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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卷 第八章 天下谁敌手(上)

    只听查干巴拉说道:“我们胡人的巫医也会用草药治病,可不像你们汉人的汤药那样麻烦,什么药方药引,什么无根水,什么三碗煎成一碗,我按照那个太夫说的法子整整熬了两个时辰才将药煎好。可是阿娴的眼睛都已经睁不开,药也灌不下去,我没有法子,只得用勺子撬开她的牙关,好不容易才让她服下药,只是那个太夫多半也是个庸医,阿娴服药之后情形似乎并没有好转,反而烧得更加厉害。我心中十分焦急,恨不得连夜抱着阿娴去蒲坂求医,那里是河东郡治,想必一定有真正的国手名医。只是阿娴养病的地方距离蒲坂还有七八十里,我们的马匹在过蒲津关的时候就被射杀了,根本没有办法成行。幸好那个农妇替我出了个主意,她们乡下人若是无钱医病,发烧的时候往往会用冷水擦身,只要烧退下去,性命也就保住了,然后再缓缓调养。我思前想后没有别的法子,只有姑且一试。我按照那个农妇的指点到附近的荒林中寻找一眼寒泉,据说那里的泉水即便是天气最炎热的时候也是寒洌如冰,用来退烧最好不过,可是我找了半天都没有踪影,正在犹疑之时,突然听见农舍的方向传来大笑之声。我立刻明白过来,那个农妇多半给人收买,她将我诓了出来,阿娴必定已经落入敌手,我想都不想地冲回农舍,只见院落里散立着十几个劲装武士,他们严阵以待,正带着我自投罗网。

    阿娴已经被他们抓了出来,分开手脚捆在一棵枣树上,只是她垂着头,没有一丝动静,显然仍在昏迷。一个相貌十分俊秀的青年男子微笑着站在阿娴身边,他的右手轻轻扶在剑柄上。我知道这个青年是马家死士的首领,这一路上他紧追不舍,若非是我擅长隐匿踪迹之术。又沿途布下陷阱,只怕早就被他们围住了,他虽然神态悠闲,可是我却知道他可以在一个呼吸之间拔剑杀死阿娴。

    见到这样的情形,我反而冷静下来,这种挟持人质的手段我不仅见过,甚至也是亲手做过的,当初有一个十分厉害地汉人高手。就是被我用这种法子杀死的,所谓覆巢之下无完卵,我和阿娴的性命已经绑在了一起,我若是被他们杀了,阿娴也是性命不保。若想救出阿娴,最要紧的是不能任由他们占据主动,需要先声夺人才好。我瞧见有人在农舍地窗子里探头探脑。虽然看不清楚形容,却也知道必定是那个农妇,便摘下背上雕弓,向着那窗子射了一箭,我是部落中有名的神箭手,就是在半空中翱翔的鹰雕,都逃不过我的射杀,更何况一个寻常村妇,她只发出了一声惨叫就没有了声息。见我一言不发径自出手杀人。那个为首的青年武士全然不放在心上,突然伸手摸了阿娴的面颊一下,凑到鼻子面前嗅了嗅,这才轻笑道:真是滑腻如玉,香气扑鼻。好一支倾城名花。也难怪咱们少主念念不忘,你这恶贼竟敢诱拐我家少主的侍妾。真是罪该万死。少主已经传下了谕令,要将你们这对奸夫淫妇一起杀死,可是我马忠生平最是怜香惜玉,再说你也算是个人物,与其为个女子拼得你死我活,两败俱伤,不如公公平平地划下道来。这位兄台,咱们也不联手围攻,只要你将我们一一击败,我马忠就做主放你们两人逃去,回去就说你们已经死了,这天下大得很,只要你们不再抛头露面,没有人能够找到你们,怎么样,我这个法子已经冒了天大的干系,若非和我同来地都是好兄弟,我还不敢背着少主作出这样的让步呢。

    我闻言只是冷笑,别看我是个胡人,可是在并州这几年,早就见识了你们汉人世家的行事作风,马忠想用这些花言巧语来骗我,真是太小看我了。阿娴是马家少主的元配夫人,从前他们以为阿娴必然已经死了,所以大肆宣扬她的贞烈之名,然而若是给人知道阿娴还活在世上,昔日的美誉就成了笑谈,那些世家最重颜面,岂会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只要阿娴还活在世上,那个薄情寡义地混蛋就会寝食难安,我虽然是掳走阿娴地罪魁祸首,可是如果让那个混蛋选择的话,他宁可不杀我,也不会放过阿娴。这个马忠能够奉命来追杀我和阿娴,多半是马家少主的亲信,岂会不明白自己主子的心思,他看似给我留下一线生机,实则是想要用阿娴拖住我,不用围攻手段,仿佛公平,实则是为了怕我见势不妙突围逃走,车轮战法与围攻,结果其实没有什么不同。不过这个马忠看似精明,实则也是蠢材,不论他知不知道阿娴的真正身份,只怕事了之后也会被杀人灭口,马家连阿娴都要杀,更何况这些可能会查知真相的武士呢?”

    听到这里,杨宁却好奇起来,开口问道:“那个马忠应该不会知道卫姑娘的身份,否则他岂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轻薄于她,这件事若是给马家的少主知道,必然心存芥蒂,为何你却要说马忠也有可能知道卫姑娘地身份呢?”

    查干巴拉瞥了一眼杨宁,见他神色认真,暗道此人虽然手段厉害,阅历却不甚广,否则不会连这样浅显的道理都不明白,便出言解释道:“追杀卫姑娘这件事情无比紧要,马家不可能任由十几个全然不知道其中厉害的武士自行其是,这其中必然有人深知内情,作为首领的马忠自然嫌疑最大。他既然也姓马,不是马氏旁系的子弟,就是家生奴仆,和那些精心训练地外姓武士不同,想必在马家待了许多年,阿娴地容貌没有明显的变化,他怎么会不认得。他出手调戏阿娴更是露出了破绽,这些世家大族行事最要颜面,我还没有被擒,他们怎么知道我不会弃了阿娴逃生,若是给我将他们地轻薄行径宣扬出去,马家必然名声大损。除非是马忠刻意做作,试问这个消息如果当真传出来,还会有谁相信阿娴是马家的少夫人呢?”

    杨宁恍然大悟,击节叹道:“想不到一个寻常马家武士。都有如此心机智谋,你对上这些人胜负难料,而且卫姑娘又落入他们手里,如果是我遇见这种事倒没有什么,只要将他们都杀了就是,想来那个马忠也不可能在我面前杀死人质,然而你的武功造诣想必还没有到这般境界,如果我是你的话。就应该立刻离开,马家既然想要杀死卫姑娘,当然不可能放过你这个极有可能知道前因后果的外人,所以势必不能立刻杀死卫姑娘,唯一地办法就是将卫姑娘当做囚犯押解回去,一来是引诱你前来救援,二来如果你真的逃走。也可以从卫姑娘口中得知你的身份来历。只是你对卫姑娘用情已深,多半是无法如此理智的了。”

    查干巴拉心中惊讶,想不到这个少年刚刚流露出不成熟地一面,便又展现出缜密的心思,可谓闻一知十,自己向他泄露关于贺楼国师的隐秘,会不会是一个错误的决定呢,然而这个时候他无暇思索,只得曼声道:“不错。我当时也想过先保全自己要紧,只是脚步却无论如何都不能移动,阿娴的性子外柔内刚,绝不是苟延残喘之人,当年她被迫以亲人的生死许下誓言。承诺做我的妻子。然而我若真的侵犯了她,只怕她即便没有自尽殉节。也会渐渐枯萎而死,如果当她醒来,发觉自己落入马家地手里,只怕会即刻自杀,断然不会在夫家的下属手中忍受屈辱,我若是不能迅速将她救出,只怕就来不及了。更何况我心里还有最后的倚仗,这些追杀我们的马家武士不可能人人都知道阿娴的身份,若是到了生死关头,只要我泄露这个秘密,包括马忠在内都不可能自欺欺人,如果他们还要继续威逼阿娴,就要想到被灭口的可能,到了那个时候他们哪里还能有什么斗志,只怕立刻起了内讧也是可能的,如此一来,我和阿娴就有了一线生机,只为了这个,我就有底气与他们生死一决。”

    杨宁若有所思地道:“这地确也是个法子,只是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不立刻说破卫姑娘地身份,果然如你所说,他们之间起了内讧,很有可能会让你趁虚而入救走卫姑娘,成功的希望要大很多,也不必冒着生命之险和他们厮杀决胜。”

    查干巴拉沉默了半晌,才长叹一声道:“我也知道如果揭穿真相,逃生的希望至少可以提高三成,然而我更了解阿娴的性子,她的心地太过善良,纵然夫家娘家冷酷无情,绝情绝义,她却还当自己是卫家的女儿,马家的儿媳,她的儿女还要在马家长大,她的生母还要颐养天年,我知道她宁可自己死了,也不愿伤害自己地亲人。”说到这里,查干巴拉蓦然冷笑了一声,神色凛然地道:“再说我查干巴拉是什么人,我不到二十岁便做了苏拉,统率千军劫掠并州,纵横捭阖全无敌手,纵然是千军万马也不敢正面攘我锋芒,二十年前胡汉两族谁不知道我铁翼飞虎的威名,别说不过是几个土鸡瓦狗,就是遇到铁骑围困,凭着我手中长刀,背上弓箭,也能杀出重围,虽然存了万不得已之时说破阿娴的身份的心意,却只是为了保住阿娴的性命,至于我自己,可不会利用一个女子地隐私来保护自己。”

    查干巴拉地形容原本枯槁干瘦,心情激动之下却是神采飞扬,仿佛恢复了昔日睥睨天下的风采,再无一丝晦暗神色,到了今日仍有如此威势,可以想见他昔日地英风豪气,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他落拓至此,杨宁不觉生出相惜之意,暗自揣摩了一下当时情势,沉吟道:“中原武学的精华之处在于内外双修,而你们胡戎的武功却倚仗气血武勇之力,除了大鲜卑山擎天宫一脉之外,罕有变化,若是武功练到了极致,自然有高下之分,然而对寻常人来说四十岁之前倒也没有多大差距,而且你们的筋骨秉赋往往强过汉人,又长年以牛羊酪浆为食,更益增长气力,其实更容易修炼外功。你的身体虽然曾经受过极大的摧残。然而根基犹存,才能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活到今日,可见你的天资禀赋都是万里挑一,难怪二十余岁就能扬威于胡汉两地。根据你现在的情形,我可以推断你当日地武功成就,勉强可以晋入一流高手的境界。至于你的敌手,关中马家的武学虽不可考,究其根本应是源于少林一脉。佛门武功博大精深,若非天才杰出之士难以大成,而且进境也略嫌缓慢,若想有所成就至少也需三十岁后。然而到了那般年纪,智慧已经成熟,卫姑娘这件事即便不知道真相原委,也应该能够看出其中蹊跷,但凡是聪明睿智之人,也不可能糊里糊涂地追杀你们。我猜那些追杀你们地马家武士多半是二十五六岁的年轻人,武功初有成就。可能掌握了一些阴狠歹毒的杀人秘技。不论修为心智都不及你,这也是为了防备秘密外泄,两害相较取其轻,因为这个缘故,你们双方倒也勉强算得上是势均力敌。只是卫姑娘既然落在他们手里,你就难免受制于人,若想救得卫姑娘,你出手越狠辣越好,最好让他们以为你对杀人比救人更感兴趣。否则便得束手缚脚,终致败亡。”

    查干巴拉讶异地瞥了杨宁一眼,只觉得他对当时情势仿佛亲眼目睹一般,不禁颔首道:“公子说的是,狭路相逢勇者胜。这个道理我早已明白。当日我冷笑片刻之后,便扬声道:姓马的。你不用说这些废话,我也不管这个女子是不是你们少主的姬妾,她既然已经嫁给我做妻子,生生死死就都是我的人,我是万万不会将她交给你们的,你们现在若是放了她,我可以既往不咎,否则你们就立刻杀了她吧,最多我将你们一个个都杀了,给她做陪葬就是。

    说完我也不等他们回答,挥刀便向站在院门处地两个武士杀去,我这一刀势猛力沉,其中一个武士或许自恃臂力了得,居然横剑阻拦,被我一刀斩断了长剑,顺便还收取了他一只胳膊,哼,我的宝刀是并州一个大族的传家之宝,虽然表相不起眼,却足以切金断玉,岂是那些寻常的百练精钢可以抵挡的。别看马家派来的追兵都是经过苦心训练的武士,然而若论悍勇狠辣,他们给我提鞋都不配,另外一个武士原本一剑刺向我左肋,见此情状居然回剑救护同伴,我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拦腰就是一刀,将他斩成了两段,然后当头一刀,又将那割断了手臂地武士劈成了两半。

    见我一出手就血肉横飞,那些马家地武士似乎有些吓呆了,原本他们埋伏了两个剑手,想要在我进院之后阻住退路,可是看见这一幕,他们从藏身之地跃出之后居然呆立不动,如果我这时候要走的话,只怕没有人敢来追我,不过我岂会临阵脱逃,我大踏步走进院子,用刀指着马忠的鼻子道:你们也不用搞什么车轮战法,老老实实地一起上吧,免得我还要多费手脚!

    那个马忠脸色青白,他狠狠地一挥手,其余那些武士一拥而上,不过他自己却守在阿娴身边,这一次他的长剑已经出鞘,只差没有架在阿娴的脖子上,显然是为了防备我。不过我早已经有了成算,既然已经开战,就不能草草了事,总要将这些追兵杀得七零八落,我和阿娴才能从容返回草原。他们虽然人多,而且隐隐结成剑阵,看似无懈可击,可是我的刀法迅猛快捷,最适宜以寡敌众,他们防守森严,我便拼着受伤撕裂他们的阵势,他们的剑法凌厉,我的刀法便更加狠毒,最后终于被我凭着以命搏命地一股煞气,击溃了他们的剑阵,虽然受了十七八处剑伤,却一连杀了他们六七人,我杀得性起,用刀指着马忠道:若不是因为病重,岂能让你们嚣张到今日,老子憋闷了这些天,早就想和你们拼个痛快,你想用我的妻子来胁迫我,却不知道如果没有她,你们早就是死路一条,若是聪明的话就快些放了她,否则我将你们一个一个都砍成两段。”

    杨宁听到这里突然摇头道:“这就不对了,追杀你们的马家武士大概有十五六人,你先后已经杀了八九人,已经接近了半数,他们心里固然十分惧怕,然而物极必反。怕到了极点之后往往会做出疯狂之事,只怕这个时候就是你放他们离去,他们都会心生疑虑,若是你这个时候说几句软话。他们还有可能放开卫姑娘,可是你继续逼迫他们,只怕反而会逼急了他们,若是我所料不差,他们多半会用卫姑娘来胁迫你了,这种时候不管有没有用,他们都会试上一试地。”说出这番话地时候,杨宁尚未发觉。他已经开始揣摩敌人的心思用意,并且据此推断形势地发展和自己地应对方式,即便是不久之前,除了平烟这等势均力敌的对手,他还是更习惯用武力直接摧毁敌人,只是因为今次被查干巴拉的叙述所吸引,这才不知不觉有了改变。以他的聪明才智。不过是一念之间地变化,然而对于他的敌人来说,却意味着对手越发无隙可乘。

    查干巴拉闻言不禁心悦诚服,想起往事,只觉心中一阵阵痛楚,皱眉了半晌,才黯然道:“公子说得是,我当日就是逼得他们太狠,那个马忠才会用阿娴来威胁我。只是他的行事未免太过卑鄙。见我锐不可当,他突然阴阴一笑,突然出手撕裂了阿娴上身的衣衫,随即反手一掌在阿娴脸上,这一掌力道十足。阿娴的半张面孔瞬间肿胀起来。继而咽喉深处发出一声痛呼。见阿娴醒来,我心中又惊又怕。阿娴出身名门,生平最是爱惜名节,当日她虽然为了亲人勉强嫁人,然而我若真的强迫了她,只怕她即便不肯违诺自杀,也会抑郁而终,这一次她好不容易回到马家,却受了这样重的打击,正是悲愤欲死的时候,若是再在人前受此凌辱,只怕会断绝生望,我再也顾不得掩饰,不错眼地瞧着她,生怕她咬舌自尽。

    阿娴缓缓睁开了眼睛,看见自己暴露在外的肌肤,却没有惊呼出声,只是抬起头了,冷冷瞥了马忠一眼,便转头向我望来,柔声问道:你受伤了么,严重不严重?

    我一听见阿娴的问话,几乎什么都忘了,连忙摇头道:没事没事,这些剑伤不算什么,我早就留心避开了要害,血都已经止住了,你放心吧,这些瞧见你身子的人我一个都不会放过,等我将这些废物全都杀了,再和你说话。说罢我举刀就要再度出手,马家的那些武士似乎被我吓怕了,慌忙后退了几步,生怕成为我的刀下之鬼。

    阿娴却摇头道:大哥,不用替我费心了,这几年我对你不起,当初我明明答应做你的妻子,可是却又事后反悔,若不是你为人宽厚,只怕我也不能活到今日。

    我连忙摆手道:不要紧,不要紧,是我不好,不该强行将你掳走,阿娴你不要想太多了,等我杀了他们就一起回家,你若是愿意嫁给我,我们就做夫妻,你若是不愿意,像从前一样做我地妹妹也可以。

    阿娴叹了口气道:大哥,其实这一次你送我回家,我原是存了恶念地,想着见到父母夫婿之后,就让他们派人将你捉住,我知道你的脾气,定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绝不会因为恼恨我而胡说八道,虽然我这么做未免忘恩负义,但是如果能够让他们知道我并没有失身给你,我是情愿承担一切罪孽的,只是想不到他们根本不给我这个机会。大哥,我原是这样恶毒的女子,你又何必为了我浴血苦战,不如你一刀杀了我,然后就回家去吧,乌云娜妹妹对你一往情深,你回去之后娶了她做妻子吧,勿要以我为念。

    我越听心里越是冰冷,可不是因为阿娴要害我,我明白阿娴的性子,她是想要断了我对她的牵念,只怕她死志已决,我不顾一切地哀求道:阿娴,我知道你可能会有这样的想法,但是我更知道你的性子,即便你想过千次万次,事到临头你却绝对做不出这样的事,何必要往自己身上泼污水呢,我是绝对不会舍你而去地,你放心,我一定带你一起回草原,现在的草原最是美丽,风吹草低,牛羊遍地,我还可以带你去北海听渔歌。再过几个月就是冬天了,我们再去一次地神山,你不是最喜欢身山上洁白无瑕的雪莲么!

    阿娴微微一笑,虽然她的面容肿胀可怖。然而在我眼里,却是无比的美丽耀眼,她又望了面色铁青地马忠一眼,叹息道:阿忠,你回去告诉他,我生前不曾辜负马家,死后却不愿意再做马家地媳妇,我们夫妻情义从今断绝。这世上再也没有卫娴这个人。

    阿娴一边说话,一边开始大口地吐血,我看见地上的鲜血里混杂着碎裂地遗物,也不知道是阿娴自己震断了心脉,还是她的五脏六腑,早已经被亲人地无情摧毁。

    我只觉得心胆欲裂,不顾一切地扑上前去。一刀砍断了捆绑阿娴的绳索。阿娴倒在我怀里,最后看了我一眼,她的目光十分淡漠,仿佛对这个世间再没有半分眷恋。我抱着阿娴坐在地上,也不觉得有多悲伤,只觉得生而无趣,不如和她一起死了的好,只是阿娴生时清清白白,我若陪她一起死了。只怕反而玷辱了她的名节,生既不愿,死也不能,我呆呆坐在那里,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查干巴拉说到这里语声渐渐悲凉。忽而转过头去。似乎不忍赘言,杨宁想起自己当日从迷梦中醒来。看到青萍气息断绝时候的心情,即便是肝肠寸断四字,也断以形容心里的失落凄凉,不觉感同身受,虽然急于知道贺楼启的往事,也忍住不曾开口追问。

    幸好查干巴拉过了片刻边转过头来,继续道:“当时我只想着阿娴已经死了,心中全无斗志,竟然忘了还有敌人环伺,就连杀了他们为阿娴报仇地心情也欠奉,我明白,阿娴不是被他们逼得自杀的。可是就在这时,我突然感觉到浑身的力气都消散了,就连阿娴也抱不住,任凭她跌落在地上,然后耳边传来接二连三的重物坠地声,我勉强抬头望去,只见那些马家的武士居然一个个跌倒在地上挣扎不起,只有马忠一个人洋洋得意。我知道是马忠暗算了所有人,只是我心里也提不起什么怒意,只觉得这样死了也好。

    当然马家其他武士不会这样想,他们有的高声怒骂,有的哀声恳求,可是马忠全不理会,只是信手出剑,将他们一个个杀了,最后他浑身染血地走到我面前,居高临下地道:你这个胡狗真是罪该万死,竟敢掳走我们少夫人,难怪少主要将你碎尸万段,我地迷香味道怎么样,看你还有没有那个本事耀武扬威。他一边说话,一边挥剑挑断了我右手地主筋,然后又踢断了我的左腿,虽然我的手足剧痛无比,可是我一声都没有吭,不过如此而已,就是将我千刀万剐,对我来说也无所谓,我只盼着他快点下手,说不定还可以来得及追上阿娴。

    马忠见我不理会他,眼珠突然转了几转,用暧昧的语气道:喂,胡狗,你的眼光倒是不错,我们少夫人天生媚骨,我早就想尝尝味道,只可惜她平素装出一幅冰清玉洁的姿态,根本没有机会得手,想不到最后竟是便宜了你,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你死得不冤枉,只可惜这个女人恋奸情热,居然为你殉情而死,真是枉费了我一番苦

    他如何折辱我都不要紧,可是竟敢对阿娴出言不逊,我忍不住怒骂道:马忠,别忘记阿娴是你们少主的元配夫人,你竟敢对她无礼。

    马忠狠狠地踢了我一脚,神色狰狞地道:什么狗屁少主,哼,让我事后用迷香迷倒所有参与追杀少夫人的兄弟,然后再将他们一一灭口,好像对我很信任似的,焉知回去之后等待我地不是一碗毒酒,难道我不知道参与这种事只有被灭口的下场么?

    说罢,马忠伸手将阿娴抱到旁边,居然当着我的面开始撕扯阿娴的衣服,我听见裂帛之声,只觉五内俱焚,怎能忍受阿娴死后还要被这种小人羞辱,可是偏偏浑身一点力量都没有,只得高喊道:你怎可对阿娴的遗体无礼,无论如何,她总是你地少夫人,那个狗屁少主对你不起,阿娴可没有得罪你。

    那个混蛋呵呵笑道:不错,她从前地确待我不薄,不过她方才不是说了么。死后不愿再做马家的媳妇,既然如此,也就不是什么少夫人,让我一偿夙愿。也没有什么要紧,你也别想高声说话引来旁人,要知道这里方圆十里之内都没有人烟,否则你也不会选在这里藏身。

    我见他已经将阿娴地衣服全部撕裂,不忍目睹惨状,却又无力转头,只得紧闭双眼,想不到那个卑鄙无耻的小人居然走了过来。将我地眼皮强行拨开,又在眼睛旁边点了几下,我的眼睛便没有办法闭上,然后他当着我的面脱下衣服,赤条条地走到阿娴身边,奸笑着俯身下去,我只觉肺腑如焚。恨不得老天降下霹雳。将眼前所有都付之一炬,然而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阿娴的遗体经受凌辱说到这里,查干巴拉似乎回忆起当时地情景,面上神色青白,一双褐目眼眦欲裂,怒火隐约,胸口不停地起伏,喉咙仿佛风箱一般喘着粗气,二十多年前的往事。他到今时今日还如此愤怒,可以想见当时他的心情。不过杨宁忆起查干巴拉说过贺楼启救了他与卫娴,更让卫娴免于受辱而死,想必接下来就会讲到贺楼启的出现,一念至此。不禁越发用心。今次北上求医,容不得半分疏失。若能够多知道一些与贺楼启有关的事情,必定会有很大的帮助。

    果然查干巴拉平静了片刻,继续说道:“那个混蛋一边往阿娴身上压去,一边嘟囔着什么胡狗都可以碰得,难道我碰不得,眼看他就要沾到阿娴的身子,我耳边先是传来清脆的断裂声,然后才亲眼看到他地颈骨断裂开来,断骨的茬口十分整齐,就好像是被刀剑斩断的一样。那个混蛋浑身僵硬地向下扑倒,眼看就要倒在阿娴身上,一阵微风吹过,他的尸体竟然被推到了一边,更令人诧异的是,那个混蛋的外袍无风自动,仿佛有人临风挥舞,恰到好处地落在阿娴身上,遮住了她的肌肤。

    绝境之中突然遇到这样地变故,我只觉得定然是天神怜惜阿娴地不幸,这才出手相救,虽然身子不能动,我却高声道:天神大人,你既然救了阿娴让她免遭羞辱,能不能再降下一场天火,让我和阿娴一起化为灰烬,我的手脚都废了,不可能带着阿娴回草原去,如果骨灰能够消散在风里,想必也合乎阿娴的心意。

    我话音未落,一声长叹便飘入耳中,然后我便看到了一个身材伟岸的戎人男子,他穿着戎人最常见的服饰,斜领左衽,卷袖露臂,腰环甲带,脚上蹬着豹皮靴子,只是腰间没有像寻常戎人那样佩戴刀剑,而是斜插着一柄匕首,这样的人物在草原上自然常见,然而在中原腹地,我一路行来,都没有见到过这样的装束,就连我自己也换下了胡服,免得泄露身份。胡戎两族虽然也有仇恨,然而此时此刻看到他,我只觉得看见了亲人,差一点落下泪水,我哽咽道:这位兄弟,多谢你救了阿娴,免得她死后受辱,我查干巴拉感同身受,只是我已经成了废人,不能报答你了,若是天神保佑,让我投胎转世,我愿意做跑得最快的骏马,给你代步,或者是牙齿最锋利的猎犬,帮你捕捉猎物。

    那个戎人俯下身子,检查了一下我地手足,叹了口气道:你的手筋断得很彻底,没有办法救治了,腿骨倒还可以接驳,只是将来难免要短上一寸。他的声音十分淡漠,好像根本不在意我的伤势,然而他手指经过的地方,我却感觉到一股热气透入肌肤,痛楚随即便减轻了很多,他地手指滑过我地眼睛,我的眼睛就可以再度闭合。我当时只觉得人力哪有如此神奇,若非他穿着戎人地装束,我差点要以为他是天神的化身。

    他也不忙着帮我接骨,反而转头看了阿娴一眼,问道:“你可是要将她的尸体火化么?”我连忙点头,一点不敢迟疑。他略一思忖,突然用手指了指阿娴,一缕白色的火焰从他的中指冉冉升起,飘落在阿娴身上,然后火光突然爆裂开来,迅速将阿娴笼罩其中,虽然隔着一丈多远,仍然能够感觉到热气逼人,只过了片刻,火光渐渐变成了红色,又过了一会儿,他突然伸手一按,火光立时熄灭,只余下白色的灰烬。

    他将阿娴的骨灰用一方丝帕包了起来,问我道:你还有什么东西要带走么?我想了想,觉得没有什么留恋,虽然屋里有些衣物银钱,然而阿娴既然死了,这些东西也就没用了,便摇了摇头。

    他不顾我身上鲜血狼藉,将我背在身上,又从马忠的衣服里找出一个火折子,点燃之后丢进了柴垛,然后便离开了农舍。我趴在他背上,只觉得十分平稳,他走得分明很慢,可是两边的景物却如飞而退,还没有走几步,我便感觉到身后一片炽热,想必是那间农舍的火势已经不能遏制。

    他的行事手端鬼神莫测,我心中暗暗称奇,心道,莫非他虽然不是我们胡人的天神,却是戎人的天神么?可是我还没有开口动问,就感觉到一阵倦意,不知不觉地昏睡了过去。

    等我再度醒来的时候,发觉自己躺在一个破庙的佛龛里,身下铺着柔软的皮褥,身上的伤口都已经处理过了,所有的力气也都回到了身体里,只是右手和左腿都不能移动。我举目四望,想要寻找救我的恩人,然而被帘幕遮住了目光,根本看不到恩人的身影,正在这时,我耳边听到一个清冽冰寒的女声道:宣颉,你还有什么话说!”

    杨宁听到这里蓦然站起,再也掩不住惊容,方才听到那个戎人手指发出火焰,片刻之间将卫娴的尸体化成灰烬,他便若有所觉,只觉和武道宗那种酷似三味真火的奇功十分相似,不过他只知道这种真火可以用来自焚,却不知道还有人能够令真火离体,真是匪夷所思,不过他料定那个戎人就是四大宗师之首贺楼启,这个念头不过是一闪而逝,想不到查干巴拉居然叫出了“宣颉”的名字,这个名字虽然他只听过一两次,却是铭刻在心,莫非那个戎人并非贺楼启,而是早已失踪多年的大师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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