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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stedu]关于袁崇焕督师蓟辽岁支军饷的考证

    让我们直入主题,就从《崇祯长编》卷15开始:“关内兵五万五千三百四十五员名,关外七万八千三百四十员名……今又三月,该银六十九万三千六百两。”这是崇祯元年八月时山海关镇和辽东镇领取折色的计算数字,其中关内兵就是山海关驻军,关外兵就是宁锦驻军。从这条记载来看,两镇共有兵133,685人,3个月的饷银是693600两,平均每人的额定年饷是20.75两,每万人就是20.75万两。明末规定的募军额饷为每月银一两五钱,即一年18两。为何关宁军的数字略高呢?毛文龙《不平者五事》奏,内中提到宁远“月饷一两五钱,内丁二两四钱,加以食米五斗”,《崇祯长编》卷2。内丁就是家丁,这也是明末军制的一种,即将领的亲兵,待遇略高于普遍士兵平均到全体士兵,总的饷银标准自然就达到了每人20.75两。因此关,宁军的标准完全符合规章制度,袁崇焕何尝多要?不过明末全国财力枯竭,军队普遍欠饷,兵部优先保证关宁的饷粮罢了。即使是如此,崇祯元年七月宁远依旧欠饷四月,导致兵变,至八月袁崇焕上任,凭个人威信平定了叛乱。

    《明史袁崇焕传》“崇焕在辽,与率教、大寿、可刚定兵制,渐及登莱、天津,及定东江兵制,合四镇兵十五万三千有奇,马八万一千有奇,岁费度支四百八十余万,减旧一百二十余万。帝嘉奖之。”这里的四百八十万就是总计,包括本色(粮)和折色(银)。在毛文龙的东江塘报里,也多次提到东江的年饷是四十万,其中就是包括了二十万本色和二十折色。前面已经说过,每名士兵的平均年饷折色约为20两,因此十五万三千士兵的年饷折色就是大约300万,以剩余军饷都为本色计,余下180万就应当是本色。网上经常有人说的180万石粮食(或者180万本色)很可能就是如此而来。这个数字其实已经包含在480万的总数里了,却往往被人把它拉了出来再算一遍。

    但是,180万本色这个数字其实是错误的,因为这个数字只是草率的把480万的总数减去折色300万算出来的。按照毛文龙说的关宁军标准,15.3万军队每年发的本色应当是91.8万,而如果精确计算人均年饷20.75两的15.3万军队的总年饷,应当是317.5万两。这样,480万的总数除了15.3万军队额定的410万之外,还有70万的数字似乎是多发的。

    这70万是什么钱呢?明末除了正常的军饷外,首先,还有打胜仗后的赏功银,比方袁崇焕刚到辽东上任时,锦州的祖大寿就带军打了一场黄泥洼小胜,这就是该发钱赏功的;其次,还有购买军马、督造器械的专款;此外,还有临时增发激励士气的内帑(皇帝发私房钱****自然有益士气),以及将领官员的薪资等。在毛文龙的塘报中,可以看到天启五年东江收到的款项清单有“天启五年收鸿胪寺序班曹惟信解到户部凑处库银五万两;委官文土铭同百户孙安国解到京库找发银一万两,并拔登银一万三千三百八十两九钱三分九毫八丝四忽,辽官月禀登京库银八千两;咨拨登抚节省银八千两;金吾卫千户郝国儒解到帑银九万三千九百七十七两,并先收过都司许武元在京动支买解到绸缎布匹等物银六千零二十二两,鸿胪寺序班李模解到借支太仆寺马价银五万两;司礼监太监****政等资到钦赏银四万两;津登委官俞明等解运到杂粮一十四万七千三百七十八石四斗,布一万七千八百九十四匹……”其中“咨拨登抚节省银八千两;金吾卫千户郝国儒解到帑银九万三千九百七十七两,并先收过都司许武元在京动支买解到绸缎布匹等物银六千零二十二两,鸿胪寺序班李模解到借支太仆寺马价银五万两;司礼监太监****政等资到钦赏银四万两;”这几笔,都是常规粮饷外的增发。东江镇年饷四十万,仅天启五年收到的额外款项就有近二十万,可见袁崇焕属下年饷410万的四镇,一年额外收到70万也是在常理之中的。

    另外,还应当注意到一个细节,崇祯元年八月仅山海关和辽东两镇,就有士兵13万3千多;次年六月袁崇焕杀了毛文龙后,整编东江军队是2万8千。如果单单把这两个数字加起来,就已经超过了15万3千的总数了,难道天津和登莱驻扎的士兵是负数?其实,这是因为袁崇焕上任后,遵照崇祯旨意,在所辖地区执行了精兵汰将的兵制调整。考虑到这个因素,袁崇焕刚上任的前几个月,需要发饷的士兵总数就不止15.3万,因此,这一年来,四镇额定发放的粮饷总数也应当要大于410万,即额外收到是不到70万的,这个数字还要更小。而在这个更小的数字里,姑且算它是50万吧,就包括了买马、筑城、督造装备、赏功、官员将领薪酬等各项开支。对比一下王在晋在天启二年提出的山海关筑重城计划需要的100万预算,很明显,袁崇焕一年的开销一点都不过分,因此《明史》如此记载“减旧一百二十余万。帝嘉奖之。”

    顺便用另一项记载略作比较,天启七年十一月,总督仓场户部尚书苏茂相言:『京军岁放三百馀万石,今京、通二仓米止百二十六万九千五百七十三石,目前犹以旧积支吾,後将何继!锦衣卫官於万历间仅一万七千七百六十馀人,逆璫增积,见在三万六千三百六十馀人,多支米二十七万有奇。文思院匠官册七百五十三人,今增补,见在三千二百八十八人,多支米三万馀石:乞查覈』!上从之。(《崇祯实录》)

    这段记载写明,京营每年发放300余万石军饷。这里既然用了“石”这个单位,显然只是粮食,即本色。也许由于户部银根短缺,京营是用粮食代银子发的军饷,毛文龙在塘报中也说过旅顺的军饷他就是这样发放的。但是不管怎样,京营的年饷至少是300万以上,似乎也就可以作为一个旁证了。

    关于袁崇焕的军饷,还有一个很出名的数字就是120万内帑。在崇祯元年七月二十五日宁远兵变后,袁崇焕虽然凭一己之力将之平定,但十月初一锦州也发生哗变。袁崇焕向朝廷请响--积欠74万+马价银、抚赏银四万再加上8、9月分的共120万,袁崇焕的确请了而且是在一般官员来看非常唐突的请“内帑”,但关键是袁崇焕到手的是30万!--出在《崇祯长编》卷14和《国榷》卷89关于崇祯元年十月己丑的记述,且在《烈皇小识》卷1里崇祯还是撂了狠话的!

    但是很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将“请饷”混淆成“得饷”,称袁崇焕在480万军饷外还得了120万内帑——而真实的30万内帑应当是一并计算在480万这个总数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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