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重生之傲妻养成 > 第82章 唱不好就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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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在她被治好之前,我都不会计较这些!”应如是笑盈盈的看着他,眼底带了一丝警告:“不过,她要是被治好了,感谢归感谢,给她一笔钱,以后两清了,你也不准再和她接触。”

    其实蒋悦瑶的遭遇说起来到底还是让人唏嘘可怜的,毕竟她是因为当初救了陆斯年,才会被那些争夺陆家家主之位的人给报复凌辱,说到底还是和陆斯年脱不了干系,但是应如是一想到蒋悦瑶还是觉得有些膈应,所以,说她自私也好,说她小气也罢,反正她不想陆斯年和蒋悦瑶还有什么别的牵扯。

    在蒋悦瑶被治好之前,陆斯年养着她是应该的,但是她被治好之后,最好不要再来往了。

    试想,一个人在神志不清醒的时候,居然还能记着另外一个人,且对那个人全身心的信任,这还不能说明什么吗?蒋悦瑶喜欢陆斯年!

    “好。”陆斯年微微颔首,答应了她。

    应如是又道:“还有!从今往后,你要是去见她,必须告诉我,如果我有时间,就陪你去,如果我没有时间,至少我得知道你什么时候去看她,什么离开的!”

    “好!”

    “还有!像今天这种情况,以后不准再发生!”应如是肆无忌惮的提条件,而陆斯年只是含笑看着她,等她说完了,然后微微颔首,满眼皆是宠溺。

    “好,我都答应你!”

    “今天到底怎么回事?她喜欢看京剧?”应如是蹙眉问道,声音里不乏酸味,她和他都很少单独出来,往往两人都很忙,他是陆家的事,还有生意上的事,而她要不就是学校里的事,要不就是剧组的事。

    陆斯年抿了抿唇,缓缓道:“是,她说她想看戏。”

    其实,他也有些奇怪,像蒋悦瑶这样年轻的女孩子,居然会喜欢看戏。

    应如是撇了撇嘴,用手掐了一下他的胳膊:“这都叫约会了!”

    “不会有下次了。”陆斯年瞧出她这是吃醋了,眼中带笑,连忙哄着。

    应如是推开他抱着自己的手,离开了他的怀里:“吃饭!早都饿了!”

    两人说开了,也便算是和好了,而且应如是和陆斯年之间的感情在经过这件事之后,还因此变得更好了。陆斯年也遵照她的要求,鲜少去看蒋悦瑶,就算去,也必是告诉她的。

    应如是心里到底还是膈应蒋悦瑶,她一直都记得蒋悦瑶那天遇见自己的时候,宣示主权一样的抱着陆斯年的胳膊说他是她的,还说什么斯年哥哥!!!

    口区!!!

    真是恶心透了!居然敢和她抢男人?

    应如是忙着纪录片的拍摄,还有学校里的课程,几乎忙的脚不沾地,陆斯年看着她瘦了一大圈的身体,心疼的不得了,不过也帮不上什么忙,倒是把借了一辆车给应如是,这样他们出行也方便一些,不然还要扛着笨重的机器。

    这两天,应如是他们主要在忙着拍摄艺校那边的孩子们,杜成蹊兼顾的少了一些,主要也是杜成蹊那条线拍的也差不多了,虽然总觉得差了点什么,但是每天再跟着拍,其实拍来拍去也就是那点内容,于是,趁着这段时间,他们就转而去拍了艺校那条线。

    艺校里的孩子年纪大概都是在十几岁,但是也有年纪更小的,比如七八岁的。

    应如是和柏文远观察了一番,发现了其中有两个孩子的经历,故事性比较强,拍出来的效果肯定也会好很多。

    其中一个孩子十六岁,是个学丑角的男孩子,叫孟西。

    孟西是整个学校里学丑角学的最好的孩子,他的爷爷曾经就是个唱丑角的,丑角在传统戏班中,应该是地位最高的了,过去戏班里的演员,演丑角的永远是老大,别的就算唱得再好,也只能往后排。戏班里有官衣、道袍、王帽、尚方宝剑等道具的箱子,是不能随意坐的,只有丑角演员才敢在下面坐。

    下台前,也只有在丑角演员化完妆后,其他演员才干化妆。还有,在赶庙会唱戏时,戏班子普遍要先敬神,大家都要磕头跪拜,唯有丑角演员,不管年龄大小,资历上下,都可以不磕头。

    在以前,一个戏班的班主,很多都是丑角出身的演员。

    丑角之所以会有这么高的地位,是有原因的,唐玄宗在“梨园”戏班,喜欢扮演丑角,但凡有丑角可演,玄宗总要下台试一试。由于是一国之君,在台上扮演丑角有失君威,于是玄宗特意在脸上挂一个小白玉片用来遮脸。后来的丑角演员就效仿唐玄宗,在脸上勾勒出一个相似白玉片的白色的妆粉块儿,渐渐地,就演化成了戏剧舞台上的丑角脸谱。

    所以,丑角在戏班里是十分受尊崇的,毕竟唐明皇是京剧的祖师爷,尊丑角就等于尊祖师爷。

    但是,尽管丑角在戏班中地位这么高,可是丑角是演不了大戏的,也就是说,不管怎么演,都是配角儿。

    以前京剧最鼎盛的时代尚且如此,又何况是没落的今天呢!

    孟西最开始的时候,是跟着爷爷学戏,后来爷爷身体不好,不能教他了,他就考进了艺校,进行系统的学习,就在最近,孟西也快要毕业了,但是,他的父母却不准他在这条路上继续了,准备让他转行。

    “我当初学丑角是爷爷领进门,说不上喜欢不喜欢。”

    “那现在呢?”

    “现在是真的喜欢这行,喜欢扮丑角,但是我爸我妈却不让了,说干这行迟早要饿死。”孟西无奈的笑了笑,“他们自个儿都不喜欢听戏,我周围圈外的朋友,也没一个人喜欢听戏的,都说是老掉牙的东西,他们喜欢的是流行音乐,还有嘻哈摇滚。”

    “你未来打算怎么办?”

    孟西无力的叹了口气,低下头伸手捂住脸:“我也不知道,我爸身体不好,我妈说,我要是非得唱戏,以后指不定我爸老了生病了,都拿不出钱来给我爸瞧病。”

    这个话题很沉重,犹豫于梦想和现实之间的无奈。

    艺校里的另外一个孩子,是个学唱旦角儿的小女孩,只有八岁,是特招进来的,天赋极高,老师们都交口称赞。

    在艺校里住校学习,不管是什么事都要自己做,年仅八岁的陶陶不管是数九寒冬,还是盛夏酷暑,从没有过一天间断的,五点早起开嗓练习,唱念做打四门功课,没有一门要落下的。

    应如是他们拍的时候正好是冬天了,天气寒冷的不行,尤其帝都的冬天更是冷的厉害。

    陶陶小小的个头,站在宿舍的水池前,用冰凉入骨的水洗脸,手指刚碰到冰凉的水之后,陶陶被冻得忍不住缩了缩脖子,她笑嘻嘻的吐了吐舌头:“这样就不困了。”

    应如是怕冷,自己都里三层外三层的裹着,但是陶陶却是一件单薄的练功服。

    “我最喜欢唱戏了,以前我小的时候,我奶奶听戏,我就在旁边跟着哼。”陶陶一面洗脸,一面和应如是说话,洗完脸,她把冰凉的水倒掉,然后便直奔着练功房去了。

    冬天的时候,大概六点多天才亮,眼下天还是乌漆嘛黑的,但是艺校的校园里已经穿行着不少学生了。

    陶陶天赋高,但是也有唱不好的时候,老师也很严厉,不会因为她年纪小就放松对她的要求。

    应如是他们将固定机位架在角落中,然后另外一个摄像机被摄像小哥扛着拍摄。

    陶陶一句念白唱不好,被老师严厉说了几句,偷偷躲在一边哭,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哭完了之后又认认真真的练习。

    在艺校拍摄的这段时间里,应如是注意到另外还有一个孩子,之前被他们给忽略的孩子,那就是旦角儿班唯一的一个男孩子,秦思哲。

    秦思哲是旦角儿班唯一的男孩,在万花丛中多少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应如是和柏文远注意到他之后,特意去找老师了解了一下,才发现这个叫秦思哲的孩子,起步比别人晚了好几年,但是一直很刻苦努力。

    “我不喜欢别人叫我小男旦。”秦思哲有些腼腆,但是神色中满是坚定,“我就是唱旦角儿的,和其他唱旦角儿的女生一样,我们都是唱旦角儿,没有什么男旦女旦的分别。”

    这时,陶陶笑嘻嘻的凑了上来:“我最喜欢的就是思哲哥哥了,他唱的特别好,人也特别好。”

    秦思哲是军人家庭出生,爷爷奶奶爸爸妈妈都是军人,而且没有一个是文艺兵,秦思哲出生在这样的军人家庭,最后机缘巧合之下喜欢上了京剧,小小年纪就自己坚持要学习京剧。

    而且还是男扮女相的旦角儿,这在两代从戎的家庭看来,多多少少有些出格。

    “唱不好就要回家。”秦思哲眼神中满是坚定,“所以我一定要唱好。”

    这是他和父母的约定,只要在评比之中有一次成绩不好,就要回家接受父母的安排。

    这就是破釜沉舟的勇气吧,应如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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