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长生典当密录 > 第六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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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晓瞧着他这副模样,心中倒是有些好奇“她”是谁了,能够如此牵动岑西眷的情绪。

    “我不能让她复生,但是能让她的魂魄融入灵器,化形成人……虽说有些地方异于常人,但是总归能让你瞧见她,陪她走完这最后一程。”

    破晓估摸着岑西眷养着那人应该有十年之久了,到了今日,不管是岑西眷还是“她”都已经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与其盼着死而复生,还不如设法让那人化形成人,两个人一起走完最后一段路也就罢了。

    “这样做会影响她死后投胎转世么?”

    男人红着眼沉默片刻,搁在膝上的手攥成拳,紧紧握了握又松开,半晌问出这么一句。

    “不会,她之所以还存于人间皆是因为你设法强留,等她化形后身死,便可正常投胎。”

    破晓瞧得出岑西眷对她提出的方法动心了,只是如今还替着那人操心下辈子的事儿,犹豫不决,故此给了他肯定的答案,好叫他安心。

    “好,……多谢掌柜。”男人现下已经恢复了平静,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便应下了破晓的提议,又极为客气的道了谢。

    “岑先生先别急着道谢,我是个生意人,这事儿也不是白做的,先生得给些报酬才是。”

    破晓可没忘了自己的目的,瞧着岑西眷答应了便开始谈‘价钱’了。

    “你想要什么自取吧,另外……不要叫我先生,叫我岑西眷就好。”

    岑西眷似乎对破晓口中的‘报酬’并不在意,甚至没有询问内容便一口答应了。只是听到破晓对他的称呼时下意识皱了皱眉,紧接着开口拒绝了破晓这般叫法……他总是固执的觉得只有那人口中叫出的‘先生’才最让他熨帖。

    岑西眷今年三十岁,府中有万贯家财、珍宝无数,若是破晓想要钱财,他给得起,若是破晓想要他的性命,他也给得起。原本十年前他就该死了,苟活到如今也只是为了她而已,现在若是能换得她陪他走一程,他绝不会吝啬。

    “我要你这一双手,你也给?”

    破晓倒也不在乎男人的称呼问题,索性就什么也不叫了。打量男人片刻,目光幽幽落在男人白皙修长的手上,眼珠一转,带着些笑意开口。岑西眷的回答倒是在她意料之中,这个男人既然愿意以身饲魂,那别的要求于他来说也不算什么了。

    这样的人于破晓来说算得上是极优质的客人了,本应该好好宰他一笔的,可惜岑西眷这些年来用自己的魂魄之力供养死人,以至于他的神魂受损,三魂七魄竟没有一个是能用的!破晓实在觉得遗憾,但也不能做亏本生意,只好要些别的报酬了。

    破晓将人上下打量了一遍,倒是瞧上了男人的一双手。岑西眷身上有一股书生气,手也长得秀气白皙。他的手并不小,但是修长纤细,丝毫不显粗糙肥厚。他的手极白,手背上的青色经络很是明显,指节匀称,连指甲都长得赏心悦目。破晓盯着看了好一会儿。

    “……我给,你取吧。”

    破晓说完,岑西眷出奇的犹豫了一会儿,好半晌才回答。他一边说着,一边将双手放在桌案上示意破晓自己动手砍下来。

    破晓似乎还在愣神,视线仍黏在岑西眷手上,却没动手。

    这双手美则美矣,但还不至于让破晓如此失态。只是这双手实在太像清心的手了。破晓恍然间又想起了往事。

    那时候她拜入清心门下,因着身在寺庙,故此是以猫的形态跟在清心身边的,她见过最多的,便是清心坐在窗边抄写佛经的样子,明明是那样无聊的事,可他就是做的极认真也极享受。

    而她便会跳上桌子,趴在一边瞧着他。有时看的烦了,她还会用尾巴缠着他的手腕,阻止他再落笔。清心倒也不恼,只会轻轻解开她绕了圈的尾巴,望她一眼,示意她莫再胡闹。

    破晓也不争气,被他看上一眼便昏了头,故此她存心捣乱却没成功过一次。他腕间的温度也被破晓记到如今。

    “我只要你这一双手,只不过不是现在,我会在你濒死之际去取。”

    破晓回神,便决定将这双手要过来给清心的肉身使用——清心魂魄和肉体尽毁,故此破晓除了要为他聚齐魂魄之外还要为他重塑肉身,岑西眷这双手正合适。

    “好。”

    岑西眷闻言收回手,似乎是松了一口气,神色显然没有方才的凝重。

    “我会亲手砍下来,那时候你还没死,断手之痛你还得受着。”

    破晓选择岑西眷死之前去取他双手是因为那时候肉体与魂魄刚开始分离,既便于新魂驱使却又不至于失了生机,是最鲜活的时候。

    但岑西眷的反应倒是引起了破晓的注意,她原以为岑西眷到如今已经什么都不怕了,但刚刚他的神色却不是破晓想象中的平静,反而带着些担心和犹豫。破晓瞧着便生了戏弄他的心思,故意说出这番话。

    “我知道,你到时候来取吧,我不会反悔。”

    岑西眷听着破晓的描述,并没有露出她想象中的害怕神色,只是平静的回答破晓的话,甚至连语气都没什么变化,最后似乎是怕破晓不放心,还特意做了保证。

    这事儿其实是破晓想错了,提到剁手,岑西眷确实有些犹豫和担忧,只是并不是因为他害怕断手之痛,而是那人活着时最喜欢的便是他这一双手。

    岑西眷过去是个教书先生,这双手不仅长得好看,写出来的字也极为清隽飘逸,在十里八乡也是出了名的好书法。他还记得每次他写字时,她就会目不转睛的盯着,一副字写完,她便凑上来用她学会的为数不多的几个赞赏之词夸他字写得好。

    与旁人客气的夸奖不同,她似乎真的很喜欢他写的字……即使后来他嫌她烦,再不许她进自己的书房时,她也会千方百计的将他写废丢掉的字收起来,一张一张的压平上面的褶子,摞成一沓,包上帕子仔细收捡起来。如此明朗的喜爱之意,偏偏他不懂。

    岑西眷不能没有手,若是没了双手他便写不出她喜欢的字,他已经惹她生气了,要是此次回来,她看见他不仅瘸了腿还没了双手,不喜欢他了怎么办……

    岑西眷想着心中便开始惶惑不安,好在,破晓终是决定了他死时再取他双手,这样他以后就能继续为她写字了,他要为她写好多字,写到他死,写到下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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