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我的警花大人 > 白瑞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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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要落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否则就不懂得珍视自己原来享受到的东西。”——《鲁冰逊漂流记》

    夜皇都那晚,分局的人抓捕了几个嫌疑犯,其中包括那两个小流氓和叫威哥的毒贩,谭辉后来不知所踪。

    龚帅发动了交警大队,封锁了汽车站,火车站,飞机场,费了很大的劲才把谭辉逮回市局。

    此时,谭辉坐在审讯室的椅子上,面无表情的等着三位警官的裁决。

    “你认识汤甜吗?”

    “认识。”

    “九月二号晚上六点至凌晨两点你在哪?”

    “夜皇都。”

    “这段时间你一直在夜皇都?”

    “一直在,监控录像你们不是有吗?”

    “涉嫌走私奢侈品,你幕后老板是谁?”

    “没见过,我只负责接待客户,”谭辉靠在椅背上,“警官,我一个打工的,只知道干活拿工资,那些货看起来和微商货品差不多,老板怎么说我怎么做,你们硬要给我扣上走私两个字,我也无话可说。”

    审讯室外,宣辰对着耳麦:“问他八月三十号晚上是不是和汤甜在一起。”

    审讯室的刑警往前倾身:“八月三十日晚上,你是不是和汤甜在一起?”

    谭辉一愣:“······是,那天汤甜过生日,我们几个同事给她过庆祝生日。”

    宣辰盯着谭辉看了一会,按着耳麦轻声说:“问他认不认识曾杰。”

    “认识曾杰吗?”刑警收到指令,问,“他死了,这件事你知不知道?”

    谭辉很轻微的顿了一下,旋即坐直了身体,像是舒缓一下僵硬的脖子,他摇晃了一下头:“他是我老板的常客,死了吗?怎么死的?”

    说这话的时候,他目光瞥向另一边。

    审讯室的门开了,里面的人朝进来的人招呼:“宣队。”

    宣辰点了点头,赫然坐在谭辉对面,这气场来势汹汹,带着一阵旋风把被审讯的人惊了一下,当谭辉看见穿着制服的宣辰时,嘴巴长开眼睛瞪大,一脸惊诧。

    “嗯,没错,是我,”宣辰把一堆报告往桌上一扔,“我是警察——端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长宣辰。”

    谭辉惊的有些坐不住,险些从高低不一致的椅子上摔下来。

    “你认识曾杰,而且对他很了解,因为他是你的情敌,你喜欢汤甜,可汤甜喜欢有颜有地位又多金的曾杰,你恨他,于是你就把他杀了。”

    谭辉:“······”

    宣辰继续说:“八月三十日晚,汤甜过生日,杨婉清作为闺蜜也来了夜皇都,当时,杨婉清和汤甜穿着红色系的姐妹装,那套闺蜜红系列是你送给汤甜的,那晚曾杰由于他的老板金宇珊从国外和他视频通话而忘记了汤甜的生日,所以那天汤甜很伤心,喝多以后你把汤甜和杨宛清送回家,就在那天,你拿走带有杨婉清指纹的水果刀,并用汤甜的手机给曾杰发了一条信息,声称夜皇都一点才下班,约他九月三日凌晨两点在宏昌大道24小时营业的超市门口见面。发完之后,你就把这条信息删除了。”

    谭辉:“这些都是你的猜测。”

    宣辰没理他,继续说:“九月三日晚,你故意告诉汤甜——曾杰吸毒,汤甜为了挣钱而去夜店兼职,见过吸毒的人,她十分排斥毒品,那天她很早就请假回家,杨婉清回去陪她,两人喝了很多酒,你在中途谎称闹肚子去了卫生间,实际上是从二楼包间里的一扇窗跑了,你去了宏昌大道,凌晨两点你穿着从汤甜家里偷来的红色裙子,戴着假发,打着伞,朝收到信息赶来的曾杰走去。”

    谭辉的身体有些发抖,放在腿上的两只手相互掐着,他有些不安的低下头。

    “你趁他没有防备,杀了他,为了转移警方视线你把凶器拔出来时故意减轻力度,看起来凶手就像女人,只是你忽略了一点,你刺向曾杰胸口的位置,暴露了你的身高。事后你把自己的指纹擦掉,水果刀上只留下杨婉清的指纹,随即你把假发套烧了,那件红色的衣服也烧了,只是那天大雨,红色的带着你指纹的衣服还残留了一块被清洁工收进了垃圾站,警方根据杨婉清身上的衣服找到这块残留的布料。”

    宣辰看着谭辉,双眸在浅蓝色制服之上熠熠生辉。

    谭辉:“······别以为,用这种计量可以逼我说些什么······”

    审讯室的门被推开,技术侦察人员拿进来一个证物袋。

    宣辰拿出一张照片,上面是谭辉在深夜离开汤甜家门口的照片:“解释一下,你九月三日凌晨两点二十为什么会出现在这?”

    谭辉瞪着那张照片,心力交瘁的有些慌不择路:“那个监控不是坏了吗?鬼知道你是从哪找的一张照片······”

    龚帅一拍桌子:“你怎么知道那个监控坏了?还是说那个监控就是你在八月三十日晚上亲自弄坏的。”

    苏子俊推了推眼睛,跟着附和:“其实监控在案发当晚七点左右才被物业修好,只是你以为万无一失。”

    龚帅暴躁的用笔敲着桌子:“杨婉清已经交代了,你在九月三日凌晨两点二十来过汤甜家,当时杨婉清还在,她和汤甜在激烈的吵架声中根本没有注意你的存在,当时两人喝得有点多,你在不经意间把那把带血的水果刀用月饼内衬绸缎布包好放在了她包里,随后你谎称有事就离开了,这个时候被害人已经死了,杨婉清离开汤甜家时是凌晨两点四十。”

    审讯室里的谭辉,从协助调查到嫌疑人只用了不到一天,他脸色从漫不经心到十分难看,再到蔓延红血丝,他的态度开始变得消沉,十指紧扣,被自己掐的通红,脸色开始苍白,有些神经质的苦笑了起来。

    片刻后。

    “是,我是杀了他,我恨他,捅他一刀算便宜他了,”他说这话时阴森可怖,在场的刑警心理素质很高,听到这话都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我和汤甜在很小的时候就认识,那时我们才六七岁,我本名叫郭辉,小时候和汤甜家是邻居,她原生家庭不好,我的原生家庭更不好,我爸是个酒鬼,喝多了就打人,常常把我妈打的死去活来,我妹妹被他打成了弱智,因为有后遗症和心里阴影,妹妹现在十几岁了还不会说话,小时候我亲眼见到他酒后发狂,把妹妹直接提起来砸向地面,把母亲的头抓着往墙上撞,他的所作所为让我恨透了他,直到他有次喝多了落到河里,他喊着让我救他,我没救,就那样看着他沉了下去,那时我十岁,我成了人们口中弑父的逆子,母亲在不堪的病魔面前也永久的倒了下去,于是我和妹妹被一个无儿无女的流浪汉收养,跟着他改姓谭。

    此后我过着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十几岁就辍学了。

    “八年后,我再次见到汤甜,是在我养父的侄子家亲戚的婚宴上,汤甜的母亲带着她参加婚礼,年长的人样貌变化不大,我认识汤甜的母亲,所以一眼就认出了她,由于我改姓,样貌也发生了变化,那时汤甜不认识我,小时候的记忆里她是温柔的善解人意的姑娘,再次见到她,我就一直默默关注她,那个时候情窦初开,可能就已经喜欢上她了,直到几年后,听说她妈妈给她安排了婚事,嫁给了一个大很多的男人,我伤心了很久,后来见她过的不幸福,自己一个人来了端城,我就跟着来了端城。为了赚钱治妹妹的病,还要给养父寄生活费,我就去了夜皇都,没想到遇到了来做兼职的汤甜,我暗暗发誓一定要博得她的欢心,可当我知道她有情人之后,我怒火中烧,我暗自调查了曾杰,他被一个有钱的女人包养,豪车住宅奢侈品样样都有,可他还不满足,非要和汤甜藕断丝连,我曾劝过汤甜离开曾杰,告诉她曾杰和那个老女人有染,是个不负责任的人,他脚踏两只船,她知道以后很生气,我原以为她会离开曾杰和我在一起,可是曾杰三言两语就把她哄好了,她说她爱曾杰,她会为了曾杰和老家的男人离婚。”

    “曾杰吸毒这件事,是我故意告诉她的,因为她讨厌毒品,她在夜皇都见过吸毒的人毒瘾犯了时的样子,可是她还是忘不了曾杰,于是,我准备亲手杀了他,只有他死了,汤甜才会死心······我嫁祸给杨婉清是有原因的,因为那个贱货一直对我反感,说我不务正业,说完娘娘腔,说我没本事,还撺掇汤甜不要和我在一起,为什么?那个贱货只是个无家可归的可怜虫,自己靠出卖色相做主播靠喝酒推销酒水,只是个小小的餐厅服务员,凭什么在那危言耸听,凭什么在那诋毁我污蔑我?”

    这是有史以来,破的最快的一个案子,犯罪嫌疑人交代罪行只用了短短的几个小时。

    宣辰叹了口气,走出审讯室,后面跟着出来的龚帅摸了一把额上的汗珠:“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苏子俊:“宣队,你是怎么查到那件红色衣服残片的?我跑了几个垃圾站戴着手套手都扒拉臭了,也没找到,还有,汤甜家门口的监控,那天我们排查了,那里监控一直是坏的?”

    宣辰面无表情:“这些都是我的揣测,那个监控图影是在夜皇都门口调取的。”

    龚帅:“哦?!”

    苏子俊:“嗯?!”

    刚刚跑过来的周琪:“宣队,晚上吃什么,突然肚子好饿。”

    龚帅:“——案子破了,人民公仆有脸好好吃饭了。”

    宣辰突然顿住,惊道:“我须得赶紧回府,府上有两个嗷嗷待哺的‘婴儿’。”

    苏子俊:“······”

    周琪:“······”

    “······”龚帅,“我也要回家,还有失物需要招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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