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骨笛 > 第3章 岁月的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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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我记事起,便知道自己有个媳妇,叫荀千灵。

    初次见面是在我爷爷的葬礼上。

    当时我俩都才10岁,她穿一身花裙子,来自江南水乡,人长得特水灵,是个如画般的小美妞。

    她在人群中笑嘻嘻的,丝毫不顾忌场合。

    我在棺前披麻戴孝,哭得很伤心,见到她的样子就来气,一怒之下和她扭打在了一起。

    结果没打过。

    女孩比男孩发育早,在那个年龄段我确实打不过她,被她的小猫爪挠了好几道血印,脸上挂着彩,被大人们拉开了。

    当然,小时候不懂事很正常,我并不会因为那次的不愉快而苛责于她,毕竟生活环境不同,毕竟她是我同年同月出生的远房表妹。

    总之,对她的印象还不错。

    我以为长大后她会嫁给我。

    没想到在她18岁的成人礼上,她竟与我的哥哥订下了婚约。

    说到这里,我必须要介绍一下家庭关系,然后才能继续后面的重点话题。

    当年我爷爷和荀老板立下契约:

    “曲谱分成两半乃天意为之,荀家世代和东家结亲,以此行为,致敬千年前抱憾终生的苦难情侣。”

    于是我父亲还在娘胎里的时候,便与荀老板的小女儿指腹为婚。

    然而,我父亲是个软骨头,丝毫没有遗传我爷爷的硬气,相反,我母亲却是遗传了荀老板的霸气,外加她甜美迷人的容颜,家庭地位可想而知。

    我父亲实打实的败倒在了石榴裙下。

    他不顾我爷爷反对,执意离开大山,心甘情愿到南方做了上门女婿,享受荀家人给予的荣华富贵。

    头年生下一女儿,也就是我的大姐,取名“荀东兰”。

    几年后又生下一男孩,也就是我的哥哥,取名“荀东豪”。

    虽说姓名里加了东字,实际上都是姓荀,这就是上门女婿的代价。

    我父亲是一脉单传,这种自断香火的事情他却不以为然,躲在荀家的庇护伞下过着上流社会的生活,美滋滋。

    所以我出生以后,还没断奶就被爷爷强行抱回了老家,从此天南地北少有往来,只有逢年过节才会见上一面,兄弟姐妹不如邻居亲。

    这一代人,只有我姓东。

    所以爷爷把联姻的事情交给了我,让我与荀千灵定下娃娃亲,并从小教育我,要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

    我叫东阳,生于90年代。

    爷爷和外公在我10岁那年同一天去世,爷爷的葬礼结束后,我跟着爸妈来到南方,参加了外公的葬礼。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外公的模样,跟爷爷给我讲的故事里的人物形象不太一样,或许是岁月抹去了青春的粗犷,荀老板看起来特别慈祥。

    他和我爷爷有个共同特点,都是死不瞑目!

    眼睛怎么合都合不上!

    那种不甘心的眼神,好似看到了什么东西却触摸不到,或是触摸到了什么东西却抓不住,又或是顿悟了什么却为时已晚。

    我不知道他们年轻时候还经历过什么,但我知道一定与骨笛有关,记得爷爷临走前一晚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

    “阳,月下无人鬼吹笛……”

    那时我还小,连字面意思都不太明白,更不懂得深层次的寓意。

    所以并没有放在心上。

    外公的葬礼结束后,我便留在了爸妈的家里,第一次住有空调的大房,第一次睡席梦思床,第一次吃到叫不出名字的山珍海味。

    可,我并不快乐。

    我就像个山里来的野种,卑微地活在荀家人的圈子里,和同龄人没有共同语言,被疏远、被孤立、被捉弄和嘲笑,天生低人一等。

    我的哥哥荀东豪,同样视我为异类,处处刁难。

    我将来的媳妇荀千灵,对我不理不睬、视而不见,反倒跟我哥哥玩得很好。

    我经常看到他俩在我面前打打闹闹、嘻嘻哈哈,甚至躺在沙发上过家家。

    当时我傻傻的以为,祖辈们订立的婚事无法改变,她终究会是我的妻。

    我以为他们会慢慢接受我的存在,让我融入到这个大家庭里,快快乐乐地长大。

    然而,我错了。

    大错特错。

    那段卑微屈辱的时光还不是最糟糕的,真正刺痛我的事情发生在12岁那年。

    那年,哥哥与同学发生矛盾,竟用钢管抡在了那孩子的脑袋上,正好砸中太阳穴,那孩子倒在地上动都没动一下,当场就死了。

    哥哥遗传了我爷爷的体格,却没有遗传爷爷的睿智,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混子。

    他见情况不对,吓得扭头就跑。

    当时我正好在场,不确定有多严重,上前晃了晃那孩儿,一摸没气了,赶紧跑回家通知了爸妈。

    其实按照荀家人的实力,死个人很容易摆平。

    关键那孩子是某位局长的独生子!

    哥哥比我大3岁,当时已满15周岁,依照法律,过了14岁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人家独生子横死街头,岂会轻饶我哥哥。

    说到这,可能很多人已经猜到结局了。

    我12岁,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当然是我这个“异类”来顶包,荀家人伪造现场的手段还是有的!

    那天大人们对我说:

    “阳,教你的话你都记住了吗?别害怕,不会有事的,咱们都是一家人,你也不想看到哥哥的后半生在牢里度过对吧?”

    别害怕……

    我能不怕吗?

    我才12岁,面对一群武装人员,面对彻夜的审讯,承受了那个年龄承受不起的压力,唯一能做的就是重复大人们教我的那句话:

    “我不是故意害他……不是故意的……”

    最终,我被关进了少管所,判了最重的刑,远远超出了12岁该有的惩罚!

    进去前,大人们对我说:

    “阳,没事的,在里面一样可以上学,一样能够认识很多新朋友。”

    如果用两个字来形容我当时的心情,那就是呵呵……

    无奈、无助、无望的苦笑。

    如果我爷爷还在世,绝对不会让我蒙受如此冤屈,以他的暴脾气,敢端着喷子到警察局里要人。

    如果我外公还在世,肯定也不会让我背黑锅。

    可惜前辈们都已离去,而道义并没有延续。

    我身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本是同根生,却因为成长环境的不同而受到天壤之别的待遇。

    在少管所里,一呆就是六年。

    用我六年青春,换来哥哥一生的安宁。

    用我一生的污点,换来荀千灵理直气壮的悔婚、光明正大的和我哥哥走在了一起。

    ……

    ……

    18岁的天空,是那样的澄澈。

    当我迈开脚步走出少管所大门的时候,心中竟然有些不舍,可我不得不离开,去夺回本该属于我的东西。

    就像爷爷当年从五个人的手里夺走曲谱那样的霸道。

    在门口迎接我的,是个大长腿、戴墨镜的风雅大姐姐,她倚在一辆跑车的后视镜前向我招手,say-hello!

    我不太认得她。

    但我知道她是我大姐,荀东兰。

    大姐从小就在国外念书,很少回国,我只在爷爷的葬礼上见过她一面,记忆早已模糊不清。

    大姐将车门拉开,冲我会心一笑:

    “上车,姐带你回家!”

    不愧是留学的海归,一点都不认生。

    我和她根本就是陌生人,家里派她来接我是最合适不过了,不会勾起六年前的回忆和话题。

    “你是大姐?”

    上车前,我随口这样问了一句,属于没话找话,免得尴尬。

    没想到大姐挺幽默,摘下墨镜眨眨眼,道:“怎么着,要滴血认亲吗?”

    于是气氛瞬间就冰释了。

    我坐在副驾驶,看着身旁比我大8岁的大姐姐,莫名觉得亲切和暖心。

    或许在这个家庭里,只有陌生如大姐这样的亲人,才会让我有家的感觉,这是一种多么病态的心理。

    路上,大姐说:“去我家里,今晚有派对,大家都在呢,庆祝一下!”

    她说的大家,肯定包括哥哥和荀千灵。

    大姐知道我们的矛盾,所以又赶紧补充了句:“放心,有大姐坐镇,以后没人敢欺负你!”

    说实话,有点想哭。

    眼泪一下子涌进了眼眶里,又被我强行压了下去,若是这句话能早来个六年,我会觉得我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孩子。

    我转过头望向车窗外,回道:“不用给我庆祝,我能不能呆在你家不走?”

    大姐乐了:

    “本来就是接你去我家的,想住多久住多久,反正姐姐也是一个人,平时下班挺无聊的。不过呢,今晚可不止给你一个人庆祝,还要为大家送行,他们要去做一件大事!”

    “大事?”我随口一问,没啥好奇心。

    哪知,大姐接下来的一番话却让我心头猛的一震。

    大姐很神秘地跟我说:

    “东阳,我给你说了你可别害怕哦!你进去的时候还小,应该没听说过家族的秘密吧?他们今晚要去偷骨笛,人骨做成的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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