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长生典当密录 > 第一百一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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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三年间,破晓又多了位客人,是个姑娘,名唤宛晴。

    这姑娘是个女学生,有个青梅竹马的恋人叫姜来。姜来是个记者,与宛晴倒也般配,二人最后也成了夫妻,只是那时候姜来已经没了双臂,连眼睛都瞎了一只——这是姜来从战场带回来的伤。外敌入侵时,他上了前线做战地记者,一颗炸弹落在了他身边,命虽保住了,可人也废了。

    若是故事到这儿也就罢了,好歹二人还在一起。可宛晴的学校有个纨绔,叫做赵拒霜,是赵司令的儿子。这人生平有三大爱好——喝酒、蛐蛐、宛晴。

    宛晴还在学校时便被赵拒霜纠缠,后来同姜来在一起之后,这人倒是安分了几天,可是没过几日又故态复萌。宛晴原就不胜其烦,更何况姜来变成如今这样,同赵拒霜也脱不了干系。

    姜来原在报社做的好好的,虽说当初有上前线的想法,可在宛晴的哭闹之下,到底是放弃了。但这事不知怎的被赵拒霜晓得了,他向来看不惯姜来,所以便给报社的社长施压,耍尽手段将姜来逼到了战场。

    宛晴一直觉得若是没有赵拒霜的针对,姜来就不会去战场,更不会断臂瞎眼!没有人比宛晴更清楚姜来有多热爱记者这份职业了。可如今他没有了双臂,既不能写稿也不能拍照,整日闷在房中不肯出去,身体日渐病弱。

    偏偏到了这种地步,赵拒霜还不断地上门打扰。虽说没做出什么过分的举动,可就在昨日姜来竟然开口要宛晴同他离婚,然后嫁给赵拒霜!宛晴如何肯,他知道姜来的心思,无非是觉得拖累她罢了。

    宛晴心疼这样的姜来,更痛恨纠缠不休的赵拒霜。所以她找到破晓,希望破晓能帮她治好姜来,再让赵拒霜彻底消失。

    不过破晓并没有同意,倒不是她办不到,而是宛晴没有等价的东西来交换。宛晴的魂魄之力并不强,破晓若是要用,那么炼化用去的灵力则要比平常多上一倍。破晓是个生意人,亏本买卖她可不做。

    又是好一番商量,最后破晓答应送宛晴的魂魄回到过去的身体,让她自己去扭转结局,而宛晴则要将她的头发和眼睛抵给破晓。

    ——————

    这一年宛晴十七岁,正在沪城的务实大学堂上学。

    “母亲,我去上学啦!”

    这是宛晴回到过去的第三天,这时候她还不认识赵拒霜,一切都还来得及。

    “晴晴路上慢点儿!别毛毛躁躁的……”

    “知道啦!母亲再见!”

    宛母瞧着宛晴跑远了的身影,忍不住摇摇头,她这女儿活泼过头了。

    “琼儿,怎么了?”

    宛父今日调休,难得睡了会儿懒觉,刚一进客厅便瞧见自己的夫人站在桌边暗自摇头。略皱了皱眉,连忙上前,搂上妻子的腰,轻声问着。

    “没事,只是觉得晴晴性子太跳脱了,这般下去,将来寻不到夫婿怎么办?”

    宛母仰头瞧着宛父,男人下巴上未刮的胡须蹭得她的额头有些发痒。

    “呵呵……我还以为是什么不好的事惹得你烦心了,我觉得晴晴这性子挺好的,再说姜来那小子在,你还准备给晴晴找哪个夫婿?”

    宛父轻笑一声,一边说着一边不正经的抚着宛母的腰身,明明是个中年男人,却硬生生的多出些风流纨绔像来。

    “别……整天没个正经的,先吃早餐……”

    察觉到丈夫越来越放肆的手,宛母嗔怒的睨了宛父一眼,便径自从他怀中挣脱出来,在餐桌边落座。

    “好好好……夫人教训的是。”

    宛父连声答应,这般乖顺的样子,丝毫看不出沪城警察局局长平日里的威严。

    ……

    这边宛晴已经搭了电车到了学校。她和姜来学文,且都是学法的,只不过姜来比她大上三岁,如今已经毕业去了报社做记者,而宛晴还在念书。

    至于赵拒霜则是在军校读书,毕竟他的父亲是军官,赵司令原是想让他子承父志这才将他送到沪城最好的军校,只不过如今却只盼着学校里的教官能约束住这个混球,赵司令就谢天谢地了!

    宛晴想到赵拒霜死缠烂打的模样便浑身一颤,这一回她定要避开他才是!宛晴不知道赵拒霜是怎么认识她的,但她约莫听到赵拒霜说过一次,好像是在她十七岁那年,他在聚泰茶馆同人斗蛐蛐儿时瞧见了走在街上的她,只一眼便看上她了。

    宛晴摸不准赵拒霜是哪天看见自己的,但这聚泰茶馆是宛晴上学的必经之路,因着宛府离大学堂并不远,所以宛晴一般都是走路去学校的,只是如今便改成了搭电车。那趟电车虽说要绕路,但只要能避开聚泰茶馆,宛晴也觉得值了。

    宛晴这样想着,才稍稍安心了些。站在教室门外深呼了几口气随即走了进去。

    “晴晴,这边!”

    宛晴甫一进教室便瞧见了坐在第三排朝她挥手的姑娘,瞧着姑娘灿烂的小脸,宛晴也忍不住笑了笑。

    “慧慧。”

    宛晴走到姑娘身边坐下,扭脸很是亲昵的唤了一声。面前这个扎着两根麻花辫的圆脸姑娘叫方慧,是宛晴的同学,也是她的好朋友。在宛晴同破晓做交易的前两天,二人还见过面。

    “你怎的这时候才来,险些就迟到了!这节课是张教授的,你若是迟了可就遭了!”

    方慧瞧着望着自己傻笑的宛晴,有些莫名其妙,随即拍了拍她的脑袋,有些后怕的说道。

    这张教授是个比较老派的学者,知识渊博,课也讲得极好,是个和蔼的长者,只是生平最讨厌不守时的学生。宛晴还记得,上次有一个男生迟到,硬是被张教授罚着抄了一整本校规。——本校的校规装订成册足有两百多页,三十五万字。

    不仅要抄完,还要在三日内抄完,且不能有涂改、错字。那男生虽完成了任务,可在那之后也足足用左手拿了半个月的筷子。经此一事,张教授的课再也无人迟到过了。

    宛晴被方慧这么一说,也有些后怕了。今日起的有些晚了,电车又饶了路,这才差点迟到。

    “今天不小心起晚了,好在赶上了。”

    宛晴瞧着方慧有些责怪又担忧的模样,倒是认认真真的承认了错误。方慧比宛晴大上三个月,可自从方慧知道这事儿了便自诩为宛晴的大姐,时时刻刻都在‘鞭策’宛晴做一个三好学生。对此,宛晴倒也配合,她晓得她这小姐妹有些奇奇怪怪的恶趣味——比如给人当大姐。

    方慧上头有三个哥哥,可她却没有弟弟妹妹。她盼着弟弟妹妹已经很多年了,却始终没能如愿。后来遇到宛晴,方慧自然就将注意打到她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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