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339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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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蓝古琴的购物方式是有钱任性,那么慕晓语的购物方式应该算是简单直接粗暴了,慕晓语不喜欢在购物这件事上花费太多的时间,即便跟着别人一起逛街,她也是瞄准了一件直接拿走,一般不会问价格或者是左右挑选。

    而慕晓语的眼光可谓是毒辣,大多数的时候,她总是能够快速而准确的找到自己最需要的那个东西。

    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很多人愿意跟她逛街,为她买单。因为慕晓语的目光毒辣不止是在购物上,在勾人这一块也是绝对的。

    圈子里面的一些人,如果看上一个人又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可用,就会叫上慕晓语,反正只需要三五个回合,慕晓语就会知道这个人的基本能力和是否可用了。

    这个能力应该是从她老爹那里遗传来的,这种毒辣的眼光,让她们不论是生活中还是事业上,都能够取得相当大的成就。

    毫不夸张的说,慕晓语不论是干什么,即便是不经商,在别的领域也绝对是首屈一指的人才。她聪明又有干劲,身边总能聚集一群愿意为她鼎力相助的朋友,这些人的存在,使的慕晓语能够在任何时候都占据优势地位。

    而慕晓语真正厉害的地方,还不是这些。慕晓语真正厉害的地方,是她对于目标的执着和坚持,一旦确定了目标,必定全力以赴,必定使出全部的干劲,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这才是慕晓语真正恐怖的地方。

    因为她根本就不懂的妥协为何物。曾经,在她还是个小学生的时候,为了自己喜欢的玩具,她就曾成天成夜的蹲在店家门口。

    对于慕晓语而言,只有能够达到目的,其余的都不那么重要。只要收获大于付出,她就不会计较过程中的得失。

    这样的人是最可怕的,因为‘收获’这个东西,是不能用价值来衡量的。只有她本人才能说是赢了还是输了,也就是说,即便是付出生命,即便是输的一无所有,只要最后她本人觉得‘我赢了’那么她就赢了。

    所以慕晓语很可怕,因为你永远不可能知道她的底线在哪里。或许,从一开始她就把跟你同归于尽当做是胜利的标准。或许,她舍弃无数只为了咬你一口。只要咬到你一口,她就会觉得自己赢了。

    是的,从宏观上来看,你只是被咬了一口,怎么算都是赢了。可是,宏观的东西并不值得完全相信,因为或许这一口,她在牙齿上涂了剧毒,也或许,她这一口咬出的血,会引来数不清的嗜血的魔兽。

    总之,跟慕晓语为敌的人,肯定是时时刻刻胆战心惊。因为你永远不知道她会从什么地方冒出来捅你一刀。

    出奇招的人不可怕,出损招,而且是损人不利己的人,才是最可怕的。慕晓语深知这个道理,所以她的选择也总是很奇怪,即便是同归于尽,她也要咬下对方一块肉来。

    不过,这些跟蓝古琴没有关系,她只是喜欢上了慕晓语很重要的人而已,或许慕晓语不想把这个人让给她,可是很多事实,不由得她们选择,不管慕晓语如何的不愿意,她的哥哥都一定会有被另一个女人抢走的一天。

    慕晓语当然是知道的,所以,她选择自己选一个人来抢走哥哥。因为蓝古琴很好,不管是才华智力还是心灵,都完美的无懈可击。如果是她抢走了哥哥的话,慕晓语觉得自己或许不那么难以接受。

    最重要的是,哥哥和蓝古琴这两个人,虽然说不是是郎情妾意,但总也算是彼此惺惺相惜。

    所以,慕晓语选择推他们一把,让她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蓝古晴拿出手机玩,对慕晓语命令道:“去给我挑几件来。”

    慕晓语朝她翻白眼,在她旁边坐下,坚定地语气回答:“你想的可真美,要买自己去找,不买赶紧买单。”

    看样子慕晓语是不可能帮她挑选的了,只能自己起身,一边挑选一边询问导购的意见。

    看到她终于选好,慕晓语说:“赶紧的,付款走人。”

    被她这样催促,蓝古琴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可是又无可奈何,虽然她足够聪明的了,可是和慕晓语相比,她还不算十分的聪明。更何况,她有求于慕晓语。

    种种都让她必须忍受这个姑娘的作威作福,她也就只能选择忍辱负重了。

    两个人提着大包小包的从南路皇城出来,慕晓语跟蓝古晴挥手:“有缘再见。”

    她的步子刚刚迈开就被蓝古晴拉住,把她搂在怀里说:“想的真美,接受了我的礼物,今晚就得陪我。”

    慕晓语当然不愿意,她的世界,是这个世界的另一面,喧嚣的地方,充满了幼稚的暴力的地方才是属于她的,蓝古琴的身边,太过于成熟,总是充斥着正道之光,这样的地方,并不适合这个捅破天的女孩。

    慕晓语不愿意跟蓝古琴走,从她的手里挣脱,反而质问她:“你这么拉着我跟你厮混真的好吗?目的何在,意义何在?”

    蓝古琴望着慕晓语,像是再看傻子,理所当然的告诉她:“当然是有目的有意义才会对你这么好,不然我钱多了找不到地方花啊,你这一套衣服花了我八千多,心疼着呢。”

    慕晓语‘切’一声,不满的说:“真是小气,好歹将来你要是我嫂子的人,这样就不担心我从中作梗,把你们给拆散了!”

    蓝古琴把把东西放进后备箱,很认真的说道:“就是因为担心,所以才讨好你,这不把你拉在身边,成为好闺蜜,这样你就会在你哥哥面前给我说好话,我就有机会了。好闺蜜总是会为了闺蜜的幸福两肋插刀的不是吗。”

    放好东西,把慕晓语推到副驾锁了车门才从另一边上车。

    慕晓语扳过蓝古晴的脑袋问她:“你觉得我哥哥是那种能听信谗言的人吗?”

    这个问题还真是难倒了蓝古琴,回答的稍一不慎,那可就是满盘皆输啊。

    不过,她立刻就有了答案。两只大大的眼睛盯住慕晓语,回答说:“当然不是,如果是别人说的他肯定不会听,但是我知道你跟你哥哥感情好,你的意见他怎么都会考虑的,我还知道这次要不是你帮忙,他肯定不愿意跟我有牵扯,甚至宁愿去随便租一个应付。所以,综合考虑的结果是:你的意见你哥哥会听,而且很多事情你的意见具有左右格局的意义。

    而对于这件事情,对于人生的大事,以我对你哥哥的了解,其实他对未来的伴侣没什么要求条件,更多的是随缘而已,也就是说,只要是个不讨厌的女子,那就都可以接受,因为对他来说,成家这件事本来也就是不那么捉急的,而感情是刻意培养的。所以,她能接受自己的妻子是任何一个不讨厌的女性。

    既然这样的话,我的机会是很大的,因为我跟他关系还不错,他对我应该是有一点好感的,再有你从旁协助的话,我觉得他至少会最优先考虑我。”

    慕晓语望着蓝古琴,愣了半分钟,长叹一声:“你这个女人,还真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

    话虽然这样说,但慕晓语其实很认同蓝古琴的说法,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她才会帮着蓝古琴,反正哥哥都会被人抢走,何不让他被一个自己选中的人抢走了。

    慕晓语仰靠在副驾上,有些似是而非的笑着。她的心里有些五味杂陈,因为一切都让蓝古琴说对了,哥哥原先就是准备随便租一个应付了事的,是经过慕晓语的强烈推荐,才选择了蓝古晴。

    蓝古琴当然也是知道的,她跟慕晓语的哥哥是多少年的好朋友了。她对他的了解,比对自己的了解都多。她知道的,慕晓语的哥哥是个把责任看得比生命都重要的人,如果不是慕晓语的强烈推荐,他是绝对不会做这种危险不负责的事情的。

    那个聪明的让人嫉妒,却木讷的让人发狂的男生,真是让她又爱又恨,他的一些坚持,吸引着蓝古琴,也让蓝古琴恨不得撬开他的脑袋看看里面到底装的是些什么。

    而蓝古琴不知道,慕晓语的哥哥其实真的不愿意选蓝古晴,因为慕晓语的哥哥知道蓝古晴是真的爱他,而他不敢保证会给她一个幸福的将来,这样的关系,对蓝古琴太不公平。

    但因为慕晓语那句‘对她来说,可能这也是奢求,何不说清楚,让她自己决定’。

    他虽然是个在感情上有些木讷的男生,但并非是个不懂得变通的男人,所以他听从了慕晓语的建议,因为他也觉得:好还是坏,当事人最清楚。

    慕晓语放开蓝古晴,耸耸肩回答:“其实你不那么笨,甚至很聪明,只是这情商和审美,不敢恭维。”慕晓语张了张嘴,余下的话给吞了回去,她其实想说:“就这点,你跟哥哥绝对般配。”可是这句话,她却又无法坦然的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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