着孩子来玩,那孩子也就不到10岁,在河边玩的时候掉了下去,也是正赶上喜子在捡瓶子,噗通一下下水,三两下就救起来了。从此老光棍的干儿子每隔俩星期就带些馒头咸菜啥的来看他们。

    有一年夜里来了几个偷狗贼。流窜到喜子家企图将瘸腿野狗勾走,半夜三更,喜子听到野狗发出的微弱哀嚎,在喜子看来,这条瘸了腿的野狗跟自己的兄弟并无差异,随即冲出家门与两个偷狗贼厮打。喜子有劲,当时就用棍子将其中一人腿打折。可偷狗贼拿着随身携带的短刀刺伤了喜子,老光棍闻讯赶到,又是磕头又是求饶也被一脚踹翻在地。喜子傻,不怕疼,从马圈里拿出两把铡刀追着另一个偷狗贼跑了三里地,连面包车都给扣下了。第二天警察来了,查获了装着七八条家狗的面包车,了解完情况以后还奖励了喜子200块钱。老光棍拿着200块钱买了粉肠火腿烧饼给喜子还有瘸狗大吃一顿改善伙食。其实那天真悬,警察说偷狗贼用的毒针恰好都用光了。刚开始老光棍还害怕别人回来报复,带着喜子和瘸狗换了住处。后来还是乡里热心的派出所警察告诉他们,两个偷狗贼抓回去审了以后,发现了命案,一个枪毙,一个二十年,老光棍这才放下了心。傻人毕竟有傻福。

    可喜子的人生巅峰并未停止。奥运会那年,他自己一个人带着瘸狗在山后面捡柴火。路遇一辆小货车,两个男人正在对一个女孩施暴。喜子傻,但是知道有人在哭。瘸狗朝两个男人汪汪叫,被其中一个人用石头砸伤。心疼瘸狗的喜子拿着砍树枝子用的斧子跑过去,上去就是一斧子。这一斧子下去,其中一个男人当场就没气了。女孩被解救了,但是喜子却因杀人进了派出所,不过后来又给放了出来。大家后来才知道,那个被救女孩的父亲是省会有头有脸的人物,听说救自己女儿的傻子有了麻烦一个电话就把事情都解决了。不但如此,还花钱给老光棍盖了几间大房子弄了宽敞的大院子,每年都让司机带来些什么钱和吃的。喜子一时间也是村里乡里的名人。

    后来,老光棍死了,喜子和老光棍的干儿子一起给老光棍打幡。埋老光棍那天,喜子哭了,喜子以前从没哭过。

    再后来,老光棍的家就由干儿子继承了。喜子和瘸狗还住在里面,院里堆着的瓶子比以往更多了。瓶子堆满了,老光棍的干儿子就骑着三轮去卖掉,然后每天给喜子带些饭菜,邻居们都知道,老光棍的干儿子也是好人,喜子救过他孩子的命,他亏不了喜子。

    后来新农村建设,以两套楼房的条件征用了他家的房基地。喜子傻,不知道好赖,带着瘸狗住进了村外田里的窝棚里。村长知道这事以后,安排喜子当了村里新建成小区的看夜人,住在一个不到十平方米的小平房里,每天由村里给他弄些剩饭剩菜过活。他不懂,该吃吃该喝喝,看见村里人就嘿嘿嘿的笑。可村里人却没有人敢惹他,因为他傻,有劲儿。四里八乡的小青年听说喜子拿斧子砍死过人的事儿以后没有一个不怕他的,这也是为啥小区里连一颗大蒜都没丢过的原因。喜子傻,但是劲儿大。

    再后来,喜子死了。夜里替村里人找小孩儿的时候不小心从山上掉下来摔死的。老光棍没有孩子,他干儿子就把喜子埋在了老光棍的儿子该在的地方。喜子死了以后,瘸狗就不吃饭了,死了以后又埋在了喜子的边上。

    直到今天,村里的人们还会时常提起喜子,有人说喜子姓董,有的人说姓李。

    喜子傻,劲儿大,是个好人。

    来源:知乎

    作者:浪浪

    三

    “好久没听童话啦。”

    公主躺在巨龙的背上感叹。

    “是啊,好久没听童话了。”

    巨龙点点头把尾巴盖在了公主身上。

    “我们是不是过气啦,和小红帽他们一起被大家遗忘了。大家现在都喜欢什么小魔仙,花美男。好久没人写我们的故事了。”

    公主撇着嘴,玩着巨龙尾巴上尖尖的小角。

    巨龙用爪子抓起一只巨大的笔,放到羊皮纸上。

    “那我们自己来写故事!”

    公主听了这话,兴致勃勃地坐起身,爬到巨龙身边。

    “作家要有作家的样子,首先…”巨龙四处张望,“我要有一副眼镜。”

    公主点点头,跑去厨房捣鼓了一阵子,过了会儿,手上拿着被小树枝并排串在一起的两串洋葱圈。

    “呐,你一副,我一副。”

    说完像模像样地拿着洋葱圈架到自己鼻子上,然后站起身子垫着脚,把另外一副架到了巨龙的鼻子上。

    “咳咳,好,那从开头开始写。”

    巨龙想装作知名学者的样子咬着笔思考,结果刚一咬笔杆,就听到“啪嗒”一声。

    公主疑惑地抬头,巨龙尴尬地把断在嘴里的小半段铅笔尾巴吐了出来。

    “继续继续。从前…有位花美男…”

    公主打断巨龙,“不要花美男,要我们自己的故事!”

    巨龙老脸一红,“这花美男…是我…”巨龙想了想,“那改一下好了。”

    “从前有位花美龙,他住在森林里,每天七点起床,八点吃饭,九点做操…”

    “停停停,这太流水账啦!”

    公主不大满意,站起身,走到巨龙爪边,抱过那只大铅笔。

    “故事要跌宕起伏才有意思。”

    公主抱着大铅笔费劲儿地开始写。

    “花美龙有天外出,碰上邻国大仗,战火纷飞,花美龙在犹豫着要不要前去劝劝架时,突然闻到了一阵浓郁的香味,那是他最爱的牛肉派的味道。于是他扇着翅膀顺着香味飞了过去。到了一看,一位可爱娇俏的小姑娘正准备吃牛肉派。”

    公主骄傲地问巨龙,“你知道这说明什么么?”

    巨龙想了想,“说明我见死不救,有难不帮?”

    公主瞪了一眼巨龙,“说明我做的牛肉派真的很香!”

    “花美龙因为牛肉饼认识了这位小姑娘。小姑娘是邻国的公主。父王让她带着牛肉派出来野炊,就这么遇到了花美龙。小姑娘很友好,见到花美龙后她并没有感到害怕,反倒问他‘要不要吃吃我的牛肉派呀?’花美龙点头…”

    巨龙不满意地摇摇头,“这看着我也太爱吃了。我来写我来写。”

    公主把自己的牛肉派手艺写出来后就很满意了,于是把笔还给了巨龙,重新爬回巨龙背上。

    “花美龙和牛肉派的香味展开了生死搏斗,但最终不敌对方,还是败给了香喷喷的牛肉派和公主可爱的笑。输了的花美龙因为受了公主牛肉派的恩情,于是便帮助邻国打败了入侵的坏人们。公主也对帅气的花美龙倾了心。”

    公主脸红着在龙背上抗议,“我才没有好吧!”

    巨龙假装自己没听到,摇头晃脑继续写。

    “公主跟着花美龙回到了他的城堡。公主每天会给他做牛肉派吃,他也时不时会载着公主去别的森林里野炊,或者和公主在城堡里打打牌,讲讲童话。”

    公主赞同地点点头,“不过他俩好久没有新的童话故事了。”

    巨龙点点头,把这句话加了上去。

    “你说,为什么童话里巨龙都要被王子打走,公主都要跟着王子回家呢?”

    公主问。

    “大概因为作者都是王子吧。”

    公主点头觉得有道理。

    “故事差不多要结尾啦。”

    巨龙拿着笔又写下了几句话。

    “有天花美龙和公主躺在城堡里。公主说好久没听童话啦,巨龙就给她写了这么一个童话。”

    公主想了会儿,“总觉得结尾有些仓促,但先这样吧!我困了,想睡一会儿。”

    巨龙点点头,公主从它背上滑了下来,走到床上,巨龙小心翼翼地帮她盖上被子。

    “晚安哦,巨龙。”

    公主亲了一下巨龙的额头,然后闭上了眼睛。

    巨龙点点头,走回桌子前,拿起笔又加了几句话。

    “这次,巨龙是这篇童话的作者了,所以在这片童话里,公主只是巨龙一人的公主,不会有讨人厌的王子来打扰他们。巨龙会和公主永永远远甜甜蜜蜜地生活在一起。”

    作者:是尤米乐啦

    来源: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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