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山里来的孩子 > 第十一章 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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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什么时候?”杨潇雨急切地问道。

    “三年前,辰光路,当时我正在抓一个小偷。”秦宇笑着说。

    “哦!我想起来了,哇,好像你当时就是这么高耶。你怎么记得那么清楚啊?”杨潇雨很高兴,她果然没记错,同时她也惊讶于秦宇还记得。

    “毕竟人生第一次嘛,记得当然清楚。” 的确是第一次,但是这个第一次可能和杨潇雨所认为的不太一样。

    “听说当时你好厉害,一个飞踢就把那个人给踢趴下了,你是不是练过啊?可惜我来的时候都已经结束了……”杨潇雨还在追问,似乎小姑娘对这种“见义勇为”而且稍微带点暴力色彩的事很有兴趣。

    “额呵呵,当时是练过一段时间跆拳道,但是已经很久没碰过了。”秦宇打起了哈哈。

    “啊?好可惜啊,我也好想学,但是家里人不让……真羡慕你。”杨潇雨有些失落。

    “为什么不让学?女孩子学一下跆拳道不是能防身吗?”秦宇假装疑惑地问道。

    呵呵,跆拳道防身?防个鬼。秦宇当然不认为跆拳道能防身,真的碰上一些地痞流氓都是带刀带棍的,最好的防身利器就是跑,与其想着练跆拳道防身不如练练百米冲刺和长跑来得实在。不过嘛,杨潇雨明显喜欢跆拳道,顺着往下说,搞好点关系不是坏事,没准她和徐之瑶关系好呢,秦宇这么想着。

    “就是啊!我也是这么跟家里人说的,但……”

    “你让杨潇雨练跆拳道?那她到时候能把全班人都给打趴下咯。”躲在后面一直偷听的季非凡终于忍不住吐槽。

    秦宇刚转头问杨潇雨来找自己原因的时候就已经注意到后面季非凡的鬼鬼祟祟了,不过他也不在意。

    “你……你瞎说什么呢季胖子!你要是再胡说,信不信我把你的糗事说给秦宇听?!”杨潇雨活像一只被踩着尾巴的猫。

    “你说呗~不就是小学时候在学校尿裤子了嘛,你也就知道这一个,嘿嘿,还有什么?”杨潇雨没料到季非凡根本不怕自己的威胁,甚至直接“自爆”。

    “你……你不害臊!”杨潇雨没辙了。

    “略略略~”季非凡见自己得逞了,还做了个鬼脸。

    秦宇在一旁看的津津有味,不过秦宇基本上也明白了季非凡第一句话的含义,这个杨潇雨估计也是那种大大咧咧性格的。

    “那……那个,秦宇,我先回去座位上了,我是咱班的生活委员你知道的吧?以后如果有什么事可以找我。”杨潇雨被季非凡爆料以后脸上也有些挂不住,不等秦宇回答就快步回了自己的位置,路过季非凡旁边的时候还不忘恶狠狠地瞪他一眼。

    杨潇雨离开后,秦宇不免回忆了一番……

    秦宇说那是第一次,并不是第一次“见义勇为”,也不是第一次执行任务,而是第一次,也是到目前为止唯一的一次未完成任务。

    当时的任务概括来说是刺杀一个米国安插在华国的国际间谍冯于华,这个间谍本身并不具备多少武力,但是反侦察能力极强,秦宇花了很久才摸到他的真实位置。秦宇在他家埋伏了很久,等他出现的时候秦宇本想直接一枪解决了他,但是让秦宇没想到的是冯于华还有个五岁的儿子冯云城。这种信息其实一开始已经告知秦宇了,但是当时秦宇没把它当回事,因为他天真地认为这和任务没多大关系,只不过当看见一老一小站在他面前,小孩手里还捧着个玩具飞机的时候,秦宇才知道他根本下不去手,也正是那一天,秦宇才意识到原来自己并非机器,他也有人的情感。

    他用枪指着冯于华良久,手第一次止不住地颤抖,最终他还是没能下得去手,他知道任务失败在这个行业是永远的污点,即便你完成了无数次任务,别人也会在意你那一次没有完成的,组织也许会因此将其边缘化。

    当时冯于华向秦宇下跪,苦苦哀求并且说道他早就已经不当间谍了,有了冯云城之后只想踏踏实实地过普通人的生活,而冯云城当时年幼,根本不知道秦宇手中的枪意味着什么,他只知道他的父亲在哭,于是他也跟着一起哭。

    秦宇将枪收起,但是要求冯于华把所有传出去的情报都拷贝一份给秦宇,这也是组织给秦宇任务中的最后一环,秦宇很清楚,这种人,情报几乎等同于生命,所以他们永远都有备份。

    冯于华答应了,在他去拿材料的途中,秦宇把冯云城留在了身边,他本以为这可以当做一个筹码不怕他逃走,但是他错了。

    在发现冯于华逃走以后,秦宇问过冯云城,这才知道冯于华并不是他的亲生父亲,而是几个月前才当他爸爸的,也就是说冯云城是冯于华领养的,但是给秦宇的资料却显示他们是亲父子。可见冯于华很早就给自己留了最后一条退路,并且在做身份上下了很大功夫,只不过他可能认为这么小的孩子还没有自主意识,根本不了解亲生与否的意义,以至于秦宇甚至没花多大功夫就把这个消息给问出来了,或许这就是所谓的百密一疏吧。

    在发现自己被骗以后,怒不可遏的秦宇直接上街发了疯似的去找冯于华,好在他发现得早,加上已经很熟悉冯于华的习性,秦宇终于在辰光路抓住了冯于华。但是他当时实在是太愤怒了,导致他在大街上差点下了死手。而他自己也不知道愤怒的来源,是因为被冯于华骗了?还是因为冯于华为了隐瞒自己的身份竟然拿一个无辜的孩童当挡箭牌?或许都有吧。

    但最后他还是忍住了,只是给了他一记足以让他昏死过去的飞踢。麻烦在于……当时人实在是太多了,秦宇一时间竟不知道接下去该怎么做,众目睽睽之下他只得说冯于华是个小偷,被他现场抓获以后一直跑,而他则一直追到了这里。反正当时冯于华已经昏死过去,也说不了话。那种情况下他唯一能想到的人就是白隼,在拨通白隼的电话后,对方只是说了一句原地等着便挂断了电话。

    没过多久就有正规的警察来到现场,并且还说秦宇是见义勇为的好青年,当时秦宇脸红得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不过后来他每每想起这件事,总是觉得,没准那真算见义勇为呢。

    至于为什么杨潇雨能隐约记得,因为对于当时乃至现在的她,那种事情都是挺稀奇的,虽然新闻天天都有类似的报道,但是自己亲眼所见的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尽管当时杨潇雨只看到了最后的一部分,但是仍然记得有过这么一回事。

    而秦宇能够记得杨潇雨的原因其实就更简单了,就是因为当时一群人里面她最是比较显眼的一个,穿着校服,梳着马尾辫,全身都洋溢着青春的气息,对周围充满了好奇与探索之心,你可以从她的眼中看到对未来的期待和向往,这让秦宇不禁有些羡慕。

    当然,秦宇并不觉得自己有多么的不幸或是糟糕,只是比较之下,他注定少了那个年纪的人该有的欢愉。

    任务完成以后,秦宇回到白隼那,原本他以为白隼一定会狠狠地惩罚他,没想到白隼只是让他以后执行这种任务之前一定要仔细看目标人物的详细信息,并且让他去后山面壁思过一天就没有了下文,而这种惩罚对于他来说基本是入门级的。

    那件事之后,秦宇再也没有犯过类似的错误,再执行这类暗杀任务的时候,不论目标的资料是多么的简单,秦宇都会将其毫无遗漏地牢记于心,对存疑的地方再三确认。

    “叮铃铃……叮铃铃……”预备铃的响起打断了秦宇的回忆。

    这时候秦宇才注意到徐之瑶竟然是卡点进的教室,看着她睡眼惺忪的样子,秦宇猜了个大概,于是有意想要逗逗她。

    “睡过头啦?我看了课表今天下午第一节是音乐课,可以等音乐课的时候再睡嘛,边听歌边睡觉,人生一大乐事。”

    不料徐之瑶根本不理秦宇,好似根本没听到他说的话一般。秦宇倒也不在意,一天的观察加上半天的同桌,秦宇对徐之瑶也有了个大概的了解,也慢慢明白了早上那一群八卦之军到底是什么意思了。

    其实之前主动和徐之瑶套近乎的人有不少,有的人想通过和徐之瑶打好关系,为自己的未来铺路,毕竟徐之瑶父亲的身份和地位摆在这里,另一部分则是单纯地倾慕于徐之瑶本人。不过徐之瑶对这两种人的态度却并无不同:不回应、不搭理、也不主动交恶。

    他们中有些人的做法就和现在的秦宇一样,本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想法接近徐之瑶。奈何徐之瑶却把他们当做空气,完全无视了他们的存在,有时候他们因为满脑子都想着怎么和徐之瑶搭话,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徐之瑶也从来不会帮其解围,这样一来,他们就成了其他同学眼中的笑话,久而久之也就不自讨没趣了。当然还有一种人,不管徐之瑶如何对他们,他们都不走,就挨着坐,能多近就多近,美名其曰要展示自己的真心。而对付这种人,徐之瑶就会用她的绝招:三十六计走为上,你不肯走,那就我走,而这么一来,对方就更尴尬了。

    渐渐地,跟徐之瑶套近乎的人也越来越少了,现在大家只当秦宇是初来乍到不知道其中缘由,至于秦宇属于哪一种人,其实都无所谓,反正在他们眼里结果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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