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山里有女初长成 > 第九十二章四两成了大师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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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番热闹过后,大山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大山是不甘寂寞的,它悄悄的脱去了那件华丽的黄衫儿,穿上了一件雾濛濛的大褂。

    就连那些树木,也落光了叶子,只有光秃秃的枝条,密密麻麻的纵横成了一张大网,竭力地想罩住大山里的一切秘密。

    那常年在大山里游走的风儿,也不再温柔,变成了一把把刀子,刺的那些出外的村民们,把手插在袖筒里,缩着脖子,抖抖索索的走在山路上。

    大雁也呆不下去了,它们离开了安在沼泽地和芦苇荡里的家。

    在头雁的带领下,飞上了天空,排着人字形的队伍,翩翩然地向南方飞去。

    早晨兰花花起了床,就站在学堂前的山卯上,望着小径上那些走来的学生们。

    兰花花的肚子越来越大,越来越感到不方便。

    去芦苇荡里划竹排,接送学生们,现在都是宋小美单独去了。

    宋小美在这儿教学,那个天堂市里的包工头儿,刘大宝也来过几次。

    刘大宝一来就是大包小包的,但是却从来不提他和第三个老婆离婚的事,他也没提宋小美调动的事,大概遇到了麻烦。

    两人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拖着。

    “兰老师,早啊!”

    老德顺是个勤快人,他要去芦苇荡里面起地笼子。

    “”现在天气这么冷,还能收到鱼虾吗?”兰花花问。

    “天气冷啦,大鱼大虾是收不到了,只收一些小虾仔儿。

    可是,习惯了,这人啊,就是一台机器。

    再老也要动弹动弹,不然身上的零件啊,就生了锈。

    一生锈,就要钻到土墩下面,听蟋蟀儿叫唤去了。”

    老德顺一面说着,一面摇着头朝前走。

    老德顺的身影,渐渐的消失在那迷迷漫漫的芦苇当中。

    兰花花感到,老德顺也活成了一棵芦苇。

    “一,二,三,一二三四。”武校的学生们跑了过来。

    自从宋小美又回来教学,猴子教练的精神振奋了不少,他又收了几个徒弟,每天早晨起来跑步练功,锻炼身体。

    大丑,由于儿子考上了大学,自己又是村头,他巳不适合在武校里面担任大师兄了。

    “几十岁的人了,每天打打杀杀的,传出去让人笑话,丢儿子的人呐。”

    这是大丑常说的话,他以改任武校的名誉教练。

    大师兄改由四两担任,四两是个瘦小伙子。

    他和猴子教练长的差不多儿,两人站在一起。就像一对亲弟兄。

    四两喊着口号儿,在前面领跑,猴子教练就像一个大将军,在后面慢慢的跟着。

    四两一喊口号,那些武校的汉子们也跟着喊的震天响。

    迎面走来了宋小美,也许在山里生活久了的缘故。

    宋小美的皮肤不在洁白,而是一种微黄的小麦色,这是一种健康的色彩,看起来人特别的活泼。

    “宋老师早。”

    领队的四两,首先向宋小美打招呼。

    这些武校的汉子们,都知道宋小美和猴子教练谈过恋爱。

    他们有的看向猴子教练,有的看向宋小美。

    宋小美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她在看着他的学生,

    “范无病,你不要从路边边上走,别滑下了沟沟里。”

    宋小美说着和猴子教练擦肩而过。

    兰花花看了又只叹息,“这世上有多少姻缘啊,为了门当户对,而成为擦肩而过的过客。”

    兰花花一扭头,她又看见了大婶儿。

    大婶儿不知不觉地养成了一个习惯,她出屋门的时候,总要朝猴子教练的篱笆墙里看一眼。

    如果猴子教练在院子里,她便若无其事。

    如果猴子教练没在院子里,她就会惊慌失措地去找女儿。

    在大婶儿的跟里,如果猴子教练是老雕,那宋小美就是一只刚出壳的鸡崽儿。

    大婶儿害怕,一个闪失,老雕就叨跑了鸡崽儿。

    从此,浪迹天涯,风餐露宿。

    女儿是母亲的心尖儿肉肝肝,她可不想女儿遭罪。

    兰花花想着,刚走下了山卯,马大庆过来了。

    马大庆明显地瘦了不少,每天旮旯村,供销社两头跑,还有天堂市里的老爹,蹦着脚尖儿折腾。

    现实折磨的马大庆疲惫不堪。

    马大庆也曾告诫过老爹,“折腾好了,一家人衣食无忧。

    折腾不好,不但你爬不起来,连累的我也跟着倒霉,后半辈子也要在泥泞里挣扎,估计也爬不起来。

    更重要的是,千万别连累了那没出世的孙子。”

    但是开弓没有回头箭,既然盘下了这个铺子,心里就是有一万个不情愿,也得干下去。

    马大庆也理解父亲的苦衷。

    自从他和兰花花结了婚,马大庆收获了爱情,但他的事业却并不顺利。

    做生意的农民越来越多,供销社己经频临破产。

    更可叹的是,马大庆的那几个干巴工资,还不够马三爷的索取。

    由于是创业阶段,马三爷太缺钱了,那一点点贷款,远远不够折腾。

    男人嘛,总是哪头着急顾哪头,他己经三个月没有向兰花花交钱了。

    幸好是住在大山里,粮食自己有,蔬菜,鸡鸭肉蛋,自己也有。

    如果是住在城市,靠着兰花花那七十七元的工资,估计两个人连吃饭也不够。

    真是十年河东,十年河西,不,不,要不了十年,三年足够。

    “这天气,这么寒凉,披上褂子。”马大庆拿着一件厚晴纶褂子,走过来。

    这褂子,还是两人结婚时,马大庆给兰花花买的。

    “你先回去吧,我想溜达溜达,散散心。”

    兰花花说着,就沿着小路慢慢的走。

    小路的左边是片树林,密密麻麻的树木,一层一层的,盘着旋儿,一直绕到了山尖尖上。

    树林里面没有一只飞鸟,也没有一声鸟鸣,兰花花想起的一句诗,“鸟鸣山更幽。”

    但这没有鸟鸣的大山里,倒不显得幽静,因为还有过山风在流浪,还有兰花花,老德顺,小娃娃们上学的脚步声。

    兰花花的左边,是枯黄的茅草。

    这个玩意儿,在以前啊,可是个好宝贝,谁家的房顶上盖上了茅草。那就是绝对的殷实家庭。

    而到了现在,却没人用这玩意儿了。

    花点钱,买些瓦片盖在房顶上,既好看又实惠。

    关键就是十年,八年,也不会坏掉漏雨。

    兰花花不由得不感叹,这个世界变化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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