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迷失时空之我的鬼武者 > 第三卷 春都 第二十九章 人见人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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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好向小孩子的热情泼冷水,何况我一直都比较喜欢和小孩子玩的。看了一眼还被重重包围着脱不了身的伏火龙,反正现在闲着没事干,就陪他们玩一会吧!

    和那群孩子玩,只不过就是围成一个圈把那个藤球抛过来,抛过去的,但一群孩子还是玩得不亦乐乎,每张红扑扑的小脸上都带着快乐无邪的笑容。被他们快乐的情绪感染了,我的心情也变得轻松,干脆把自己也当成了一个小孩,什么都不管,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到那个小小的藤球上。

    小鱼的哥哥,那个孩子群里的小头头——小海接住了藤球,脸上露出一丝奸诈的笑容,坏坏地说:“天君姐姐,你要接住哦。”

    哼哼,才几岁大的小屁孩,还向我挑战了。我挽起衣袖满不在乎地说:“废话少说,快扔!”

    小海举起球,用尽全力地抛过来。那小子,故意把球扔得老高,想让我接不着。看着藤球来势汹汹地飞来,我估算一下高度连忙往后退,在手快要接到球的时候,感觉身后撞上什么东西,一下没站稳就要往前摔。身后有人拦腰抱住我,我才稳住身子没摔倒。

    还没来得及向身后那个人说谢谢,那小海和小鱼他们一班人已经兴奋莫名地冲过来,欢天喜地地大喊:“火龙哥哥!”

    然后,一群小孩纷纷扑向我,不对,是我身后的那个人。

    我回过头,刚好迎上伏火龙那微微低下的笑脸。

    他的手还放在我的腰上,我的背还紧贴在他的胸前,我的脸抬着,他的头低着,可以清楚地听到彼此间的呼吸,甚至是清晰的感受到双方呼出来的鼻息。我们现在姿势,好象有点——暧昧。他应该也是在同一时间发现了这个问题,脸一红,闪电般地把手缩开,后退一步。

    “对不起。”

    “谢谢你。”

    我们同一时间说。

    “没所谓。”

    “别客气。”

    又是同一时间说。

    我们都定了定,不知说什么才好。还好,小海他们一班小家伙冲了上来,一涌而上地抱住了伏火龙,化解了我们两人的尴尬。

    小海热情地邀请:“火龙哥哥,和我们一起玩球!”

    其他的小孩也七嘴八舌、亲热非常地喊着:“火龙哥哥!”

    一班小鬼围着伏火龙,用无比崇拜的目光仰望着他。看来他还真的不是一般的受欢迎,简直是不分男女老少的大小通杀,难怪说有他和我一起来不会有问题,所有人一看到他就会完全留意不到我的存在嘛!连那班可恶的小鬼也一样,一见到“火龙哥哥”就全部把我晾到一边不管了。

    那班小鬼有的在拉着他的手,有的在抱着他的腿,对白统一地请求着:“火龙哥哥,玩球给我们看!”

    伏火龙很爽快地答应:“行!把球拿过来。”

    话刚一出口,小海已经速度极快地跑去把球捡回来,高高递起:“火龙哥哥,给!”

    伏火龙把球接过来,所有的小孩很自觉地散开到两米以外。

    小海见我站着没动,很不满地说:“天君姐姐过来啊,别站在那里,会挡着火龙哥哥玩球的。”

    我“哦”了一下,赶紧让开位置站到一边。见这班小鬼都一副等看好戏的兴奋表情,我也很好奇的想看看伏火龙是怎样玩球的。

    伏火龙站定,把球往上一抛,在球落下来的时候,用头一顶,又把球顶到半空;接下来就是手脚并用地把球前抛后抛,那藤球随着他的动作象是有生命似的以优美的弧度飞上半空,又掉下来粘到他身上,从左手顺着肩膀滑到右手,然后掉下。藤球掉到地上前,他的右脚往后一踢,球又绕一个圈飞到前面,肩膀一顶,球顺顺当当的飞上半空。

    咦?这些动作,怎么这么象现代的足球员们玩球的动作?能把球玩得这么出神入化的,如果把他放到现代来应该可以当一个出色的足球员!

    一班小鬼看得拼命的拍手叫好,附近的一些大人也忍不住纷纷围过来看热闹。

    伏火龙玩的兴起,一脚把藤球踢给小海,说:“来,火龙哥哥和你们玩接球游戏!”

    原来所谓的“接球游戏”,就是由那班小鬼轮流把球扔向站在中间的伏火龙,他用身体的各个部位来接球,把球顶回去。

    想不到伏火龙可以和一班小鬼玩得这么投入,这个时候的他,完全不顾形象的和小孩子们玩成一堆,哪里还象什么大当家侯爷的?简直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王嘛!这个形象的他真可爱,可惜没有手机,没办法拍下来放到我的收藏夹里留为纪念。

    我站在边上看着眼前这快乐的场景,第一次觉得,若是能永远地留住此刻简单的快乐,留在这个时空似乎也不错。

    时间不会因为人的意愿而停下自己匆匆而去的脚步。

    跟在伏火龙身后参观春都、见识他的孩子王风采已经是两天前发生的事情了。

    这些日子伏火龙还处于静心养伤的阶段,族里的事情有伏百香处理,家里的事情有伏秋梨处理,而最近又没有任何非要他这位大当家亲自出马去处理的大事,所以他现在算是闲人一名。

    伏家这些天来显得风平浪静的,最有震撼性的新闻也就是伏文旦一改以往懒散和颓废的形象,酒不喝了连青楼也不去去,很积极向上地跟着伏百香学习打理族里的大小事务,同时也和伏秋梨一起练习法术。

    其他人都为他的转变感到意外,不过更令人意外的是他要当一个法师。以前从没有过男子当法师的先例,所以,据洛小橙说,现在族里的人都为了这件事而议论纷纷,但有了伏火龙的全力支持,也就没有出现公然强烈反对的声音。当然,竞选天君一事,伏火龙只是私底下和伏文旦说过而已。如今他还没有对外宣布要选新天君,所以其他的族人只知道伏文旦要当法师,却并不知道他已经在为竞逐天君一位而做准备。

    内外的事情都用不着操心,伏火龙也就很心安理得地当养伤闲人。正因为如此,他得以天天和另一个闲人洛小橙到藏书楼看书。不过,洛小橙根本不知道该看怎样的书,又不能和他言明,于是伏火龙就给了他另一个任务——给我讲解书的内容,以及教我认字。

    看着那大堆的“书”,我不由得暗自着急。虽然我现在扮演着伏桔子,可以留在这里当风光的小姐,伏火龙也很遵守承诺地帮我翻查古籍,但当新的天君选出来以后,我这个没有利用价值的冒牌货,还能用什么理由再赖在这里不走?更别说事要求人家帮我继续翻古籍了!可目前的环境急也没有用,只好见一步走一步了。

    洛小橙不时地抬起头望向认真学字的我,脸上尽是问号和惊讶。好一会,他终于忍不住说:“小姐,以前是你教我读书认字的。”

    我捧着学字的竹卷看他一眼,想也没想就说:“我失去所有的记忆,连人都不认得,何况是字?”

    洛小橙“哦”了一下,恍然大悟的样子。这样敷衍的答案还真的信了,这个单纯的家伙不是一般的好骗!

    “大哥!”伏百香匆匆地走进藏书楼大院,快步来到伏火龙身边,“商爷回来了,他遣人过来邀请你明天过府一叙。”

    伏火龙放下手中的竹卷,抬起头对伏百香说:“好。麻烦三弟你和来的人说一声,我明天一定到。”

    伏百香说:“是,我马上去办。”他转过身,又象想起什么似的再转回来,“对了大哥,听说这次明月也跟着回来了,要不要准备一份特别的礼物给她?”

    伏火龙笑了笑说:“你安排就行了。”

    伏百香点了点头然后离开。

    听到这个消息后,洛小橙略带激动地说:“大人,商大人这次回来,后头还跟着个明月小姐,你说商大人是不是打算旧事重提?”

    伏火龙埋头看手中的竹卷,平静地说:“商爷每年都回来春都,要提早就提了,何必要等到现在?”

    洛小橙说:“但这次不同,明月小姐也回来了。自从上次的那件事,她已经三年没跟商大人回来了。”

    伏火龙淡然地说:“小橙,你想得太多了。”

    在一旁一直留意他们对话的我,终于忍不住插嘴问:“请问,商爷和明月小姐是什么人?”

    伏火龙抬起头看向我说:“商爷是曾祖父的挚交好友,他是我朝前两任的文丞相。当年他来春都游玩,喜欢上了春都这个四季如春的地方,于是曾祖父就在春都圈出一块风景优美的地方,盖了一座府第送给他。

    府第建成以后,商爷几乎每年都会来春都小住一段日子的。虽然他有自己的封地,卸任丞相一职后他也一直在周游各地,但这个习惯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改变。至于明月,她是商爷最年幼的儿子的小女儿。”

    他简单扼要地解说完毕,又再低下去翻阅竹卷。

    洛小橙连忙在一边补充:“明月小姐和她的姐姐圆月小姐合称‘绝色双艳’,家世好,容貌品性更是上佳!到她们商家提亲的人,多到要从春都这里排到王都里去的!”

    我不太相信地问:“有这么夸张吗?”

    洛小橙肯定地点点头说:“这当然!圆月小姐曾经是为数不多合大人心意的女子之一。大人的择妻条件苛刻得象是要从鸡蛋里挑骨头似的,能符合条件、大人又有意的女子可是万里挑一的。”

    如此说来,那位圆月小姐差点就成了伏火龙的妻子了?

    看了一眼貌似没有被我们的谈话影响、还在很专心地看竹卷的伏火龙,我望向洛小橙很是好奇地问:“既然那位圆月小姐这么出色,哥哥又对人家有意思,为什么哥哥到现在还是单身?是圆月小姐眼神不好没看上哥哥,还是有更厉害的竞争对手抢走了她?”

    (牙痛牙痛!牙痛不是病,但痛起来要命!小白一边泪汪汪地捧着腮帮子,一边修文……希望能转移一下注意力,不要总想着痛着的那几个牙……牙痛+明天开始复工,一想到这里,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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