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我只想安静地抄书啊 > 第449章 不朽,无可奈何花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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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果汁递给我,谢谢。”

    “接好了。”许清雅将果汁递到杜采歌没有戴一次性手套的手上。

    杜采歌咬一口披萨,喝一口果汁,真香。

    这不是他的房间,是许清雅的房间。

    他只说不让许清雅来他房间,没毛病。

    “大叔,这部电影你是打算放在过年上映么?后期制作来得及么?”许清雅吃了两小块披萨就克制地停下,连果汁都不喝,那些香喷喷的鸡米花、烤翅之类的更是看也不看。

    杜采歌叹气:“争取吧。有点困难,但并不是无法完成的。大家加班加点吧!过年的时候还是正常休息,初5开始工作,我算了算,应该差不多能赶在学生们的寒假结束前上线。”

    说完他扫了许清雅一眼,“你那么关心干嘛,这部电影你又不是女主角。”

    许清雅调皮地笑了,“大叔,别以为我没看剧本,这部电影就是男人剧,根本没有女主角的好吧!段姐姐的戏份也没比我多到哪去啊。”

    杜采歌埋头啃披萨。

    半晌才停下来说:“恩。《那些年》的主题是爱情,是选择。《老男孩》的主题是梦想和友情。”

    “梦想里没有留给女孩子的一席[乡村 ]之地么?”许清雅问。

    杜采歌抬头看着她,却见她笑吟吟的,表情很正常。

    斟酌了片刻,杜采歌道:“梦想就是梦想,很单纯的。女孩子是生活的一部分,不是一回事,不能混为一谈。”

    “大叔,你的梦想是什么呢?”许清雅好奇地问。

    杜采歌放下果汁,慢慢地取下一次性手套丢掉。

    沉吟了一会,他才缓缓开口:“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一个人的一生应该是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许清雅笑吟吟的:“大叔,这是准备给谁的台词?”

    杜采歌呵呵一笑:“以后的某个角色吧。”

    顿了顿,他的神色认真起来:“因为我特别怕死,但我也清楚,凡人皆有死。所以,退而求其次吧,我只求在临死的时候? 能够坦然面对自己的过往一生。所以我就特别想做点什么? 让自己在临死的时候,能够笑对自己的人生? 满足地微笑。你问我的梦想是什么?我不太确定。但我很执着于想拍出一些能够流传下去? 被人传颂的电影。”

    许清雅流露出思索的眼神。

    半晌她抬头看着杜采歌:“大叔,为什么是电影?”

    这个问题不需要思考。“因为喜欢啊。”

    许清雅笑了笑? “大叔,你说起特别怕死? 我就想起古代那著名的‘三不朽’。”

    杜采歌对这个自然不会陌生? 点头含笑说:“叔孙豹与范宣子说的,立功、立德、立言吧。没错,其实到现在也是如此。虽然已经过去了几千年,但其实人们还是在追求这老三样。”

    “只是我这个人吧? 能力有限。立功立不了? 立德……我自己也没什么德行。立言?让我写几本歪书还可以,正儿八经的微言大义,那我可写不出来。所以,我就只能搞搞艺术创作吧。”

    “虽然不确定艺术能否不朽——但我总觉得,艺术之美? 应该是能经久流传的。”

    “宇宙诞生了一百多亿年,人类的祖先在几百万年前脱离猿类。现代智人只出现了几万年。人类建立文明? 创造了语言符号,懂得去思考人生的意义? 去思考不朽、永恒这些话题,才几千年时间。”

    “所以对人类来说? 能流传几百年、几千年的东西其实就已经是不朽了。”

    杜采歌笑了笑? “人生五十年? 比之于化天,乃如梦幻般易渺。”

    许清雅目光迷离,轻启檀口,像在为杜采歌和声一样:“一度享此浮生者,岂得长生不灭?非欲识此菩提种,生灭逐流岂由心。”

    说完,两人一起沉默下去。

    良久,许清雅打破沉默,摇头微笑着说:“艺术啊。大叔,用一辈子去追求艺术,你能保证临死时不后悔么?”

    杜采歌看着她笑:“你怕?”

    许清雅摇摇头,又点点头说:“当然,怕自己一生的追求是空,到临死才后悔。虽然我师父说她一生都献给了昆曲,从不后悔。但我又不是她,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后悔。”

    “会后悔就会后悔吧,”杜采歌轻松地说,“没有后悔过的人生,不算真正活过。”

    “这又是谁的台词?”

    “或许,以后让王超说这句话?”杜采歌笑道。

    这句话其实是他当初听了《一代宗师》里的对白,而根据自己的体悟,理解到的。

    原话是宫二对叶问说的:“想想,说人生无悔,都是赌气的话,人生若无悔,那该多无趣啊。”

    一段非常经典的话。

    “为什么要这么说呢?”许清雅显然不理解,“能不后悔,难道不是好事么。”

    “人生经常面对选择,这些选择,往往难以两全。选了一边,以后就会后悔,为什么没有选另一边。我觉得吧,真正用心去活的人,就一定会面临这些选择。当然有些人,他不去选,总是很被动,让别人代替他做选择,因为他不敢承担选错的后果。”杜采歌缓缓说道。

    “其实呢,人都没有先见之明。在做选择的时候,不知道自己选了,是对,还是错。会得来善果,还是得来恶果。因为害怕承担不好的后果,所以就不去做选择,以为这样就没有遗憾,不会后悔了。或许真的是这样吧,这样的人或许到死都不会后悔吧。但我觉得,这样的人不算真正活过。”

    说着,杜采歌从椅子上起身,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行了,聊到这吧。你休息一会,就准备开工了。我就直接去医院了。”

    “恩,去吧。”许清雅语气温柔地说着,收拾起残羹剩饭。

    杜采歌不由得侧目。

    他是几乎从未见过许清雅如此温柔的一面。

    她有时如高岭之花,有时虽然微笑却淡漠疏离,有时狡黠聪慧,有时活泼可爱如邻家少女。

    却很少这么有女人味地温柔。

    坦白说,感觉非常地……

    惊艳。

    坐进车里后,杜采歌还在回味许清雅刚才那个表情。

    刚刚发动汽车,他就感到口袋里的手机一阵剧烈地震动。

    杜采歌拿出来一看,是陈帆的号码。

    接通后杜采歌笑道:“陈帆大哥,什么事?”

    王冬妮父亲低沉的声音响起,“是我,我是冬妮的爸爸。”

    杜采歌心中陡然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叔叔,什么事?”

    “你……”王冬妮父亲哽咽着,“你不要过来了。去忙你的吧!”

    “可是……”

    “冬妮已经走了。我们还在处理,过几天遗体告别的时候,我会通知你。那个时候,如果你想来,就来吧。不想来……也就算了。”

    杜采歌只觉脑袋里嗡嗡做响。

    王冬妮的父亲又说了什么,什么时候挂的电话,他也全然不记得了。

    以他的照相机记忆,这真的是很罕见的情况。

    他茫然看着车窗外。

    已经立冬了,天气虽然不算太冷,但也早已百花凋零。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

    生命总是这样,循环往复。

    明年春天,百花会再次盛开,燕子也会再来吧?

    只是,新的生命,与旧的生命,不再相同了。

    他与王冬妮,说不上有什么深厚的感情。

    毕竟认识才短短几日,交谈也不算多。

    彼此根本算不上了解。

    而且,刚认识王冬妮的时候,就已经知道她所剩时间不多了,早就有了心理建设。

    虽然她走得比较突然……但也在情理之中。

    所以,他也没有感觉到伤心之类的。

    他只是……有些惆怅。

    虽然他打定主意,要好好地当王冬妮的男朋友,陪她度过生命中最后一段时间。

    可其实他还根本没有进入状态。

    当然,杜采歌很清楚,他不必自责,而且王冬妮也好、她父母也好,都不可能会怪他。

    深吸一口气,杜采歌将车熄火,坐在车里,放空自己。

    这不是他第一次经历身边有人死亡,也不是最后一次。

    有一天,他自己也将离开,只留下想念他,啜泣的亲朋好友。

    所有的生命都将逝去……唯有艺术会恒久流传。

    “第四天:一起看落日。到公园里喂猴子。还有拥抱!”

    “第五天:共进烛光晚餐。看一场电影。然后你可以亲我的脸颊!只能亲脸哦!”

    “第六天:接吻~在这之前我会向同学该怎么接吻的,放心肯定不会磕到你得牙齿。”

    “第七天: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不用去很远,就在魔都周边的城市就可以。林安不错,看看西湖挺好的,虽然这个季节的西湖不怎么好看。又想去看看园林。到底去哪里呢,让我再想想。”

    可惜,这些都没法去做了呢。

    如果能别记得这么清楚就好了。

    这该死的照相机记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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