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王者荣耀之三境 > 第150章 人为财死,我的命也轻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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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凄冷的月光静静地落下,经过繁密的叶群,在地上碎成一片皎洁的琥珀色。风暴之后的宁静总是意味深长,空气里,仿佛又飘来了茉莉花的芬芳。

    夜色掩映的密林里,还是那只伏在树木交错处的野猫,它眨着大大的绿眼睛,低头看了一眼一直延伸到它脚下地面的巨大裂缝,惊叫了一声后,终于恐惧地跑开了。

    沿着那条裂缝一直往前,经过几十米距离后,会一路追踪到丛林的腹地。在凄冷月光的映照下,可以隐约地看到,狼藉之景的丛林腹地中,整片岩土的地面上,已经完全崩裂,或粗大或细小的裂缝密布其上,连成了一片蛛网一般繁复的碎裂景象。

    而两道人形的身影,正躺在那布满裂纹的大地上,用力喘着粗重的气息。

    在从林腹地的中心处,廉颇和钟无艳就这么全身乏力地躺着,脚对着脚,相距不过咫尺。

    一场全力倾泻的大战后,廉颇的“正义豪腕”与钟无艳的“飓风之锤”硬碰硬的正面冲击,爆发出了震动山河的威势,不但能量的余波激荡到了百米之外的丛林,而且他们脚下的丛林腹地也在那一招拳与锤的汹涌对撞中崩塌。整个地面都向下塌陷了半尺,并且越接近中心的地方,地面碎裂与塌陷的越厉害。

    此时此刻,廉颇和钟无艳就躺在地面碎裂得最多塌陷得最深的那一块,毫不掩饰地暴露着他们破坏了丛林腹地的身份,让几百米内的飞鸟走兽们全都望风而逃,就像那只野猫一样。

    “没想到啊,女豪杰,你居然真的能接下我‘正义豪腕’的第三次轰击……”廉颇仰着大汗淋漓的头,望着月光黯淡的夜空,一边喘息一边感叹道。

    “小样儿……你以为就你那两下子就能打下老娘的铁锤子!”钟无艳也是仰着面庞,满头大汗,明明口里还喘息不止,却硬要涨红了脸,用力地冷笑道。

    “老娘出来混江湖的时候,你他妈还在撒尿和泥巴呢!”

    “哈哈!哈哈!……咳咳”然而廉颇却是忍不住地大笑起来,然后笑岔了气后又重重地咳嗽起来。

    “你他娘的笑个锤子!”听到廉颇这岔了气都忍不住的笑声,钟无艳就觉得来气,于是眉头一皱,怒斥道。

    “我笑……我笑你说话总爱装江湖大佬的样子……”廉颇一边喘息还一边笑着说道。

    “装?”钟无艳眉头一横,硬压了一口气,呵斥道,“装你个锤子!想当年老娘扛起山寨当大王的时候,那可是秦楚国响当当的江湖一霸啊!”

    “哈哈!哈哈……”

    “你他娘的再笑一个,老娘锤爆你脑袋!”

    “哈哈!哈哈……”

    “……”

    一场大战之后,廉颇和钟无艳的魔蓝和体能都几乎耗尽了,两个人最后重重地倒在地上,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所以才一直全身躺地地喘息着。

    然而,就是这样的姿势,在战斗结束,谁都再没有力气攻击的时候,他们却仅凭着一张喘息的嘴,你一眼我一句地聊起了天,还聊得意外的欢喜……至少,廉颇总是在笑的……

    “忽然发现,我们很聊得来啊!”与钟无艳瞎扯了一堆,笑了半天后,廉颇忽然感慨地说道。

    “聊得来你个锤子。”然而钟无艳脸上一片灰沉,只冷漠地怼道。瞎扯了许多后,她对廉颇这异常随性的豪迈,已经深感无语,于是不管廉颇说什么,她都一副冷漠表情了。

    “适合做朋友!”廉颇又继续说道,还咧嘴笑。

    “适合做你个锤子。”钟无艳已经冷漠道。

    “可惜了,我们是敌人。”

    “对,敌人,所以我该给你一锤子。”

    钟无艳冷漠的目光动了动,她原本还想继续侃下一句什么什么的锤子,却发现廉颇突然没话了,于是目光不禁一动。

    平躺着的钟无艳看不到,廉颇的表情忽然沉下了,目光里隐隐生出了几分严肃。似乎他是忽然发现了,他与钟无艳以两军敌人的身份在这里侃天,是件很不对劲的事,可是他却有从心里觉得钟无艳是个值得交的朋友。

    于是矛盾了。

    “女豪杰,我能问你个问题吗?”廉颇沉声问道。

    “问你个锤子。”钟无艳终于等到廉颇说话,由是怼出一句问你个锤子后,直感到大快人心。但沉了片刻后,她还是绷着脸吐了一句,“问。”

    “你为什么要帮嬴政啊?”廉颇毫无顾忌地直接问道。

    “这有什么好问的?你他妈在战场上被敌人砍了一刀,是不是还要抓着敌人的领子先问候他一句为什么要攻击你,然后再决定是否还手啊?”钟无艳皱着眉头反问道。

    “这种小娃娃家才问的蠢问题。”

    “我知道,战场上敌我交战,多说无益,只论刀剑。”

    “但是我还是想问你……明明知道嬴政是个不顾天下苍生的暴君,你为什么还要在这场秦楚内乱的大局中选择站在他的那一边?”廉颇沉着声音,坚持地问道。

    “一丘之貉,狼狈为奸!老娘也不在乎天下苍生!老娘和嬴政皇帝都是一样恶徒!”钟无艳凝皱着眉头,恶狠狠地说道,“就这么简单!懂了吧!”

    “不,你不是这样的人。”廉颇异常坚定地说道。

    “老娘是不是什么样的人还能让你说了算?”钟无艳冷笑着,对廉颇语气的坚定深感讽刺。

    “如果你是个不顾天下苍生,不顾他人生死的人。那你不会同意我离开战场单独出来战斗。”廉颇继续坚定地说道。

    “当我出现在战场上,以我们的力量对决会误伤其他士兵为由,提出了离开战场换地方决斗的建议时,我说出的,仅仅是我个人对于决斗的道义原则,而你完全有权利和理由否定这一提议的。”

    “况且在真正的战场上,死伤随时都在发生,谁又顾得了许多,而我又是你的敌人,你根本没必要同意我的提议。”

    “换言之,如果是白起的话,他会毫不犹豫地否决我,并且还会利用我担心误伤其他人的心理障碍来对我进行袭击,因为他是视人命如草芥的人屠白起。”

    “而你,却答应了我的提议。做出这一决定或许是因为你也尊重敌人,但是更多的,一定是你自己心中也有着同样的想法——你也害怕自己过分宣泄的力量会误伤其他人,所以为了避免这一地,你和我来到了从林里决斗。”

    “所以你和嬴政白起他们都不是一样,在你心里,其实很在乎其他人的生死安危!”

    廉颇压着一口气,一个劲地说了许多话,只感到脸都有些涨红,可是目光却依旧坚定。虽然仅仅一面之交,但是,他相信,钟无艳的本质,绝不是一个会草菅人命的邪恶之人。

    钟无艳听着廉颇这么说完后,整个表情都变了,却没有立即回话。她只是忽然舒展了紧皱的眉头,而后沉着脸庞,平静了许久。

    “没错,我确实和白起他们不一样,如果可以,我不想杀人。”

    “可是那些人都该死!”钟无艳低喝一声,目光忽然又变得凌厉起来。

    “就像你说的,人们明明知道嬴政皇帝在一意孤行实施暴政,可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人站在他的那边?嗯?”

    “你以为那么多人的禁卫军,他们为什么都站在嬴政的一边?难道就只是因为他们对皇帝愚忠吗?不,是因为他们对皇权崇拜,因为皇帝会赐予他们荣华富贵。而有了荣华富贵,有了钱,就什么都有了。所以,那么多人,他们为了金钱财富,都放弃了国家,选择了嬴政!”

    “既然他们选择了为钱去卖自己的命,那他们就是活该,活该替嬴政皇帝战死沙场,活该被白起利用去死抗百兽军团,他们活该死。虽然我不想杀人,可他们一样活该死!”钟无艳说着,目光与声音变得越来越激动,像是有股莫名的怒火在她身体里腾起一样。

    “人命都轻贱,他们的命还如钱,所以活该死……”

    “那你呢?”廉颇打断了钟无艳继续说下去的声音,沉声反问道,“既然如此,你又为什么要帮嬴政呢?”

    “我?”钟无艳重复困惑的声音,像是在反问自己,而后她沉静了片刻后,吐出一口浊气,缓缓说道。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嬴政许诺我,只要我帮他上阵杀敌,为他所用,当他达成皇图大业时,就赐给我黄金楼阁白玉堂,数不尽的财富!为了这些钱财,我就站在他的阵营,替他杀多少人,打多少仗,都行!”

    “我和那些要钱不要命的士兵一样,我也是为了钱。”

    “钱?你也是这么想的吗?为了钱可以放弃自己的道义与原则,甚至不顾家国苍生。”廉颇带着惊疑的语气,沉声反问道。

    “对!我就是这么想的!”钟无艳定着眼睛,毫不犹豫地说道。

    “不过话说回来,我怎么想的,很重要吗?这世界他妈的就是这么个尿性!”

    “人命轻薄,钱比人贵!”

    “在这世界上,是个人都会为金钱折腰!我有什么特别的吗?我难道就不能为了钱去帮嬴政吗?我也就是这么个人。”

    “我的命也轻贱。”

    钟无艳声音沉沉地说出了这最后一句话,却听不出任何的喜怒哀乐。

    “这样吗……如果你要这样说,那我确实也无话可说了。”廉颇略显悲哀地皱起眉宇,沉声说道,“为了钱……这确实是个值得理解和信服的理由。”

    “不过我还是想告诉你……世界上的确有许多视钱如命的人,但是钱财再重要,也终究只是外物。而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价值,也该有自己坚守的道义。”

    “至于人命,没有谁的命是轻贱的——生命的高贵,本身就不是能用钱财来衡量的。”

    “迂腐!愚昧!可笑!”钟无艳讥讽着斥道,“没想到你这么铁铮铮的汉子也信那种邪门歪道的破道理!”

    “什么生命高贵?什么钱财不能衡量?”钟无艳说着,愤怒地呵斥道,“全他娘的扯淡!”

    “也只有你们这种没经历过穷苦,没经历过厄难,活在安稳世界里的蠢货才会这么认为!”

    “还说什么钱财不重要,人有自己的价值?有种你他妈试试,没有钱的去走一遭试试!你就会知道人命有多轻贱了!”

    廉颇听着钟无艳的各种冷笑和怒斥,气愤之余又感到一丝困惑,于是他沉了片刻没有出声。直到钟无艳声音止下时,他才压着情绪缓缓问道。

    “为什么……无意冒犯,但是为什么,提到关于‘钱财’的话题,你总会这么激动?”

    “为什么?”钟无艳反问一声,不禁冷笑起来,“因为我以前也是一个活在安稳世界里,不知道钱比命贵的蠢货!”

    “所以——我才会死了那么多的兄弟……”

    ——六年前——

    春分刚过的时候,浅白色的茉莉花会开满山坡,漫山遍野的芬芳,会乘起温柔的季风,送到每个人的身旁。

    那时,蝉蛹还在等待着破土,小蛇正从睡梦中探起目光,百灵鸟在树叶间飘摇,而一支欢快的小曲儿已经无忧无虑地飘起,乘着同样的季风,飘荡在山坡与树林,与茉莉花的花香挥手相应。

    那就是一首简单的曲子,没有复杂的曲调与华丽的乐章,简单得像山野里的鸟鸣。

    但是那简单欢快的韵律,却比任何一首高超音乐都更能打动平凡的人心。

    因为,快乐本身,就很简单。

    至少那时候,她一直这么认为。

    那个二十几岁,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子,坐在一棵粗壮的银杏树上,靠着坚实的枝干,嘴里叼一根青草,悠悠地哼着小曲儿。

    直到春日的光芒到了午后最盛的时候,嘈杂的人群声渐渐从山下传来,女子于是挪了一下慵懒的眉眼,撑起耳朵仔细地去听,听到了远远而来的呐喊声。

    “老大!老大!我们给你带好东西来了!”

    那声音从很远的地方就传起,而且不停地在喊,似乎比脚步声还频繁。

    过了几分钟后,一群百多号的人出现在了树林里,他们形形色色的,都穿着最粗糙的布衣,小到十岁,大到三十岁,什么年龄都有,但是却都是男人。

    只见他们一群人在树林里一边喊一边寻找,为站在最前面的三人手里还各自抱着一只沉甸甸的大酒坛子,一脸兴奋地呐喊着“老大”。

    “我在这。”坐在银杏树上的女子懒懒地回了一句,然后整理了一下衣裳,深吸一口气后,从三米高的数上径直跳下,落在了人群中间。

    虽然一身皮肤黝黑,肌肉分明,但她面庞却也算俊俏,如果好生大扮,也还是能出得了厅堂的美丽女子。然而在正直芳华的年纪,她却盘着一头长发,穿了一身男人的粗布衣裳,挺胸抬头地站在人群中间,看上去,颇有几分威风凛凛。

    她,就是二十五岁的钟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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