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仙门最强败家女 > 第126章 逃离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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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吧清澈的溪水沿着蜿蜒的河道流过下溪村贫瘠的土地,向山的那边延伸奔流不息。

    下溪村,一户简陋的平房里,聂云贞猛的从床上坐起身,下意识摸了摸自己脸颊,没有半点疼痛的地方,被推下悬崖后似乎完全没有受伤。

    她走下床推开卧室的木门,娘亲张素兰正在庭院里忙着侍弄几只下蛋的老母鸡。

    张素兰看聂云贞醒了,于是放下手里的菜叶,转过头问道:“云贞,你怎么不多睡一会儿,现在天色还早,你昨天看书看得那么晚,不要太用功伤了身子,五天后才是童生试县试的日子,你就多休息一下吧,你们刘夫子说了,你和周景轩只要好好发挥,这次是必过的!嘿嘿……”

    聂云贞看着娘亲满脸堆笑的样子,心里突然一酸,一种强烈的愧疚感袭上心头,她很想冲上去抱住娘亲大哭一场。

    原来聂云贞没有死,她又回到了刚刚穿越来这个朝代时十二岁的那年,而且再过五天就是童生试县试开考的日子。

    大梁朝,一个科举极其兴盛的朝代,梁太祖开国的时候定下与士大夫共天下,男女平等女人能顶半边天的两条祖训。

    在大梁朝普通百姓要想跨进士大夫阶层,过上人人羡慕的人上人生活,科举就成了唯一的道路,于是不论男女只要文采卓然,都能通过科举实现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蜕变。

    前世聂云贞一直用现代的知识帮助青梅竹马的周景轩,在残酷的科举考试中连中六元,成就周状元寒门崛起的奇迹,而她却甘做周景轩身旁的小女人,直到周景轩娶了当朝首辅郭嵩的女儿为妻,还被郭二小姐派人推下悬崖灭口,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聂云贞才如梦方醒。

    重新活过来后,聂云贞才发觉前世一心为了周景轩,她放弃了太多,也亏欠了太多,特别是对自己期望很高的娘亲,还有一直悉心教导她的夫子刘恩师。

    聂云贞用庭院水井里的水洗了把脸,冰凉的井水让她清醒了许多,吐出一口浊气,聂云贞决定这一生她要自己来考这个状元。

    至于周景轩,聂云贞觉得在仕途上一辈子压着周景轩,让他永远活在自己阴影下,这样才能更解气,这一切就从这次的童生试开始吧!

    与娘亲张素兰吃了一些稀粥咸菜,聂云贞就背着书本,出门去往学堂。

    聂云贞与娘亲张素兰相依为命,听说父亲在一次上山狩猎中就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反正聂云贞没有见过这个父亲。

    家里只有父亲留下的两亩薄田,加上娘亲张素兰给人洗衣缝补赚些钱补贴家用,日子过得清苦,但是省吃俭用也要供聂云贞读书科举。

    对于底层百姓来讲,毕竟要想改变命运,只有科举这一条路而已。

    聂云贞脑子里装着许多诗词,都是这个朝代没有出现过的,不过为了保险起见,聂云贞还是去了刘老夫子开的学堂进学。

    刘老夫子是下溪村唯一的秀才,可惜考了多年最终也就止步于秀才而已,年岁大了也没继续向上考的心思,索性在家里开了这个学堂,为下溪村的孩子萌学,顺便收一些束脩度日。

    聂云贞如同往日一般,背着一些书本来到刘老夫子家里,一进学堂聂云贞就看到刘夫子已经坐在课桌前,手里拿着一卷诗经看得津津有味。

    “恩师!”

    刘夫子抬头看到聂云贞来了,于是放下书本,微笑着道:“怎么样,最近复习可有什么疑问吗?还有五天就是童生试县试了,大家都去县里了,云贞你怎么还没有去!”

    刘夫子对于聂云贞的文采是非常了解的,虽然是女儿身,不过一点也不比学堂里的男孩子差,甚至才华远远在这些同窗之上。

    可以说聂云贞是刘夫子最得意的门生,这次童生试,刘夫子对聂云贞非常有信心,所以看到聂云贞还没有出发去县里才有此一问。

    聂云贞其实就是想来看看这位一直对自己关爱照顾的恩师,去考童生试之前,聂云贞觉得见一面恩师心里更踏实。

    “明日就去县里,临行前只是想来给夫子道个别,这次童生试一定不会让恩师失望的!”再一次看到这位慈祥的老者,聂云贞觉得心里特别的宁静。

    似乎看出了聂云贞有心事,刘夫子觉得聂云贞可能是压力太大有些紧张,于是安慰道:“云贞啊,你不要太大压力,你毕竟才十二岁,这次就当去见识一下科场的感觉!不过,以你的文采,这童生试应该是没有太大问题。当今圣上酷爱诗词歌赋琴棋书画,而童生试历来注重诗词,这个是你的强项,为师还是对你有信心的!哈哈……”

    刘夫子捻着胡须微笑不已,在他看来聂云贞只要正常发挥,这次童生试县试是必过的。

    望着笑容可掬的恩师,聂云贞觉得前世自己不知道哪里搭错线,尽然辜负了这位慈祥老人的殷殷期待,这一次一定要全力以赴。

    请教了几个诗词的要点,以及童生试科场的规则,聂云贞就辞别刘夫子,打算回去收拾一下,明日就坐村里的牛车去县里。

    童生试要考三场,隔天一场,层层刷人,只有考过三场榜上有名的,才能够参加两个月后的童生试府试,而要想得到秀才的生员资格,还要过了省上的院试才行。

    所以聂云贞也要提前去县里找家客栈住下,否则三天的县试每天来回下溪村根本来不及。

    走出刘夫子家,聂云贞就看到一棵梨树下似乎正在等她的周景轩。

    周景轩看到聂云贞从刘夫子家出来,就兴奋的向聂云贞跑过来。

    “云贞,我去你家找你,你娘说你来夫子家了。大家伙都去县里准备考试了,明日我们一起出发去县里吧,我表哥的牛车明天正好有空,我就是来专门给你说这件事的!我们一起去县里,一起高中,哈哈!”

    今年十六岁的周景轩笑得那么天真无邪。

    既然好像是已经回到古代的秦国,白雪也就学着古装剧的口吻,在对这男子说话的时候,就学着改口叫公子了,她觉得古代礼貌的叫法都这样。

    “不知道公子怎么称呼?额,我叫白雪,是第一次来秦国,所以不太找得到路。哈哈……”说着白雪露出一个礼貌的笑容。

    古装男子望着白雪那恬静柔美的笑容,一时看得有些痴了,在他看来白雪美得像仙女一般,特别是样式奇特的红色绸缎面料华贵服侍,衬托出了白雪的婀娜身段和高贵气质,笑起来的样子更是让他有些沉醉。

    “哦,原来是白雪姑娘,那个……我是嬴驷,不,不对,我叫秦驷……叫我秦驷就可以了,我不是什么公子,只是一个游学的士子而已。”

    自称秦驷的男子有些多余的解释自己不是什么公子,表情则有些落寞,似乎回想起了什么难过的往事。

    白雪突然想到好像这个时代,不是什么男子都能被叫做“公子”的,因为周王分封的各国诸侯爵位就是公爵,于是国君的儿子才有资格被人叫做“公子”。

    感觉自己好像确实没有把称呼搞清楚,白雪腼腆的笑了笑,也没在意秦驷刚刚刻意的解释。

    “原来是秦驷大哥,那就麻烦大哥了,哈哈,这荒郊野外的我一个人走还真会迷路的。”

    互相认识以后,白雪便跟着这个名叫秦驷的古装男子继续向前方赶路。

    白雪一路与秦驷并肩走着,偶尔也打量一下这个叫秦驷的秦国古人,他长得还算英俊,就是可能经常在外奔波皮肤看起来有些黝黑,不过这个倒是增添了一些男人味。

    从秦驷看自己那有些腼腆的表情,白雪觉得这个秦驷应该不是一个坏人,加上这人是白雪来到这个时代见到的第一个古人,总之白雪对他的第一印象还是挺不错的。

    两人一路走来,秦驷都不太好意思主动的说话,都是白雪偶尔问一些关于秦国现状的问题,秦驷也是知无不言。

    原来这个时候的秦国刚刚经历商鞅变法没几年,整个秦国都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国力在各个诸侯国来讲也算不上强。

    没有走太久,白雪就看到一座被高大城墙包围的城市,不过从城墙绵延到远方的长度来看,这座城池也不是非常的大。

    “白雪姑娘,这里就是桑榆城,只是不知道姑娘接下来怎么打算呢?”秦驷看白雪一脸的茫然,于是好心的问道。

    同秦驷一起走进这座看起来古朴的城池,白雪看着来来往往全是古装打扮的行人,一时之间有些愣神。

    “那个,我也不知道接下来应该怎么办,还有我现在身无分文,不知道等下应该找什么地方住宿。不知道这个桑榆城里面有没有客栈之类的?”

    白雪被秦驷这么一问,突然就想到生计的问题,她独自一个人穿越到这个陌生的时代,关键是身上的几百块人民币这里也没法用啊,心里有些郁闷就说了出来。

    秦驷听白雪说身无分文,有些疑惑的上下打量白雪的这一身名贵的绸缎袄子,又看看白雪左手手腕上价值不菲的彩色琉璃珠手串,更不要说白雪那个精致的不知道什么动物皮毛做的小挎包。

    在秦驷看来白雪这一身的打扮,至少是哪个国家的王侯贵女才有财力置办的,再看看白雪的气质,就更加坚定了他的想法。

    “白雪姑娘出至富贵人家吧,莫不是出门忘了带银两,这个其实也没有关系,如果姑娘同意的话,在下可以帮姑娘把手上的这个名贵琉璃珠手串卖掉。我看这么难得的七彩琉璃珠手串,至少也能值个百两银子的。”秦驷用手指了指白雪左手的玻璃手链,非常郑重的说道。

    白雪一听什么七彩琉璃珠手串既然能价值百两银子,顺着秦驷的目光看向自己手上的这个路边摊五块钱买的玻璃珠手链。

    消化了秦驷话里的信息,白雪立刻就瞪大了双眼。

    “你说什么,这个,这个玻璃珠手链能卖到百两银子!”

    白雪现在心里除了震惊还是震惊,不过稍微平复了一下心情,她就有些理解秦驷的价值观了。

    在古代玻璃被称作琉璃,和一些名贵的宝石价值都是差不多的,因为这个时代玻璃不能人工制造,都是天然形成的,本来就比较稀有,加上她这条手链是七种不同颜色的均匀玻璃珠构成,在这个时代说是宝物也不为过。

    想通了这些,白雪突然发觉自己从现代带过来的东西,恐怕放在这个时代都是价值不菲的好东西。

    也就是说现在她不是什么身无分文的穷人,而是一个有钱人了吗?

    “额,秦驷大哥,我确实是出门的时候没有带银子,既然秦驷大哥说这个手链能卖个好价钱,那就麻烦秦驷大哥帮我出手卖掉,不然今天还真是不知道在哪里住宿呢!”

    白雪将手上的这个玻璃珠手链摘下来,然后就郑重的放到秦驷手上。

    秦驷看白雪如此信任自己,于是小心的接过这个琉璃手串。

    “放心吧,桑榆城虽然不是什么大城,但是这里还是有一些各国的富商,这么难得的珠宝应该会比较容易出手的。”

    秦驷本来就对白雪有好感,加上认定白雪是某个国家的贵族女子,这样身份的女子秦驷觉得门当户对,现在有在白雪面前表现的机会,他当然得好好表现赢得白雪的好感。

    于是秦驷带着白雪向桑榆城最好的一家酒楼凌霄楼走去,这里平时都是富商和城里的达官显贵光顾的地方,就因为这里的装潢,歌舞,还有酒菜都是最上品的享受,一般百姓可是消费不起。

    秦驷自从游学以来,也基本不去这种地方消费了,不过他在栎阳的时候还是常去这种高档的地方,这桑榆城的凌霄楼原本也来过,于是轻车熟路就带着白雪进了这家酒楼。

    说起来这个凌霄楼算是富商百里奚在各国开的高档酒楼,不过在白雪看来装潢也就很一般,只是用的木料好像都挺名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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