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武魂谭 > 第一卷 姓甚名谁 第七十七章 菩萨蛮·赠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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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砰——

    我的手剧烈地颤抖,手中的碗落到了桌上,稍洒出一点汤。林婕觉察到了我的异变,而老板娘则没有看到,仍是滔滔不绝地讲着。她记不清楚那首词的内容,但是只要一个人的名字,即可把我刚刚稳定的心情给击毁。

    “你别再说了。”

    我克制不住地出拳,砸了一下实木的桌子,这一震吓到了老板娘,也吸引了周围所有食客的眼光。我痛苦地握住这只犯了罪的手,对老板娘说求你别再说了。老板娘有些纳闷,怎么刚刚还好好的,突然就跳了?她为我递上一张面巾纸,并亲手擦起洒落在桌上的酒水来:“两年不见,酒量可更差了。”

    “不······”

    我的眼干睁着,有两行滚烫的夜里润湿了眼角,沿着我的颊边滑落。这泪,为何是黏的。

    “啊——”

    老板娘打了一个战,一把带翻了整张桌子,汤汤水水都洒到了地上,满桌的美食都沾上了木地的尘土,唯一不落的,反而是我那半碗酒。她惊惶地指着我的眼,说:“郭迁,你眼里淌血了。”

    血?

    我伸出右手去摸,食指和中指还未到达脸面,却触到了林婕——她已经走到了我这边,把我搂在她柔软温暖的怀里,凝滑如羊脂的手上沾了一点红色的血。我抓住她的手,悲伤难以言表,只得通过肢体来传递我的感情。她把头靠过来,轻轻地吻着我的脸,说:“亲爱的,我在这儿我在这儿。”

    女人的温存乃是无声之河,流淌在我心腑的暗处。她的话引着我体内的阴泉滚动,冷意由内而外,自由放出,将冲上我的头顶剧烈地燃烧着的火焰浇弱了。然而我的眼角还是涌着血。热诚。我所流出的是别样的热诚。兄弟之血。我该知道,那个男人的血不止洒落在地上,而是轰轰烈烈地洒在了我的心尖儿上,早已如油,翻覆连天火。情人之泪虽能化为阴泉遏制火势,却永远也灭不了它。

    “李浩他······去世了。”

    林婕搀着我,仿佛我是一个摔痛了的孩子。老板娘的手停住动作,所捏着的面巾纸也掉了下来,飘落到桌面上,一瞬间就浸满了汤水。她结结巴巴地说:“啊······我我我······我真是多嘴。”

    我不怪她,可是我的眼角流血不止,那一线极细。

    老板娘连忙叫来伙计收拾这桌,自己则到另一边搭把手,和林婕一同架起我。我的意识恍惚不定,这样的场景似乎曾经也历过。人都是醉的,我犹为厉害,站在桌上豪气喧天。一首《菩萨蛮·赠李浩》慷慨激昂,杜乡几人以碗筷为乐器,相击取奏。老板娘和伙计站在桌外急得不行,但又不敢坏我们这些醉客的兴致,绕着桌子走来走去。李浩则在那天重举酒杯。他的病好了,好的那么神奇,让他又可以自由地驰骋与飞跃,让他又可以尽情挥洒汗水,随心所欲。我们不知道令他恢复的力量源自何处,只有喜悦,酒泪拌合。李浩举杯敬,那杯中的酒水齐齐整整地勾着杯子的边缘,是一滴都不落,一厘都不过。他笑中含泪,泪伴好欢愉:皇天后土为鉴,我李浩此生交付给你,我当你臣子!

    一群十五六岁的少年说出这些话,虽有滑稽,但不违情理。我说同敬大哥杜乡。于是他举杯同敬,将那热酒倾尽。但是他最后还是补充道:郭迁,杜乡是我们所有人的大哥,然而要让我死,还是非你不可。

    因为我醉了,当时我没有注意到滑落他颊边的眼泪,究竟几何的含义?一切如此的朦胧不可查探清晰。我站在桌上,晃晃悠悠地踢翻了一只大汤锅,众人这才手忙脚乱地将我捉下来,杜乡说你醉了,李浩说你醉了,我说我没醉。

    和现在一样,杜乡就在左边,李浩就在右边,把我搀进了老板娘休息的隔间,让我先睡一会儿醒醒酒。那二年前,老板娘的眼底哪有这么多的纹,还是个风姿绰约的才三十二的美人儿。酒精作用下,犹觉如此。我大叫不可不可,这要毁我的清白!杜乡摁倒我,说:不会让你过夜——李浩给你叫出租去了,你先给我老实待着。

    现在搀着我的,是三十四岁仍然风姿绰约但是不那么绰约了的三十四的美人儿老板娘,和一个如李浩般对我忠心的姑娘。我没有步履蹒跚,没有一丝的晃,但是我自己迈不开步子,非得两人助力才进了隔间。老板娘给林婕取来一条热毛巾,林婕接好了叠成四叠,小心地帮我擦拭着血痕。这条毛巾却与二年前的,杜乡帮我清理脸面用的那条不同了。也对,谁会一条毛巾用两年还不更换的呢。哈哈,也许当时我一用完,老板娘就丢进了垃圾桶也说不准。

    时光真是快,人不知不觉就长大了,这不就成年。然而世事的变迁比时间还要快,那时候的人啊,一个个的,真成了离人。

    “你要好好的,别瞎了李浩给你的这条命。”林婕的双手绕过我的脖子,紧紧地搂住我,把我的头埋进她的温存,“总有一天你要成为天下最大的王,谁也不会离你而去了,好吗?我一直都会在,我跟着你,我万死不悔。”

    “赏识。”我梦呓着。

    “啊。”

    “赏识!我郭迁从来不如意。”我说,“第一个,杜乡,因为忠义赏识我,所以我做了他的臣子;第二个,李浩,因为豪情赏识我,所以我当了他的兄弟。没有这两个人,我只会是平平无奇的一个庸人,我只会浑浑噩噩,活在不切实际!他们不仅给了我羁绊给了我光明,更给了我恩德——早在他把命给我之前,就已经给了我再造的恩德,给了我持续挑战攀登的意志的恩德。那时候我就许诺,我要站上忠义的顶点站上豪情的山巅,就为了证明他们没看错,我才不辜负。”

    血终于流完,清澈的眼泪沿着那径迹,继续流淌着。

    “你现在还有我。我算吗,我算是赏识你词情的那一个吗?”林婕抚摸着我的头,望着我,深情款款,秋水沉沉西湖。

    “可是你还没有听过我平生最得意的词,那是唯一一首不经雕琢的一气呵成的词。我在医院把他送给了李浩。”

    “你说,我听。”女人一笑,怎能不倾城。

    第一次是在医院,第二次是在离人阁,第三次,就是在林婕的怀里,我念出了这首词。

    《菩萨蛮·赠李浩》。

    天涯遥见海角断,茫茫远路青山暗。英雄买貂裘,万折与千周。

    世人虽不顾,或许栖吾树。殷勤有高楼,主人不令愁。

    你站在天涯,遥望见海角已然折断,前路茫茫万般皆渺远,青山无路常暗。身为英雄却难买貂裘,万折千周,仍不能相求。

    如果世人都不顾念你,你就来我这里。我满腹殷勤为你建造高楼,作为主人我不再令你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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