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沉凰 > 第118章 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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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谌王这两天烦得很。

    胡人那边传来消息,说好像被人盯上了,想要谌王派人接应送他们出城。

    既然有可能已经被人盯上,谌王当然会选择明哲保身。就算他们全面倾覆,也不会把自己牵扯进去。

    可是,什么都不做,就真的能保全自己吗?胡人与他本就是合作关系,全凭利益维系。如果他们被擒,一定会出卖自己。

    他重新分析眼下的局势。

    之前和胡人合作,在寿宴上给文武百官下毒,一来可以打压老大,二来自己拿出解药力挽狂澜,定能获得父皇赞许。

    一句话,踩他捧己。

    可是现在,计划失败,胡人一众面临暴露,自己有可能被出卖。待破了这案子,老大立了大功,他反而成了被踩的对象。

    不行,事情一定不可以照这样发展。若是胡人交代出他们入宫下毒的细节,而他又负责皇宫安全统筹,别的不说,失职之罪肯定难逃。

    不过,他为什么要让老大破案立功?

    围魏救赵,给别人添堵,也就是给自己开路。

    谌王又去了书房。

    到了地下寒潭,看到梅欢赤身裸体浸泡在冰冷的潭水中,鳄鱼围着他一圈圈的游弋,将那雪白之肌也镀上一层冰蓝。

    “先生!”谌王垂眸,不敢直视。

    简明扼要说明来意,便听到梅欢问他:“你想让我帮你除掉那些胡人?”

    “有劳先生!”

    累赘的东西,就该尽快切掉,免得被别人拿来威胁自己。

    出水声传来,梅欢套上衣衫,翩然立于水中石台。

    “你知道的,我的手从不沾血。”否则他也不会那么麻烦的设阵对付睿王。

    鳄鱼伏在他脚边,脑袋上下晃动,仿佛在表示赞同。

    谌王看他一眼,就立即垂下目光:“恳请先生出手相助。”

    他是手不沾血,可他有的是手不沾血却置人于死地的办法。

    这种关键时候,谌王绝对不敢动用自己的人,他承担不起失败的后果。

    最保险的办法就是不去冒险。

    一定要冒,那就让别人去。

    梅欢朗声大笑:“殿下客气了。殿下修建地下寒潭于我栖身,此等大恩,无以为报。这点小事,何足挂齿?”

    谌王露出笑容:“多谢先生。”

    ……

    季三安排了人暗中跟着非雁。一来可以保护她,二来,他想知道她身上发生的每一件事。

    每一件!

    睿王也派了人暗中监视。

    他的猎鹰,就算想要自由,他也得知道她会落在哪一片天地。

    非雁并未走远,就落脚在城东三十里的一个小镇上,骑快马一日便可来回。

    季三收到一个有意思的消息,睿王居然去看了非雁。她坐在院子里做针线活,衣着宽松,隆腹可见。

    想必,之前看不出孕肚,是故意束起来了,跟女扮男装束胸一个道理。

    睿王在暗处看了许久,没有露面,天晚归城。

    不知为何,季三心情大好。

    宁姒跑来通知他:“今天是第七天,岳神医明天一早就要走了。”

    季三不慌不忙:“急什么,这才是早上,咱们还有一天一夜的时间,足够了。”

    一切安排妥当,只要那边一动,就可以收网了。

    两人一起用早点,刚吃一半,睿王派人过来把季三叫去。

    宁姒还没吃完他就回来了:“别吃了,跟我走。”

    宁姒惊问:“怎么我也要去?”

    季三不答,拉上她就走。

    掌心相贴,有点热,耳根子也热热的。

    快马加鞭赶到城西羊肠胡同。

    这胡同七弯八拐四通八达,还真像羊肠。

    胡同口,遇见黑纱蒙面的汐月。这姑娘气质与众不同,光是看背影也很好认。

    她与二人擦身而过,微微颔首示意。

    宁姒目送她远去:“真高冷!”

    这种姑娘,是怎么在迎来送往的欢场待下去的?

    季三把走神的她拽进一户小院,里面捆粽子一样的绑着七八个壮汉。

    着装与普通百姓无异,就是五官略微粗犷一些,身材更为魁梧一些。

    还没走近,浓郁复杂的臭味就扑鼻而来,宁姒捏着鼻子瞬间弹出丈远。

    乖乖,这味儿,不知道的还以为谁家茅坑炸了呢!

    季三解释:“他们为了掩盖自己身上的羊膻味儿,装扮成卖臭豆腐的小贩。”

    宁姒抽了抽嘴角:“臭成这样儿……这是把臭豆腐装兜里拿出去卖的吧!”

    “你的纸符术,是不是可以幻化成任何人的模样?”

    季三把她的关注点拉回正题。再胡扯下去,就该来不及了。

    原来叫她来,是为了这个。

    宁姒远远指着那群胡人大汉:“变成他们?”

    季三点头。

    宁姒犯难:“灵力不够。能变,但是不能动。”

    “能变就行了。”

    ……

    八月盛夏的中午简直热得人生无可恋。

    暴露在阳光下的所有生物都像害了瘟一样低垂着头,只有阴凉处方可保命。

    羊肠胡同里却凉快得很。

    梅欢厌恶头顶的烈日,灵力溢散,路过的空气都带着凉意。

    来到一间小院门前,曲指扣门。里面传出咬字异常清晰的问话:“谁?”

    谌王派了人扮做普通百姓,在羊肠胡同附近徘徊。

    他做事向来习惯多留一手。

    从来没有万无一失这说法,看上次梅欢不也失手了。

    白费他因为弑兄的不安闹得一晚没睡。

    酷热难耐,几人围坐在茶摊上喝酸梅汤,不时注意着胡同里的动静。

    有人问:“让咱们来接应,也不说接应什么,这活儿怎么干?”

    “不说明白的活儿才好干呢!总之一点,不能放人出去。”

    “哎,要是咱们能把人逮住,算不算立功了?”

    “打住。上头说了,不到万不得已,咱们不能动。”

    “那什么时候才是万不得已?”

    有人往胡同里瞟一眼,将声音压得更低,问道:“都没见人进去呀。我怎么感觉殿下神神道道的。”

    “住嘴,这也是你能议论的?”

    话音刚落,身后街上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站住!”

    回头一看,是他们安排在另一处的同伴。

    再看被追的人,身材魁梧,奇装异服,嘴里咿咿呀呀的喊着咒语一样听不懂的话。

    胡人!

    几人对视一眼,追了上去。

    如果,他们能把人抓到,那可就立了大功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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