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武魂谭 > 第二卷 天下熙熙攘攘 第四十九章 长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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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话的功夫,刘鸿坚已经将碗里的饭吃完了。他见我不作声,笑了笑,说:“郭迁,你还记得我是刘万山的时候么?”

    “记得。”我来岳城接触的人也不多,他所扮演的刘万山是一个有相当分量的角色,“你还装得穷兮兮的,颓废,还写书。”

    刘鸿坚苦笑一声:“好多事,跟你说不清楚。如果我现在以刘万山的身份坐在这儿,你能赏我一碗饭么?”

    武王饭的意义深重,他比我懂得多。我不相信龙牙一战获胜后,大东武王林天没有赐他武王饭。他现在回到这儿来,先释放滔天的阴气,即已是对我们的警示。可是他孤身前来,又好像没有捉拿我的意思。我看不透彻。

    “锅里还有饭么?”

    孙逸群冲我点点头,意思是还有。我不多说,当即站起来,拿过刘鸿坚的碗,到厨房舀米饭。这一碗饭,我给他舀得不多也不少,刚刚漫过碗檐,松松垮垮的,不太好看。刘鸿坚很高兴,用双手从我手中捧过那只碗,端端正正地放在了自己的面前。他使左手扶碗身,右手握筷,火急火燎地吃,比第一碗要起劲儿得多。过后,他把碗筷一合,露出心满意足的表情:

    “郭迁,我吃了你的武王饭,你得谅我这一次。这样,我就不必带走你和这位美女了。孙逸群跟我回去交差。”

    刘鸿坚抬起胳膊擦嘴,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

    “我看这个院子也挺大的,就在这里解决吧。”刘鸿坚问孙逸群,“我以我麾下一员良将与你打,这样我们有说话的功夫。”

    孙逸群跟着他走到外面的院子里,两相对立,根本不顾我与阎小雯的惊愕。以卵击石。他孙逸群就是故事里头的卵,最后只能破裂在石头上,溅人家一身蛋清罢了。他难道不清楚么?他应该是对刘鸿坚最不屑的,即使要打,也不会全盘听对手的安排。

    可是对武魂来说,这座老院子就显得有点局促了。刘鸿坚先投射出将军府,于中走出的果然是那燃着幽兰魂火的良将。直至此刻,我都不知道他的姓名,但我能感觉到他的大器量。他的魂火沿着肩膀燃上来,幽兰如梦,好安静,逸散的火苗如蓝色的蝴蝶。这将军见到我也是亲切,笑道:“初逢你二三年有余,我没想到那夜放过你,能生出这么多的事。今日刘侯仍要你走,或许是天意。可是郭迁,时至今日你仍是当初那个不谙世事的傻瓜,我还是要说,你这样的人天下多的是。”

    “抬举我。”我冲将军笑笑,抱拳揖礼,“我还恨不够傻,若我足够傻了,龙牙一战我便不会败,两年之前我也不会败——我活下来,就是因为我不够傻,向林天,向刘鸿坚低过头。”

    十八岁的生日,我已在岳城市协会医院中度过了。我应该是成人了,故而在医院静养的这些日子,我想通了许多事。可能真如孙逸群写的故事一样才好,那结局美,美在我奋战至死。我始终没有贯彻自己的正义,难道不是吗?林天差马超将我挑上来,我听着他奚落我任由他给我送进医院,尔后足足待了一年半的时间都没有做一点事。最初的时候我与廉颇败给刘鸿坚,他要斩断我们之间的联系时,我不还是躺在地上,只讲了一点儿虚浮的话,拱起廉颇来了?将军说得不假,我这样不算真傻的傻瓜并不稀奇,天下有的是。

    与幽兰的魂火对映着的,是孙逸群的良将马勇。他这一号将军也是这一年半里新得来的,此前不曾用过,没有多少历史资料呈现过这位小将的故事。小将执两条钢鞭,在这院子里拖得老长,甚至末端围了几个圈儿坠在地上。他甩了甩胳膊,这两条钢鞭立即就活起来,如水蛇一样在空中游弋,一点儿不多沾,刚好伏到小将的脚边来,其上尖锥倒刺密布,又好似鱼骨。

    “郭迁,你得留在这看完。”刘鸿坚见两将皆准备妥当,唇角微扬,“单纯地放你走是没有意义的。我要让你明白点儿东西。”

    “好,刘鸿坚,算你还讲义气。我也高看你一眼——你没白吃郭迁这碗武王饭。”孙逸群眼睛发光,两个人自说自话竟一同站到房门前,并肩观看二位武将的争斗。

    马勇先跃起,手腕一拨,右手那条钢鞭如猫弓背起,复化为长蛇一瞬发出,直挺挺地刺向幽兰魂火的武将。这钢鞭收时软出时硬,即化作一杆枪,末端的大刺即是枪头,大刺侧面还伸着一排花瓣似的小刺,若是刺中人身再一翻勾,必能挫下不少肉来。幽兰将犯下大错,看钢鞭化枪袭来,于是用自己的枪身来挡,可没想到,这钢鞭被枪柄挡住后,自然就折了过来,向他的颈间刺去。幽兰将慌忙仰身,欲避过这钢刺,反倒叫斜刺拉住胸甲。他向外挣手中的枪,要把钢鞭扯远,却连带着扯到了自己的胸甲,他只得赌,无奈地收回枪,在钢鞭失去外挣之力后放松的一刻,伸手拨下那莲花般的尾巴来。不碰不要紧,将军的手指瞬间多了几道口子,倏然落血。

    “呔!”马勇左手还有一根钢鞭,这一根如飘带,在空中打了个圆形,也是寻向幽兰将的颈口。幽兰将无处躲藏,抬右手小臂抵挡,正叫那莲花锥刺扎进去,呼啦扯下一片甲来。甲片也好,魂血也好,都盈着紫色的阴气,一旦触及地面,便作黑烟,随后不见。

    “执双鞭也不算什么。凡在青史上留名的,不屑于这般兵器。”幽兰将不服,虽是向后退了三步,但手中钢枪震地,尾椎扎,也裂了地面三尺,“一会儿我搠杀你,你可别嫌弃院子狭小,舞不开鞭子!”

    马勇手腕再翻,那两条钢鞭又如长蛇般卷回来,静静地伏在他的脚边。他也哈哈大笑道:“承让!你要有心杀我,快快拿出些本事,不要叫你家主公再叫出那神将来!”

    “这你倒明白!”幽兰将怒喝一声,从地里拔出长枪,正面冲突过来。快要到马勇面前时,他却向一侧遁去,脚蹬上老院的院墙,算是做个迂回,借力再刺回来。幽兰将暗自得意,本以为这次,马勇朝前方抽出的钢鞭奈何不了他,不料那小将微撤半步,露出半面,即将双鞭拖了回来。原来这钢鞭一身都是刺,寸寸皆为骨,不止靠末端的大刺打人抽人。马勇只需要卷回一半,便可在身子一侧捧起一大丛钢铁的荆棘,让幽兰将无从下手。

    喳——

    蹬院墙飞出的幽兰将无法停住脚步,携钢枪撞过了这簇铁蒺藜。他的枪固然刺偏了,所幸自己也无碍,只有面门上挂了点儿彩。这中半截的鞭骨硬而短,刺密而细,尖儿也不直朝两侧,刺一下不疼,就是刺得太多。

    幽兰将啊呀一声便后撤,单手捂脸,单手拖枪来。将军的脸面,自古以来便重。就是那爱才惜才的刘皇叔,初收庞统时,也因不喜他面目丑陋而委以县令之微职。无论王侯将相还是市井小民,都喜爱人容颜俊美,在考量德行功绩的时候,也难免因喜恶所偏。他自然要怒。这里头还有点儿别的缘由,即刘鸿坚另外一将实在太漂亮,兰陵王高长恭,可是上战场都要带面具的家伙,好使自己的美貌不至影响战斗。幽兰将等阶不如他高,还能推诿于魂核碎片不齐全,可这脸面一毁了,就难在兰陵王面前抬头了。

    争宠争用,这是武将共有的上进之心。幽兰将与兰陵王,所受的待遇必不能相平。正因为他知道高长恭美不可及,才会因伤了脸面而大怒。

    “欺人太甚!”幽兰将挥手洒血,狂睁眼睛以使血水流尽。看马勇与那两条蛇蝎样的钢鞭时,他目如厉鬼!

    “你不是还觉得鞭不行么?怎么反倒连连受气,自己承认被欺负了。”马勇不饶他,上下晃动肩膀,带的那两根钢鞭也驱地如蛇,发出嘶嘶的响声。幽兰将血未清理干净,视线受阻,故而不敢先动;马勇知道幽兰将的打法,欲要避其锋芒,敌不动我不动。所以场面就变成了幽兰将不住地擦血,马勇则微笑着戏弄他那两条长蛇。

    “让郭迁走吧。”孙逸群叹了口气,拍拍刘鸿坚的肩膀,“该看的,他都看了。”

    刘鸿坚点点头,他知道再往后,一定要兰陵王出来收拾局面了。而一场绝对碾轧的武斗,不是他想展示给我看的。那会喧宾夺主,让我忽略真正重要的东西。我咽了口唾沫,领阎小雯走到院门口,而后回头看他们,只见两个人挂着一样的笑容,正待目送我离去。

    “郭迁,我其实也可以不抓孙逸群,武王也不会怎样责备我办事不利。”刘鸿坚挥挥手道,“可是我就是要当着你的面儿把他打败带走了,你得想清楚这是为什么。”

    “郭迁,我其实也可以不跟他废话,要么一头撞死在院墙根儿,要么轰轰烈烈和他打一场。”孙逸群挥挥手道,“可是他一提出来要放你走我就明白了,他想让你学的,我也支持。”

    幽兰将的血不住地流,一旦触及地面,便作黑烟,随后不见。

    “我一向不屑于用我弟弟的名号为非做歹,办那些见不得光的事情。可是我披着那个名字对你做了这样的事。那一战后我一直在想,我是否真的做错了,那一夜我是否真的身不由己。我到底是选择忠于武王,还是仅仅因为我怕了?我的弟弟,现在还在那个悲哀的地方悲哀着······郭迁,下次你回到林天这儿来,我会以林天座下第一魂侯的身份阻挡你,那时候我叫刘鸿坚——可是你的武王酒与武王饭,我替万山受用了——你救救他,如果拘魂诀也没有办法或是来不及,请你帮他把书写完。再见的时候不是你死,就是我把书给你。”

    我径直离去,懵懵懂懂的阎小雯浑浑噩噩地跟着,就在我身后一步远的距离。刘鸿坚最后的话是我的背景音,高亢激越而有力,但从感情上来说,又是那么失落与卑微。我带着阎小雯,顺着这条乡间小道走出了十几米,便隐约看见背后映出的极灿烂的光,它自后方照亮了我两侧的田垄与半反光的石子。

    那一对钢铁的长蛇,要被人打了七寸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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